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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北師範學子遭八年冤獄後又被迫流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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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三年六月十日】(明慧網通訊員甘肅報導)甘肅會寧縣邵彥波修煉法輪功後,大學還未畢業,卻遭到八年的冤獄迫害。出獄後,又被迫流離失所。現為生計辦理身份證,又遭到地方派出所的無理刁難。

邵彥波,男,一九七四年出生,家住甘肅省白銀市會寧縣四方鄉范溝南坡岔。一九九六年夏,上高中時曾接觸過大法,學煉過動作,因學習緊張,沒有堅持。一九九八年九月,幾經挫折考入西北師範體育學院,入學體檢為乙肝大三陽。學校讓休學一年。一九九八年十一月,邵彥波在會寧當地張貼大法簡介,才找到其他煉功人,開始學法煉功。

一九九九年四月二十五日,會寧縣警察開始摸底登記煉法輪功學員的姓名,為迫害法輪功學員做準備。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江氏流氓集團因為妒嫉,開始迫害大法、大法學員。從此,南坡岔法輪功學員也被邪惡逼迫放棄大法。鄉鎮負責人對邵彥波說:「你要上大學的話,就寫個保證。」威脅襲向邵彥波,邵彥波違心地選擇了學業。一九九九年九月十日體檢如初,乙肝大三陽。學校裏在電視上誣蔑師父,誣蔑大法,邵彥波很反感共產黨這一套,心裏明白做好人沒錯,有時和同學說說這電視上所說的是栽贓陷害。二零零零年十二月初,邵彥波又開始學法煉功。

進京上訪遭毒打和非法關押

二零零零年十二月二十五日,邵彥波聽到、看到有法輪功學員去北京上訪,邵彥波也去了北京上訪。二零零零年十二月三十日,在北京郊區的馬連窪被抓,被防暴警察帶到一個地方。有一法輪功學員被綁在石樁上,穿著內衣,光腳站在冰上。其他法輪功學員制止惡警惡行,要求放開該學員,但迎來的是讓強行蹲下,拳打腳踢,甚至是木棒相加。

邵彥波被警察一棒打得趴下了,接著就是腳踹拳打。一會兒,法輪功學員們被強行推上車,送到北京各派出所等地。邵彥波被強行送到海澱派出所,被三個警察拳打腳踢,並問:「你從哪兒來的?叫甚麼?幹甚麼的?」邵彥波不說,這些警察扒光邵彥波的衣服,開始野蠻地毆打,電棍電擊一頓後,抓起邵彥波的頭髮,抓掉了很多頭髮,提起來用膝蓋猛頂邵彥波的小腹。邵彥波鼻子被打的直流血。警察威脅到:「血流到地上你舔乾淨。你知道不?這是首都,你們到首都撒野來了。你說不說,啞了嗎?」邵彥波回答道:「我是好人,我學法輪功是讓我做好人,還可以祛病健身,我說的是心裏話。」警察說:「你是好人,那我就是壞人。你知道這是甚麼地方,國家專政機關,對你們不聽話的人暴力專政的地方,國家養我們幹嗎?就是為國家專政服務。」還威脅說:「你不說可以,這電棍跟你說話。」說著就開始一頓亂電。「你們不到家煉功,來北京給我們找麻煩。你看這外面天氣很好,讓你感受一下洗冷水澡的滋味。」接著打耳光,搧嘴巴,邵彥波嘴唇被打腫、打破了。警察折磨他一夜甚麼也沒得到。

第二天早上換班,來了一個警察,一上來就勸邵彥波:「說了少受痛苦,我不會打你,換班我就走了,他們不會這樣對你。」邵彥波說了所在地,姓名、學校沒說,不想給學校帶來麻煩。

晚上換班,那警察一來,就說:「你不說,我給你上層次。」夥同其他警察將邵彥波綁在老虎凳上,開始長時間不停電擊。邵彥波的皮膚被電的有糊味了,眼冒金星,眼前一片黃。飢餓使邵彥波幾乎要崩潰了,惡警還不時搧嘴巴。

二零零零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深夜,邵彥波被綁架到海澱看守所,每天兩餐,一頓一個饅頭一勺湯,另一頓是一勺稀麵片。在那裏,邵彥波被強行按手印、滾大板、照相,警察還用腳踹他,髒話不堪入耳。邵彥波在那裏被非法關押十七天,簡直度日如年。

二零零一年一月十七日,邵彥波被蘭州駐京辦接回,回來又被關進蘭州市安寧區十里店派出所,被迫寫保證書。所長、教導員、劉姓警察揚言不寫保證送勞教,說勞教所如何如何,威脅邵彥波。邵彥波在那裏被超期關押近四個月。關押期間,全身長滿了膿包、水泡,奇癢入心、奇痛入骨。

二零零一年四月底,邵彥波被學校接回,因為雙手已爛,上課戴手套,並疼痛難忍,無法在戶外上體育課。

二零零一年五月,邵彥波被學校送回家,親戚、父母很擔心。其實,親屬看到的很少,為了不讓親屬擔心,邵彥波隱瞞了身體的實際情況:那時,邵彥波全身從頭到腳開始化膿。又癢又疼,奇癢入心、奇痛入骨。終於二零零二年初,身體才恢復了健康。

被迫放棄學業

二零零二年,邵彥波去學校找院主任復學,院主任讓邵彥波寫放棄修煉的「保證書」。被邵彥波拒絕,從此開始打工維持生活。

二零零二年九月,邵彥波接到學校復學通知,但到學校後,主任又一再讓邵彥波寫「保證書」。邵彥波告訴主任:「這學是你們不讓我上的,而我是要上的,不是煉了法輪功而不上學。」這樣,邵彥波一直靠打工維持生活。

非法冤判八年重刑

二零零三年十二月八日,邵彥波被國家安全局在蘭州市東李家灣租住的屋內綁架到雁灘國家安全廳看守所,在那裏被非法關押一年四個月。在關押期間,因邵彥波不背「監規」,不喊所謂的「幹部好」,被強行戴手銬。

二零零五年二月,在蘭州市七里河區法院開庭,被非法開庭的法輪功學員有:魏安月(金昌)、何影國(蘭州)、王愛玲(金昌)、邵彥波(會寧)、安際衡(蘭州)、何文卓(天水)、白金玉(蘭州)、陳潔(會寧)、范春峰(安徽)等九位。其中魏安月被冤判十年、何影國十年、王愛玲八年、邵彥波八年、安季衡四年、何文卓八年、白金玉三年、陳潔三年、范春峰二年。庭審完,邵彥波寫了無罪上訴材料,被所長、教導員等在審訊室欄杆上強行吊背銬近一天。

二零零五年四月七日,邵彥波被轉到甘肅省勞改醫院強行抽血體檢。責任人教導員、警察強行摁住抽血。之後直接綁架到蘭州監獄入監隊。邵彥波被分到八號室,隊長馬達(音),號長是蘭州犯人王忠義,為了讓寫「三書」,王忠義經常打罵邵彥波。邵彥波拒絕剝大蒜時,號長在警察的授意下,指使號室犯人多次用腳踢邵彥波的頭、身體。

二零零五年十二月,邵彥波被轉到十一監區,區長陳曉林,教導員段寶峯、肖兵、姜玉岩、李作明等。一到十一監區,邵彥波被直接送入小號室,由八個犯人包夾,犯人肖恩光、瞿宏葉,還有一個金昌犯人,此人極其邪惡。肖恩光用飛腳踢邵彥波的嘴,致使邵彥波嘴唇被踢破,鼻子流血。段寶峯指使犯人說:「你們的任務比織毯子任務艱鉅。」段寶峯威脅邵彥波說:「你不轉化,這全監三百多號人,陪你到你刑滿出去。」還把邵彥波帶進禁閉室談話、恐嚇。接著指使犯人看著邵彥波,不讓邵彥波睡覺,有時睡幾十分鐘叫醒關到小號室。不讓上廁所,有時不讓吃飯,成天被迫看誣蔑師父、誣蔑大法的錄像片。加上犯人的拳腳相加,使邵彥波覺得身處人間地獄。

二零零六年十一月,邵彥波身體極度不適,不能吃,不能喝,吃了小腹痛脹,喝了感覺喝苦水,吃下去東西不消化,每天五、六次流鼻血,上吐下瀉,發高燒、牙疼、頭暈眼花,身體黑瘦如柴,包夾犯人反映給教導員姜玉岩,一直無人問津。

二零零七年九月,邵彥波被轉到三監區,分管隊長劉有仁(專管迫害法輪功),大隊長王文治、教導員李文、任宏兵。在三監區,包夾犯人形影不離,上廁所要打招呼。劉有仁安排邵彥波拉開水,之後又不讓邵彥波拉開水。犯人魏烈成用拳將邵彥波的嘴唇打破。當邵彥波質問教導員李文是不是他指使的時,李文說是突發事件。邵彥波說:「一個罪犯是接受教育的,怎麼還行兇作惡呢?」李文給邵彥波強行戴上手銬,邵彥波絕食三天反迫害。

二零一一年五月,惡警姜玉岩從十一監區調到三監區,此人極其邪惡。姜玉岩一到三監區就找邵彥波進行迫害。二零一一年十二月六日,姜玉岩指使犯人讓邵彥波寫所謂「出獄打算計劃書」。當邵彥波說:「寫了,給我開工資,還是安排工作?八年被你們非法關押,還不放過我嗎?」姜玉岩當著邵彥波和包夾犯人的面說:「如果你不寫,就把你和包夾關進禁閉室,直到你出去。如果到你出去時還沒寫,你釋放,包夾還得關禁閉。」真是邪惡至極。

二零一一年十二月七日,這是邵彥波獲得自由的日子,可是當地惡人又來綁架邵彥波,邵彥波拒絕跟他們走。地方惡人夥同蘭州政法委、「六一零」、蘭州市公安局等要挾邵彥波回去,迫使邵彥至今流離失所,有家不能歸。

面對現實社會要生活,要工作,因地方派出所百般刁難,派出所讓邵彥波把身份證照片通過QQ傳到他們的電腦上就可以辦理身份證,可等照片傳過去之後,派出所的人耍賴至今不給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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