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淑娥,女,今年四十六歲,是萊西城區法輪功學員,因她的家庭在二零零一年被萊西惡警、惡法官王青雲違法拆散,至今沒有合法離婚手續,姜淑娥曾暫住母親家,後到在萊陽市的古董店打工謀生。
二零一三年五月三號早晨八點,姜淑娥走在上班的路上,一輛黑色轎車停在姜淑娥前邊,從車裏下來四~五個人,把姜淑娥往車裏拖,這幾個人中有沈濤、董某,是夏格莊派出所的。姜淑娥的電腦、提包、手機、錢包、優盤等都被搶走。惡警搶走鑰匙後,又去非法抄宿舍,搶走許多東西。
古董店王經理和老闆娘看姜淑娥沒上班,分別到宿舍找她,結果也被非法扣押,後來老闆也去找他們,聽到姜淑娥在車裏喊「法輪大法好,警察抓法輪功學員了。」老闆才知道姜淑娥劫持在車上。之後,老闆、老闆娘、王經理均被惡警扣押。
姜淑娥被拉到萊西市夏格莊派出所一段時間,又拉姜淑娥到即墨普東看守所(青島警察監管),給她檢查身體。因姜淑娥不配合他們,一直喊「法輪大法好!」看守所不收她,她又被拉到夏格莊派出所。
剛到派出所,惡警沈濤又拉姜淑娥到即墨市普東看守所。即墨市普東看守所是男所,也不收她,姜淑娥又被拉到夏格莊派出所,在車上關了姜淑娥一宿。因姜淑娥來月經了,在夏格莊派出所裏,姜淑娥要求上廁所。夏格莊警察徐立波等警察不給她開手銬,讓她在院子裏上廁所。因周圍有很多男警察在旁邊,姜淑娥要求給她開手銬,到廁所裏去。他們不同意,也不讓姜淑娥上廁所了。其中警察對姜淑娥說:你不上廁所了?院子就是我們的廁所,你不上拉倒。姜淑娥又被迫在院子的警車上又坐了一宿。褲子被經血染透了。第二天早上才讓她上廁所。
五月四號,夏格莊派出所董某拿著一張萊西人民醫院的片子,又拉姜淑娥到即墨市普東看守所「查體」。姜淑娥告訴醫生,他們根本沒給我查體,這張所謂的片子不是我的。我好幾天沒吃飯了,結果,姜淑娥又遭拒收,晚上,姜淑娥又被拉到萊西市望城洗腦班非法關押。
五月五日,惡警又拉姜淑娥到即墨市普東看守所查體,又遭拒收。傍晚沈濤又拉姜淑娥去萊西市第二人民醫院查體,醫生說姜淑娥不配合沒法查。因姜淑娥喊「法輪大法好」,沈濤抓住姜淑娥的頭髮,拿個小手絹,堵姜淑娥的嘴,並打她。姜淑娥就喊法輪大法好,警察打人了,晚上又把姜淑娥拉回萊西市望城洗腦班。沈濤看姜淑娥的手腕都腫了,有的地方破了,才給姜淑娥打開了手銬。並給寫了一個在洗腦班監視居住半年,讓她簽字,姜淑娥沒簽字。
五月六號下午,青島有個警察找姜淑娥談了一段間的話,下午又把姜淑娥拉到公安局裏,晚上把姜淑娥和她媽媽送回家(因姜淑娥被劫持後,她的媽媽就到萊西市公安局裏,要她的孝順女兒)。過程中姜淑娥一直被反銬著雙手,也不給吃飯。
目前,儘管姜淑娥回到家,萊西惡警從她進門起,就一直呆在她家門口沒有離開,還滿村亂串,其中有院上鎮和武備鎮派出所的惡警。
早在二零零一年十二月二十八日晚七點左右,姜淑娥被騙開門,闖入六、七個人來,在姜淑娥沒穿外衣的情況下將她拖下三樓,拖入警車,當晚被關入城關派出所,又被關入鐵籠子裏。第二天,被送往青島市大山看守所非法關了一個月。二零零二年一月二十九日,在沒有任何手續的情況下,被萊西警察秘密送往王村勞教所,遭受非人迫害。二零零三年十二月二十七日,姜淑娥才回到家中,但是山東省萊西法院法官王青雲等在姜淑娥沒有同意的情況下,已強行判離婚,使姜淑娥無家可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