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真相資料製作的調整

Twitter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二零一三年五月三十日】自1999年成立以來,明慧網所發表的各類真相期刊、特刊的數量逐年激增。如,2000年全年出版量為31期(種),2003年為516期(種),2009年高達10153期(種)。2010年強調提高質量和不要追求數量後,至2012年年底,年出版量仍然高達8016期(種)。這些真相資料對支持在第一線救人的廣大中國大陸大法弟子,對揭露各地迫害、曝光當地惡人和向各地民眾講清真相都起到了巨大的作用。但同時,因為有種類過多、出版過頻等問題,對整體資料的質量、創品牌和救人力度也造成了一些明顯的侷限。

在正法修煉的最後階段,在師父給大陸定的反覆講清「天安門自焚」等基本真相、正面講清法輪功真相這個大方向的前提下,如何在真相資料編製方面繼續做好,同時更合理的利用資源、更加大力度的救度大陸民眾呢?在綜合考慮多方面因素後,我們針對雜誌期刊、明慧週報和地區傳單三類主要資料,提出以下的調整方案:

一、雜誌期刊

目前定期出版的明慧期刊有《明白》、《真相》、《天地蒼生》、《晨熙》、《希望》、《天賜洪福》、《慧聲》和《明慧畫報》。這些定期出版的期刊風格各異,編輯和排版均已達到相當的專業水準,雖然針對各自定位的讀者群還有改進的空間,但都能夠做到滿足各地選擇和印發的需求了。相比之下,各地製作的許多小冊子和傳單,往往編輯質量和技術差距較大。

因此我們建議,對雜誌期刊類資料,各地儘量選用和印發上述幾種明慧期刊。有寫作和編輯能力者,歡迎主動為明慧期刊投稿。這樣更有利於集中大法弟子的資源和智慧,把明慧期刊辦的質量更好、品牌更響,發揮更大的救人作用。有意參與編輯和寫作者,可先為自己參與編寫選擇一個定位,如城市知識分子類、中小城市市民類、農業人口類、青年學生類,文化藝術類,評論類等等。

關於版面的規格,各明慧期刊不久前均改用了二合一版,其中《明白》和《天賜洪福》暫保留四合一版。這項改進的主要原因是,四合一版尺寸小,方便同修大量攜帶和隱藏,但一直以來給編輯、排版設計和世人閱讀都帶來諸多困難。現階段在許多地區環境已經相對寬鬆的情況下,為了加強救人力度,我們希望把基點放在提高世人的閱讀興趣和閱讀效果上,所以改用二合一版為主要尺寸規格。

二合一版的版面接近正規媒體雜誌,有助於提高常人讀者的接受程度。增大的版面也使編輯和美工有更合理的空間提高產品質量。根據改版後收到的大陸反饋,常人讀者普遍對二合一版更容易接受、更容易讀下去。

二、明慧週報地方版的製作

明慧週報地方版的製作調整為限定在省、直轄市、自治區、和地級市。地方版的製作維持通版的風格,要求把第三頁的內容替換為當地內容。如果沒有地方信息,建議直接發放通版;有適合採用的地方信息時,才不定期的出版製作地方版。

明慧週報選材廣泛,篇幅短小精悍、標題醒目、配以圖片和專業美觀的排版,可讀性較高。為了把明慧週報辦的更好,也歡迎有能力的大陸同修給明慧週報投稿。

三、地區傳單的製作

長期以來,同一城市或地區出現多個系列傳單,而且內容多有重複、質量參差不齊、刊名五花八門的現象越來越多,造成一些混淆,也不利於創品牌和提高質量。鑑於此,我們提議:

1. 一般情況下每個地區只出一個系列傳單。地區傳單必須有足夠的地方信息和地方風格,內容應避免直接抄寫明慧週報內容和圖片,一般篇幅為兩頁即可。各地可根據需要不定期出版,而不要為了出版而頻繁出版。

為避免混淆和重複,系列傳單的地區侷限在省、直轄市、自治區、省會、和副省級城市[注]。傳單的命名必須包含地名,如「大法真相在北京」或「北京真相」。各地區的真相傳單不符合以上規定的即日起都會更改刊名,期刊序號仍沿用以前的。

2. 建議低一級的地級市/地區不做當地傳單,而是不定期製作明慧週報地方版。明慧週報地方版的命名統一格式為明慧週報某某(即地區名)版。如果個別地級市仍覺的有必要繼續出版地區傳單,請來信與明慧編輯部聯絡。

3. 建議更低一級的縣、鎮等既不做地區真相,也不做明慧週報地方版,可直接印發通版明慧期刊和自己所在省的傳單和地級市明慧週報地方版。如有特殊事件發生,可臨時出版兩頁的特刊,與明慧週報一起發放,刊名為某某(即地區名)特刊。

希望通過上述對真相資料的重新規劃和調整,使現有的明慧期刊、明慧週報救人力度更大;同時,減少重複勞動,有助於一些地區改變做資料追求數量、不講究產品質量和救人效果的狀態,杜絕另創刊名卻大量直接抄寫明慧週報等期刊內容的現象,使明慧真相資料整體製作水平更適合正法救人最後階段的需要。

明慧期刊和明慧週報投稿信箱:qikan@minghui.org

[注] 地區名一覽:

省和自治區:
黑龍江省、吉林省、遼寧省、河北省、山西省、陝西省、甘肅省、青海省、四川省、貴州省、雲南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廣東省、海南省、福建省、浙江省、江蘇省、山東省、安徽省、江西省、內蒙古自治區、寧夏回族自治區、新疆維吾爾族自治區、西藏自治區、廣西壯族自治區。

直轄市:
北京市、上海市、天津市、重慶市。

省會及副省級城市(略去偏遠地區省會):
石家莊、太原、瀋陽、大連、哈爾濱、長春、南京、杭州、合肥、福州、廈門、南昌、濟南、青島、鄭州、武漢、長沙、廣州、深圳、成都、昆明、西安、蘭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