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在大陸廣泛揭露邪黨活摘器官罪行的一些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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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三年四月九日】自從二零零六年中共邪黨活摘法輪功學員器官的驚天罪惡被揭開一角以來,海外同修廣泛揭露邪黨的罪行,得到了世人和醫學界、政界的支持,有力的遏制了邪黨的罪行。但是在大陸,在與周圍同修交流中,有的同修認為此事太過慘烈,自己不願意碰觸,有的同修覺得在大陸很難配合尋找證據,很難說服世人。我認為在大陸可以通過以下幾種方式,廣泛的講清活摘器官的真相。

1、大量的散發明慧網製作的小冊子和電子書。《中共活摘法輪功學員器官》的小冊子內容翔實,證據充份;《活摘人體器官調查報告》的電子書,在正文給出了各種證據的附錄鏈接,包括很多取證的錄音材料,可信度極高,這些資料應當廣泛的製作散發。

2、把握幾個要點可以證明活摘器官的真實性。有些同修認為活摘器官沒有第一手的證據,很難在短時間向民眾講清。我在實踐中的體會認為不是這樣,即使是在法庭對罪犯的指控過程中,也不是要求每一個證據都是直接證據,只要間接證據能夠組成一個證據鏈條,就足以讓人信服。比如大衛•喬高和大衛•麥塔斯的調查報告中也是將數十種證據進行分析論證,從而得出唯一的結論,就是中共大規模的活摘法輪功學員器官。

我在講這方面的真相時把握這麼幾個方面:其一,從中國各家器官移植醫院的手術數量變化,可以講明中國的器官移植與迫害法輪功成正比關係,其中在二零零三年出現猛增,到二零零六年活摘器官被曝光之後,移植手術急劇下降;而中國此後的死刑數量是呈下降趨勢的。

其二,中國沒有一個全國範圍的器官調配系統,不可能是每一個器官得到有效、及時利用,而且中國人沒有捐贈器官的文化基礎和習俗,所以交通事故的死亡者不是器官移植的主要供體。

其三,講述知道的例子,比如我知道一個人到天津做肝臟移植,預約了手術時間,只等了十四天就完成了手術;演員傅彪兩次肝移植手術,怎麼會如此巧合,都能配型成功?黃潔夫做手術示範,可以同時準備兩個肝臟器官,一個手術使用,一個防止手術失敗備用。

其四,給民眾聽武警目擊活摘器官的錄音和李長春被調查時指證周永康負責活摘器官的錄音。

其五,講述王立軍自己稱做了幾千例實驗,遼寧大連哈根斯屍體工廠伴隨薄熙來的興衰過程,和人體來源。通過以上幾個方面完全可以使民眾相信。而且有的民眾在聽完真相後沒有猶豫就同意退出中共邪黨。

3、可以搜集周邊曾經做過器官移植手術的人員的資訊信息,比如在哪個醫院做的移植手術、等待時間多長、費用多少,是否是年輕人器官,醫院如何介紹器官來源等信息提供給海外調查組織,供海外做進一步調查線索使用。

4、搜集周邊是不是有在這十幾年失蹤的法輪功學員,在甚麼情況下失蹤的?是否在到北京上訪期間等等,整理詳細信息發給明慧。

5、同修的家人、親屬有被活摘器官疑點的,如果發生在薄熙來主政的地點,可以提起對薄熙來的控告,寄送中國各大機關,迫使中共邪黨在審理薄熙來一案時難以迴避薄熙來的活摘器官罪責。個人認為薄熙來一案一再拖延,為我們做這項工作留出了時間,但是一旦薄熙來定罪,就增加了控告的難度。

6、就活摘器官事件廣泛的徵簽。自從去年以來,大陸各地大法弟子為營救本地同修,在向民眾講清真相基礎上開展了徵簽。活摘器官這件事更值得以徵簽的方式去做,一方面這件事超出人類的心理底線,應當得到民眾的支持;一方面在廣大民意的基礎上使得中共當政者無法迴避這一事件。

7、要求中國人大系統依照憲法第71條成立關於特定問題的調查委員會,徹查活摘器官罪惡。中國憲法第71條規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認為必要的時候,可以組織關於特定問題的調查委員會,並且根據調查委員會的報告,作出相應的決議。調查委員會進行調查的時候,一切有關的國家機關、社會團體和公民都有義務向它提供必要的材料。根據這一規定,我們可製作給各級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法學家、社會知名人士的呼籲信,使社會較高階層的人士廣泛了解活摘器官的情況,呼籲他們關注這一罪行,如果他們能夠為此做出一份自己的作用,也是這些眾生得救的機會。

第二次世界大戰中,盟軍的正義不僅僅來源於保家衛國,更主要的是納粹的罪行超出了人類能夠想像的底線,同樣的,全面揭露無數大法弟子被邪黨活摘器官,也將更有力的推動解體邪黨、救度眾生。

以上是個人一點簡單想法,不足之處希望同修慈悲指正、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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