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勞教迫害十四年:無法抹殺的罪惡歷史


【明慧網二零一三年四月二十日】

目錄
前言:勞教制度的罪惡
一、廣東勞教系統參與迫害法輪功的開始
二、廣東勞教系統的組織體系與利益驅動
三、公安局判處勞教過程的非法性與隨意性
四、廣東被非法勞教的法輪功學員人數統計
五、廣東大批精英被非法勞教迫害
六、廣東各勞教所的酷刑虐待
七、廣東各勞教所迫害法輪功學員致死案例
八、廣東勞教系統惡人惡報的部份實例
結語:勞教罪惡開始清算,懸崖勒馬時機無多

前言:勞教所的罪惡

勞教制度是中共邪黨整個政法委的核心之一,勞教所非常黑暗,勞教沒有地方上訪,沒有任何法律的監控監管,只能上訴到「監守自盜」的所謂勞教委員會。

中共官方稱全國有三百多個勞教所,只承認關押人數約為六萬人(中共司法部二零一二年十月數據)。但這個連大陸學者也不相信,以簡單估算,每個勞教所拘留一千到二千人,應有多達三十五萬到七十五萬人被非法剝奪自由。而據明慧網報導,早在十一年前,即二零零一年十月底,中共官方內部有一個統計,當時全國被非法勞教的法輪功學員人數就超過十萬人。而在其後的十一年間,又有多少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勞教?

在中共邪黨迫害法輪功的運動早期,勞教系統是充當迫害的主力,勞教所成為對法輪功學員關押迫害的主要黑窩,犯下了如山如天的罪惡。

不管中共願不願意,非法勞教的罪惡必將被徹底清算。

一、廣東勞教系統參與迫害法輪功的開始

一九九九年「七﹒二零」,中共邪黨江魔頭發動對法輪功的全面迫害。由於迫害不得人心,上訪的法輪功學員越來越多,而且全國很多地方對迫害運動都熱情不高。據悉,當時廣東當局李長春一邊執行江魔頭定下的迫害政策,在全省範圍內實施大抓捕,並且禁止法輪功學員上訪,一邊上報說:「法輪功學員多數是好人,廣東沒有勞教一人」。二零零零年初,江魔頭竄到廣東,赤膊上陣向李長春施壓,並以「政治局常委」利誘李長春迫害法輪功。

李長春為權力出賣良心,決定攀附江魔頭,大力加強迫。他首先拿廣東省電力學校高級講師、法輪功學員張孟業開刀,將他第一批勞教。二零零零年元月十四日,張孟業被劫持至廣州市第一勞教所(在廣州市花都區赤坭鎮),勞教所使用各種酷刑強迫他放棄信仰,曾將年已六旬的張孟業銬在大樹上三天三夜。

廣東非法勞教法輪功學員的惡例從此開啟,全省各地對法輪功學員的非法勞教蜂擁而起。

二、廣東勞教系統的組織體系與利益驅動

1、勞教系統的組織體系

中共邪黨規定:非法勞教由勞教委員會領導下的警察機關審批,司法行政機關管理。實際上是:公安局負責判處勞教,司法局管轄下的各勞教所負責關押被判處勞教人員。所謂「勞教委員會」,實際上由警察、司法、民政、勞動等部門的頭頭組成,而公安局長一般擔任該委員會主任,司法局長一般擔任副主任。所以,勞教大權實際上最終掌握在警察頭子手裏。

在「勞教委員會」之下,分別在警察系統和司法行政系統設立勞教相關機構,警察系統的公安局勞教審批委員會負責勞教的審批,司法行政系統的勞教工作管理局或司法局內設處(室、科)負責勞教委員會辦公室的職能,也負責勞教的具體管理,包括勞教管理所(簡稱勞教所)的日常管理。

當然,勞教系統的幕後指揮是中共邪黨各級黨委、「六一零」和政法委,無論是對法輪功學員非法判處勞教還是在勞教所對法輪功學員實施酷刑,其背後都可看到「六一零」、政法委甚至各級邪黨黨委頭目的魔影。

2、廣東省勞教系統的具體機構

廣東省、市二級政府系統內均設立所謂的「勞教委員會」,作為勞教迫害的總指揮。廣東省、市二級警察系統內均設立「勞教審批委員會」,掌握判處勞教的權力。實際上判處勞教是各市公安局長說了算,而廣東省公安廳則是各市公安局的總指揮,對全省判處勞教的所有冤案負責。由於判處勞教只由警察一家獨斷,檢察院和法院都不參與,律師也不能介入,導致勞教制度更加黑暗。在迫害法輪功的血腥運動中,公安局更是對法輪功學員隨意判處勞教,無法無天。

廣東省司法廳和各市司法局均下設所謂的「勞教工作管理局」,統一管理本級的勞教所,例如:廣東省司法廳下設的「勞教工作管理局」直接管理三水勞教所(包括男所和女所),廣州市司法局下設的「勞教工作管理局」則直接管理廣州第一勞教所、第三勞教所和槎頭勞教所。

勞教所是迫害法輪功的主要黑窩之一。廣東省內關押迫害法輪功學員的勞教所有:廣州第一勞教所和第三勞教所(同處於花都區赤坭鎮,關押迫害廣州的男學員),廣州槎頭勞教所(關押迫害廣州的女學員),深圳市第二勞教所(前些年曾關押迫害過深圳男學員),廣東省三水勞教所(其中的婦教所關押迫害除廣州之外的所有女學員,男所關押迫害除廣州、深圳的男學員)。這些勞教所的殘暴程度絲毫不亞於監獄,其關押法輪功學員人數之多、迫害法輪功學員致殘、致死人數之多,都超過監獄。

廣州市第一勞教所自二零零零年一月起開始劫持、迫害法輪功學員,直至二零零五年四月底,其劫持、迫害的法輪功學員約三百人(次)。其中,二大隊為專職迫害法輪功學員的專管大隊,其它各大隊也分管幾個他們認為要進行「冷凍」處理的較為堅定或較有影響的煉功人。二零零一年底,時任廣州市市委書記的黃華華(兼任廣州市「六一零領導小組組長」,主管迫害法輪功),前來視察廣州市第一勞教所迫害法輪功的「專管大隊」,直接導致了勞教所加重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廣州第一勞教所自創出一種酷刑「把法輪功學員捆成球狀懸吊在鐵鉤上施暴」,並積極向外輸出。二零零二年八月,法輪功學員饒卓元被迫害致死。

由於國際救助與有關方面力量的壓力下,尤其明慧網二零零四年七月十一日發表《曝光廣州市第一勞教所──迫害法輪功學員的黑窩》一文,對廣州市第一勞教所犯罪集團及黑窩進行徹底曝光,二零零五年四月底,廣州市中共惡黨迫害法輪功學員地點不得不從廣州市第一勞教所轉到廣州市第三勞教所(主要是三大隊)。

廣州市槎頭勞教所是廣州市唯一一間收容女勞教人員和婦教人員的女子勞教所,自二零零零年初起即淪為迫害法輪功學員的魔窟,十多年來,其所劫持、迫害的法輪功學員數以百計(《另一個廣州》一文列出有具體名單者163人),迫害致瘋、致殘、致傷的惡性案例不時傳出,為國際所矚目。是「赴中國大陸全面調查法輪功受迫害真相委員會」第一批追查取證對像之一。

廣東省三水勞教所,位於珠江三角洲腹地佛山市三水區,始建於一九五五年,是省內成立時間最長、規模最大、關押人數最多的勞教所,二零零一年下半年,三水勞教所收容勞教人員的人數最多達9813人。十幾年來,三水勞教所共關押迫害法輪功學員達上千人以上,迫害致殘、致死法輪功學員人數也特別多。

3、廣東勞教系統的利益機制

中共勞教系統之所以瘋狂迫害法輪功,是因為受到中共邪黨的利益驅動。

公安局下屬的勞教委員會,對法輪功學員非法勞教,主要利益在於「立功」,而「立功」意味著受獎、評優、升職等。同時,公安局下屬的看守所,將被勞教的人員送到各勞教所時,會得到勞教所的一筆「報酬」,就像「賣豬仔」一樣,各勞教所接收被勞教人員時會出不同的「價錢」,有時看守所每送一人至勞教所會得到數千元。(看守所送人去監獄也是一樣,因各監獄給的「報酬」不一,有的看守所寧可將人送去更遠的監獄也不送去較近的監獄)

勞教所和監獄之所以用優厚「價格」爭取看守所送人前來,是因為,每關押多一人,能相應增加財政撥款。

據悉,廣州市第三勞教所每次來一個法輪功學員,都會得到上面八萬元的撥款,給迫害法輪功學員作經費和獎金。這對於勞教所警察來說是巨大的利益誘惑。

另外,勞教所和監獄都有奴工勞動,每多接收一人,意味著多一個免費勞動力,意味著為獄警多創造多一份經濟收益。

對於直接迫害法輪功學員的獄警來說,每「轉化」一個法輪功學員即能獲得巨額的獎金,又可獲得升遷機會,這也是巨大的利益驅動力。

例如,廣州槎頭勞教所惡警江玉英,作為「轉化」法輪功學員「有功」的代表,被中共遴選為二零零八年北京奧運廣東省火炬手。

4、全省、全國勞教系統相互勾結、加重迫害

例如,二零零二年八月五日至九月二十九日,廣東省三水婦教所(現名廣東省女子勞教所)與廣州槎頭勞教所交換被非法監禁的法輪功學員進行異地「轉化」。為期兩個月。

又如,二零零二年八月,廣東省司法局可能是統一組織了廣東三水勞教所、廣州市槎頭婦教所、廣州市第一勞教所所等三個勞教所專門迫害法輪功的惡警,上北京「學習」迫害法輪功學員的犯罪手段。廣州市第一勞教所所派去北京學習迫害經驗的是法輪功專管大隊(二大隊)副大隊長何桂潮、教員黎偉成、大隊長周建宏、獄警畢德軍等人。「學習」回來後,惡警言談中都流露出興奮,「你們要是再不『轉化』,遲早有你們好受的。」

又如,二零零八年,廣東湛江當局將法輪功學員曾秀梅送到海南省總局勞教所迫害,曾秀梅遭毆打和灌食,身體被打得黑紫,肺部受重傷。四月三十日,被迫害得皮包骨的曾秀梅由惡人送回家,沒到家門,就將她拖下來,自己倉皇逃走。

'曾秀梅遭受迫害後照片'
曾秀梅遭受迫害後照片
'曾秀梅遭受迫害後照片'
曾秀梅遭受迫害後照片

三、公安局判處勞教過程的非法性與隨意性

判處勞教由警察一家獨斷,沒有任何法律監督,導致不法官員可以非法、隨意地判處法輪功學員勞教。例如,深圳市警察內部規定,法輪功學員凡是發現在北京,一律非法拘留十五天,凡是在天安門喊口號、打橫幅,一律非法勞教三年,凡是認定為法輪大法的堅修弟子,均可以非法勞教。不按要求寫甚麼「認識、檢討、揭批」之類的,一律送洗腦班……

從以下幾方面的事例中可清楚看出公安局判處勞教過程的非法性和隨意性:

1、大量的上訪學員被判處勞教。上訪本是公民的正當權利,可是中共公安部門卻大肆運用勞教手段對待善意上訪的法輪功學員,在被非法勞教的法輪功學員中,上訪學員佔了相當大的比例。粗略估計,遭非法勞教的法輪功學員人數最多的年份,是上訪最高峰時期的二零零零年和二零零一年這二年。

2、法輪功學員講真相被判處勞教。二零零二年之後,法輪功學員上訪人數逐漸減少,轉而以向社會各界全面講清法輪功真相為主,中共邪黨為了維持迫害謊言和迫害運動,大肆抓捕講真相的法輪功學員,因此,二零零二年之後被非法判處勞教的法輪功學員主要是在講真相過程中被邪惡的警察綁架的。

3、法輪功學員堅持修煉被判處勞教。中共非法判處勞教的法輪功學員並不限於上訪或講真相者,對堅持修煉、不肯妥協者也動輒加以勞教迫害。

例如,陳瑞昌,男,五十多歲,華南師範大學電化教育專業碩士畢業,原廣東電視台總編室副主任,於二零零一年大年廿九在單位上班時被警察劫持到廣州市洗腦班。遭強行洗腦一年多,陳瑞昌仍不改變向善之心,當局乃以莫須有的「擾亂社會治安」罪名非法定其勞教。司法部門以「擾亂社會治安」罪,非法勞教他,判決書上更連期限都沒寫上,而一紙判決書上的「證人」也恰恰是洗腦班中對陳瑞昌進行二十四小時監控的人。真是欲加之罪,何患無辭!

4、警察判處勞教,阻撓律師辯護。例如,曹建山,廣東惠陽高級中學教師數學教師,二零零八年元旦在外面發真相資料時被警察綁架,其後,惠城區公安分局非法批曹建山勞教一年。曹建山的妻子請了律師,律師了解了真相後決定為曹建山主持公道,決定做無罪申訴,正當此事進行中的時候,惠城區公安分局非法干涉律師辦案,多次騷擾、威脅該律師,致使該律師不得不與曹建山家屬終止了合同。

5、為批孕婦勞教,警察暴力墮胎。例如,二零零零年十二月,廣州增城警察為了將懷孕二個月的法輪功學員湯金愛劫持進勞教所,竟勾結計劃生育部門,使用暴力對她進行強行墮胎。兩個月後,湯金愛被非法勞教一年半。

四、廣東被非法勞教的法輪功學員人數統計

截止於二零一二年底,據不完全統計,廣東省內已知悉姓名的被非法勞教過的法輪功學員1123人,其中被二次勞教的76人,被三次勞教的3人,既遭受過非法勞教又遭受過非法判刑的法輪功學員達113人。被非法勞教的法輪功學員人數大約是被非法判刑的法輪功學員(556人)的兩倍。(由於中共實施嚴酷的信息封鎖,以及大量失蹤的法輪功學員,以上統計遠遠不是全部。)

廣東省內21個地區市被非法勞教的法輪功學員人數分別是:廣州318人,深圳111人,揭陽76人,茂名74人,湛江49人,肇慶46人,汕尾46人,珠海43人,佛山43人,江門39人,韶關37人,河源33人,陽江27人,雲浮27人,中山27人,潮州25人,梅州25人,惠州25人,汕頭23人,東莞18人,清遠11人。

從以上數據可以看出廣東勞教迫害之重,另可見,廣州、深圳這二個主要城市勞教迫害最重,而粵東的揭陽和粵西的茂名也淪為非法勞教迫害的重災區。

附:廣東省十三年來被非法勞教、判刑的法輪功學員名單:下載(67KB)

五、廣東大批精英被非法勞教迫害

金原,男,五十多歲,原安徽省歌舞團演奏演員,曾獲全國青年二胡大獎賽亞軍。二零零一年,金原被無端抓捕,在看守所裏被惡警指使十多個犯人圍著暴打,直打到他昏倒在地,耳膜打穿,聽覺喪失,一個多月時間就被折磨致奄奄一息。同倉有良知的犯人都看不過去,出來找到其家屬說:金原是全世界最慘的人哪,都快被折磨死了,快救救他,要不他死了還會說他自殺!即使這樣,金原仍被非法勞教三年。

鄭艾欣,珠海知名畫家,二零零一年三月十九日,鄭畫家又被無理抓走,送至廣東省三水婦教所非法勞教一年,二零零二年七月二十九日又被戴上腳鐐手銬送廣東省婦教所勞教二年。

郭燕芬,梅州市人大代表,一九九九年十二月被非法勞教兩年,被關在廣東三水的勞教所迫害。

李美平,梅州市梅江區法院副庭長,四十多歲,修煉後看上去只有二十多歲,跟小女孩一樣,與實際年齡相差甚遠,二零零零年一月被非法勞教三年。

朱宇飆,畢業於中山大學法律系,後讀在職研究生,從事法律工作十多年。朱律師維護人權,辦案不隨波逐流,不為名利而做,報紙曾兩次報導他的事蹟。他曾為受迫害的法輪功學員立案三起,進行法庭辯護,他的辯護詞精彩嚴謹,令中共法庭大為尷尬、震驚。二零零七年朱宇飆被非法勞教兩年,期間受到十三種酷刑迫害,除身體外露部份外,體無完膚。

李鳳友,原南海艦隊某獨立團團長、優秀飛行員,復員後在珠海三灶機場開民航客機,在珠海市飛機場任飛行隊長,曾被非法判刑五年。二零零九年,李風友到北京做生意,打算停留一天辦完事就返回,結果一到北京掏出身份證住進旅館就被綁架,又被非法勞教兩年半。

羅子昭,北京四大名廚之一,原北京市太上宮酒樓行政總廚,三十五歲,廣東順德人,家住北京,在廚藝上非常有造就,後被聘請為瀋陽市富虹酒店行政總廚。他堅持修煉法輪大法,被佛山順德「610」列為重點迫害對像之一,被非法勞教,在廣東三水勞教所還被非法加期三個月。

張英夫,深圳寶安區資深少兒美術教師,被非法勞教兩年,家人遭勒索十七萬五千元。

華南理工大學教師陸玲、姜文藝,華南師範大學教師韓祎哲,廣東外語外貿大學青年教師張曉明,廣州大學副教授王家芳等,均遭到非法勞教等嚴重迫害。

廣東省各地級市均有大批優秀教師遭受嚴重迫害,例如,肇慶地區就有:百花園小學優秀校長李茹琴被二次勞教,肇慶學院(原西江大學)物理系講師方毅被勞教三年,肇慶市第十二中學教師歐彩環被非法勞教,肇慶市某鎮中學教師賀陽蓮被非法勞教一年半。

六、廣東各勞教所的酷刑虐待

勞教所警察在巨額獎金、評優升職的利誘之下,用盡一切手段強制法輪功學員違心「轉化」(即逼迫法輪功學員放棄信仰)。

其具體做法是:以暴力為後盾,強制法輪功學員接受「洗腦」(包括看造謠誣蔑法輪功的書籍、錄像,包括所謂的「做作業」、「寫思想彙報」、寫所謂的「決裂書」、參加所謂的「揭批會」並公開表態等),如果法輪功學員抵制這種謊言「洗腦」,勞教所警察就親手或指使犯人對法輪功學員實施酷刑、虐待,逼迫法輪功學員接受「洗腦」、違心妥協。

廣東勞教所的酷刑、虐待大致可分為如下幾類:

第一類:完全剝奪人身自由。包括二十四小時寸步不離的「包夾」、一舉一動都要「請示」和「報告」,不准與任何人接觸、說話,不准寫信,不准會見家屬,甚至長時間「關禁閉」、「關黑房子」等。

第二類:超負荷的奴役勞動。廣東省外向型經濟比較發達,各勞教所的奴工產品訂單都比較充足,法輪功學員普遍被強制每天勞動十幾個小時以上,完不成所謂的「生產任務」則要受到加班、不准睡覺、罰站、毒打等其它酷刑虐待。

第三類:超體能極限的各種體罰。包括長時間的所謂「軍訓」、長時間罰坐小板凳,長時間站立、「面壁」、「金雞獨立」、「開飛機」(一種折磨人的站立姿勢)……

第四類:生活虐待和生理迫害。包括長時間剝奪睡眠,不准洗澡,不准喝水,不准吃飯,長時間不讓上廁所(有時強制喝水或灌水而不讓上廁所,逼法輪功學員拉在地上後又羞辱法輪功學員甚至強行灌食屎尿),鼻飼性野蠻灌食,對法輪功學員實施「冷凍」迫害(女性經期期間),或將法輪功學員像「煎魚」一樣在烈日下暴曬,對女性法輪功學員的性虐待……

例如:韓智敏,珠海法輪功學員,被送到三水勞教所迫害,惡警隊長「大粒痣」指使吸毒妹給韓智敏灌尿喝,還拳打腳踢,用手擰肌肉,把全身擰得紅一塊、紫一塊。

又如:高喜,二十二歲的女孩,湖北黃梅人,在廣東順德生活工作。二零零七年被綁架到廣東三水婦教所迫害,天冷地凍的二零零八年過年期間,每次月經期都被吸毒人員強制洗冷水澡一至二小時,剪光頭髮。入所時一切正常,而且靈智聰慧,漂亮可愛,一個月後被迫害得精神異常,身體虛弱,失去語言能力,二零零八年四月以精神分裂症出所。

第五類:各種各樣的毒打和身體摧殘。包括讓人疼痛難忍的暴打,讓人內臟受傷而表面看不出來的毒打,拳打腳踢,或用器物毒打,或以各種滅絕人性的方式對人體進行摧殘……

例如:林冰菊,廣州市海珠區法輪功學員,被廣州槎頭勞教所惡警指使吸毒犯毆打她的頭和下身,直至將她摧殘至精神失常。

又如:孫永章,二零零二年被劫入三水勞教所,二零零三年一月孫永章在二分所被蒙頭,遭用鞋打頭,左眼打致充血紅腫,左耳失聰一個多月,不准大小便,屎、尿拉在褲子裏。

又如:潘志豪,汕尾市海豐縣法輪功初學者,於二零零九年九月被綁架,後被劫持到三水勞教所一分所四大隊,他在獄中堅持學法煉功,被惡警郭保思毆打得神志不清。二零一零年四月二十五日,獄警把他從五樓牢房抬到樓下辦公室,用打火機燒烤他肢體都無反應,才送去住院搶救。

第六類:超強的電刑。警察常常用幾萬伏高壓的電棍,有時用多根電棍或多人同時使用電棍,有時甚至濕水過電,有時將法輪功學員吊銬起來實施電刑。

例如:曾流明,河源市紫金縣上義鎮中學教師,被非法勞教三年多,在三水勞教所受盡各種折磨,惡警把他關進陰森的電刑室,用水淋濕電棍電擊,每日六至八支電棍,上午充電,下午充電,每次二小時以上,電刑後還不准打瞌睡,這種情況持續了十七天。他曾質問惡警張青美是否想把人折磨死,張青美說:「搞死你又怎麼樣,最多打個報告說你病死就完了。」

第七類:使用刑具「上刑」。包括長時間用繩索捆綁「盤腿」、「捆粽子」酷刑、長時間吊銬、長時間加戴沉重的腳鐐、手腳同時銬鎖等。

例如:楊貴遠博士,男,一九六四年九月十九日生於內蒙古烏海市,一九九六年八月考取廣州第一軍醫大學病理生理學博士,在校期間接觸到法輪大法。從小體質不好的楊貴遠能夠順利完成繁重的博士學業,如期畢業,可以說是受益於修煉法輪大法。二零零二年二月八日,楊貴遠被廣州市白雲區「六一零」入室綁架,綁匪當場製造假證據,後被劫持到廣州市第一看守所非法勞教迫害,期間遭受「捆綁」酷刑,「整個人被捆成一個球狀」。

酷刑演示:捆成球狀
酷刑演示:捆綁成球狀,彎腰,雙手反綁,甚至被上吊

又如:陳華,女,三十四歲,原就職於一家大型國有外貿企業集團,兩次被非法勞教,在廣州槎頭勞教所被遭受殘酷折磨。其中一種酷刑叫「十字站」(把手一字型銬在鐵床上,拉到極限)毆打雙腿,雙腿立即又腫又瘀,不准上廁所,小便就撒在褲上。還銬住手強行把筆插入手中簽字等折磨,手都戳出血來,這樣連續三天。

'受迫害前的陳華'
受迫害前的陳華
'二零零四年四月─七月受迫害期間'
二零零四年四月─七月受迫害期間

第八類:藥物迫害。包括逼迫法輪功學員吃不明藥物,或強行注射不明藥水等。

據悉,廣州槎頭勞教所濫用精神藥物進行迫害,與廣州中醫藥大學附屬醫院門診部針灸科主任教授合夥迫害法輪功學員,將摧毀中樞神經系統藥物給法輪功學員吃,強按住打針。勞教所灌食的奶粉、食物中經常加摧毀中樞神經系統、內臟功能的各種藥物,對大腦、內臟造成很大的傷害,鄧怡絕食一年多,最後只剩下幾十斤的皮包骨,記憶力部份失憶、神情木呆、言語表達能力有困難,雙腿無力站立、行走困難、要兩個人架著走。

三水勞教所也濫用藥物迫害法輪功學員,以下略舉幾例:

例如:林燕梅,四十多歲,電白縣女法輪功學員,二零零五年一月被電白警察「610」第二次綁架並勞教三年,在三水勞教所三大隊「攻堅組」受到各項非人迫害,惡警為了達到「轉化」指標而對林燕梅施加各種酷刑,還在她飯裏施放有害中樞神經的藥物,致使其神志不清。

又如:羅基,茂名法輪功學員,二零零一年三月二十三日被批勞教一年半,被強行送往廣東省三水婦教所二大隊迫害,被強行注射不明藥物,被迫害得骨瘦如柴。

第九類:集中多種酷刑的「酷刑室」。勞教所的酷刑室,名稱很多,實質相同,就是對堅定的法輪功學員加重迫害、集中使用多種酷刑的地方,如所謂的「心理治療室」、「談話室」、「攻堅組」、「嚴管隊」等。

例如:三水勞教所在二零零二年十二月三日至二零零三年一月二十二日和二零零三年三月二十三日至二零零三年九月十三日、二零零四年二月先後三次設立「攻堅基地」。先後有幾十名法輪功學員在那裏遭受了慘無人道的折磨與迫害,許多窮凶惡極的惡警惡人淋漓盡致地展現了他們完全失去人性的殘暴與惡毒,整人之術可謂集古今中外之大全。

三水勞教所酷刑室的「傷口抹鹽」和「烈日暴曬」:

林鳳池,肇慶法輪功學員,在廣東三水勞教所第一次設立酷刑室期間被惡警送去迫害,被毒打了一個多小時,遍體鱗傷,頭也被打破了。惡人還用煙頭燒他,用牙籤扎他的手指尖。後來他的身體有些支持不住了,神志也不很清了。這樣斷斷續續一直打了四天。惡警一看這個辦法不行,就又用了一個非常殘忍和極其惡毒方法,將燒開的水從林鳳池頸部倒下,致使林鳳池的後背和前胸被開水大面積燙傷,林鳳池對法輪大法的堅信依然不動。惡警們又指使值班人員向他的傷口上抹鹽,幾天後由於傷口腐爛發臭,惡警們就叫值班人員在沖涼間用牙刷刷林鳳池的傷口……

廣東7、八月份的天氣是非常熱的,特別是水泥地面的地表溫度高達70多度,惡警們指使值班人員剝光林鳳池的衣服,把他拉到外面的水泥地上,惡警們讓四個值班人員壓住他的四肢成「大」字型壓在水泥地面上進行暴曬,曬過正面又翻過來曬背面,就像「煎魚」一樣。惡警們看他不肯妥協,就又用兩張厚棉被把他包起來接著曬,一共曬了幾個小時,致使林鳳池身體極度虛弱,出現了生命危險。

廣州市第一勞教所的「黑房子」:

黃德華,男,黑龍江哈爾濱人,中山大學三年級在校學生。黃德華被非法關押在廣州市第一勞教所,遭受到殘酷的迫害,約二零零二年十月上旬被帶進「黑房子」,連續幾天幾夜不讓睡覺,還用紙塞他的嘴,導致其嘴巴潰爛,法輪功學員看見他手腕腳腕有一大圈黑色瘀血(約3至4釐米寬),手腳不停地在顫抖,嘴裏大口大口地喘氣,不久被折磨致精神失常。

鄧彩娟,佛山法輪功學員,二零零一年被非法關進三水婦教所,原四大隊警察把她強硬抬到黑房內,一連十六天日夜不准她睡覺。鄧彩娟累時打瞌睡,她們就用風油精塗在眼睛及嘴角上,用棍子打,還用力拽頭髮,大聲罵。惡徒們一連幾天還不讓鄧彩娟上廁所,都尿褲子了。犯人王愛麗用紙巾把地上的尿液粘起來再塞進鄧彩娟的嘴裏,然後捉住她的雙腿,迫使用她的身體擦地,還拳打腳踢;田淑玲副大隊長用手打,用電棍電;裔中隊長還不准坐,日日夜夜只准蹲著,只要鄧彩娟一坐下,她就用電棍電她。鄧彩娟的嘴角與腳都給惡警用電棍電爛了。裔中隊長與監控人員還將鄧彩娟的雙手背反在背後,用手銬銬起來,吊在鐵窗裏,只准她的腳尖著地,身體彎腰成球狀。當時鄧彩娟感到天翻地覆,身心都在急劇地痛,兩個監控有時候還搖動她的身體,加劇身體痛得更加厲害,像刀子插進了心臟一樣。還有一次,裔中隊長指揮兩個監控把鄧彩娟的衣服扒光,然後捉住雙手把她上下拉直,直到她們沒有了力氣,才肯放手。

二零零三年一月一日,惡警盧練紅用手銬銬住鄧彩娟一隻手,再吊起來,只有腳尖著地,吊一隻手比吊雙手更痛苦,身體的重力往下墜,被吊的手難以承受身體的重量,這時候,鄧彩娟的手腳與心都像被刀割一樣,筋骨像被狠狠扎進針板上。盧練紅還用電棍一邊電鄧彩娟,一邊瘋狂地大罵。有時候一吊就吊十多個小時,鄧彩娟的手腳都被吊到發紫發黑,像有萬根細針插進心裏一樣劇痛,嚴重弄傷了手,幾個月後,手還麻痺,讓人求生不得,求死不能。

這種殘酷、邪惡、沒有人性的迫害手段持續了二十五天。從十二月二十三日直到十二月三十一日九天裏,鄧彩娟總共只能睡了十三小時。二零零三年一月一日至十六日,日夜都不准睡覺。鄧彩娟肉體與精神已經被摧殘得以近崩潰,站在地上僅幾分鐘就已經倒在了地上,房間裏的塑料椅子都被壓破了幾張。只要鄧彩娟起不來了,她們就拳打腳踢。

二零零四年四月,鄧彩娟又被非法勞教三年,再次遭受酷刑折磨。

七、廣東各勞教所迫害法輪功學員致死案例

1、直接被勞教所迫害致死案例

◎賴志軍,男,原廣東省東莞市鳳崗鎮副鎮長兼人大副主任,是東莞市法輪功上訪的公務員第一人,在廣東三水勞教所被惡警陳瑞雄等人拳打腳踢、反覆電擊,一同被關押的法輪功學員陳建國等人聽到那電棒「啪啪」地響個不停,殘酷無比。數日內,賴志軍即被三水勞教所迫害致死。

酷刑演示:電棍電擊
酷刑演示:電棍電擊

◎饒卓元,廣州法輪功學員,生於一九六八年十月,是廣州市衛生防疫站食品科的一名食品監督員,二零零一年十月二十六日,饒卓元被劫持到廣州市第一勞教所迫害,二零零二年六月十四日再次被綁架到廣州市第一勞教所。二零零二年七月一日下午,海珠區「六一零」突然通知饒卓元妻子的單位派人陪同林倩前往看望饒卓元。當林倩在花都市人民醫院看到饒卓元時,他已經不能開口說話了,但他不住地流出了眼淚。他的右耳朵周圍連同頸部的四分之三都是瘀血、腫脹的,手和腳都有被重物擊打過和擦傷過的痕跡,頭頂有一個血腫(後來發現,當時頭部已有兩個血腫)。由於當時在做頭部牽引,所以不敢移動頭部,直到二零零二年七月底才發現饒卓元的後腦勺還有另外一個血腫的傷口。二零零二年八月五日晚八時左右,花都市人民醫院的院長通過海珠區「六一零」人員電話通知饒卓元的家人饒卓元已故。

◎田惠英,女,四十七歲,茂名市茂港區坡心鎮山遼管區法輪功學員,二零零四年二月十五日被警察綁架,在廣東三水婦教所被折磨得皮包骨,於二零零五年七月六日含冤去世。勞教所對家屬稱被車撞成重傷死亡,賠償三萬元後火化了事。

◎黎亮,男,四十五歲,茂名市人事局科長,二零零三年五月,被關押到廣東三水勞教所,期間遭受嚴重迫害,經醫院搶救無效,於二零零三年十一月二十六日含冤去世。

'生前健康的黎亮'
生前健康的黎亮
'黎亮的遺體'
黎亮的遺體

◎林海,女,五十四歲,廣州市法輪功學員。二零零三年被綁架至廣州市東山區看守所,後被非法勞教三年,劫持到廣東省三水女子勞教所繼續迫害。二零零四年九月林海被折磨得全身潰爛,放回家中不到幾天,即去世。

2、被勞教所嚴重摧殘,回家後未能恢復而去世的案例

◎黃偉,茂名市化州國營和平農場法輪功學員,自一九九九年開始受到一系列迫害,二零零九年四月六日上午八點三十分左右,黃偉再次被綁架到三水勞教所迫害,他受盡了各種酷刑折磨,特別是在黃偉被迫害期滿將回的一個月內,惡警在他的飯中下毒,每餐吃飯後他都十分難受,身體逐日消瘦。在被釋放回的前十天左右,黃偉被惡警郭忠強行打了一支不明藥物的針水。此後,他精神時有失常,頭腦昏亂,記憶大減,呼吸,走路艱難。二零一一年四月十七日黃偉回到家時身體十分虛弱,精神失常等等,身體一天比一天差,二零一一年四月二十九日凌晨被毒害離世。

◎唐英,女,四十八歲,湛江市東海島東山鎮居民,二零零一年被非法送到廣東省三水勞教所,在勞教期間身體和精神遭到更嚴重的摧殘,身體致病,做手術後傷口感染化膿,常流膿水,直至病危才准保外就醫,於二零零三年六月含冤去世。

◎洪浩遠,男,三十歲,一九九五年在廣州華南師範大學開始修煉法輪大法,畢業後在廣東省潮州市郵電局移動通訊任技術骨幹,二零零零年初被非法勞教三年,被關押到廣東三水勞教所。在原七大隊,獄警用幾萬伏電壓的電棍二至三根每天電擊十小時以上,電擊全身及肛門。他這樣描述其中一次遭遇:「他們要我寫保證以後不在所內煉功,我不答應,他們就脫了我的外衣,拼命電我,專電腋下、乳頭等軟弱地方。」二零零三年一月五日凌晨,洪浩遠含冤離開人世。

◎鄭桅英,女,五十一歲,廣東省廣州市人,一九九九年十二月,鄭桅英第三次赴北京上訪,被非法刑事拘留,並於二零零零年被非法勞教一年,身心受到嚴重摧殘,於二零零四年十月含冤去世。

3、曾受過勞教所迫害,在長期高壓騷擾下含冤離世的法輪功學員

廣州番禺永大集團公司總務科職工朱建朋、中山醫科大學中山眼科中心醫院藥劑科會計曾裕華、廣東省湛江市麻章鎮法輪功學員陳全、畢業於中山大學的廣東省饒平縣黃岡鎮法輪功學員林凱、廣東省揭西縣七十多歲的法輪功學員鄧運蘭、汕頭市澄海外砂鎮法輪功學員王樹彬、汕尾市捷勝法輪功學員陳乃業、肇慶市懷集縣工商局幹部范少卿、肇慶市端州區法輪功學員張育民、茂名法輪功學員楊明芬、茂名法輪功學員鄭保……

八、廣東勞教系統惡人惡報的部份實例

▼王廣平,廣州市公安局國保支隊副支隊長,二零一零年六月十日神秘倒地猝死。王廣平於二零零一年至二零零六年曾任廣州市公安局「610」辦副主任,這個五十四歲的「610」辦副主任恰巧是在六月十日猝死的。十一年前的這一天,江澤民集團為了迫害法輪功,成立了「610辦公室」這個凌駕於法律之上的非法機構。二零零一年,王廣平因積極迫害法輪功升任廣州市公安局「610」副主任,二零零六年調國保支隊專管「維穩」。據明慧網報導,經王廣平親手迫害的法輪功學員,被其劫持到洗腦班的法輪功學員就有三千三百一十人次,破壞真相資料點七十八個,非法勞教三百九十五人,非法判刑十六人。曾多次公開表態不相信報應的王廣平猝死於六月十日當天,似乎天意使然。

▼吳華立,一九九八年─二零零三年底任廣東省湛江市公安局長期間,充當江氏集團的幫兇,綁架法輪功弟子,很多法輪功學員被關押看守所、勞教所,有的被判重刑、有多人被迫害致死。後任惠州市委常委兼公安局長,二零零四年九月因涉赴澳賭博、違規簽注、收受賄賂罪在惠州市被逮捕,遭到報應。

▼伍洪湛,湛江市雷州市公安局局長,不聽法輪功學員的好言勸善,追隨惡黨反覆作惡,到二零零三年為止,廣東省湛江市雷州市有三十多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勞教、拘留、強制洗腦、抄家等各種形式的迫害,甚至非法重判法輪功學員李淑銀八年徒刑。二零零三年十月一日伍全家與刑警隊長(陳志培)、司機等五人開車前往廣西遊玩,中途翻車。伍與刑警隊長當場死亡。伍妻子腿斷,兒子腦震盪。因其作惡多端禍及全家和身邊人。

▼葉長龍,河源市連平縣公安局法制股股長,在任期間先後非法判處多名大法弟子勞教,二零零六年四月他因突發性腦溢血而死,應了善惡有報的天理。

▼鐘秋錦,原河源市連平縣公安局政保股副股長,非法判決大法弟子勞教後,因身體被檢查出肝病而不得不提前離職,最終醫治無效死於肝癌。

▼李雪珍,女,廣州洗腦班第一任政委,曾在廣州市槎頭勞教所任主管迫害法輪功的副所長,雙手沾滿法輪功學員的鮮血,她本人和其女兒經常遭惡報,多次出車禍、遭搶劫。

▼王玉,廣州槎頭勞教所第一任教導員,心狠手辣,作惡多端,例如,二零零一年,將謝焱、李瓊等法輪功學員在刺骨的寒風中吊銬在窗外幾十小時「冷凍」。不但自身遭惡報,早已多種疾病纏身,弱不禁風,被調離專管大隊,她還禍及家人,其丈夫外出釣魚時觸電身亡。

▼花少霞,廣州槎頭勞教所第二任教導員,周身病痛,頸椎病,肩周炎,各種手段治療無效,反而越來越嚴重。

▼梁惠萍,廣州槎頭勞教所主管迫害法輪功的副所長,早已怪病纏身,臉面浮腫變形脫相。

▼向帆,廣州槎頭勞教所迫害法輪功第三大隊隊長,得了一種怪病,身體短時間內快速膨脹,臃腫得很嚇人。

▼張×,廣州槎頭勞教所獄警,充當打手很賣力,結果遭報,一隻手耷拉著幾乎殘廢。

結語:清算勞教罪惡 懸崖勒馬時機無多

三水勞教所酷刑致殘黃柱峰 其母親提控告

二零零四年十二月二十日,茂名市高州鎮江大嶺蘇淑瓊,向茂名市中級法院和廣東省高級法院遞交訴狀,控告茂名市公安局、看守所、廣東省三水勞教所、茂名市法制學校迫害其兒子黃柱峰的人身自由權和信仰自由權等多項基本權利,並使黃柱峰嚴重致傷。

二零零一年二月,黃柱峰被判勞教兩年,二零零一年九月被送往三水勞教所。蘇淑瓊的控告書寫道:「在勞教所內,我兒受盡該所工作人員的侮辱和酷刑折磨。他們用我兒的髒襪子塞我兒的嘴,三、四個警察用電棒一齊電他。警察盧金虎用頭套套住我兒的頭,叫人用力猛烈的搖,叫他清醒,這樣搖了三四次,每次約三分鐘,致使他頸椎受到重傷。十二月二十二日,警察張武軍又拿電棒電我兒,還叫人強行把我兒的手銬在兩棉被包的中間。包很重,張武軍叫值班人員往左右兩邊用力拖布包,每次約半分鐘,約三、四次,二十三日繼續電我兒,拉扯他,酷刑折磨他,致使他全身疼痛難忍,左肱骨頭粉碎性骨折並肩關節脫位,頸內側骨受傷,從而造成肱骨質硬化,左肩關節骨性結構破壞,頸內側骨硬化,左肱骨缺血性壞死,左手不能上抬。」

蘇淑瓊要求廣東省三水勞教所出錢,把黃柱峰送到北京北亞醫院治好手和頸,醫療的一切費用由三水勞教所承擔;要求賠償精神損失費、誤工費和伙食費,並要求追究違法人員及其授意者的法律責任。

廣東省勞教局局長施紅輝被國際起訴

施紅輝,男,廣東省勞教局局長兼中共邪黨黨委書記,二零零九年十月二十二日,在美國紐約被來自中國廣州的女法輪功學員陳華、鄒玉韻起訴,控告其犯有:酷刑罪和群體滅絕罪;以及侵犯生命的權利,侵犯自由、人身安全、不受任意拘捕和關押的權利,侵犯思想、良心、宗教自由和自由保留觀點不受干擾的權利,以及侵犯上述權利違反國際法。

鄒玉韻,廣州天河區法輪功學員,女,時年三十六歲,先後被關押在廣州市黃埔區、荔灣區洗腦班、東山區洗腦班、白雲區洗腦班、廣州市洗腦班、天河區洗腦班。其間承受過廣州各洗腦班的所有法西斯刑訊,受盡各種非人折磨。她自訴遭廣州市洗腦班七方面迫害:1、白花油塗眼睛; 2、使勁在我身上又揪又捏,用利器扎脖子; 3、強迫在地上大小便,整天浸坐在尿液當中,每隔半小時就灌一大杯水,即使是生理期也不例外; 4、在正午的陽光下曝曬; 5、注射不明藥物,惡警稱不癡也傻; 6、強行灌食,每隔二個小時灌一次,一般一次一飯盒粥。一天要灌七次; 7、強迫在房間拉屎尿並偷拍照。

'鄒玉韻'
鄒玉韻

原廣州市長、廣東省長黃華華被國際起訴。

二零零五年,黃華華訪美時,曾在深圳遭受勞教酷刑的周雪菲女士專程到舊金山起訴黃華華。周雪菲曾被勞教所劫持了三年二個月,遭受了常人想像不出的肉體和精神折磨。周雪菲說:「任何一項酷刑就足以讓你生不如死,痛不欲生。它卻給我們幾種酷刑同時使用。在我們精神這方面,也是同時進行很多很多的侮辱,造成非常大的傷害。我當時心裏就想,我將來有朝一日能活著出去的話,我一定上國際法庭告他們。」

在此,我們正告還在盲目迫害法輪功的官員、警察,不要再被一時的權勢迷住你的眼睛,靜心了解和正視法輪功真相,用內心的良知去判斷是非,走出中共邪黨給你設好的深淵,才有機會為你和你的家人選擇美好的未來。

清算勞教罪惡的時間越來越近了,懸崖勒馬的機會已越來越少了。何去何從?現在是你清醒選擇的時刻了!


https://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13/4/20/廣東勞教迫害十四年-無法抹殺的罪惡歷史-27227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