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雲南呈貢縣法輪功學員左立新自述遭迫害經歷

Twitter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二零一三年四月十日】雲南省昆明市呈貢縣法輪功學員左立新,今年六十四歲,在中共迫害法輪功的近十四年中,遭到綁架、抄家、拘留、判刑等迫害,至今仍經常被當地國保警察騷擾,身心受到了嚴重摧殘。下面是左立新自述被中共迫害的經歷:

我叫左立新,今年六十四歲,是雲南省移動公司(原雲南省呈貢縣郵電局)退休職工。一九九六年十月,我的表姐向我推薦一本書,是李洪志師父寫的《轉法輪》(卷二),看完就把他放在了書櫃上。一年後的一九九七年九月的一天,那天是中秋節,我突然想看放在書櫃上的那本《轉法輪》(卷二),當我再一次翻開《轉法輪》(卷二)時我後悔極了,這麼好的書竟然把他放在書櫃上一年了。不久我就請到了一本《轉法輪》精裝本,還找到了一個煉功點參加集體煉功。不到一個月,多年患有的高血壓、痛風、脂肪肝、腎虛等疾病都好了,過去大熱天都要包裹著厚厚的衣服,而煉功後,我冬天還穿著襯衣。看見我的同事都說我變成另外一個人了。

通過學習李洪志師父的著作《轉法輪》,我明白了人為甚麼會生病,為甚麼會有痛苦,知道了做人不是目的,返本歸真才是做人的真正目的。法輪功使我有了一個全新的人生觀。那段時間,我就想把法輪大法的美好告訴更多有緣的人,我給單位的同事、工商局的領導、稅務局的人員洪過法,親自給他們送大法的書,引導一些有緣的人走進了大法的修煉。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江澤民這個人中小丑利用中共邪黨發動了迫害法輪功的運動。「7•20」那天我們這裏的煉功點的輔導站站長、輔導員被警察綁架了,下午許多法輪功學員到市政府去要人,大概去了有一百多人。市政府的一個人說:只准派三個代表進去,其他法輪功學員就在外面等著。結果不到一個小時,來了一輛警車,還有三輛大交通車,下來許多警察把我們全都趕上交通車,警車拉著警笛在前面開道,把我們拉到西山區第一中學,那裏早已關著許多法輪功學員了。一個便衣對我進行了非法審訊,問我甚麼時候煉法輪功的,為甚麼要煉法輪功。我告訴他,法輪功是按照真善忍做好人的,法輪功祛病健身有奇效,我全身的病都是煉法輪功煉好的,你可以到單位了解。便衣說:「過幾天你就知道了。」做完筆錄,晚上十一點多鐘叫我回家了

一九九九年十月三十日,我做了十二條真相橫幅,噴上了「還法輪大法清白」等字樣。結果被惡警得知。十一月三日晚上,昆明市盤龍區兩個便衣抄了我的家,搶走了大法書十多冊、萬言書等。隨後將我帶到盤龍區國保大隊搜身、非法審訊:問我拉橫幅的事,誰做的橫幅,誰去買的布料,字怎麼寫上去的。我守住一念:絕不出賣同修。我說:「字是我噴的。」審到晚上十一點多鐘叫我回家了,告訴我第二天早上八點再來。這樣連續非法審訊了我五天,到了十一月九日,我說:「我要出差到昭通。」他們就要我隨叫隨到。後來也就不了了之了。

二零零零年六月一天,昆明市官渡區小壩派出所警察,叫一個協管員把我從家裏叫到小壩派出所,小壩派出所警察沒有出示任何證據把我綁架到跑馬山戒毒所非法關押十天。

二零零二年過年前夕的一個晚上,天都黑了,昆明市官渡區國保大隊二中隊五、六個便衣,其中有一個姓李的,闖進我的家,沒有出示任何證件,就抄我的家。搶走了五、六十冊大法書、一張《天安門自焚偽案》光碟、兩台電腦,也沒有給清單。十點鐘將我從家裏帶到昆明市官渡區公安分局,和幾個吸毒犯關在一個地下室裏。第二天,對我非法審訊,問我《天安門自焚偽案》光碟是誰給我的?之後將我拉到官渡區看守所,沒有拘留證非法關押了一個多月,後取保候審叫我出來找送我《天安門自焚偽案》光碟的人。

一天,官渡區國保大隊一中隊一個姓李的、一個姓金的來審問我,說給我一個月的時間叫我出去找給我《天安門自焚偽案》光碟的那個人。第二天官渡區國保大隊大隊長又說給我一年的時間去找給我《天安門自焚偽案》光碟的那個人,一定要找到那個人,給我一年的時間取保候審,讓我找到那個人。

取保候審期間,小壩派出所警察闖到我家裏好幾次,一年之後,看我也沒找到那個人,取保候審也解除了,事情不了了之。

二零零五年七月二十九日,我到西藏波密,在一個加油站,我給一個女孩子送了一個真相護身符,就被波密公安局警察給綁架了。先把我關在波密公安局裏,波密公安局國保大隊隊長非法審訊我,逼問我發了多少資料,帶了多少資料來,審訊完就把我關到波密看守所。第二天要將我轉到靈芝地區看守所,路上遇到泥石流,又給我拉回波密看守所非法關押兩天,之後又給我劫持到靈芝地區看守所。一個星期後,西藏「610」、西藏公安廳、波密國保大隊將我押送到雲南邊界叫德清的地方,轉給雲南公安廳、盤龍、官渡公安分局的人,將我直接劫持到昆明市盤龍區第一看守所非法關押。

後來昆明市中級法院非法開庭,誣判我一年半徒刑。將我劫持到雲南省第一監獄,因監獄不收我,他們就把我一直非法關押在盤龍區第一看守所,直到二零零七年一月二十八日才放我回家。

回家後,我所居住的當地保安二十四小時對我進行監視。二零一一年八月,我從昆明搬到呈貢縣居住,呈貢縣國保大隊警察就經常到我家中騷擾。今年三月二十日,呈貢國保大隊警察和呈貢政法委書記又到我家騷擾。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