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大綁架、刑訊逼供
叢培清 | 孔凡華 |
我叫叢培清,男,龍口法輪功學員。二零零三年十一月龍口公安局、610與煙台公安局、610沆瀣一氣,對龍口法輪功學員瘋狂的抓捕及對資料點進行大規模的破壞。在邪黨的紅色恐怖中,十一月三日法輪功學員王文強、戰淑紅(走脫)被綁架,十一月六日資料點被破壞,我與妻子孔凡華(同修)及同修麻連風、呂亮志、徐德寶、王連江、鄒淑清、欒積潭、高玉浩、王洪玉、楊淑敏等十多名法輪功學員先後被綁架,被非法關押在龍口看守所裏,遭非法審訊、酷刑折磨等。姚新人是九月份被綁架的。我與孔凡華、麻連風、姚新人四人二次被綁架,被非法強行遊街,被非法判重刑。
被非法關押在龍口看守所期間,遭到惡警無數次的非法審訊,每次的非法審訊都會遭到惡警的拳打腳踢;每次都是手銬、腳鐐(類似腳鐐的繩索)加身,手腳和全身用鎖鏈捆綁在鐵椅子上。人權被踐踏、精神被摧垮、人身被摧殘、人格被侮辱,在一個沒有了人性、沒有道德的邪黨社會裏也就根本沒有維護人身合法權利的自由。
我與孔凡華、麻連風、姚新人四人二次被綁架,被非法強行遊街。一次在龍口市宣判大會上被非法宣判,以達到挑起人們對法輪功仇恨的轟動。
二、在龍口看守所裏被強迫做奴工
被關在龍口看守所裏期間每天被強迫做奴工,當時男號主要做各種花籃盆景;女號做手工繡品,每天早上五點幹到晚上十一點,甚至更長時間,完不成任務,就會遭到惡警的懲罰,輕者拳打腳踢,重者遭到警鞭警棍的抽打。長時間的體力勞動,伴隨著的卻是生活的虐待,通常是每人每餐一個饅頭(一個饅頭不足四兩),一小碗菜湯,被普犯們戲稱為「青龍過江」,所謂的菜就是幾根菜葉加清水熬湯。
被關在看守所裏期間,禁止言論自由,不允許學法煉功,不允許申訴,就連寫字的紙、筆都被禁止使用;就連86歲的老母親臨終時我都沒能與老母親見上最後一面;就連寫信寄託哀思的權利都被剝奪;兒子中專畢業還沒有步入社會就失去了家庭的溫暖,無依無靠、孤苦伶仃的生活著,對孩子造成了巨大的身心傷害。
在龍口市610的操控下,龍口市檢察院、法院編造事實、枉加罪名、惡意構陷,我與妻子孔凡華被非法判重刑,分別為八年、十年;麻連風被非法判重刑七年,姚新人被非法判刑四年,其他法輪功學員另案處理。
三、在濟南監獄遭種種酷刑
二零零四年五月四日,我被劫持到山東省濟南監獄,在十一監區我拒絕「轉化」,遭惡警、壞人瘋狂迫害,多次被嚴管隔離。二零零五年我與法輪功學員董傳彥、王新忠、高洪潔、王亮、拒絕「轉化」,反迫害,被惡警、壞人隔離迫害。六月份,與法輪功學員王新博(已被迫害致死)、梁晶、孫國、吳相萬背誦李洪志師父的著作《洪吟二》,整體抑制邪惡,我被視為重點迫害;七月二十日與法輪功學員尹向陽、劉維先、孫振山嚴正聲明從新堅修法輪功,又被分別關小號迫害。
二零零六年底,在邪惡的二監區,我與劉維先(仍在獄中被迫害)向駐山東監獄檢察官、監獄長寫信揭露監區惡人殘酷迫害法輪功學員的罪行未果。二零零七年四月二十五日前夕,我們再次寫信駐監獄監察官和監獄長控訴、揭露十一監區惡人的暴力暴行和對法輪功學員的虐待,真實、詳細的反映了惡警、壞人的殘酷迫害手段、卑鄙伎倆、流氓手段、惡人名單,要求調查落實,嚴懲壞人,停止迫害,並對其行惡者實施法律制裁。我和劉維先被扣上違反法律法規和反管抗改的大帽子殘酷迫害。當我被劫持到小號後,門立刻被封死,七、八個壞人一擁而上,把我按在準備好的方木凳子上,衣服被扒光,有按頭的、有擰胳膊的、有壓腿的,用鞋刷把刷肋骨、脊椎骨、同時把牙刷把夾在我手指與手指之間從上轉到頂,使十個手指都露出骨頭來,失去知覺。暴徒用鞋底猛擊臀部,使其紫血一片,拳打腳踢胸部、小腹、頭臉,用手用力掰折手指,致使我的小拇指被折斷。
我被長期捆綁雙臂,腳尖沾地,腳後跟墊在放地鋪的床沿上,長期蹲著,使人渾身疼痛,不許睡覺,不許洗刷,不許上廁所。為了不讓我睡覺,惡徒就用點著的煙捲嗆眼睛,我當時被打的血肉模糊,皮開肉綻,內衣與皮膚血連在一起,稍微一動疼痛難忍,腿腳慘痛,痔瘡突發,無法走路。生活上也受盡虐待,每頓飯只給一個不到二兩的小窩窩頭,一塊小鹹菜,限制喝水。法輪功學員劉維先同樣受到類似的迫害,被迫害得小腸串氣(疝氣)行動不便。
小號房間封閉非常嚴密,門窗緊閉,撤掉監控設備,進出門也用方木或長條板凳頂著,門外掛著未經政府允許不許入內,環境極端恐怖,真正是獄中之獄。裏面有兩個壞人頭目,都是惡警挑選的最殘暴、最邪惡之徒。六個新入監的普犯,這些大多是黑社會的人,殺人犯、搶劫犯、強姦犯。像這樣的房間有七、八個,多的時候十幾個,都是為迫害法輪功學員而設置的。
四、其他法輪功學員遭受的迫害
我所經歷的這些迫害,只是上百種酷刑之一角。還有吊銬、吊打、開水燙、煙頭燒、絕緣板敲打全身敏感部位,用腳踩蹂手背、腳背、頭部、脖子、用髒布往嘴裏塞,掐脖子,七、八個惡徒按在地上打,蒙住被子打,捆綁著打,推揉著打,跪圓木,坐在倒置的凳子腿上,野蠻灌食,用手摳肋骨,封鎖門窗放大電視音量,群體毆打和各種肉體折磨,長期蹲廁所等邪惡手段。法輪功學員錢棟才、呂震就是在這慘絕人寰的酷刑下被迫害致死的。
山東省蒙陰縣法輪功學員呂震,男,30歲左右,因向世人講清真相,揭露中共迫害法輪功事實,而被當地法院非法判刑10年,於二零零四年被關押在山東省監獄迫害,在十一監區獄警教導員李偉、監區長張磊光、副監區長陳炎操控下,在曲文廣等惡人的指揮下,對其進行洗腦。二零零五年,呂震被轉到一監區強制勞動迫害。二零零九年六月,呂震碰到王監獄長,當面陳述了十一監區迫害法輪功學員的嚴重情況,王監獄長當時惱羞成怒,惡狠狠地說:「你想幹甚麼,這是××黨的天下!」隨後甩手就走。第二天呂震就被關押到十一監區嚴管迫害,在獄警的慫恿下,殺人犯謝曉剛、李大鵬、蔡和傑、李鵬、張登雲、周雲龍、李宏祥充當打手,對呂震拳打腳踢,大打出手,使盡各種酷刑和招數;呂震昏迷後再用涼水潑醒、再打。一連迫害十幾天,最後將奄奄一息的呂震的雙手、雙腳捆綁在一起,頭朝下,腳朝上吊掛起來,直到迫害致死。其情景令人髮指,慘不忍睹。
在山東濟南監獄裏,被殘酷迫害的法輪功學員還有:石增雷、黃敏、王成林、邵強、曹國臻、尹向陽、劉錫同、邢同福、張傳正、李晶超、宮茂海、石增山、趙衛東、祝范思、王付成、王逢玉、滕德芳、王文強、王明亮、邢月福、劉仲明、劉洪君、李玉明、葛樹昌、郭延會、莊石軍、李愛平、馬曙光、沈希家、李全福、李敏、趙錫法、戴國玉、袁乘利、孫其武、孫其文、張凱、孫虹、宋素廣、梁少波、宋炳法、呂濟智、類成永。
五、濟南監獄參與迫害的惡警與惡徒
二零零一年至二零零九年,山東省濟南監獄迫害法輪功學員的惡警有:惡監獄長齊曉光;十一監區監獄長張磊光、教導員李偉、副監獄區長陳岩;各監區惡警有:李心誠、袁建剛、朱明聲、李泉成、劉超、王洪濤、韓宏魯、鄧愛東、李洪全、劉冰、張立軍、鄒大勇等。
直接參與迫害的惡人:王常亮、曲文廣、劉書江、吳加勇、高寇法、韓曉磊、孟令崗、隋福坤、江學東、王菲、焦田斌、張濤、潘衝、張殿龍、劉奇、趙建、尚清國、劉峰、耿浩、李慶祥、孫麒祥、趙永生、薛軍、丁長軍、於常亮、胡鐵芝、馬道格、趙廷順、王振軍、張建基、姚雲霞、劉長征、蔡清華、白邦武、王克東、柳可安、王夢全、王照耀、張少青、劉玉東、王克忠、魏安成、劉茂津、李興臣、周長久、許子儀、蘧恆學、遲長瑞、陳玉磊、張志家、朱魁明、張鳳順、劉月、趙岳魁、趙鳳奎、啟東興、畢於震、劉朋、李曉、崔玉峰、宿磊、張躍、張勝、王彥、王革新、李興玉、朱慶江、安文革、李大偉、薛曉剛、蔡少傑、石俊屹、劉東、謝滔(音)、董拓、張成、李曉軍、張虎、王海棠、猛子、順子、李小龍等。
十一監區惡警張磊光、李偉、陳岩為了達到其所所謂百分之百的「轉化」政績,以求升官請賞,不定期的對迫害法輪功學員的惡人灌輸謊言,以編造謊言、捏造事實、煽動仇恨、灌輸洗腦、教唆犯罪,實施暴力,收集社會上所有的地痞流氓手段,卑賤下流的方式方法,並以加分減刑為誘惑,施以小恩小惠,使那些惡徒們為所欲為的迫害法輪功學員。
以上是山東省濟南監獄對我的迫害及我了解到對其他法輪功學員的迫害。因為監獄封鎖迫害消息,許多迫害詳情無法了解。曝光監獄裏的罪惡是讓更多的善良人們看清中共監獄魔鬼般的迫害善良人的滔天罪行,認清共產邪黨泯滅人性、踐踏人權、滅絕人類的邪惡本質。呼籲國際社會伸張正義,呵護善良,停止迫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