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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提籃橋監獄的迫害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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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三年二月二十八日】(明慧網通訊員上海報導)上海提籃橋監獄對一個法輪功學員至少安排四個「包夾」,加上組長、大組長之類互相牽制、互相監督、互相揭發。這些包夾在中共的綁架、挾持、引誘、行賄中都會變得窮凶極惡,完全按照獄方惡警的指使來迫害法輪功學員。

獄方規定每個犯人每星期至少必須揭發一次別人,否則就被減分並被告誡。在迫害法輪功中所用的包夾絕大部份都具有「死刑緩期執行犯」及黑社會組織的首惡頭子的雙重身份,選取標準主要有三條,一是行兇能力強,二是奸詐狡猾突出,三是黑社會經驗豐富、善於領會獄方意圖。獄方對這些包夾的犒勞一是提高他們在獄中的「處遇」級別,二是給予「獎分」。所謂「處遇」的提高無非就是多吃點菜、吃別人吃不到的菜、幹輕活、參與犯人中的所謂管理層以欺壓他人;所謂「獎分」就是可以相應的減刑,以求得不死或提前出獄。

下面是提籃橋監獄惡警迫害法輪功學員時使用的一些手段:

1、3.3平方米的牢房關兩個包夾與一個法輪功學員,這個長2米多、寬不足1.5米的狹小牢房中放置了一張兩個包夾睡覺的雙層單人床和一隻糞桶,法輪功學員不能走出這一狹小區域。相鄰牢房也由包夾佔據。

2、三小匙約20毫升粥加上三小匙水就是一頓飯,如此這般地餓你一個月,然後強制灌食……如此反覆,終而復始。

3、從9月下旬就搶去法輪功學員的衣物,使他們無法添加衣服,晝夜冷他們、凍他們,一直到一月份。

4、大熱天, 30攝氏度左右,用厚毛衣和羽絨服把法輪功學員裹住,再用約束帶(六釐米寬的厚牛皮帶)捆綁並固定雙手,再用2.5毫米粗的細滌綸繩紮緊雙手。大小便說是讓「包夾」「幫忙」,實際上是把大便擦到屁股上,更不能洗臉、刷牙。必然地:汗不得出,全身糜爛,昏厥;鋪板上的糞便乾燥物如麵包屑到處都是;每次長達三星期以上。

5、用竹籤扎戳法輪功學員的小便頭……

6、把方凳放倒,方凳的凳面、兩隻凳腳以及兩腳間的橫檔形成一個長方型的空,四週是硬雜木凳面、腳、檔的稜角,幾個壯漢把法輪功學員強制放上去,再用腳把法輪功學員的身體踩進這個空,使法輪功學員的身體成V型,再揪住頭髮向下拉、再踩住法輪功學員的腳,使身體成M型。

7、體重200斤的壯漢跳起來,趁下落之勢狠力蹬踩法輪功學員的大腿,如此反覆直至壯漢筋疲力盡,被害人雙腿腫如水桶,無法起立、行走、多處流血或挫傷……

8、冷不防用左手食指插入法輪功學員的嘴,左手大拇指在外面與食指相向配合捏住,然後以食指指甲為刀,大拇指在外面當砧板迅速拉出,劃開內表面皮肉,形成長條型血口,由於是老手,其動作快速果斷,連拉兩次就劃下一根肉條。

9、冷不防用重拳猛擊法輪功學員的喉管,說是不讓法輪功學員講法輪功的真相、講共產黨的真相,「要把你的聲帶打壞,連聲音都不讓你發出來」。

10、幾十天不讓喝一滴水,連杯碗等用具也全都搶走,當然更不讓洗衣物……

11、所謂坐小板凳,上海不管勞教所還是監獄一般都是坐漆包線的管芯,高15至20釐米,作為凳面的圓盤的直徑也在15至20釐米之間,因為矮小,人坐在上面連大腿的份量也會落到凳面屁股上,「包夾」在後面踢動這個所謂的小板凳,使人的皮肉與這個小板凳之間形成強烈的拉扯,一個小時屁股就會起泡,然後破裂,鮮血滲出、透過衣褲、布滿「板凳」……每天達22個小時……天天如此,少有間歇,一年、二年、三年……

12、用橫截面為正方形的尺寸約2.5釐米的硬木棍肆意擊打法輪功學員的頭、手、肩胛骨、小腿骨等各個部位……特別是組織幾個壯漢突然間用這樣的木棍集中冷不防擊打某一部位,例如大腿上離膝蓋10釐米的範圍之內,用幾分鐘的時間集中猛擊,所擊部位二十分鐘之內就會腫起,高達2釐米。由於是老手,所擊部位準確,所以腫起部位界限清楚,以後就隨時用棍棒戳擊敲打這個腫起區域。很多法輪功學員從大腿往下全部發黑,有的像塗了墨、有的像黑紫相間的花崗岩。整個過程如何打、打哪個部位、擊打後多長時間腫起來、然後又如何戳擊這一區域……這一切都是中共監獄科學研究所的研究成果。

13、利用法輪功學員有不隨地吐痰的自我要求,在初春或深秋用電風扇強風吹襲法輪功學員,然後不讓咳嗽吐痰,強迫法輪功學員把痰自己吃進去。

14、每天用車輪戰術折磨法輪功學員,只有2小時的睡眠,而且食物又差又少,十天下來就會昏厥摔倒,站著會摔倒,走著也會摔倒,這樣持續100天以上,致使法輪功學員皮包骨頭、渾身無力,手都抬不起來,測不到血壓,低血糖,大腦細胞自噬,耳朵失聰、視力極度下降、記憶力極度消退、幾乎失去思維能力、顯得遲鈍木訥,也會出現幻覺……上述症狀大約在甚麼時候出現,表現出來的症候如何,針對這些症狀情況又如何進一步施加壓力,又如何強制灌藥,灌甚麼藥,不讓法輪功學員死去,強制維持他們在生死的界面上讓他們生不如死……所有這一些,中共的科研所都有系統的研究,也有類似工業產品的生產、工藝、檢測的有關國家規範那樣的小冊子或文件……當法輪功學員責問獄方官員踐踏了《監獄法》時,這些官員會把「包夾」、「牢頭」、它的「革命依靠對像」、「無產階級專政執法者」叫來,然後叫喊著「國家規定每天有8小時的睡眠時間,你們為甚麼只讓他睡這麼一點時間?這是不行的。」頓了一頓又接著叫喊:「你們做得很好,就是要不讓他睡覺,就是不讓他睡覺,從今天晚上開始,再讓他少睡半小時!」……

15、用7根繩子把法輪功學員長時間綁在15mm粗鋼筋焊成的柵欄上,柵欄成了可以活動的萬能支架,綁成甚麼形狀?甚麼形狀之下多長時間手或腳或其他部位出現甚麼症狀?中共科研所都有專門的文件或教程……

16、電刑至少由四個惡警同時執行,種類繁多,相同的是用各種措施固定法輪功學員的手和腳。除殘酷電擊燒灼法輪功學員身體,立刻出現黑色區域外,有時迫害的過程竟如繡花,燒灼的結果也並不馬上出現炭化現象,而是在五天以後化膿潰爛,二十天以後也就是潰爛十五天以後再用刀啊剪子啊之類的東西在陰暗的牢房中去剜、刮、剪。這種獄方稱之為電刑藝術的酷刑也是有專門教程的,怎麼通電燒灼,燒灼後達到甚麼狀態,會出現甚麼情況,經受多少天後又出現甚麼症狀,然後又如何處理,過程中的每個環節都有具體的說明和規定,其核心是力圖在它所造成的這種非人環境中強制著引導被害人的道德墮落,用它們的話就是「狂風驟雨般的無產階級專政鐵拳打擊和漫長的痛苦煎熬相結合」,「突破心理防線」,「摧毀道德意志」以達到中共鏟除中華民族的傳統道德精神、消滅富貴不能淫、貧賤不能移、威武不能屈的民族氣節。

17、在強行灌食中灌入不明藥物,花樣百出,有致迷致幻的,也有致便秘、致拉肚的,便秘時有時近三十天才能拉一次,有時是長期的十天左右拉一次。

18、誣陷法輪功學員「小偷小摸」,布置包夾造謠偽造現場做偽證……造成既成的邪惡事實以證明獄方所謂的「個人鬥不過政府」,「胳膊擰不過大腿」,「我們的手段還沒有拿出來」……看似事情不大,作用卻極其惡劣。

19、以把家屬也抓進來要挾法輪功學員,以迫害法輪功學員要挾其家屬。「你不承認?你不承認把你兒子也抓進來!」這樣的話是經常聽得到的,這也是中共科研所的研發成果之一,說是「親情溫馨」。

20、至於把髒襪子塞到法輪功學員的嘴裏,用破鞋子在尿糞中浸過後塞進法輪功學員的嘴或在頭上、臉上蹭抹,把法輪功學員的毛巾、牙刷在廁所便池中揩抹塗刷等「小來來」、「小兒科」,是那些「包夾」們在社會上當黑社會小頭目時就會的,到監獄中一經點撥拔高,又能掙得獎分,就更加忘乎所以地自我墮落。

提籃橋監獄惡警們雖然在邪惡的控制下張狂不可一世,然而內心空虛、自感無依無靠,不敢與法輪功學員哪怕是討論中共捏造的罪名「利用邪教組織破壞國家法律實施」,公開明確地承認:「不能和你說這個,現在和你說這個我們會很尷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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