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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太谷縣韓來清遭非法批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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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三年二月二日】(明慧網通訊員山西報導)山西晉中市太谷縣法輪功學員韓來清二零一二年十一月十八日被杏花嶺派出所警察綁架,被非法關押在太原第二看守所。杏花嶺公安分局和檢察院將韓來清非法批捕,卻不讓家屬知道,企圖造成家人無法請律師進行無罪辯護的既成事實。

韓來清被綁架後,他的妻子多次去杏花嶺派出所、杏花嶺公安分局要人,警察互相推諉,根本不說真實情況。

二零一三年一月十八日,韓來青已經被非法關押的第62天,韓來青的妻子又去要人,杏花嶺派出所的負責人說韓來清早被就批捕了。韓妻質問:為甚麼家屬不知情?為甚麼剝奪家屬的知情權?

警察信口雌黃的找藉口,一會兒說電話聯繫不到,一會兒又說已經發了信函。家人質疑,甚麼信件要走這麼長時間,從十二月二十日到一月十三日,步行也到了。不法警察就這樣推卸責任。於是,韓妻去檢察院核實,值班人員經逮捕科查證,稱未有韓來清被批捕的記錄。

一月三十日,韓妻又一次去杏花嶺派出所,警察這次卻出具了非法逮捕令,而日期是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二十日。也就是說,警察左躲右閃,就是為了不讓家屬知道案情的進展,企圖讓家人失去請律師辯護的機會。

據知情人士透露,韓來清是零口供,警察沒有證據,就胡編、羅列罪名。杏花嶺公安分局國保大隊的隊長徐世嬌,根本說不出綁架、關押韓來清的法律依據是甚麼。但仍然打算強行非法起訴韓來清。

天理昭彰,疏而不漏。迫害修煉「真善忍」的好人,這些公檢法人員的作為將給他們自己和他們的家人帶來災難,將會遭天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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