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來清被綁架後,他的妻子多次去杏花嶺派出所、杏花嶺公安分局要人,警察互相推諉,根本不說真實情況。
二零一三年一月十八日,韓來青已經被非法關押的第62天,韓來青的妻子又去要人,杏花嶺派出所的負責人說韓來清早被就批捕了。韓妻質問:為甚麼家屬不知情?為甚麼剝奪家屬的知情權?
警察信口雌黃的找藉口,一會兒說電話聯繫不到,一會兒又說已經發了信函。家人質疑,甚麼信件要走這麼長時間,從十二月二十日到一月十三日,步行也到了。不法警察就這樣推卸責任。於是,韓妻去檢察院核實,值班人員經逮捕科查證,稱未有韓來清被批捕的記錄。
一月三十日,韓妻又一次去杏花嶺派出所,警察這次卻出具了非法逮捕令,而日期是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二十日。也就是說,警察左躲右閃,就是為了不讓家屬知道案情的進展,企圖讓家人失去請律師辯護的機會。
據知情人士透露,韓來清是零口供,警察沒有證據,就胡編、羅列罪名。杏花嶺公安分局國保大隊的隊長徐世嬌,根本說不出綁架、關押韓來清的法律依據是甚麼。但仍然打算強行非法起訴韓來清。
天理昭彰,疏而不漏。迫害修煉「真善忍」的好人,這些公檢法人員的作為將給他們自己和他們的家人帶來災難,將會遭天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