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遼寧撫順警察在法庭上圍攻律師

Twitter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二零一三年二月二日】(明慧網通訊員遼寧報導)二零一三年一月二十九日上午九點,遼寧撫順市東洲區法院在撫順南溝看守所對已被非法關押九個多月的新賓縣法輪功學員趙積偉進行非法庭審,來自北京的董律師和蘭律師為其辯護。庭審結束後,只因律師的一句問話,五、六個警察就對律師圍毆。

開庭前,法庭外拉來一車警察,車剛到,就看見車裏的警察急切的扒著車窗簾向外看,監視著外面人的一舉一動。過了一會兒,這群警察紛紛下車全都進屋去了。這時,趙積偉家屬聘請的兩位正義律師剛好趕到,進入法庭,律師剛一進去就聽到一個似警察頭目的樣子的人在給一群警察訓話:「今天的庭審不一樣,該出手時就出手。」得到命令後這群警察就都出來又坐到車上等候了。

開庭之初,趙積偉的妻子想進去旁聽她丈夫的庭審,卻被拒之門外。而其他進入的人都被查驗身份證,並非法錄像。沒帶身份證的被禁止入內。

庭審開始了,律師就管轄權問題首先提出異議。因為根據《刑事訴訟法第24條》規定: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轄(當然法輪功學員都是無辜的,所謂的「人民法院」實際是中共操縱的法院)。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法院審判更為適宜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法院管轄。也就是說新賓的人本應由新賓的法院來審理才對。

然而撫順東洲區法院卻無視中國自己的法律,對新賓的法輪功學員異地審理,首先從法律的角度就是錯的了。當律師指出東洲區法院這一違法行為時,審判長李鳳傑卻以這是撫順市檢察院指定的來搪塞。而律師並沒有看到該指定管轄決定書,且不說這裏是否存在問題,單根據法律規定,即便是上邊指定了管轄權,由東洲區法院來審理,那麼也該是相對應的東洲區檢察院來起訴才對,怎麼能是望花區的檢察院來公訴呢,單從這一點上看這個庭審就已經是非常明顯的違犯法律了。

當律師指出他們的這一違法行為時,出庭的望花區檢察院的檢察官卻以其「只是工作人員,只是執行工作」為由進行解釋,聞聽此言不禁讓人驚嘆:中共的執法者就是這麼執法的,法律的執法者只是執行工作而並非是執行國家的法律,只是在盲目的執行所謂上邊的指令,根本就無視國家法律,還講甚麼法律呢?

執法者都這麼公然的踐踏國家法律,老百姓還能有甚麼法律保障啊?

更不可思議的是,當庭審結束時,因為法官無法回應律師提出的異議,只得休庭。可當休庭後,董律師發現一不明身份的國保人員在法庭門口對庭內人員非法偷拍,律師立即喝問,嚇得那人快速逃跑了。

而當董律師準備收拾辯護席上的案卷材料及自己的電腦包裹時,聽到一領導身份的人在要求法警將旁聽人員清出去,律師就隨口問了一句:你是法院的嗎?結果一下衝上來五、六個警察,掐住董律師的後脖子、抓住董律師的頭髮按住腦袋連拽帶扯的把董律師往出推,把法庭上的一大排桌椅都撞倒了,前面的鐵柵欄都撞掉了,把董律師一下都撞到牆上了,董律師的西服和襯衫都被撕破了。

看到此景,一家屬大喊:你們幹甚麼,你們是土匪呀,這是辦案機構,怎麼能讓警察打律師呢,太不像話了,太有損法律辦案人員的形像了。可不管家屬怎麼喊都無濟於事,他們還是粗暴的將董律師推了出去。

這就是中共的執法者,公然在法庭上施暴,侵犯辯護人的人身權利,藐視法庭,公然踐踏國家法律。

這就是撫順的警察,撫順的執法者,公然在撫順的大法庭上上演著這一幕土匪不如的行徑。

這真是撫順人的悲哀。全中國人的悲哀。

事後,律師為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向上級執法機關反映情況時,上級執法者更是互相推諉,特別是望花區檢察院,上午去了,推說讓下午再來,等下午去了,警衛告知都不在,律師質問不是說好讓下午來的嗎,警衛又推說開會去了。律師無法相信,就進去找其他的公訴人。

和律師同去的一個人沒有進去,就站在外面等候,這時,看見一個女的走出來,門衛急忙出來告訴她:「公訴人交代了,下午要來兩個律師,公訴人告訴不接待。」

這就是撫順望花區檢察院的執法者,他們居然就是這麼執法的。

可嘆我故鄉撫順,找不到一個能為民請命的地方。
可嘆我中華大地,正義律師卻找不到一個可以伸張正義的地方。
可悲乎?可嘆乎?這難道不是中國人的悲哀嗎?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