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監視監控盯梢跟蹤
1、監視騷擾。自一九九九年七二零以來,泰山區公安分局國保大隊的人經常明目張膽的在法輪功學員家附近、門口監視他們,有的身穿便衣佯裝看報紙或打電話或閒逛,神色詭異;有的直接敲開學員家門看其家中情況,學員問他找誰,他就謊稱找錯了門;有的冒充成辦保險的、搞某項社會調查的、搞甚麼「心連心簽名」活動的等等到學員家察看情況;他們還雇佣了一部份與法輪功學員居住在同一區域、同一樓上、同一單元裏的人盯梢,這些人常常沒來由的攔住學員詳細盤問幹甚麼去。學員一出門,電話就打過去,嚴重的干擾了法輪功學員的正常生活。
2、監控。對安裝固話的學員長期電話監控、騷擾,特別是一到他們認為的甚麼敏感日。接通電話後,有的直接告訴你這期間不要到哪裏去、不要和其他法輪功學員來往;有的說些不知所云的話,你問他是誰、找誰,他就說打錯電話了;有的是你拿起電話剛「喂」了一聲,他那邊就掛了;對於使用手機的學員,公開號碼的,他們直接監控如同固話,對於經常更換號碼的,他們千方百計從學員語調、音色上分辨監聽,一旦確定是哪個學員的電話,他們就會對其進行干擾、傳喚甚至綁架;他們還從郵電局做手腳,對許多被監控學員的電話進行錄音、查看通話記錄等等。對於全家被綁架的學員,他們還會在學員家裏裝上竊聽器。學員回家後,與家人和親友的談話他們聽得清清楚楚,一旦聽出是與同修談話,十分鐘的功夫就有他們安排的人過來,或警告威脅學員,或直接叫學員去單位談話;在法輪功學員住宅附近、對面安裝攝像頭,監控學員進出家門的時間、行蹤等等。
3、盯梢跟蹤。對那些他們認為起骨幹作用的學員,一出門,他們就尾隨跟蹤,不論是市場買菜、商場購物,還是走親訪友,直接跟到學員進了門。路途長的,中間通過電話換人接力跟蹤。城裏的法輪功學員到農村老家探親時,他們也安排一些便衣跟蹤盯梢,而且經常從後邊追上去,超過學員時回頭盯著學員看,確認目標後電話通知下一個便衣繼續跟蹤。逼供學員時,國保的人常常自曝:誰誰誰跟著跟著就上你家去了。他們跟蹤法輪功學員使用的交通工具大都是普通牌照的汽車、摩托車、電動車、自行車等。而且直到現在,他們還在對一些學員盯梢跟蹤著。
二、謊言欺騙強逼洗腦
二零零零年春天,市、區政法委、610系統秉承江澤民流氓集團的旨意,在大津口「雲海度假村」辦起了洗腦班,逼迫法輪功學員放棄對「真善忍」的信仰。洗腦班由泰山區政法委書記董國吉、副書記王樹春、公安局副局長田方華、政保科長張繼軒等人主持,每次都有國保大隊的人作為主要威脅勢力參與,他們除散布邪黨謊言欺騙學員外,還對學員進行恐嚇辱罵,逼迫學員違心轉化。其採用的手段是:
1、經濟剝奪。他們通過謊言欺騙、強行帶走等形式把法輪功學員綁架到洗腦班。強迫學員每人每天交150元的生活費,有工資的從工資裏扣,沒工資的個人交。可法輪功學員的伙食卻是每天早晨一個饅頭、一塊鹹菜,中午和晚上都是兩個饅頭、大半碗菜,每人每天實際花費不到10元錢。剩餘的那些錢都用於包夾(所在單位安排的看管學員協助「轉化」的人)和辦班人員的吃喝玩樂、上山打獵等。這期間,有的學員被勒索六七千元,有的被弄得的傾家蕩產。
2、強行灌輸謊言歪理。在洗腦班上,法輪功學員的言行都是以「真善忍」為標準的,根本就不會放棄修煉。他們為了達到其罪惡的目的,就組織大會小會的強行灌輸謊言邪說,以欺騙學員。還不轉,就單獨進行恐嚇。有的學員為制止迫害,進行絕食抗議。
3、用親情動搖法輪功學員的正念。田方華、張繼軒等人經常到洗腦班了解轉化情況,並且學員的親人好友來勸說。法輪功學員小徐,因拒不轉化,他們就叫其母親來做他的轉化工作,小徐仍不轉化,母親一氣之下動手打了他,並且還對大法及大法師父、對兒子破口大罵,犯下了大罪。
4、用勞教或開除公職恐嚇學員。政保科長張繼軒經常用「開除公職」、「送勞教」等言詞恐嚇學員,迫其轉化。在勞教法輪功學員楊成元時,先把其他學員集合起來,張繼軒像開公審大會一樣叫囂著宣布所謂的勞教決定:楊成元拒不轉化,……依據甚麼第一條之規定,決定對楊成元勞動教養三年──帶走,……以後誰不轉化就勞教誰。以此製造恐怖氣氛。
在以後十幾年裏,國保大隊的惡警每次綁架法輪功學員,都是先對學員進行威逼利誘,逼迫其放棄對「真善忍」的信仰,甚至妄圖讓其當他們的內線。順從他們的馬上放人,拒絕他們的或拘留、或勞教,甚至非法判刑。
三、 綁架抄家劫財掠物
1、綁架、非法關押。對於堅持信仰「真善忍」,致力於講真相救人的學員,他們或在學員正在講真相時野蠻綁架;或在租住處野蠻綁架;或在單位直接綁架;或闖入家中野蠻綁架;或在法輪功學員參加親友婚宴時騙出來綁架;或與學員單位勾結,讓單位人員打電話謊稱去看老人,騙開家門,對學員擰住胳膊強行綁架。對全家被綁架的學員,國保惡警還長期霸佔其家門的鑰匙,隨便進出其家,使用其家中物品,有的竟然把自己家的親戚或甚麼人安排到學員家中居住,儼然成了他們不花錢的賓館。學員家的親人去要鑰匙,都說不知道。綁架學員時他們往往數人甚至是幾十人參與,如綁架法輪功學員馬玉蓮時,國保大隊副大隊長李曉明帶去幾十名惡警,數輛車綁人掠物。有時是在大庭廣眾之下野蠻的把學員猛力撲倒在地,擰住胳膊戴上手銬,連打帶踹拖上警車拉走,綁架法輪功學員趙衛東時就是如此。很多時候,他們還在已被綁架的學員家門口蹲坑,看有來這裏的其他法輪功學員,立即綁架。
2、野蠻抄家。被國保惡警綁架的學員,絕大多數都被抄家。他們往往是十幾人甚至幾十人帶著數輛車(大多數是普通牌照),對法輪功學員的家先圍困,後騙開門,一幫惡警蜂擁而入,先把人綁了,然後立即野蠻抄家。不論是學員自己的家還是租住處,他們翻箱倒櫃,把法輪功書籍、真相資料、收錄機、電視機、放像機、影碟機、各類手機、u盤、硬盤、電腦、打印機、刻錄機、複印機、一體機、膠印機、電子書、MP3 P4 P5、真相幣、現金等個人物品劫掠一空。其價值達數百萬元。對一些學員抄家時,還到處錄像,以製造迫害偽證。抄家掠物是他們迫害法輪功學員慣用的伎倆,許多學員的家也不知被他們抄了多少次。抄去的物品錢財,連個條子也不給打。學員被迫害回來後去要被非法抄去的物品,絕大多數都不給。
3、勒索錢財。法輪功學員被綁架後,他們無一例外的向其家人勒索現金(少則上千,多者上萬,甚至更多),說是甚麼伙食費、交通費、查體費、醫療費、取保候審金、罰金等等名目不一。很多時候他們直接訛詐學員家人:交上多少多少錢就放人,不交錢就送勞教或判刑。學員家人為了營救親人,違心的對他們請客送禮,交給他們成千上萬的錢。有個農村的法輪功學員被綁架後,在看守所非法關押一個月,其家人花了兩萬八千多元才沒被非法勞教,給其家庭生活造成了嚴重困難。這些錢大多都被他們揮霍或入了自己腰包;在綁架法輪功學員後,他們還向學員所在單位勒索所謂「辦案費」(其實就是他們對學員刑訊逼供時在賓館的食宿費用),少則五千,多者不限。這些年來,大量向被綁架的法輪功學員家人勒索錢財成了他們的一條生財之道。
四、 刑訊逼供酷刑迫害
泰山區國保大隊的惡警綁架法輪功學員後,為了製造對學員拘留、勞教甚至判刑的偽證,一般是先把學員銬到派出所或他們認為適於行兇的某一場所逼供。送進看守所後,再多次「外提」,即把學員戴上手銬腳鐐劫持到某賓館或其它秘密場所刑訊逼供。主要手段有:
1. 罰站、罰蹲(戴著手銬腳鐐雙手舉起蹲馬步)、不讓睡覺;幾個惡警(有的自稱是幹特工的)圍住拳打腳踢腳踹,致使學員身上多處青紫起包甚至流血,呼吸困難;
酷刑演示:揪頭髮撞牆 |
2. 抓住頭髮用力往牆上撞頭(特別是對女學員),撞得頭起大包甚至出血;鞋底抽臉,學員被抽的臉上青紫淤血;指甲掐肉、掐乳頭,使學員身上布滿是凝血的掐痕;用力反掰手指,幾欲掰斷,使學員疼痛難忍;抓住學員雙手腕上的手銬像推小磨一樣轉圈,使學員手腕上血肉模糊;
中共酷刑示意圖:手銬腳鐐 |
3. 腳穿皮鞋搓、捻、跺學員腳脖上的鐐銬,使學員小腿上布滿傷痕,而且傷及神經,長期行走不適;抓住戴著手銬腳鐐學員的頭髮仰面按在床上或地上灌白酒,用硬物野蠻撬學員的嘴致牙齒鬆動滿嘴流血,手銬深深的嵌進肉裏整夜不給打開,致使學員手臂紅腫出血留下永久傷痕;
中共酷刑示意圖:吊銬 |
4. 把學員雙手銬住吊在高處,惡警則隨意對學員行兇毒打,給學員造成極大痛苦;放毒氣、燃毒香毒熏法輪功女學員,使其頭腦昏沉時教唆小流氓對其圖謀不軌,致使被毒熏的女學員迷濛昏沉失去記憶達四十多天;
5. 慫恿看守所的渣滓嫌犯毒打摧殘法輪功學員,酷刑有開汽車(大冬天地上潑上水,逼學員脫光衣服仰面朝天平躺在地上,牢頭帶領一幫渣滓嫌犯用力把學員來回蹬拉)、開摩托車(逼學員赤身裸體站直,平伸兩臂,渣滓嫌犯用力推打學員兩臂,使其轉得暈頭轉向)、上弦(一嫌犯使勁攥住學員的中指與無名指,另一嫌犯將牙刷柄插進學員中指與無名指之間用力旋轉,致使學員兩手指皮開肉綻、鮮血直流,留下永久傷痕)、皮鞋底砸腳面、重拳擊胸骨等等;
酷刑演示:踩腳 |
6. 指使看守所人員把以絕食反迫害的學員捆綁在特製鐵椅子上野蠻灌食,或直接手銬腳鐐把學員押往醫院野蠻灌食等等,使學員身心遭受極大痛苦。
酷刑示意圖:摧殘性灌食 |
五、拘留勞教破壞家庭
十四年來,泰山區公安分局國保大隊的惡警以殘酷迫害法輪功學員作為自己升遷、掠財、享樂的重要途徑,不怕抓得人多,不怕把法輪功學員殘害的嚴重,致使在泰山區地盤上的法輪功學員,不管是泰山區的,還是省直、市直以及外省市區的學員普遍受到迫害。被國保大隊惡警無端騷擾、強逼洗腦、非法拘留的法輪功學員達數百人;直接被其綁架後勞教的上百人,有時送去的學員勞教所不收,他們就反覆做工作讓所裏收下,以「創造「政績,拿獎金、分贓款、受表揚、獲升遷;被其刑訊逼供製造偽證後誣判的至少有十八人。許多學員被他們迫害的傾家蕩產、失去工作、生活無著、流離失所;有的被迫害的妻離子散,家破人亡。十四年來,泰山區公安分局國保大隊的惡警以其種種迫害惡行,欠下了法輪功學員的累累血債。
自一九九九年七二零中共江澤民流氓集團迫害法輪功以來,泰山區公安分局的幾任局長有亓子海、亓景會、楊啟典;政保科長有張繼軒、副科長劉化文、高傳峰;國保大隊長有楊汝法、張廣峰、畢欣,副大隊長李曉明等。配合國保大隊迫害法輪功學員的還有泰山區公安分局610人員江敏、崔燕等。
善惡有報是天理,多行不義必自斃。人在做,天之看,在這個世界上,任何人做了任何事最終都得自己承擔。殘酷迫害法輪功參與活摘法輪功學員器官的兇手惡棍王立軍、薄熙來早已鋃鐺入獄;迫害法輪功的元凶江澤民的黨羽正在被迅速剪除,其罪惡大多被曝光天下,並且已在世界多國以群體滅絕罪、反人類罪、酷刑罪等被起訴、被通緝,最後他也逃脫不了歷史的審判。原泰山區政法委書記董國基當初起勁的迫害法輪功,二零一二年三月因貪污受賄獲刑十五年半;區政法委副書記、610辦公室主任王樹春被割掉一個腎,泰安地區殘酷迫害法輪功的那些人正在陸續遭到惡報。泰山區國保大隊對法輪功學員所犯下的罪惡能逃脫的了天理的嚴懲嗎?
天網恢恢,疏而不漏。奉勸泰山區國保大隊的那些人立即停止對法輪功的迫害,支持法輪大法及大法弟子,主動站出來揭露國保人員更多的迫害罪行,將功補過,退出中共惡黨的一切組織,給自己留條生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