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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校軍官再遭冤判 身患重症家人擔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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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三年十二月十三日】(明慧網通訊員甘肅報導)法輪功學員王有江,原是蘭州軍區通訊部隊少校軍官,二零一三年九月二十四日被蘭州市城關區法院非法判刑六年。王有江九月底將上訴書遞交蘭州市中級法院,要求依法撤銷城關區法院的違法判決。

王有江曾於二零零一年七月被中共公檢法機構非法冤判刑十年,二零一一年一月九日才出獄。然而,出獄僅一年多,他於二零一二年六月在友人家串門時再次遭綁架。王有江在十年冤獄中,被迫害出「強直性脊柱炎」症,出獄後身體還沒有完全恢復,如今又身陷囹圄,令他的家人非常擔憂。目前王有江被非法關押於蘭州市西果園看守所。

為了一句公道話 就遭冤獄十年

王有江
王有江

甘肅省蘭州市永登縣法輪功學員王有江,男,一九六九年出生,原蘭州軍區通訊部隊少校軍官。張家口通信學院本科學歷,畢業後分配到蘭州軍區通信總站工作,後調到蘭州軍區二十七分部。一九九八年大年三十,王有江有緣走入法輪大法修煉,終於找到了返本歸真回家的路,法輪大法的神奇與超常使他的身心受益無窮,他時時處處以宇宙的法理「真、善、忍」為衡量標準,嚴格要求自己,他正直剛毅、善良無私,工作上踏實能幹,技術精湛,受到同事及領導的一致好評。他通過修煉「法輪大法」所體現出來的優秀的品質和卓越的才能,令所有認識他的人無不嘆服。

一九九九年「720」中共江澤民邪惡集團發起迫害法輪大法的運動,王有江心懷善念,數次進京為說一句公道話:「法輪大法好!」便遭警察綁架。他曾先後被非法關押於蘭州西果園看守所、蘭州西固寺兒溝看守所、蘭州市大砂坪監獄等處。二零零零年元月三日,他又一次進京上訪,被所在部隊以違反政治紀律為由非法秘密關押兩個多月,遭到部隊「專案組」邪惡的迫害,採用軟硬兼施的手段逼迫王有江放棄信仰「真、善、忍」。 二零零零年十二月下旬再次上訪,途中被劫持攔截在寧夏中衛火車站候車室一天,當夜被強行送進蘭州市桃樹坪收容所,非法關押了一星期。

鑑於單位領導備受上級邪惡頭目的責備,因此他提出轉業。但在轉業的相關手續還未完全辦妥的情況下,於二零零一年元月六日,王有江被蘭州市公安局一處警察綁架,同時抄走了數台複印機、電腦、大量耗材和資金。二零零一年七月三日,蘭州市城關區法院未經公開審理,在榆中市秘密開庭,非法判王有江十年重刑。

獄中被迫害出「強直性脊柱炎」

王有江被綁架後,二零零一年元月十日被非法關押在蘭州西果園看守所四隊四號。期間遭惡警拳打腳踢,被迫長時間做奴工,不許睡覺,關小號,慘遭酷刑迫害,歷盡魔難。當他轉入蘭州西固寺兒溝看守所時已無法站立。二零零一年十月,他被送到大砂砰勞改醫院。

演示:關小號
演示:關小號

獄警利用各種手段企圖「轉化」王有江。有惡警說:「講道理咱們講不過法輪功,對待法輪功就是要用棍棒和械具,手段越狠越管用。」在這種極其殘酷的精神和肉體摧殘下,到了二零零四年五月,他在看守所遭迫害受損傷的身體突然出現嚴重病變:脊椎重度變形彎曲,造成身體萎縮,下肢血液不流暢,冰冷、膝關節無力,坐下站不起來,站起後,手若不抓依托物,就會立刻栽倒,腿腳也不聽使喚,每挪一步痛如刀絞,其實已經不能行走。只能躺在床上,可是無論怎樣躺著,時刻承受著抽筋剔骨般的疼痛。到了零四年底,他的身體更是雪上加霜:雙手開始麻木,伴隨手無力,甚至連吃飯的筷子,喝水的杯子都拿不住了。頸椎僵直,頭也無法自如轉動,醫生診斷的是「強直性脊柱炎」,這是一種目前醫學界尚無法醫治的疑難頑症,此病十患九癱,終身無治,稱為不死的癌症。原本風華正茂的王有江,在長期遭受無辜的酷刑迫害下,他已骨瘦如柴,生命垂危。

即使在這樣殘酷的迫害下,王有江仍平靜而嚴肅的正告惡徒:「大法弟子都是好人,你們為了私利出賣良心,助惡為虐,必然害人害己,善惡有報是天理。邪黨惡警是在借你們之手迫害好人,千萬不要上當受騙。如果你們不聽勸告,我的命你們隨時可以拿去,但修大法的這顆心誰也動搖不了。」幾個負責的刑事犯緊張的向惡警作了彙報。從此惡警把他禁閉在小號室裏迫害。

二零零八年八月,監獄又以「奧運」為藉口迫害獄中法輪功學員,王有江兩次被關進小號,一次十五天,並且半年不讓家屬接見。因長期絕食與各種刑罰折磨,王有江的身體極度虛弱,被送到蘭州監獄醫院,但稍一好轉就又被關回監獄。王有江的父親在二零零九年一月八日來探視兒子,卻又一次被拒絕。五監區教導員肖斌說:「刑事犯可以,法輪功不行,王有江更不行,因為他不「轉化」(即放棄信仰)。」如影隨形的迫害伴隨了王有江整整十年,直到二零一一年一月九日才結束了噩夢般的經歷。

邪惡迫害令親人承受巨大痛苦

王有江和他的前妻是大學同學,他的前妻也是一名軍官,她通過王有江的修煉看到了大法的美好和正義,十分支持他。但王有江被冤判了十年,在痛苦的煎熬和巨大的打擊下,她被迫選擇了離婚。王有江曾經令人羨慕的幸福美滿家庭,如今卻被共產邪黨迫害得妻離子散。

然而他堅定的信念從未改變,在他人生最危難時刻大法賜給了他戰勝一切魔難的信心和力量,使他從十年的非人折磨中闖了過來,結束了煉獄般的苦難歷程回到永登,終於和父母家人團聚了。由於身體受到嚴重摧殘,王有江出獄後仍然行走緩慢,頸部僵硬背部彎曲,很長時間手握物品顫抖不止,身體虛弱。但是出獄後的王有江樂觀豁達,堅修大法的心愈加堅定。

不久,王有江去蘭州分別看望了前妻和她的父母。這是一個部隊家庭,兩位老人曾十分欣賞器重他,但他們受邪黨造謠誹謗的毒害,對王有江修煉大法產生很深的成見,女兒要離婚他們也未加阻止。王有江的到來,令身患重病的岳父感動不已,他沒有想到王有江能不計前嫌的來看望自己。在他們的記憶中,他曾經是英姿煥發的青年啊,岳母摟著瘦小虛弱的王有江悲慟的大哭起來。交談中,王有江憑著對大法的理性的認識和睿智的思維侃侃而談,破除他們腦中中共宣傳灌輸的荒謬謊言,終於打開了兩位老人十年的心結,化解了對大法的誤解與埋怨。

通過不斷的修煉法輪功,王有江的身體在神奇的恢復中。然而中共惡徒並沒有停止對他的迫害,在他出獄後一年多的時間裏,當地(永登縣)邪黨政法委、「610」(中共專門迫害法輪功的非法組織)、公安國保、派出所、司法所及社區等惡人不斷的上門騷擾、恐嚇威脅、軟硬兼施,繼續逼迫他放棄對法輪佛法的信仰,致使他無法在正常情況下生活,其家人,特別是年邁父母屢次遭到干擾和驚嚇,精神高度緊張,每一次把這些人打發走後,才感到身心疲憊,坐下來全身有一種虛脫感,身心受到嚴重的傷害。年已七旬的老父親十年來往返蘭州永登之間奔波探監,在苦難和壓力下數次住進醫院。

拜訪朋友再遭六年冤判

二零一二年四月二十六日,蘭州市中共政法委、「610」夥同蘭州監獄邪教科等數人闖入王有江家中騷擾,邪惡中共迫害王有江蓄謀已久,此時已經暗地裏頒布了抓捕他的文件,以他還沒有「轉化」為由,企圖伺機再次對他實施迫害。

二零一二年六月,王有江在身體還沒有完全恢復的情況下來到蘭州,六月二十八日他到法輪功學員陳潔的住處拜訪。下午四點,蘭州市城關區分局國保大隊的陳志凱突然帶領二十多人來到陳潔的出租房前,砸碎玻璃,強行打開門一擁而進,衝上來將王有江兩個胳膊擰住猛地將他往地下摁,壓的王有江一瞬間出不來氣,陳淑嫻、陳潔姐妹對警察說:「這是一個殘疾人!你們這樣對他,出了問題你們負責任嗎?」這些人才稍微鬆了一下。

王有江給他們講真相,現場指揮的人是蘭州市城關區國保大隊長任某,手指著王有江惡狠狠的說:「不允許你說話」。將他的兩個胳膊扭在身後並抽了褲帶將他捆綁緊,然後用膠帶將胳膊再纏捆結實。並用同樣的方法捆綁陳潔姐妹倆。然後惡警開始非法搜查,把屋裏翻的一片狼藉,搶走了包括兩千多元現金,五萬多元的存摺、電話卡及電腦、打印機等眾多物品。隨後就將他們三人劫持到蘭州市城關分局國保大隊非法審訊。

而此時家中卻一無所知,年邁的父母深知中共的邪惡本質,時時擔心他的安危,四處打聽他的消息,八月十六日突然接到通知,蘭州市城關檢察院以所謂「涉嫌利用×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批准抓捕了王有江,將他劫持到蘭州市文化宮華林山第二看守所第二監區迫害。

酷刑演示:老虎凳
酷刑演示:老虎凳

王有江在控告書中揭露道:城關區公安分局國保大隊警察違法強闖民宅,違法抄家,並採用刑訊逼供「暴力取證」的方式索取所謂證據,從二零一二年六月二十八日下午四點多,到七月二日晚七時多,王有江一直被城關分局國保大隊警察捆在「老虎凳」上折磨。在歷時四天三夜刑訊逼供中,審訊的人四人一組,兩三個小時換一次。警察還用「熬鷹」酷刑, 不讓他睡覺、休息,並用強光燈照射、熱烤王有江的臉部和雙眼,導致從未有過高血壓病史的他從此血壓居高不下,被送大沙坪新橋醫院住院75天(甘肅省蘭州市大砂坪勞改監獄醫院)。

二零一二年十月底,王有江接到蘭州市城關區法院的起訴書,中共欲非法開庭。他從看守所帶出消息,希望關心他的親朋好友為他聘請律師,家人委託北京律師為王有江做無罪辯護,當律師要接見當事人時,看守所以各種理由拒絕律師接見。同時遭到蘭州市城關區公檢法機構設難阻止,以荒謬不實的理由百般拒絕律師介入此案。十一月二十四日(雙休日),蘭州市城關區法院刑庭在沒有通知律師和家屬的情況下秘密開庭,致使王有江的家人無法參加旁聽,非法剝奪王有江的合法權益。當家人質問為甚麼不通知被告人家屬而秘密開庭,法官劉冬鬱開始抵賴:「刑事案件不通知,其它的我不知道」,「你們願找誰找誰,想到哪裏告就到哪裏告」。

據王有江說:「二零一二年十一月二十四日(星期六)早上七點,城關區法院突然到看守所將我與永登縣中川鎮法輪功學員葛青春拉到法院庭審,當我們到法院大門口時,發現法院戒備森嚴,周圍布滿了便衣警察,進入法庭要經過嚴格的審查,我發現城關區公安分局國保大隊的幾名警察也把守在大門口,庭上旁聽席早已坐滿了人,法庭事先安排上的內部人員,我仔細看了一下,沒有發現我的家人和熟悉的面孔。庭審很快,基本上不給我們過多的說話機會,一開始,公訴人就給我們扣上了『×教』的罪名(編註﹕法輪功教人向善,中共才是真正的邪教),然後,公訴人和法官一直追問我們是否參與了這次噴塗行動,法官一再打斷我們為自己辯護發言,庭審按他們的預先安排草草了結,據法警說當天庭審時有二百多警察戒備。

二零一三年九月二十四日又被蘭州市城關區法院非法冤判六年,王有江現非法關押於蘭州市西果園看守所。

城關公檢法陷害善良

家人對看守所內情況及案件進展一無所知,也不被允許探視,一年半的時間裏,家人數次奔波往返於法律機關和城關區法院,國保大隊、公安局、城關區法院、檢察院,不斷的打電話詢問案情,但屢遭他們的阻撓與欺騙,無理刁難,城關區法院刑庭庭長魏公信和劉冬鬱等辦案人員多次搪塞,互相推諉,躲避唯恐不及。

蘭州市城關區法院及其辦案人員口口聲聲說是他們按法律程序辦案的,卻不接當事人律師的委託書,他們為甚麼要極力阻止律師介入此案呢?為甚麼開庭以後超期關押大法弟子不放人,後來又和國保大隊勾結從新構陷證據羅織罪狀?為何蘭州市城關區法院如此耍手段,明目張膽的踐踏法律徇私枉法呢,不敢與百姓對簿公堂?就是害怕面對法輪功真相,害怕正義律師當庭揭穿中共的謊言,害怕他們構陷按照「真、善、忍」普世價值做好人的人的罪惡被民眾知道,所以才秘密開庭,其實欲蓋彌彰。這些身穿警服、頭頂國徽的公安、法院法官們,公然構陷好人,執法犯法,肆意妄為,其行為已觸犯了中國刑律。王有江要求蘭州市中級法院及有關監察機關對立案偵查處理,追究城關區公安分局國保大隊警察暴力取證、城關法院徇私枉法的行為。

法輪功學員信仰的「真善忍」是普世的道德原則,人們按照這個標準要求自己去做好人,於國家,於社會,有百利而無一害。面對中共無端的誣蔑和迫害,在沒有任何言論渠道的情況下,王有江等法輪功學員向社會講清法輪功被迫害的真相,揭露中共栽贓陷害,所做的一切合情、合理、合法,都是在行使憲法第三十五條、第三十六條明文規定的「公民有信仰自由,言論自由,出版、結社、遊行、示威自由」的權利。家人聘請律師為當事人王有江作辯護,是為了維護親人的合法權利,履行法律賦予公民的合法權利與義務。法輪功學員反迫害,維護著他們的信仰和言論的權利,也是在為每一位中國人爭取應有的權利。法律本該是懲惡揚善,維護社會公平正義,現在受害人卻連一個為自己辯護的機會都沒有,這就是中共所標榜的法制社會?《刑訴法》第三十六條規定:辯護律師自法院受理案件之日起,可以查閱、摘抄、複製本案所指控的犯罪事實的材料,可以同在押的被告人會見和通信。中共法庭陷害法輪功學員的欲加之罪常常是所謂的「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中共法庭從來沒有指出法輪功到底破壞了哪條法律的實施,到底怎樣破壞了法律的實施。而中共迫害民眾,利用宣傳媒體對民眾洗腦,中共才是真正的邪教,是中共這個邪教組織在操縱法院歪曲法律迫害無辜民眾,是中共邪教組織在破壞法律實施。在二零零零年公安部頒布《關於認定和取締邪教組織若干問題的通知》(公通字[2000]39號)文中直接點名認定了十四種所謂的邪教組織,其中沒有法輪功。也就是說,即使中共自己制定的法律,也在證明著對法輪功的迫害是非法的,是犯罪。

「人不治,天必治」!宇宙的因果規律在有序地運行著,善惡有報已是被認清的必然。朗朗乾坤、神目如電,是非善惡豈能無報?作惡者必遭天譴,行善者必得福報。迫害元凶江澤民等中共高官在世界三十多個國家被控酷刑罪、反人類罪、群體滅絕罪,這些元凶將很快面臨人間法律的審判。近幾年來,各地「610」人員,公安,警察、各級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的惡人遭報應的越來越多,得到證實的有名有姓者已有一萬五千多例。這些遭惡報的例子真的很令人痛心和惋惜,他們不僅自己落的如此可悲的下場,也給親人帶來巨大的痛苦。這場迫害,沒有摧毀修煉人的正信,卻給中華民族帶來了空前的浩劫。烏雲終究遮不住太陽,天一定會晴。可貴的中國人,面對中共撒下的彌天大謊,請擦亮你的雙眼,認清罪惡的中共體制,切莫再相信邪黨那欺世的謊言,當大法弟子冒著生命危險把救命的福音──真相傳單送到你手裏時,千萬要珍惜呀,那就是你千萬年生命救贖的機緣!了解法輪功真相,退出中共的邪惡組織,為自己選擇光明的未來,走入美好的新紀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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