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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綿陽市涪城區法院誣判七名法輪功學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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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三年十一月十五日】(明慧網通訊員四川報導)二零一三年十一月十二日下午,四川省綿陽市涪城區法院非法誣判法輪功學員馬子生七年、李雙全五年、湯明三年、母志太三年,馬明麗、任碧英、戴長全三人分別三年,緩刑三年。

這幾位法輪功學員於去年七月六日遭綿陽市公安局綁架,一直被非法關押在綿陽市看守所。今年三月一日,涪城區法院對以上幾位法輪功學員進行非法庭審。北京正義律師為他們作了無罪辯護。然而,幾名法輪功學員被延期非法關押至今,涪城區法院無視法律,非法宣判。

庭上,湯明說:「法輪功是正法,是超常的科學,是教我們按照真善忍做好人,我沒罪。」母志太說:「當年強大的羅馬帝國迫害基督徒把自己迫害倒了。歷史的教訓太多了,迫害修煉人、迫害好人都沒有好下場。」馬子生更是一身正氣,大聲說:「法輪大法是正法,是教人向善,我沒有罪。」迫害者給他指定了一個當地律師,這個律師在庭上要求他承認自己以前所簽字的事實。他當庭將此律師逐出法庭,他說:「我終止你為我的辯護。」

今天綿陽市公安局、法院、檢察院執法人員無視法律,非法宣判,使法律遭到如此踐踏,也使中國法律在現在和未來的歷史上蒙辱!今天所有參與迫害者都將為自己的行為付出代價。

參與非法宣判的審判長:黃傑梅
公訴人:張 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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