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明慧網報導,多名武漢市法輪功學員被非法關押在看守所、洗腦班迫害,有的已經被非法關押一年多,面臨非法判刑。
一、近期遭綁架迫害法輪功學員
礄口區法輪功學員張素梅(七十多歲)二零一三年七月三十一日被綁架;危有秀八月五日被綁架,兩人至今仍被非法關押在武漢市礄口區額頭灣洗腦班迫害。
武漢法輪功學員王榮芳八月二十三日在漢陽區桃花島附近發真相資料時遭惡人舉報,被武漢市漢陽區琴斷口派出所警察綁架、抄家。王榮芳被非法關押在東西湖二支溝武漢市第一(女子)看守所。看守所要家人交兩萬保證金才放人,否則交法院判刑。經查證,九月底已移交武漢市漢陽區法院。
江岸區法輪功學員李吉莉,九月十三日在家中被惡徒綁架到江岸區諶家磯洗腦班迫害。
武昌區法輪功學員張曉華,九月十八日晚十一時左右,在蔡甸發真相資料,被當地派出所惡警綁架。九月二十日,張曉華被劫持到東西湖區二支溝拘留所。
黃陂區法輪功學員李菊華,九月二十七日在火車上被武漢鐵路公安局警察綁架,被劫持到武漢市第一女子拘留所非法拘留。
九月二十四日上午,武漢市公安局惡警夥同礄口區舵落口社區居委會人員,先以查戶口為藉口,敲開楊靈富、孫澤榮的家門,惡警闖入家中,進行非法抄家,抄走筆記本電腦、噴墨及激光打印機、刻錄塔、裁紙機、空白光盤、紙張、手機等物品。隨後,楊靈富、孫澤榮夫婦被兩輛車分開綁架走。當晚,孫澤榮回家,楊靈富被武漢市公安局惡警綁架到看守所,因高血壓看守所拒收,惡警又將他劫持到武漢市公安局安康醫院非法關押。
二、長期被非法關押的法輪功學員
(一)武漢市六十四歲的法輪功學員崔海女士,二零一二年十月十七日被武漢市公安局國保處斷電、跟蹤綁架後,被非法關押於洗腦班、看守所、安康醫院等多個黑窩迫害,至今已一年;期間,多次遭到惡警刑訊逼供、惡人毒打致重傷。中共武漢市「六一零」惡人仍不放人,欲以莫須有的罪名非法起訴崔海。目前,武漢市公安局國保處惡警已將構陷善良老太崔海女士的「黑材料」移送到江漢區檢察院,企圖以非法判刑來加重迫害。
酷刑演示:打毒針(注射不明藥物) |
崔海女士自去年十月再次遭到中共警察的綁架後,被關押在武漢市江漢區二道棚洗腦班迫害一星期後,被劫持在臭名昭著的湖北省洗腦班(所謂「湖北省法制教育所」)遭非人迫害兩個多月,被野蠻灌食、遭藥物摧殘、被強行注射不明藥物、被毒打、冬天被澆涼水、不讓睡覺、香煙熏鼻子等酷刑折磨。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被劫持到武漢市第一看守所非法關押一個月,又被劫持在武漢安康醫院(實際是武漢市公安局戒毒所)迫害至今。
(二)曾經任職於多個學校的大學教師、武漢法輪功學員沈學武,二零一二年十一月十三日被武漢市公安局綁架、非法抄家,被劫持在湖北省洗腦班(所謂「湖北省法制教育所」)遭非人迫害。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又被劫持到武漢市第二看守所非法關押。今年5月份,又從武漢市公安局第二看守所被劫持到武漢市江漢區看守所繼續非法關押迫害。武漢市公安局惡警威脅其家人說其在看守所不配合,欲判3到5年的刑。直接參與迫害沈學武的警察姓蔡,態度非常惡劣,其電話是:13971015811。
酷刑演示:毒打 |
沈學武老師曾任職於孝感學院、武漢軍事經濟學院地方生院、華中師範大學自學考試學院,是一名品德高尚、專業造詣很深的老師,深受學生的愛戴。然而,只因堅持「真、善、忍」的原則修煉法輪功,沈學武老師十四年來屢次遭到中共的冤獄、強制洗腦、非法拘留,關小號、毒打、捆吊、野蠻灌食、不讓睡覺等酷刑折磨。
(三)武漢大學碩士生、原華中科技大學同濟醫學院教師趙虎,男,四十歲,湖北潛江江漢油田人。二零一二年十月二十六日,在廣州住處被武漢市公安局國保處警察、廣州市「610」、越秀區黃花崗派出所警察合夥綁架。後被武漢市公安局國保處警察秘密劫持回武漢秘密關押,被非法關押在武漢市武昌區楊園洗腦班(湖北省武漢市武昌區「法教班」)。 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又被劫持到武漢市第二看守所非法關押。於二零一三年五月份被從武漢市公安局第二看守所劫持到武漢江漢區看守所繼續非法關押迫害。中共惡警企圖給他羅織罪名,欲非法判刑。
趙虎一九九六年在武漢大學讀研究生時開始修煉法輪功。在中共迫害法輪功十四年期間,他曾多次被綁架、非法關押;在任教華中科技大學同濟醫學院社科部時,被劫持到武漢市礄口區額頭灣洗腦班,後被關看守所,在武漢市何灣勞教所被迫害兩年,後被單位非法開除。
(四)武漢市江夏區法輪功學員胡東升、吳梅、孫竹英、柳金枝四名法輪功學員,二零一三年六月一日在發放法輪功真相資料時,遭到江夏區山坡派出所警察的綁架,胡東升被非法關押在江夏區看守所迫害至今。吳梅、孫竹英、柳金枝三名女法輪功學員被劫持到武漢市第一看守所非法關押至今。
為了營救親人,家屬們聘請了正義律師介入。七月二十四日上午,律師去看守所要求見胡東升,受到阻礙,在律師的嚴正交涉下才讓見。當天下午,律師要求與江夏區檢察院公訴處承辦檢察官見面,被拒絕。律師通過電話交涉了解到案卷目前在公安偵察階段,江夏區檢察院蓋章批捕,檢察官為推諉責任讓律師及家屬去聯繫江夏區國保支隊。當律師與家屬去江夏區國保支隊後,相關辦案人員態度蠻橫,扭頭就走,不理家屬。
法輪功是正法、是佛法修煉、是修佛的,法輪功學員按照「真、善、忍」要求自己做好人。而中共迫害法輪功是迫害正信。打擊善的一定是邪惡的。中共才是真正的邪教。真心希望善良的人們認清中共的邪惡本質,拋棄它。正義律師認為:公民修煉法輪功、講述法輪功被迫害真相等是合法的,是憲法賦予公民的信仰自由、言論自由的權利。所有參與迫害法輪功的行為都是執法犯法。《刑法》第251條規定:「國家機關工作人員非法剝奪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情節嚴重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English Version: http://en.minghui.org/html/articles/2014/1/5/14420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