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昌月女士,六十歲左右,於二零一二年六月在給路人發真相資料時被綁架,後被非法關押於瀋陽市看守所,因被迫害得十分嚴重,出現生命危險,取保候審在家,於二零一三年三月底四月初,被瀋陽市大東區法院非法判三年。
二零一三年三月二十日、二十一日,瀋陽警察綁架了三十多名法輪功學員,部份學員被釋放,目前仍有十一名法輪功學員被劫持在瀋陽市看守所,其中男學員一名,女學員十名。四十三歲的付輝女士,被綁架到鐵西區興工派出所,後被三個警察劫持到一個沒有窗戶的地方,被銬在鐵椅子上,雙手用手銬銬住,雙腳也被固定住,電擊腿部、陰部,酷刑折磨致生命垂危;六十歲的趙淑雲,被大東區派出所警察跟蹤、綁架,劫持到瀋陽市大東看守所,被迫害致精神失常。
酷刑演示:綁在鐵椅子上電擊 |
二零一三年六月二日,瀋陽市大東區四十七歲左右的法輪功學員吳樹豔女士,歷經遼寧女子監獄七年的殘酷迫害以及由此導致的肝腹水病痛折磨後,含冤離世,留下八旬老父的悲傷和丈夫、女兒的思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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