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桂英,女,現年五十歲左右。二零一零年九月,黃桂英因講真相被非法勞教一年,關押在臭名昭著的馬三家教養院。因堅持信仰「真、善、忍」做好人,黃桂英被馬三家惡警毆打、辱罵,嘴被打出了血,被弄到東崗(刑房)上抻床抻了一天,抻腫的手活動很費勁。
一、講法輪大法真相,被惡人誣告,被非法勞教一年
二零一零年八月十五日大連法輪功學員黃桂英、袁曉傑,去大連莊河市蓉花山大集市講大法真相,被惡人誣告,被莊河蓉花山派出所惡警非法抓走,當晚被莊河市公安局、國保大隊非法押送到大連市姚家看守所。辦案警察:張曉東、楊殿。被非法關押在大連姚家看守所近一個月後,二人被大連市「六一零」、莊河市公安局及莊河市蓉花山派出所惡警送往瀋陽市馬三家教養院非法勞教一年。
二、惡警非法私拆信件,製造假信欺騙,黃桂英嘴被打出血,送酷刑室迫害了一上午
瀋陽馬三家勞動教養院女所警察表面上稱法輪功學員可以給家人寫信,她們給郵寄,但實際上大多數信件根本就不給郵寄。親屬的來信也是,警察認為對她們有利,就轉交給收信人,否則,根本就不轉交。有時為了達到轉化法輪功學員的目的,甚至偽造假信,欺騙法輪功學員。
在馬三家,警察還經常會散布某法輪功學員被保外就醫回家後離世的假消息,動搖獄中法輪功學員的意志。當出獄的法輪功學員寫信給還未出獄的人澄清事實時,警察們就會扣押信件。
黃桂英二零一零年九月被綁架至馬三家女所三大隊。她的親屬因多次給她寫信均未收到回信,擔心其安危,在二零一一年三、四月期間又給她寄了一封信和一份報紙,告訴她被非法教養期間是保留工職的。當時黃桂英在三分隊被逼做繁重的奴役勞工,信沒到她手裏,但聽說別隊的人已讀了她的信。
晚上,三分隊、老年隊被安排在一起,三分隊隊長孫鼎元站在講台上,找人念黃桂英親屬的信。黃桂英立刻對孫鼎元說:「親屬來信,沒經過我同意怎麼能讀呢?」黃向讀信的人把信要了回來。但在孫鼎元的授意下,報紙還是被當眾讀了。
黃桂英要回報紙,撕了。惡警孫鼎元與於曉川、張卓慧一起對黃桂英大打出手,於曉川要搶黃桂英的信,黃桂英不給,把信放在嘴裏想吃下去,三人從她的嘴裏把信搶過去了,然後於曉川拿著撕的報紙往黃的嘴裏塞,叫囂:「你不是能吃紙嗎?」當時黃喊了一句,她們不打了。用手機拍照,口出污言穢語,把手機放到黃的眼前,意思讓黃扔手機,黃沒聽她們。黃嘴被打出血了。第二天又以黃桂英不懂禮貌,有反「轉化」言論為藉口,將她拉到東崗(酷刑室)迫害了一上午。
後經確認,黃桂英的親屬寫給她的信是三頁稿紙,而黃只拿到一張A4紙,而且字是打印的。可以確定此信完全是警察偽造出來的,企圖用於欺騙法輪功學員。
警察私自扣押、拆封、偽造信件,未經當事人同意,在大庭廣眾面前宣讀私人信件都是違法行為,特別是偽造假信欺騙並毆打法輪功學員的惡行,更是執法犯法。
三、抻床酷刑
酷刑演示:抻床酷刑(死人床,呈「大」字型綁在抻床上) |
馬三家女所逼法輪功學員背管制犯人的「三十條」,是女所迫害法輪功學員的硬性規定,其險惡用心在於逼你承認自己有罪、是犯人,必須心甘情願地接受改造,接受迫害。說穿了,是想經過此番洗腦後,使你理智不清,喪失辨別能力,進而放棄修煉。這種「規定」在三大隊不但得以徹底實施,而且成為整人的砝碼,藉以任意發揮。惡警們除了強迫飯後背三十條外,大隊長張環及各分隊隊長隨時檢查,哪個不會,便被罰抄、加刑期,甚或上刑。
一天晚上,三大隊全體學員在走廊裏坐小板凳,罰背三十條,要求統一反覆背,然後各分隊輪背。不達標的分隊就不停地背下去。哪個人不背,就遭訓斥、用刑。黃桂英因抵制不背,被弄到東崗上抻床抻了一天,抻腫的手活動都很費勁。
行使抻床迫害的惡警是張磊。此人運動員出身,已淪為中共的打手,參與了對眾多法輪功學員的酷刑迫害。
四、惡警張磊
張磊上任後,為了顯示她的邪勁、淫威,每月不定期的要求法輪功學員答詆毀法輪大法及大法師父的所謂「調查問卷」,對不答或如實回答的學員均進行酷刑折磨。
酷刑演示:抻床(把法輪功學員的手和腳分銬在床上樑和床腿抻) |
抻床是女所迫害學員的主要刑具之一,張磊不僅能熟練使用它,還能衍生出新花樣,按她自己的說法叫:「簡、狠、快」。「簡」,東崗的床是現成的,只需外加一副手銬,把你銬在兩床之間就可以了。「狠」法有二:一是把學員的手和腳分銬在床上樑和床腿抻;二是將學員的手一高一低分銬在兩張床上,惡警們兩頭用力抻兩床,使被害者斜著身子,蹲不下,站不起,頃刻間便大汗淋漓,十分痛苦。「快」,手一上一下抻,「坐飛機」等劇烈抻法更是殘忍至極,難以承受。
酷刑演示:抻銬(將法輪功學員的手一高一低分銬在兩張床上,惡警們兩頭用力抻兩床) |
老年隊的徐亞娟、苗鳳蘭拒答誹謗、謾罵大法師父的卷子,在東崗從早上抻到下午,期間午飯不讓吃,廁所不讓去。徐亞娟的一隻胳膊不會動,腿發麻,行動困難;苗鳳蘭被抻得屎拉在褲子裏,一隻胳膊不聽使喚。
大連法輪功學員劉榮華在東崗一個星期,精神和身體遭受了嚴重的摧殘。
二零一零年十月份以來,馬三家教養院女所三大隊一直以非常殘酷的方式和手段迫害被非法關押在此的法輪功學員。
五、馬三家教養院採用罰蹲、罰撅、脫光衣服、上背銬、吊銬、劈腿、抻等酷刑「攻堅轉化」
二零一零年十月十一日以張君、張磊等為首的惡警對大連法輪功學員梁宇進行了為期一週的迫害,並叫囂「讓你們看到一個全新的梁宇」。一週後她們的迫害沒有動搖梁宇,惡人的囂張氣燄被打擊。
十月十八日將梁宇、方彩霞(大連)、高德英、王金鳳、孫連軍、李春紅六名法輪功學員調至一、二大隊和普通勞教人員一起從事高強度的超體力奴工勞動。惡警開始對三大隊的法輪功學員進行殘酷的迫害,以應付每年年底中共司法局對被非法關押在教養院的法輪功學員的所謂轉化成果考核。
勞教所此次所謂的「攻堅轉化」動用了包括女所三大隊十多個警察組成所謂的「攻堅小組」,並有男所及教養院院部、教育科等部門的大批人員參與迫害,由院長、所長石宇等親自督戰,採用罰蹲、罰撅、脫光衣服坐在地上、上背銬、吊銬、劈腿、抻等多種酷刑折磨法輪功學員。多名法輪功學員被迫害得身體出現嚴重病狀反應。
酷刑演示:劈腿,強行將受害者的雙腿一字劈開 |
萬曉輝,大連法輪功學員,從四月份剛被劫持到馬三家時就被迫害致心臟出現問題,這次惡警竟一邊逼著她吃藥,一邊對其進行了長達近一個月的迫害。
於傑,大連法輪功學員,被迫害後,手腳很長時間都處於麻木狀態,一直只能一瘸一拐的走路,由於不能跟上隊伍,還被惡警多次侮辱並威脅對其再次迫害。
大連法輪功學員劉榮華、黃桂英、均遭到不同程度的迫害。
惡警張磊,從大約二零零零年就一直積極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二零一一年三月份被提為管教副大隊長後,強迫其所在的分隊勞教人員長期看詆毀法輪功及其創始人的錄像,強迫每頓飯前飯後唱邪黨歌曲,飯後背管制犯人的「三十條」,每天晚飯後就逼抄寫應付上級檢查而編寫的所謂「作業」。以上的行為法輪功學員稍不配合,就會被殘酷迫害。
被非法關押在此的法輪功學員每天都承受著高強度體力勞動。曝光的只是冰山一角,更多的迫害真相由於中共的封鎖被掩蓋。
中國正義律師普遍認為:公民修煉法輪功、講述法輪功被迫害真相、到北京上訪等是合法的,是憲法賦予公民的信仰自由、言論自由的權利。所有參與迫害法輪功的行為都是執法犯法。
法輪功是佛法修煉,法輪功學員按照「真、善、忍」特性要求自己做好人。而中共是真正的邪教,其本質是「假、惡、鬥」,採用的手段是謊言加暴力。
《刑法》第251條規定:「國家機關工作人員非法剝奪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情節嚴重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善惡有報的天理正在彰顯,馬三家教養院已經被徹底解體,馬三家教養院的罪惡一定會得到徹底清算!薄熙來、王立軍的下場是所有參與迫害法輪功人員的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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