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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良民婦遭非法庭審 中共法官醜態百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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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二年九月九日】(明慧網通訊員黑龍江報導)九月四日上午,黑龍江省雙鴨山市尖山區法院門前及後院警車林立,車內外都是便衣,有610(中共專門迫害法輪功的非法組織)和尖山區各派出所的警察。有一個警察在錄像,還有便衣在偷拍聞訊前來旁聽被阻攔在法院門外的人。他們如臨大敵,原來是非法庭審法輪功學員許啟蘭。

許啟蘭的親友幾十人和前來參加旁聽的民眾二、三十人被拒之法院的門外,面對如此恐怖的場面,親友們仍等在門外,盼著見許啟蘭一面,盼著她被無條件釋放。律師當庭為許啟蘭做了無罪辯護,並要求當庭釋放。非法庭審結束後,在法院後門等待的親友還沒來得及看清啟蘭一眼,她就被押上了警車,此時「法輪大法好,法輪大法是正法」的聲音在法院後門響起,這聲音驚天動地,這聲音令邪惡膽寒……

當事人簡介:

許啟蘭,雙鴨山市尖山區大法弟子。2012年5月10日中午向世人贈送世界第一秀全球華人新年晚會光盤時,被立新派出所綁架、抄家,現仍被非法關押在雙鴨山市看守所。

許啟蘭,女,47歲,是三個孩子的母親。啟蘭32歲時,在煤礦工作的丈夫因公不幸遇難。那時小女兒才5歲,一個女人領著三個孩子,生活中的艱辛可想而知。超負荷的生活壓力幾乎使她精神崩潰。在啟蘭最為困苦的時候,有幸得遇法輪大法。從此不僅身體健康了,孩子們也能看到母親的笑臉了,精神上也堅強起來了。如今,生活剛剛好起來了,三個女兒都供上了大學。

因為親身受益於法輪大法,所以在長達十三年的對法輪功和法輪功學員的嚴酷迫害中,許啟蘭依然堅持對「真、善、忍」的信仰,她曾被社區居委會、派出所、公安局多次騷擾、關押迫害。

整個庭審過程 執法者嚴重違法

一、開庭前阻撓律師為許啟蘭辯護

家人為許啟蘭聘請了兩位律師為她當庭辯護,九月三日,北京律師李蘇彬被尖山區法院刑庭庭長高志新告知:不是甚麼大案,一名律師就夠了,你那麼忙,也沒有時間。律師說:沒有那麼忙,我受當事人委託,我得為我的當事人盡責,要求第二天辯護。高說,得請示領導。九月三日下午,三名國安人員乘律師不在時,到律師入住的賓館,打探律師所住的房間,要進入律師的房間,行特務的勾當。律師回來後,賓館老闆告訴律師:要小心呀!

第二天在律師及許啟蘭親友的堅持下,兩名名律師同時出庭。

二、只許州官放火 不許百姓點燈

法庭的工作人員對許啟蘭的三個女兒從頭到腳進行搜身,從裏到外的翻包,命令三個孩子手機關機,同時搜查律師的電腦包,包中的水杯都被搜走。當庭,當律師要看電腦中的辯護詞時,高志新說:「你手裏不是有一份嗎?還用甚麼電腦。」強制的把律師的電腦拿走,放到其它的房間。而高志新與其他工作人員的手機響個不停,高志新竟然當庭接聽了手機。

三、非常「5+1」公然剝奪公民的合法權利

開庭前兩天,孩子與其姑姑與姑夫都被要求複印了身份證,姑姑與姑夫還得到社區開了親屬身份證明,開庭時,只見下面除了許啟蘭的這五位親人,就只有一名女子,真是中國特色的非常「5+1」。偌大的法庭,冷冷清清。而前來參加旁聽的親友幾十人被拒之門外,聞訊來旁聽的民眾二、三十人在法院的大庭內也被驅逐出門外,其中還有一位70多歲的手執拐杖的老爺爺。

怕人旁聽,之前通知的是八點半,頭一天又改為八點,偷偷摸摸,見不得人。對大法弟子的非法審判,自知違背天理,惡的審判善的,當然怕人知道。

四、正義律師當庭做無罪辯護,惡黨法官醜態百出

1、律師要求證人出庭,高志新庭長說:「你們事先沒有通知我們,現在再傳他時間來不及了」,依照法律規定,證人不出庭作證的,其證言無效。高志新是真的不懂還是耍無賴?

2、律師問許啟蘭:當時派出所搜查你家時有搜查證嗎?許啟蘭回答說:沒有。檢察院崔晶科長說有搜查證,並讓律師看。當事人許啟蘭5月10日11點多發光盤被構陷,而搜查證上顯示是2012年5月10日上午9點。一看時間就知道是後補的,並且把時間弄錯了。休庭時,許啟蘭的女兒聽到旁邊的書記員說,「剛才律師說搜查證的時間不符,讓我記上,我沒有記。」高志新說:「不用記」。

3、高志新多次打斷律師的辯護

律師宣讀辯護詞當說到:我國法律規定宗教信仰自由。高志新說:「停,與本案無關的不要說,要簡明扼要。」我們不知高志新法官是學的甚麼法律?法官竟然說憲法相關法條與案件無關。

辯護律師隨即指出:國家沒有任何一部現行法律規定法輪功違法,發放法輪功宣傳品不違反法律,所謂「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的罪名根本不成立,應當當庭釋放許啟蘭。

4、許啟蘭為自己做無罪辯護時,高志新也粗暴打斷說:「與本案無關的不要說」

5、尖山區檢察院公訴科副科長崔晶,經過大法弟子多次講真相後,當時似乎已經明白真相,但是她在法庭上仍說:「法律規定,許啟蘭的行為已經觸犯法律,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鑿、充份,請依法判決。」還說:「許啟蘭不認罪,態度不好,應該判三年以上,五年以下。」我們真為崔晶惋惜,以工作為行惡的藉口,把信仰「真善忍」的好人關進監獄。

回顧歷史,希特勒發動了第二次世界大戰,他為了滅絕猶太人,制定了很多法律,讓他的黨衛軍和官員去執行。二次世界大戰結束後,在紐倫堡審判時,那些參與迫害者都用「自己是在執行上級命令」這一條來為自己辯護,但是法庭認定:違反人類道德良知等普世價值的法律為「惡法」,不稱其為法律,其結果就連集中營裏的醫生最終都被送上絞刑架。

我們真心勸告所有參與迫害大法弟子的人:守住良知,善待好人,別再充當邪黨的替罪羊、陪葬品,為自己和家人留條後路!立即無條件釋放許啟蘭!

既然是公審,就是公開的讓廣大民眾得到法律教育的機會,起到懲戒犯罪,警示他人的目的。但是對大法弟子的非法審判,自知違背天理,惡的審判善的,當然怕人知道,鬼鬼祟祟、偷偷摸摸。所以故意改了時間:之前通知的是八點半,頭一天又改為八點,前來參加旁聽的親友幾十人被拒之門外,來旁聽的民眾二、三十人在法院的大庭內也被驅逐出門外,引起民憤。怕人旁聽,公然剝奪公民的合法權利,中共是真正的在利用共產邪教破壞法律實施。

中共迫害信仰「真善忍」的好人,又要以「法律的名義」裝裝門面,不得不做做樣子,走走過場。在法庭上,刑庭庭長高志新竟然多次打斷律師的辯護,還說甚麼:別跟我講信仰自由。堂堂法院庭長,究竟是法盲還是中共流氓?信仰自由,是普世公認的最基本人權,《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三十六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宗教信仰的自由。」法輪功學員傳播真相資料也沒有錯,《憲法》第三十五條規定:「公民有言論、出版、集會、結社、遊行、示威的自由。」

希望善良的民眾認清中共邪黨的真面目,不與中共為伍,支持良善,「三退」(退黨團隊)保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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