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迫害者心虛 山東龍口法院百般阻撓正義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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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二年八月二十八日】山東省龍口市法院欲於八月二十一日非法庭審楊美娟、姜淑紅、隋玉紅、王明亮、姜用戰五位法輪功學員,來自北京的四位辯護律師八月二十日到達龍口,依據法律規定程序,要求會見法輪功學員並向龍口法院遞交參與辯護的相關手續,卻荒唐地遭到當地看守所、法院的百般刁難與阻撓。

一句勸善良言,律師被非法剝奪會見權

八月二十日上午,北京律師董前勇前往龍口市張家溝看守所,要求會見被非法關押在此四個多月的法輪功學員王明亮,遞交手續後,值班男警百般阻撓,律師依法解釋了會見當事人是律師的權利,你這樣做是違法的!豈料此人對律師怒吼:不讓見就是不讓見,你剛才都說了些甚麼?原來,律師在辦理手續期間曾向該所的警察詢問:你們這裏關了多少法輪功?回答說「××人」。律師善意地提醒他們,其實法輪功學員沒幹壞事,把一群好人關在這裏,對你們的未來不好。一句勸善良言居然成為他們無理拒絕律師會見當事人的荒唐藉口。

於是律師找到看守所所長,在得到所長的同意後又來到接待處,不料男警仍然無理阻撓,律師立即打電話向煙台紀檢、龍口檢察院等部門投訴看守所的違法行為。下午二點律師再一次來到看守所找所長,此時所長卻以律師說了「不該說的話」為由,改口拒絕會見。值班男警氣燄更加囂張,一副我是流氓我怕誰的嘴臉。僵持到下午四點,律師只好離開看守所。

八月二十一日,律師再次到張家溝看守所,要求會見王明亮,當班男警(警號:045482)對律師咆哮:「你不要再找我,我現在不工作,你不是能控告嗎,你愛上哪玩上哪玩去!」在律師要求給予拒絕會見的法律根據時,態度惡劣的男警竟然說,律師為被誣陷的法輪功學員主持公道,是做了不該做的事,說了不該說的話。最後強行驅趕兩名律師。律師找到辦公室值班人員投訴,一女警察說:「你們愛上哪告上哪告,上哪去告,你們是律師都知道。」當班男警還強行扣押了律師的辦案手續拒不歸還,另一名警察(四十多歲,剪板寸短髮,臉微胖,鬍鬚濃重),高聲辱罵並用手推搡律師,態度惡劣。

同日下午,另一名法輪功學員姜淑紅的辯護律師王光齊也遭遇了同樣的非法對待,在煙台看守所,王光齊剛剛把手續遞交上去,便被告知不許會見,問為甚麼?回答更簡單,沒有理由,就是不許會見!由此可見,中共迫害法輪功,已經連遮羞的藉口都省略,直接耍流氓。

正常手續無人敢接,龍口法院心虛

八月二十日下午,辯護律師來到龍口法院,遞交第二天參與辯護的相關手續,他打電話找刑庭庭長李文,接聽者答覆李文正在開會,讓律師等待。律師等了近兩個小時,也沒見到李文蹤影,找院長說不在,副院長則推說不懂這塊業務,具體科室空無一人,好不容易有個書記員(女)接過手續,被另一個人耳語後面露驚恐,趕緊把手續交還律師,

此時,另一名律師也來到法院,同樣沒有一個科室敢接律師的手續,兩名律師說:我們只是遞交個手續,你們不接手續是違法的。他們來到法院信訪科反映情況,一王姓副院長來告訴律師說:「手續不能接,至於說你們的手續有甚麼問題,找具體相關人員來解決,我不管這事。明天的庭審推遲,李文庭長在開會時突發急性闌尾炎,去醫院了。」律師告訴王副院長,如果像棲霞法院那樣不通知律師開庭,是違法的,要承擔法律責任。王副院長信誓旦旦的說:「這是龍口法院,我們不會做違法的事的。」但馬上又以「過幾天要出門,不在法院」來推脫自己的責任。

八月二十一日上午,四位北京律師再次來到龍口法院,遞交開庭前應辦理的相關手續,門衛與一劉姓書記員聯繫,未等律師說完對方就掛斷了電話。律師找到信訪部門,一姜姓工作人員說幫助協調,但久等未果。律師又到立案庭,一男法官接過材料翻看,這時一戴眼鏡女警(警號0311)過去嘀咕幾句,男法官立即改變態度,對律師說:這事我們不管,你去找刑庭。

一份依法遞交的普通手續卻無人敢接,各部門互相推諉、踢皮球,這說明龍口法院對北京正義律師為法輪功學員的辯護恐懼至極,企圖用不接手續來阻撓律師參與。對於龍口法院這種不負責任的違法行為,北京律師進行了強烈的譴責,最後手續被法院信訪部門接下。

威逼、利誘、欺騙,迫害者畏懼正義

龍口市公、檢、法、司、六一零相關人員在煙台政法委的授意下,用盡了騙、煽、間等等邪惡招數,混淆視聽,企圖達到維持迫害的目的。

自八月十日以來,六一零頭目王琪不斷地騷擾法輪功學員家屬,找到姜用戰的兒子,說只要讓他爸說句軟呼話,就把他爸放了。真正的法律豈是兒戲,違法者必究,怎麼可能說一句話就可以把一個真正的違法犯罪者放回家,六一零也非常清楚法輪功學員沒有違反任何法律,法律只是他們迫害好人的打人工具而已。

還有兩個自稱是政府的人,找到姜淑紅家屬,欺騙他們說,北京律師是騙子,就是騙你們錢的,你把北京律師辭退了,咱在當地找好的律師。龍口法院刑庭庭長李文曾恐嚇被非法關押在張家溝看守所的大法弟子姜用戰:誰給你請的北京律師?誰在背後支持你?哪來那麼多錢?可見,迫害者向來都是色厲而內荏,表面囂張瘋狂,內心甚麼都怕。法輪功學員揭露的真相,正義律師的無畏辯護,民眾的覺醒和支援,都使邪黨畏懼、恐慌。

中共邪教破壞法律實施,參與者都是罪犯

法律實施是指法律規範的要求在社會生活中得到貫徹和實現的活動。它包括兩種基本形式:一是指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執行法律、適用法律。二是指所有的國家機關、武裝力量、政黨、社 會團體、企業事業組織、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和全體公民自覺遵守法律。

法輪功學員依法行使公民信仰自由和言論自由權利,以事實為根據講述法輪功及其被迫害、誹謗的真相,理應受到法律的保護,是誰使公檢法司等各級機關無法獨立公正行使保護人民的職權,反而被強制成為迫害善良百姓的工具?正是掌握了國家公權力的邪惡中共,其惡首江澤民操縱成立的非法的組織「六一零」,凌駕於所有的國家機關之上,任意剝奪公民的合法權利。

例如,唐山市唐海縣誠信商人鄭祥星被非法判刑十年,唐山、秦皇島有兩個縣八個鄉鎮的一千二百多名民眾,聯名要求當局釋放。但鄭祥星被非法開庭後,法院的人明確的說,判多少年,法院說了不算,得上面定。

而在龍口法院,四名律師依法遞交的手續竟然無人敢接,正當的會見權毫無理由的被非法剝奪,如果沒有「上面」的強大壓力,誰又敢如此囂張的公然違法、瀆職呢?龍口市公、檢、法的所作所為再一次給江澤民流氓集團利用中共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的罪行增添了註腳,所有的參與者都是真正的罪犯。

如今,法輪大法是教人向善的正法這一真相已深入人心,而邪惡的中共也因為其真實面目被越來越多的世人認清走到了窮途末路,一樁樁重大事件在層層揭開它的畫皮,真相大白的時刻就是邪黨垮台的那一天。真相面前,無數的世人在覺醒,其中也包括那些曾經被迫參與迫害的公、檢、法、司人員,他們在歷史的關鍵時刻,以自己的良知和勇氣,選擇了拒絕作惡,善待大法與修煉者,從而獲得上天的佑護和福蔭。我們在此也強烈要求煙台市各級政法委、六一零、國保大隊及公、檢、法、司各機構:立即停止迫害法輪功!立即釋放所有被非法關押的法輪功學員!不要再為江氏集團的罪惡買單,為自己及家人選擇一個美好的未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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