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延慶縣時應吉陷冤獄逾六年


【明慧網二零一二年八月十六日】(明慧網通訊員北京報導)北京市延慶縣法輪功學員時應吉,於二零零六年六月二十八日被中共警察綁架到延慶看守所,那年他三十歲。原本健康的小伙子,僅三天時間,就被迫害得送往延慶中醫院,又被轉到北京公安醫院治療,隨後被非法判刑六年。歷經六年多冤獄迫害,時應吉本應在六月二十七日期滿回家。

時應吉,男,現年三十六歲,北京市延慶縣孔化營村人,於二零零六年六月二十八日晚,延慶公安惡警將他綁架,當即遭到酷刑摧殘,出現生命危險,由延慶中醫院轉到北京公安醫院搶救,當時查出的病症是腦血栓、高血壓、心肌梗塞等。

二零零六年八月二日,時應吉被轉到延慶醫院進行所謂的「監視居住」,九月十九日,被北京市公安局非法逮捕,超期八天才將通知書送至家屬。不僅如此,惡警用欺騙、恐嚇的手段強迫家屬簽字,並威脅說不簽字,就連家屬也一塊抓進去。家屬曾到延慶檢察院控告警察的違法行為,並想了解案情,遭到檢察院王曉東、付景泰等人的壓制。

後時應吉被延慶法院違法秘密審理,法庭不通知家屬親友,枉判六年,剝奪了家屬親友為其辯護的權利。開庭後法院才將開庭的時間、地點、案由、 姓名在公告欄上公布,欺騙百姓。

時應吉不服判決提出上訴,法院不法人員害怕更多人員知道真相,竟然將上訴書和其它證據扣押,非法剝奪公民應有的上訴權利,而且至今還在欺騙家屬,對家屬還聲稱已把上訴狀呈交給北京中級法院。可中院從未收到此案的上訴狀。

除此之外,延慶法院、檢察院對時應吉一案的審理存在著嚴重的超期審判、非法判刑的違法行為。

而二零零六年八月二日到九月十九日所謂的「監視居住」期間,卻沒有計算在刑期內。當時,所謂監視居住時,時應吉被幾名警察看管,一切活動不得走出那個房間,一言一行都在警察的看管之下,相對於看守所、拘留所而言,對於人身自由的限制有過之而無不及,毫無半點法律意義上的監視居住下的自由,實是變相羈押。

時應吉的父母先後到延慶縣法院、延慶縣檢察院、北京市檢察院、北京市法院,要求把二零零六年八月二日到九月十九日這段時間計算在刑期之內。延慶縣法院刑事庭庭長、原案件審判長於術文,第一次見面時答覆說這事錯了就錯了,改不了。以後再去找他,接待人員不讓進裏邊去找,給個電話號碼,讓電話聯繫,可怎麼打也沒人接。於術文避而不見。

延慶縣檢察院警察答覆說這種情況我們第一次碰到,以前沒碰到過。你們上訴過,我們也管不了了,得到市裏去找。市法院、時應吉案件審判長賈連春說:我們對於上訴案件的審理走的是法律程序,不會從頭走一遍,看當時甚麼情況下辦的監視居住,監視居住時的情況怎麼樣。你們到這來找,走錯廟門了。

市檢察院一名姓宋的警察及一名女警察,到時應吉家中,向時應吉的父母了解了情況後,市檢察院對時應吉父母的申訴作出答覆,依然不計算刑期。理由是所謂的監視居住期間,沒有完全限制自由。時應吉的母親指問姓宋的警察,要說沒有完全限制自由,那他當時還有甚麼自由?姓宋的警察回答,他能上廁所吧。其回答凸顯中共的無賴嘴臉。

時應吉在前進監獄,對於刑期計算的問題也向清河檢察院作出申訴,一名姓尹的警察受理,刑期計算問題並未得到糾正。遭受六年多迫害,時應吉本應於六月二十七日期滿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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