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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幫助我要回媽媽許啟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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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二年七月二十七日】黑龍江雙鴨山市尖山區法輪功學員許啟蘭女士於二零一二年五月十日被立新派出所抄家、綁架,被非法關押入雙鴨山市看守所。以下是許啟蘭的小女兒榮雪的呼籲信。

叔叔、阿姨,你好:

我叫榮雪,今年19歲,是許啟蘭的小女兒,現在哈爾濱上大學,開學讀大二。我有二個姐姐。我5歲那年,爸爸在煤礦因工傷去世,從此媽媽和我們姐仨相依為命。爸爸去世時,媽媽才32歲,我的大姐10歲,二姐9歲,媽媽失去了頂樑柱,又沒有正式工作,天真的塌下來了, 超負荷的生活壓力幾乎使她精神崩潰。

在我的記憶裏,沒有爸爸的印象,也不知道父愛是甚麼,只是見到小夥伴與爸爸玩耍時很是羨慕他們。我們住在礦區的小土房裏,冬冷夏熱還漏雨,在冬天裏,媽媽燒很少的煤,水缸裏的水時常結冰,在屋裏有時得披著小棉襖,每日我只見媽媽操勞的身影。多年來,很少見媽媽為自己添一件新衣服,媽媽穿的都是親朋送的舊衣服。冬天裏,我們吃的都是北方的冬儲菜:土豆和白菜,幾乎沒買過青菜。我們上學後,她一個人在家只吃二頓飯,經常是白水麵條加鹹菜;放假回家時,我進門,看不到家裏有青菜,媽媽見我們回來了,才去買些,我們家也只有過年時才買點肉。可是由於煉功,沒見媽媽生過甚麼病。記得一次搬家,為了省幾十元的搬家費,媽媽帶著二個姐姐搬運煤和柴禾,不知搬了多少次……

正是媽媽十幾年如一日的省吃儉用,才使得我們能繼續大學的學業。在這種家境下,我們也養成了節儉的習慣。在大學裏,我們姐仨,二個姐姐每月吃飯,每人只花300百元,學醫的二姐,經常拿助學金。由於物價的上漲,我們學院的食堂貴一些,我每月吃飯得500-600元,這同媽媽相比,已經是很「浪費了」,鄰居問媽媽媽每月100元錢就夠用了吧,媽媽只是笑了笑。

生活中的苦可以通過節儉度過,失去丈夫的那顆痛苦的心是最難撫平的,那時媽媽整日愁眉苦臉,時常半夜裏自己一個人偷偷地流眼淚。

在我們生活最為困苦的時候,媽媽得遇法輪大法,從此,我們姐妹能時常看到媽媽的笑臉了,媽媽也變得堅強起來了。如今,媽媽把我們姐仨都供上了大學,我和大姐學的是師範類的,二姐學的是醫學,我們能考上大學,這也是媽媽感到最欣慰的事。可是這十五年來,媽媽真的是含辛茹苦。

去年高考,我考了500多分,數學125分,畢業後還想讀研究生,我想將來自己學有所成,一是可以服務於社會,二來也有能力讓媽媽過上富裕一些的生活,不再為節省一元錢而徒步走到火車站;不再每天只是以吃鹹菜為生。如果沒有媽媽,我們是無法完成我們的學業的。

如今,媽媽身陷囹圄已經二個多月了,作為女兒,我們是多麼的擔心呀?媽媽修煉法輪功強健了身體,心情也平和了。就我們家的生活狀況,生了病哪有錢買藥吃呢?媽媽經常用「真、善、忍」要求自己,變得更有愛心和樂於助人。街坊鄰居都說媽媽有正事,她用自己單薄的雙肩,擔著撫養三個女兒大學生的重擔,她真的是一位偉大的母親。

5月10日,媽媽因向世人贈送全球華人新年晚會光盤,被人惡告遭立新派出所警察綁架、抄家。5月14早,我和大姐還有她的男友,得知母親被關押後,立刻放下學業和工作趕回雙鴨山想見媽媽。立新派出所警察不但不同情我們這孤兒寡母,還說我們姐倆鬧事,警察戴志遠用胳膊從身後緊勒住我姐姐的脖子,幾乎使她窒息。姐姐的男友看到警察如此凌辱女友,立即上前阻攔。結果六、七個警察上來對男友拳打腳踢,把他的臉部和手腕都打傷,後將姐姐和其男友都關進鐵籠子裏,又抓到看守要拘留十天。家人被迫托人花了一萬元,警察戴志遠聲稱我抓傷了他的手,勒索了三千元「補償費」,才將男孩於五月十五日放回家。而事實是戴志遠從後面用胳膊緊勒我姐姐的脖子,我見姐姐被勒得喘不過來氣,就用手去扒戴志遠的手,誤抓傷了他的手,就這樣,他都沒有鬆開手。同去的我的姑姑已六十多歲,被警察兩次推倒在地。不知這些身為警察的公安人員是怎樣為人民的?簡直是一群黑社會暴徒。

叔叔,阿姨,你們在公檢法部門工作,應該比我更懂法律吧。我曾經跟媽媽探討過她的信仰問題,媽媽說:「在法輪功的問題上,沒有一條法律給法輪功定為×教。是江澤民在接見費加羅報記者時說的『法輪功是×教』。他的話只能代表他個人,而沒有法律效力。憲法是國家根本大法,憲法中明文規定信仰自由,媽媽還說:有很多正義律師他們在全國各地已經代理了上百起有關法輪功的案件,他們有充份的法律依據證明:信仰法輪功無罪,向他人推薦、介紹法輪功,傳播法輪功資料,宣傳法輪功的好處,這是在法律允許的範圍之內的,也沒有破壞現行的任何法律和行政法規的實施。我相信法輪功的真相總有一天定會大白於天下的。」

媽媽還跟我講過一個著名的案例:「一九九二年二月,統一後的德國柏林法庭審判了一起槍殺案。被告是德國統一前東德的一名叫英格﹒亨里奇的守牆衛兵。他在把守柏林牆時槍殺了一名企圖越牆逃往西德的名叫克利斯的青年。他的辯護律師稱,他當時只是執行命令,所以他是無罪的。不過這樣的辯護最終沒有得到法官的認可。早在第二次世界大戰後,紐倫堡審判法西斯戰犯時已有先例。當時各國政府的立場不約而同:不道德的行為不能藉口他們是奉政府的命令幹出來的而求得寬恕。

「法官賽德爾當庭指出:『作為警察,不執行上級命令是有罪的,但是打不準是無罪的。作為一個心智健全的人,此時此刻,你有把槍口抬高一釐米的主權,這是你應主動承擔的良心義務。任何人都不能以服從命令為藉口而超越一定的道德倫理底線。』當法律和良知衝突的時候,良知是最高的行為準則,不是法律。」

叔叔,阿姨,你們也都有過孩童時代,你們可能也都為人父母,應該都有一顆善良的心。你們家裏也有父母,也有老人,如果你的父母僅僅因為練練氣功、發發資料就被判刑,你又會是甚麼感受?請伸出你們的正義之手,救救我的好媽媽吧,像我這樣的孩子不能沒有媽媽,我們從小就失去了父愛,我們不能再失去媽媽!更不能沒有與媽媽相依為命的家!媽媽不回來,開學後,我們怎樣繼續我們的學業呀?請幫助我的媽媽早日回到我們的身邊,讓我媽媽,還有和我媽媽一樣無辜的阿姨們早日回到他們親人的身邊。

有一些善良的叔叔和阿姨在知道了我的經歷後,已經給了我同情和安慰。在此,我謝謝你們,我會記住在磨難中你們所給予的幫助。我也堅信,你們的善舉都會被記載在史冊上,為此你們的未來也將充滿光明與希望;等到法輪功的真相大白於天下的那一天,你們一定會自己這時的善舉而驕傲。媽媽雖然還沒有回家,但是你們的正義已給了我力量,激勵著我要用我微弱的聲音,不停的腳步去喚醒更多的正義和良知,要回我的好媽媽。

祝願好人一生平安!
此致

許啟蘭的女兒:榮雪
2012年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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