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的父老鄉親,你們好!
我和你們一樣是喝著海河水長大的,和你們說著同一種語言,雖然我現在人在海外,但我的家人還都在天津,我有些話想請你們轉告給你們身邊的、認識的警察和國安。
我弟弟李良畢業於天津財經大學,後在北京工作。但他目前被關押在北辰看守所,我希望你們每個人都能關注這個發生在你們周圍的違法事件。
我相信,任何一個人都有權利和義務維護法律的尊嚴和公正,但我請你們看一看這些年來發生在李良身上的事實,請你們評判一下這樣對待一位風華正茂的大學生是不是合法?
1999年10月,李良履行一個公民的義務,寫信給中辦、國辦信訪處,反映對法輪功的不實報導,他沒有說一句假話、沒有一點造謠,卻被天津市紅橋分局冠以「擾亂治安」,勞動教養1年半,關押在雙口勞教所。
2000年9月因不放棄修煉法輪功,被加期6個月,後又再加了5個月、一個月,並轉至天津市薊縣漁山勞教所。按照勞教法,最多能加期一年。2002年4月28日,是李良應回家的日子。來了6、7個陌生人要帶他走,被李良拒絕後他們就用暴力強行把李良塞入一輛白色的汽車中強行帶走,後來,他們又定李良兩年的勞教!就是說從1999年10月至2004年5月,4年半的時間,李良一直被關押在勞教所裏!請你們告訴我,法在哪裏?法律何在?
你們能體會我父母當時的感受嗎?兩位六、七十歲的老人滿心喜悅的趕到漁山勞教所,卻被傳達室告知:李良已走了,去向不知道。他們找遍了火車站、長途汽車站,卻一無所獲。所謂勞教所、公安部門的人員在不通知家屬及其本人的情況下,就能公然進行這種劫匪行為。
2004年5月,李良終於有了自由,但這種自由是打引號的。就在10月2日,河北國保支隊(610辦公室)再次將他綁架,如果不是我的父母多次追問、我從海外打電話查問,我們都無法知道李良被關在甚麼地方。無辜的李良再次失去自由2年。
2008年中國承辦奧運會,是中國人值得驕傲的時刻,卻也是無數法輪功學員苦難再次降臨的時刻。李良被迫流離失所後被非法抓捕。相信你們中的許多人也都知道那時的情況。一直到2010年12月底,李良才被從河東看守所放出來。
我在為李良能有自由而稍稍欣慰的時候,今年的6月8日,李良在朋友家吃飯時再次被北辰公安分局、610辦公室抓捕。到現在已經1個多月了,我和家人、朋友們打去的詢問電話被掛掉,我沒有他的任何消息。
如果沒做虧心事,有甚麼不敢講的呢?如果你們有機會,請你們問一問那些參與抓捕、毆打、酷刑折磨法輪功學員的警察們,他們在做這些事的時候,知不知道自己在「知法犯法、執法違法」?請他們查一查公安、軍隊系統的歷史記錄,看看那些在文革中緊隨「四人幫」助紂為虐的人是如何 受到軍法處治的;問一問當初的「紅衛兵」,這些年他們是如何承受心靈的煎熬的。請你們一定要告訴他們:做任何事給自己留條後路,別再在無知的情況下成為歷史的罪人!!
不知道你們是否聽說過「柏林牆守衛案」。前東德柏林牆的守衛人員因射殺逃往西德的無辜民眾而受審,最終被判有罪。法官在庭上指出:「東德的命令要你殺人,可是你明明知道這些逃亡者是無辜的,明知無辜而殺他,就是有罪。作為 警察,不執行上級命令是有罪的,但是打不準是無罪的。作為一個心智健全的人,此時此刻,你有把槍口抬高一釐米的選擇,這是你應主動承擔的良心義務。」
我們知道,這個世界有法律、法規、命令;我們同樣知道,這個世界還有良知。在某種特定的情形下,當法規、命令與良知發生衝突的時候,就應該選擇並堅守良知,因為這是人類最高的行為準則。
請你們靜下心來想一想,煉法輪功的又沒有妨礙你們?看看你們周圍的煉法輪功的,他們大多數是不是個好人?如果不是江澤民個人的妒嫉而一手發起的這場鎮壓,那些警察中會有幾個人發自內心的去說「真善忍」不好、會如此下狠手對待煉法輪功的?現在江澤民在世界上17個國家被起訴,罪名是「種族滅絕、酷刑折磨、反人類……」,而且所有參與迫害法輪功的高官都被告上了國際法庭,陳至立出訪坦桑尼亞的時候,被傳喚到庭應訴!北京團河勞教所的警察也成了被告……。在專制強權下導演的「天安門自焚案」,已經被國際教育發展組織認定是假的,分析中央電視台播出的「自焚案」 影片《偽火》也在國際上獲獎。現在法輪功在世界上一百多個國家和地區洪傳,只有中共說他是「×教」,這難道不值得人深思嗎?
一個以追查、起訴所有參與迫害法輪功的嫌犯為宗旨的國際性組織──追查國際(網址: https://upholdjustice.org/),公布分批被追查的積極參與迫害法輪功人員的名單。現在有許多曾經迫害過法輪功的公安人員都洗手不幹了,或者暗地裏幫助煉法輪功的,也有一些610的頭目在銷毀他們以前迫害法輪功的證據……,也有更多的公安部官員、家屬,選擇了退出黨、團、隊,保命保平安。
記得《辛德勒名單》嗎?人們是不會忘記曾經幫助過自己的人的。伸出你們的援手,在你們的能力範圍之內,共同制止這場對法輪功的迫害吧!相信你們會幫助你所認識的警察作出自己明智的選擇。
我衷心的希望我的弟弟李良能在你們的幫助下,早日回家,獲得自由。
謝謝!
李迎
──致津門警察的公開信
天津市的警察、610官員,你們好!
我是目前被關押在北辰看守所李良的姐姐李迎,我希望你們每個人都能關注這個發生在你們周圍的違法事件。
我相信,作為一名公安人員,有義務維護法律的尊嚴和公正,但我請你們看一看這些年來發生在李良身上的事實,請你們評判一下這樣對待一位風華正茂的大學生是不是合法?
1999年10月,李良履行一個公民的義務,寫信給中辦、國辦信訪處,反映對法輪功的不實報導,他沒有說一句假話、沒有一點造謠,卻被天津市紅橋分局冠以「擾亂治安」,勞動教養1年半,關押在雙口勞教所。
2000年9月因不放棄修煉法輪功,被加期6個月,後又再加了5個月、一個月,並轉至天津市薊縣漁山勞教所。按照勞教法,最多能加期一年。2002年4月28日,是李良應回家的日子。來了6、7個陌生人要帶他走,被李良拒絕後他們就用暴力強行把李良塞入一輛白色的汽車中強行帶走,後來,他們又定李良兩年的勞教!就是說從1999年10月至2004年5月,4年半的時間,李良一直被關押在勞教所裏!請你們告訴我,法在哪裏?法律何在?
你們和我們一樣都是喝海河水長大的,說的是同一種方言,你們能體會我父母當時的感受嗎?兩位六、七十歲的老人滿心喜悅的趕到漁山勞教所,卻被傳達室告知:李良已走了,去向不知道。他們找遍了火車站、長途汽車站,卻一無所獲。所謂勞教所、公安部門的人員在不通知家屬及其本人的情況下,就能公然進行這種劫匪行為。
2004年5月,李良終於有了自由,但這種自由是打引號的。就在10月2日,河北國保支隊(610辦公室)再次將他綁架,如果不是我的父母多次追問、我從海外打電話查問,我們都無法知道李良被關在甚麼地方。無辜的李良再次失去自由2年。
2008年中國承辦奧運會,是中國人值得驕傲的時刻,卻也是無數法輪功學員苦難再次降臨的時刻。李良被迫流離失所後被非法抓捕。相信你們中的許多人也都知道那時的情況。一直到2010年12月底,李良才被從河東看守所放出來。
我在為李良能有自由而稍稍欣慰的時候,今年的6月8日,李良在朋友家吃飯時再次被北辰公安分局、610辦公室抓捕。到現在已經1個多月了,我和家人、朋友們打去的詢問電話被掛掉,我沒有他的任何消息。
如果沒做虧心事,有甚麼不敢講的呢?我只想問一問那些參與抓捕、毆打、酷刑折磨法輪功學員的警察們,你們在做這些事的時候,知不知道自己在「知法犯法、執法違法」?請你們查一查公安、軍隊系統的歷史記錄,看看那些在文革中緊隨「四人幫」助紂為虐的人是如何受到軍法處治的;問一問當初的「紅衛兵」,這些年他們是如何承受心靈的煎熬的。做任何事給自己留條後路,別再在無知的情況下成為歷史的罪人!!
不知道你們是否聽說過「柏林牆守衛案」。前東德柏林牆的守衛人員因射殺逃往西德的無辜民眾而受審,最終被判有罪。法官在庭上指出:「東德的命令要你殺人,可是你明明知道這些逃亡者是無辜的,明知無辜而殺他,就是有罪。作為 警察,不執行上級命令是有罪的,但是打不準是無罪的。作為一個心智健全的人,此時此刻,你有把槍口抬高一釐米的選擇,這是你應主動承擔的良心義務。」
我們知道,這個世界有法律、法規、命令;我們同樣知道,這個世界還有良知。在某種特定的情形下,當法規、命令與良知發生衝突的時候,就應該選擇並堅守良知,因為這是人類最高的行為準則。
請你們摸著自己的良心問問自己,煉法輪功的妨礙了你們甚麼?看看你們周圍的煉法輪功的,他們大多數是不是個好人?如果不是江澤民個人的妒嫉而一手發起的這場鎮壓,你們中會有幾個人發自內心的去說「真善忍」不好?現在江澤民在世界上幾十個國家被起訴,罪名是「種族滅絕、酷刑折磨、反人類……」,而且所有參與迫害法輪功的高官都被告上了國際法庭,陳至立出訪坦桑尼亞的時候,被傳喚到庭應訴!北京團河勞教所的警察也成了被告……。在專制強權下導演的「天安門自焚案」,已經被國際教育發展組織認定是假的,分析中央電視台播出的「自焚案」 影片《偽火》也在國際上獲獎。現在法輪功在世界上100多個國家洪傳,只有中共說他是「×教」,這難道不值得人深思嗎?
一個以追查、起訴所有參與迫害法輪功的嫌犯為宗旨的國際性組織──追查國際(網址: https://upholdjustice.org/),公布分批被追查的積極參與迫害法輪功人員的名單。現在有許多曾經迫害過法輪功的公安人員都洗手不幹了,或者暗地裏幫助煉法輪功的,也有一些610的頭目在銷毀他們以前迫害法輪功的證據……,也有更多的公安部官員、家屬,選擇了退出黨、團、隊,保命保平安。
看看他們,想想自己,相信你們會有自己明智的選擇。記得《辛德勒名單》嗎?人們是不會忘記曾經幫助過自己的人的。伸出你們的援手,在你們的能力範圍之內,共同制止這場對法輪功的迫害吧!
我衷心的希望我的弟弟李良能在你們的幫助下,早日回家,獲得自由。
謝謝!
李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