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零七年我帶著神韻光碟、護身符回四川老家江津,給親朋好友、父老鄉親講真相,他們都相信,許多人得到了福報。舉例:我三哥八十多歲了病臥在床,生活不能自理;三嫂八十歲了,身體也不好,我跟他們講法輪大法的美好,放神韻光碟給他們看,教他們念「真善忍好,法輪大法好」,並每人送上護身符,他們都相信,第二天就覺得病好多了,現在能做家務和簡單的農活;我姪女滑倒摔在井台上,扶回家後甚麼活都做不了,我去他們家講真相,告訴他們是師父叫我來救你們,並勸他們三退,姪女婿是黨員,當時就答應退(真名退),那晚我放神韻光碟,他們講光碟上的畫面像神仙世界一樣。第二天姪女就告訴我,她的傷處不痛了,能做事了,他們覺得真是太神奇了,很感謝師父。
我去街道辦事處辦事,看見宣傳欄上寫有誣蔑大法毒害眾生的宣傳,叫常人抵制使用真相紙幣,說是×教搞的不要用。我和一位同修晚上就去擦掉了。看到明慧週刊上同修交流寫真相條幅,我們四個同修分為二組,分頭出去寫真相條幅,用兒童彩色畫筆寫擦不掉,寫在街頭巷尾、牆上、橋頭、電線桿上,寫「真善忍好,法輪大法好」「天滅中共三退保平安」等,市委書記下命區有關部門限期破案,有師父的呵護,我們正念正行,他們費了九牛二虎之力也是不了了之。
為了告訴更多的有緣人法輪大法的美好,我和另外兩位同修商議,製作橫幅掛在我們地區人員往來較多的地段。我們買來材料做了兩幅橫幅「真善忍好,法輪大法好」、「世界需要真善忍」。橫幅掛出去後,惡人很震驚,到同修家瞎折騰,由於我們做的過程中有不足,讓邪惡鑽了空子,二個月後,A同修被拘留,B同修被取保候審,我在外地女兒家,警察通過我兒子打電話叫我回來,回來後警察審問我,我說是我做的,他們用車拉我去現場照相,我利用這個機會給他們講真相,送真相光碟給他們,想讓他們明白真相,不當陪葬品。哪知他們不講道理,而把這些光碟作判刑的依據,說我是去自首的。他們中的領導和我兒子共過事,所以他們說不拘留我,讓我女兒給我辦了取保候審。
A同修被拘留十五天後放回家。五個月後市中院開庭審理,開庭的時間同修提前把信息發到明慧網上。開庭這天,師父為我們加持,同修為我們發正念,我正念正行,堂堂正正為自己辯護。我說:我今年七十歲了,沒有修煉法輪功前渾身是病,一日昏死兩次,現在我有一個好身體,道德得到了提高,給家庭和社會都帶來了平安祥和,「真善忍好,法輪大法好」、「世界需要真善忍」是我的心聲,我就是要讓更多的人知道。公訴人以光碟和掛橫幅來判我們刑,我叫她把光碟放給大家看,對錯讓眾人評判,他們啞口無言。我對法官說:對法輪功的迫害是對中華民族的犯罪,法輪大法是神給生命的一線希望,這生命包括你、我、他,希望你們不要掐斷這一希望。其實在中國沒有任何法律規定修煉法輪功是違法的,禁止修煉法輪功是違法的。
我們三同修知道,師父就在我們身邊,我們堂堂正正輪番戰邪惡,最後庭長宣布休庭。
兩個月後,市中院打電話叫拿判決,我坐上客車就頭暈目眩、心慌意亂,感覺不行了,我請師父加持,在車上雙盤聽師父廣州講法,半小時後,全身出汗,我在心裏說:師父,弟子沒有做好有漏,我今後一定認真學法,做好三件事。三個小時到站下車,我又是一個好人了,是師父救了我,我不停的掉淚,謝謝師父的慈悲呵護。
當我看到判決書上寫著「因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一案,判我一年刑,監外執行。我不服判決,要上訴,女兒沒有修煉,怕我上訴會進監獄,堅決不同意上訴,並說了一些對大法不好的話。我沒有聽她的,堅持上訴到高院,雖然最後高院仍維持原判,但我知道此過程是我去怕心的過程,也是對我信師信法的考驗。
再說我女兒,回家後就病倒了,全身疼痛、甲亢病症病情突出,班也上不了,一個月就瘦了六、七公斤,到醫院去醫治一點效果都沒有,打電話給我都是有氣無力的。我想:外人都要救,何況自己的女兒。我去她家,讓她好好想想我這些年修煉法輪功的身體情況,跟她講真相,告訴她:只有大法的師父能救你。她答應跟我學煉法煉功,女婿也支持她煉。當晚夢到師父給她清理身體,身體裏淌出很多髒東西。看她好多了,我問她:在中院你不准我上訴,並說了對大法不好的話,你如知道錯了就要寫個聲明認錯。她說:我知道錯了,我寫。現在女兒的病好了,已經上班了,每天都堅持學法煉功,感謝師父的慈悲苦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