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強制洗腦
法輪功學員被綁架到戒毒所後,首先被關押到四大隊(隊長牛小雲),這裏是專門對法輪功學員強制洗腦轉化的大隊。每天早晨五點起床,一直到晚上十點或十二點睡覺,中間不許休息,強制法輪功學員坐在小凳上(小凳不到一尺高)看電視,電視內容是誹謗大法或灌輸其它教義等內容,目的是強制法輪功學員放棄信仰寫「五書」。如果抵制不看或把眼睛閉上,就會受到惡警的訓斥或體罰。獄警還強迫法輪功學員寫所謂「矯正記實」和「作業」,如果不寫,就會被加期(即延長勞動教養期限)。不向惡警妥協的人,就被單獨隔離,每天有幾個人包夾看管,不許和任何人接觸、說話,還要遭到協助惡警幹壞事的人的圍攻和謾罵。
2、體罰
長時間罰坐小凳子 |
在四大隊每天被強制坐在小凳上看電視,坐的時間長了,腰酸背痛,兩腿發麻失去知覺,臀部疼痛難忍。有的人臀部都硌出血了。在戒毒所期間,每天都要承受這種體罰。稍不注意,還要被長時間罰站。
3、加期
在戒毒所,對不轉化的法輪功學員,獄警就會以各種理由非法加期。二零一零年十月份,戒毒所法制科(科長梁雪梅)、管理科(科長劉明)制定文件,其中有一條,大意是:法輪功學員入所時間半年以上,思想不轉化的,加期一個月。並於二零一一年三月份,在三大隊走廊張貼公告,對法輪功學員張林文、張淑英、劉少華、陳敏加期一個月,高淑華加期二十天。所有不轉化的法輪功學員都被加期迫害。
任何警察故意讓你幹而你想不幹的事,以此加期迫害,例如:講法輪功真相、煉功、背經文,不寫誹謗大法的作業、不背所規隊紀、不唱邪黨歌曲、不看電視等等,都會被加期,而且為了挑起其他勞教人員對大法和法輪功學員的仇恨,給法輪功學員所在班的全體人員加期。有一次,鶴崗法輪功學員劉慧收藏的大法經文被惡警發現了,劉慧被加期三天,劉慧所在班級的普教每人加期一天。法輪功學員單淑琴因為煉功,她所在班級普教每人加期一天。
4、酷刑折磨
「上大掛」酷刑 |
法輪功學員不放棄信仰,堅持煉功,不但被加期、體罰,還要遭到酷刑折磨。二零一零年七月一日,戒毒所三大隊(隊長劉巍)惡警把法輪功學員馬淑芬、門秋銀、王風霞、劉術玲、董亞琴、劉豔華等十多人上大掛(雙手在兩側平伸,用手銬把雙手銬在床上,兩腳著地,身體呈大字型),坐鐵椅子。當時氣溫三十多度,他們每天只給兩小碗水,兩個饅頭,不讓上廁所。王風霞實在憋不住了,大便便在褲子裏,包夾人員還罵罵咧咧。她被銬了三十多個小時,兩個手腕都出血了,手銬勒進肉裏,兩腳成了黑紫色。七台河法輪功學員劉術玲在這次迫害中被活活折磨致死。有的人承受不了酷刑折磨,被迫寫了「五書」回來後,痛苦得痛哭流涕。
黑龍江省戒毒勞教所迫害法輪功學員,天理不容。這裏揭露的惡行,也只是冰山一角。請所有善良的民眾看清中共邪黨真面目,遠離邪惡,制止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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