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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權珍自述遭廣東三水勞教所迫害經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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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二年五月九日】廣東法輪功學員李權珍於二零零九年被非法判勞教兩年。在三水勞教所遭到慘無人道的迫害。以下是李權珍自述遭迫害經歷。

我於二零零九年六月初和三個同修到鄉鎮講真相、發神韻光盤、真相資料,遭人惡告,被惡警綁架,被非法關在茂名洗腦班十多天,後又被劫持回當地看守所,隨之被非法判刑二年。於二零零九年九月二十三被劫持到三水勞教所。這是我第二次被非法勞教迫害。

剛到勞教所時,惡警強迫我們四位法輪功學員體檢,我們不配合,惡警就招來十多個吸毒犯人,強迫我們檢查。在非法勞教期間,我一直被犯人夾控,換了好幾批犯人,最少時有兩個,連值班的有四個。

如我不服從她們的無理要求,就對我拳打腳踢,我頭部、背部、額部都被打得起泡;她們不給我喝水,或強逼我喝冷水(冬天),還用力踩我的腳,當時犯人不准我穿鞋,我的腳背踩出大泡。

有一次,勞教所要我們檢查身體,透視胸部,我不服從,犯人就強行拉我檢查,結果說我有雙肺感染,惡警硬要我在結果單上簽字;後來她們要我簽字接受治療,我不簽。當時的我根本就沒有出現肺部感染的狀況,不咳嗽,也不吐痰。

我在獄中講真相,叫她們記住「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遭到惡徒毒打,真是劈頭蓋臉的毒打,我面部兩邊被打成紫、黑色,頭部被打十多拳。有時幾個犯人還將我的頭壓在床上還往牆壁上撞、身體壓在地板上使勁地拖,我全身被打得傷痕累累,紫一大塊、黑一大塊,頭部被打得起泡,上顎右邊的牙齒被犯人用手壓在床上,頭被打的昏昏沉沉,導致我精神恍惚,說話沒力氣。犯人、惡警怕承擔責任,就製造謊言說我是撞牆自殺,還假惺惺請來所謂的心理老師跟我交談。

過了三個月左右,我被打的症狀還沒消失,突然幾個犯人將我強行拉到醫務室,扣上手銬、腳銬,然後五馬分屍般的扣在死人床上,強行給我打毒針,一天一打針就是四到五個鐘頭;約打了二十天左右的毒針,還強行灌藥,還將藥摻到我的飯裏。

我堅持打坐,犯人在惡警的指使下,往我身上倒冷水,冬天又冷,全身濕透,她們還用衣架打我,她們還用正金油、麵粉與鐵床的鐵鏽攪拌在一起,強行擦在我的眼睛、臉部,五分鐘擦一次,整夜不讓我睡覺,我喊「法輪大法好」、「天滅中共」、「勞教所慘無人道」,犯人又用襪子、衣服塞我的嘴,還多次將我捆在床上。多次用鉛筆、牙籤、圓珠筆等毒辣的手段在我臉上用勁剌畫;有時還強行剝光我的衣服。

由於長期遭受殘酷體罰的折磨,我的身體被迫害的骨瘦如柴,體重原來八十多降到六十多斤。二零一一年三月份左右,我的下肢、腳板出現中度浮腫。當時我提出打坐,她們連地板都不肯給我坐。

本來非法勞教期於二零一一年七月十日期滿,勞教所非法給我加多四十八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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