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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村聯保法輪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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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二年五月五日】事情發生在中國大陸東北某省的一個農村,二零一一年新年前夕,幾名警察突然闖入一法輪功學員家中,在沒有履行任何法律程序的情況下,非法搶走了法輪功書籍、電腦、打印機、DVD等物品,老少三輩的五口之家,除了年少的孩子和奶奶,父親、母親和爺爺都遭到綁架、非法關押。全村的百姓都聯名擔保,要求無罪釋放法輪功。

當事的法輪功學員後來介紹當時情況說:當時我和丈夫沒在家,回娘家看望重病的父親,警察先綁架了公公,又闖到我父親家,綁架了丈夫和我。母親說:你們不能帶走他們,他們又沒犯法,如果帶走他們,老頭子病重有個三長兩短怎麼辦?派出所長說:我們一會兒就叫他們回去,老頭出事我們負責。可是到了公安局,他們卻讓我們轉化,不轉化就不放人,可見他們騙人的伎倆。我就對他們講:我們是信真、善、忍的,往哪轉化呀?難道讓我們轉化到假、惡、鬥那裏去嗎?憲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公民有信仰宗教的自由,我們沒有觸犯國家的任何法律、法規。還給警察講了貴州省平塘縣掌布鄉有一塊天然大石,上面驚現著六個大字:「中國共產黨亡」經過地質學家考察沒有任何人工雕鑿的痕跡。國保大隊副隊長打開他們的辦公電腦搜索一看,驚訝的說:還真有這幾個字啊。在半夜一點左右把我們一家三口送進了看守所。

第二天警察讓我按手印說是證明被關押了,我說我沒犯法,我不摁這個。警察就使勁的拽住我的手往上按也沒按上。最後他們氣的說:不摁拉倒,我還管不了你了呢。我說我不但不按手印,從現在開始,我要絕食絕水,證明我無罪。我和公公都絕食了。在我絕食第七天的時候,看守所副所長和獄醫找我談話叫我吃飯。我說我不是犯人,我不吃這裏的飯,我做好人沒有錯。我們師父教我們要做一個打不還手,罵不還口,不貪不佔,遇事為別人著想的人。我就是本著這個原則去做的。我們家在村裏是公認的模範家庭,我和婆婆十幾年從沒有發生過矛盾,在村裏揀到東西主動給人家送回去。買東西時商家多給我們錢了,我們都得給人家退回去。在一次買化肥時多給我們付了一袋化肥,第二天我和丈夫把錢給人家送回去了,老闆驚訝的說:我做了二十多年買賣了,多付貨的事常有發生,可從來沒有人給送錢呢。老闆又要電話號,又要採訪,我們告訴他,我們是煉法輪功的才這樣做。要是不煉法輪功,也不會給你送錢的。我們就是做這樣的好人有錯嗎?

所長不說話了。獄醫說:不吃飯我們就給你灌。過來幾個人把我抬到大廳,四五個人按住我,把我的嘴撬開,插上管子灌食。我喘不上氣,馬上要窒息了,他們才住手。可還是不死心,又把我強行拉到醫院。醫生說:我們可不能灌,會有生命危險的。獄醫說你們不灌我灌,他們又把我按住,還沒灌進去我就出現了抽搐狀態,他們這才停止暴行,又給我抬去做心電,輸液。

第九天因為身體虛弱,我昏倒在地,他們再把我拉去醫院。醫生說:這麼重我們不能收,他們又向公安局彙報,說人出現生命危險,這才把我和公公放回家。

因為丈夫還沒獲得自由,我們開始詢問律師,律師說:破壞法律實施,其實這是個很籠統的罪名,就是扣上一頂大帽子好打壓你們。我們又問,在我家搜走的電腦等物品是犯罪了嗎?律師說這純屬你個人財產,信仰就應該有宣傳物品,都是合法的。婆婆掛念我丈夫,每天去公安局找局長,要求放人。

村長和治保主任帶著全村村民的聯保單去找公安局長說:我們村民確實是好人,不然我們也不會全村聯保的,我們村現在就有兩個小偷在裏面關著呢,我們怎麼不保他們呢?因為壞人進去了我們還高興呢。我丈夫在被非法關押第十四天的時候,也開始絕食反迫害。絕食第十天的時候,在所有村民和正義人士的幫助下,丈夫在被關押二十四天後無罪釋放。同監室的人都看到了法輪大法的美好,都跟著喊起了法輪大法好。

按照常規醫學常識,體質再好的壯年人,在絕食絕水十天還能活著,並且身體沒有任何不健康的反應,實在是無法解釋的。有的鄰居說:怪不得你們那麼信法輪功啊,原來你們師父真管你們啊。有的親屬以前不相信法輪大法是佛法,這回也說法輪功是佛法了。

善惡有報。幫助我們的村長第三次連任當選為本村村長。連任三屆村長就是國家公務員了,退休就有退休金了。而迫害我們的派出所所長,聽說他的妻子得了白血病,治病要花很多錢。這真是善惡有報,絲毫不差啊。在這裏,我們真心的奉勸那些還在迫害法輪功的人,請懸崖勒馬,為了自己和家人選擇美好的未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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