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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妻子與別人同名 昆明老人被警察綁架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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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二年五月四日】(明慧網通訊員雲南報導)昆明市涼亭軋鋼廠退休職工,六十一歲的法輪功學員程洪疇,由於妻子與別人同名而被中共警察入室綁架,於二零一二年三月十三日被昆明市法院非法秘密判刑三年緩刑三年。

二零一一年六月二日中午十二時,昆明市公安局西山區分局國保大隊隊長邱學彥等四名警察為抓捕一名叫趙海鷹的女性少數民族處級幹部,因這人和程洪疇的妻子同名,邱學彥等四名警察在要抓捕的人是誰都沒有搞清楚的情況下就闖進程洪疇家裏,在沒有出示任何證件,不講明來由的情況下就開始粗暴野蠻地翻箱倒櫃進行抄家。他們闖進家時程洪疇正在電腦上瀏覽《明慧網》,因為程洪疇妻子出去買菜,他們就將程洪疇抓捕,並搶走電腦和一些私人財物。

不法警察們出門下樓時程洪疇妻子剛好買菜回來,他們證實程洪疇妻子叫趙海鷹後就把她也一起劫持到派出所。在派出所國保大隊警察分別對程洪疇和趙海鷹進行審訊,當警察得知程洪疇妻子不是他們要抓的趙海鷹後當天晚上就釋放了程洪疇妻子,卻把程洪疇以涉嫌「利用×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關進了西山區看守所(「昆公西(國)刑拘通字﹝2011﹞177號」《昆明市公安局西山分局拘留通知書》)。(註﹕法輪功教人向善,中共是害人的邪教,是中共邪教組織在破壞法律實施。)

中共警察對其妻子趙海鷹威脅說:「你們家只有兩個人,只好先抓一個。」(程洪疇女兒也於十多年前去世),惡警還威脅說:「今天的事你要是傳到網上,我就再來抓你。」

程洪疇被非法關押在西山區看守所期間,由於遭到進一步迫害,身心受到極大傷害,導致雙下肢浮腫,身體衰弱,活動受限,公安害怕出人命,做「取保候審」回家。

程洪疇二零零六年因車禍導致嚴重的腦外傷、七竅流血,嚴重昏迷,醫院確診為:顱內出血、顱內血腫、腦挫傷、顱骨骨折、眼視網膜出血、第五─九肋骨(五根肋骨)骨折,幾乎沒有生還的希望……(醫院已下了病危通知書),但就因為程洪疇修煉了法輪功,才使他奇蹟般的活過來了,並且一個月就出院,兩個月就去單位上班。在程洪疇身上出現的奇蹟,而且恢復的又這樣快,醫院都感到驚奇和無法解釋,單位的人也難以相信。

程洪疇被綁架後,程洪疇的妻子趙海鷹向檢察機關檢舉控告了昆明市公安局西山區分局國保大隊隊長邱學彥私闖民宅非法抄家、搶劫、綁架其六旬丈夫程洪疇。程洪疇被迫害致雙下肢浮腫,身體衰弱,中共警察構成了「瀆職失職和非法搜查他人身體、住宅,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非法羈押」,「對公民進行侮辱、誹謗和誣告陷害」,「濫用職權侵犯公民合法權利」的刑事犯罪行為。但是昆明市檢察院檢察員王海天不顧事實,不但不對趙海鷹反映的公安警察的違法行為進行查實,糾正其違法行為,反而知法違法、執法犯法,將信仰真善忍的守法公民程洪疇起訴到昆明市中級法院。

法院本應是維護正義,懲惡揚善,保護當事人的合法利益的地方,但是昆明市中級法院審判長張兆龍(曾按照六一零的旨意將韓震昆(非法判刑七年)等數十多名法輪功學員送進了監獄)卻不是依法判案,而是聽從於「六一零」的旨意,顛倒是非,混淆黑白,捏造罪名對法輪功學員進行構陷判刑,非法而且荒唐的以所謂「利用×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判程洪疇三年緩刑三年。

在此善勸那些還在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的不法人員,你們是該清醒了,中共迫害法輪功的元凶江澤民、羅幹、劉京、周永康及五十多名幫兇以「群體滅絕罪」、「酷刑罪」在多個國家被起訴,人們越來越明白了真相,在中國審判這些惡棍的日子已經臨近,你們真該好好審視一下自己的所作所為了,給自己留條後路吧!不要成為中共江澤民集團的殉葬品!


有關責任單位和責任人:
昆明市公安局西山分局
國保大隊副隊長:邱學彥
昆明市檢察院
檢察院檢察員:王海天
昆明市中級法院
辦公室電話:0871-4096523 0871-4096530
審判長:張兆龍
審判員:楊捷
代理審判員:段玉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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