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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安門廣場自焚是中共有預謀的栽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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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二年四月四日】二零零零年,我在高中教書,學校每年都有寒、暑假,二零零零年放寒假時,正好是二零零一年的元月份,大概是元月十六日,學校部署放寒假的有關事宜。

布置完畢後,校長把我和另一個法輪功學員叫到辦公室,說:「局長找你們談話,等一會咱們一塊去。」到了教育局,是一位副局長和我們見面,談話的大意是:要過年了,不要到外地去;出遠門要打個招呼等等。我記的最清楚的一點是,為了強調不要外出的嚴肅性,這位副局長說:「有人要到天安門廣場自焚,千萬不能參與!」我聽了一愣:為甚麼要自焚?他們從哪兒得到的消息?我問:「你們從哪兒得到的消息?」副局長說:「公安的人過來說的。」我心中很疑惑:就是有人自焚,怎麼會被公安知道呢?假如說公安知道了,這是一種自傷自殘的行為,於社會於自己沒有一點好處,公安應該去制止,不會讓它發生的。我明白,真正的大法弟子不會去自傷自殘的,所以雖然心存疑惑,我也沒有放在心上。

二零零一年元月二十七日,也就是農曆正月初四的晚上,殃視台的「焦點謊談」欄目突然播出了天安門廣場自焚事件,是在二零零一年元月二十三日發生的,就是農曆除夕,並且肯定的說自焚的是法輪功學員。我當時一驚,我想起了年前教育局的談話,我明白這是一場栽贓陷害:公安已經掌握了自焚的時間,為甚麼不制止呢?任由它發生,並且有清晰的近距離鏡頭,還有口號(當然口號不符合法輪功的法理),目的只有一個:栽贓陷害法輪功,挑起仇恨,強迫不明真相的群眾仇恨法輪功,為他們的進一步迫害找藉口。這也證明天安門廣場的自焚案是有預謀的。

假的就是假的,紙終究包不住火。騙術再高明,也有被戳穿的時候,何況騙術一點也不高明,漏洞百出。有許多明白人從不同角度當時就看出是在演戲。學校有位女教師就說:「中央台新聞的審批制度相當嚴格,要兩、三個月,而自焚事件,三天就播出了,很反常。」因為語文老師經常寫作,善於思考,和同修講了自焚事件的諸多疑點後,說了一句話:「共產黨才是地地道道的邪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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