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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咸寧市法輪功學員受迫害紀實(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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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二年三月三日】(明慧網通訊員湖北報導)(接上文「湖北省咸寧市法輪功學員受迫害紀實(四)」)

九、咸寧市被非法關進洗腦班的法輪功學員部份案例

十二年來,中共採用了古今中外的一切可以利用的手段迫害法輪功,其中就採用了納粹時期「集中營」式的洗腦班。中共洗腦班是「六一零」的直屬機構,很多恐怖活動都是在這裏開展的,洗腦班成了中共迫害法輪功的主要邪惡黑窩之一,洗腦班、看守所、勞教所、監獄這四個場所,成了中共迫害法輪功的主要邪惡基地。這樣的洗腦班,遍布全中國各地,咸寧市也不例外。

據不完全統計,咸寧市法輪功學員被非法關進洗腦班的法輪功學員有六十三人,其中三人被迫害致死。現列舉部份實例如下:

1、何桂紅:女,四十多歲,嘉魚縣牌洲灣鎮原財政所職工。二零一零年七月一日,何桂紅在咸安區「1+8」連鎖店上班時被咸寧市「六一零」、咸寧市公安局國保大隊惡警鄒譽等人非法抓捕。七月二日被嘉魚縣「六一零」、嘉魚縣國保大隊綁架到湖北省板橋洗腦班迫害,該洗腦班原來在湯遜湖,對外謊稱湖北省法制教育中心。

何桂紅曾是湖北省嘉魚縣蘆葦場職工。九六年修煉法輪功後,貧血、眩暈症、便秘、血吸蟲、肺結核等病症不藥而癒。工作上認真負責,成績突出,曾榮獲湖北省勞動模範。九七年調到嘉魚縣牌洲灣鎮財政所工作,多次被都評為先進工作者。

二零零四年農曆正月開始,牌洲灣鎮財政所所長王守桂一直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何桂紅。曾經想出錢送她到洗腦班未遂。二零零五年公務員改革,何桂紅成了下崗人員。二零零九年九月到咸寧打工。二零零九年底王守桂和財政所會計金成素夥同牌洲灣派出所所長龍基學請何桂紅到咸寧一家賓館吃飯,預謀綁架她未遂。之後,咸寧市公安局國保支隊鄒譽等人在咸寧市各個小區和超市到處尋找何桂紅。他們又用何桂紅的身份證聯網,二零一零年六月二十八日在何桂紅用身份證辦農行卡再在咸寧「1+8」超市結帳後才知道她工作的地方。

二零一零年六月三十日咸寧市公安局國保支隊鄒譽、王平、孫奇,嘉魚縣「六一零辦公室」副主任王芙蓉,嘉魚縣公安局國保大隊陳克平和孫宗文等人在「1+8」超市蹲坑了一天,沒有看見何桂紅。

七月一日,鄒譽、王平、孫奇等五人,在「1+8」超市強行用手銬將正在上班的何桂紅雙手反銬。何桂紅大聲呼喊:「做好人沒有錯,你們憑甚麼綁架我,為甚麼?」高喊:「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被他們幾個人捂住嘴強按進一台小車裏,車開到咸寧市公安局停下,下去了一男一女二人。再開到嘉魚縣全友賓館,何桂紅在全友賓館被非法關押一天一夜。

七月一日下午三點鐘左右,陳克平、孫奇、孫宗文三人將何桂紅按在賓館床上,陳克平用拳頭連打她的臉三拳,強行搶走她的鑰匙,當時何桂紅的臉部全部腫起,眼睛腫的看不見。他們還在「1+8」超市的職工物品存放櫃裏盜走了何桂紅的手機。

七月二日早上八點多鐘,嘉魚縣政法委書記兼「六一零辦公室」主任陳名保,副主任王芙蓉,嘉魚縣公安局國保大隊陳克平和牌洲灣鎮派出所所長龍基學等人,又通知牌洲灣維穩中心主任葉坤山和兩名陪教人員,綁架何桂紅到洗腦班(湖北省法制教育中心)。

何桂紅在洗腦班高喊「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被六、七人強行抬上樓(一人抬頭,二人抬手,二人抬腳,一人手拿毛布捂住嘴,一人錄像,還有一個女警察的在旁邊看著)。在二樓每天幾名警察監管,十幾個人輪流轉,圍著何桂紅散布歪理邪說,還強迫看誣蔑師父、誣蔑大法的錄像。

在七月底和八月中旬,何桂紅被關押期間,全國各省、市「六一零」人員和全省各縣「六一零」人員兩次參觀洗腦班(湖北省法制教育中心),他們將何桂紅反鎖在房間裏不讓見人。

在洗腦班,何桂紅遭受了四十多天長時間的站立,有二十多天每天站二十多個小時不許上廁所,站得雙腳腫得不能走路。惡徒還將風油精抹入她的眼睛內,強迫坐老虎凳(用布條捆住雙腳綁在凳腳上,雙手捆綁在凳的扶手上,身子綁在凳的靠背上),連續三天每天兩次的野蠻灌食,用一根塑料管插到口或鼻子裏,插進去又拔出來,一個女護士故意來回插拔幾次,插的鼻子鮮血直流,眼睛出血,吐出來流食中也是血,還用電棍電擊。何桂紅在洗腦班被非法關押了九十天,身心受到嚴重摧殘。特別是食道和胃部受到嚴重損傷。

2、汪芹:女,三十多歲,咸寧市咸安區小學畢業班教師。二零零六年十月三十一日被王甫香(咸安六一零頭目)、黃順安(咸安國保指導員)、張文彬(汀泗鎮武裝部長,電話:1339889628)非法從教室綁架,強行抓到湖北省湯遜湖洗腦班迫害,陪同人員是余英(電話:13476935948),共同迫害汪芹。

在湖北省湯遜湖洗腦班,使她徹底認清了中共邪黨官員的邪惡,特別那些想往上爬的,不惜出賣自己良知的黨政官員。在那裏,她被灌濃鹽水和破壞神經的毒藥。其根據是:第一,當灌的時候,她的胃部痙攣,所灌食物噴出數米遠,灌完之後,她頭疼欲裂,天昏地旋,站立不穩,口乾舌燥。她當時忍著頭疼,跑到衛生間,心想要把毒素排出來。果然排出了很多黑黃的渣子和毒液。排一回頭疼就輕一點。第二,下午,他們和她談話,她經常出現思維中斷,頭腦一片空白,不知道自己要講甚麼,連剛剛講的話都一點印象也沒有。這種狀態十分鐘左右出現一次。這兩種現象以前在看守所灌食時是沒有的。這一切都是邪黨惡警打著挽救人的名義進行的。更陰毒的是,那裏面的一般人員都不知道這件事。當她質問其中一個負責人時,他不敢看她的眼睛,低頭問道:「你說呢?」在邪黨的監獄裏面,年輕健康的法輪功學員是面臨被活體摘除器官的危險的。在勞教所裏,惡警定期檢查法輪功學員的身體,卻不給吸毒犯做。要知道,在那裏的法輪功學員動不動就被打、被罵,為甚麼只給法輪功的檢查身體?顯而易見是另有用意。

3、汪禮迪:男,四十多歲,咸寧學院法輪功學員。他曾經被非法送進湖北省湯遜湖洗腦班遭受精神迫害。二零零五年九月五日下午,汪禮迪在路上被綁架,先非法關押在溫泉一號橋派出所,後送往湖北省湯遜湖洗腦班。在洗腦班三十七天後直接送往咸寧市貓耳山看守所迫害,並被非法逮捕和判刑。

4、陳靜文:女,四十多歲,咸寧市藥品檢驗所法輪功學員。陳靜文於二零零八年四月、五月兩次遭惡警綁架後被劫持到湖北省板橋洗腦班。

二零零八年四月十二日,咸寧法輪功學員陳建平陳靜文夫婦在去親戚家的途中發給一世人二零零八年神韻新年晚會的光盤,被咸寧市古田鄉一人誣告,隨後惡警劉軍夥同咸安區國保大隊及咸寧汀泗橋派出所多名惡警強行將陳建平夫婦拉上警車,陳建平的衣服被扯破。

陳建平夫婦被非法關押在咸寧市咸安區第一看守所,以咸寧市國保大隊隊長金國新為首的九名惡警拿著從陳建平身上搶走的鑰匙在家中無人的情況下將其家洗劫一空。被搶走的有:存摺、現金、手機、家用電器、大法書籍等等,只剩下飯鍋和衣物,並不通知其家屬及單位。後陳靜文被放回家,其丈夫陳建平被非法關押在咸寧市咸安區第一看守所。

二零零八年五月十三日,惡警金國新等闖到陳靜文的單位將她綁架走。由於陳靜文單位聽了惡人的唆使,出錢派一人做幫教,無知的配合邪惡,把善良的法輪功學員陳靜文再次綁架到湖北省板橋洗腦班迫害。

5、向德斌:男,四十多歲,咸寧市咸安區法輪功學員。二零零七年三月十九日上午九時,正在咸寧市咸安區安達汽運公司上班的法輪功學員向德斌被「六一零」的五個惡警綁架,綁架後直接送至湖北省湯遜湖洗腦班進行非法迫害。

6、羅雲碧:女,四十多歲,赤壁市長江委陸管局原自動化設備廠職工。二零零四年六月三日星期四上午,乘家屬區無人,單位保衛科丁書蒲(保安員,手機13872175382)帶人將羅雲碧騙出,強行推上車悄悄帶走,非法送到湖北省湯遜湖洗腦班迫害。陸管局直接參與的人還有魏安義(局辦主任,手機13508646106)、劉曉明(勞資料科長,手機13907246095)、劉保華(保安員,住宅電話0715一5259198)、范秋芳等人。

當羅雲碧的媽媽去要人時,丁書蒲卻說不知道,當她說出是丁書蒲親自帶人去抓的,丁書蒲卻想掩蓋過去。當羅雲碧的弟媳去要人時,劉曉明說是弄去學習去了。

7、熊柏松:男,四十多歲,赤壁市法輪功學員。二零零四年九月七日,法輪功學員熊柏松被當地荊泉公安分局惡警綁架到湖北省湯遜湖洗腦班進行洗腦迫害。

8、吳柏林:男,六十多歲,通山縣法輪功學員。二零零六年四月十三日晚九點,通山縣國安大隊夥同咸寧市公安局、咸安公安局、岔路口派出所十幾路人跨地區在溫泉桂花路物資中專學校,由市分局宋瑞生帶隊開幾部車共十幾個人將法輪功學員吳柏林及家人從家中綁架。抄走大法書籍、經文,搶走手機一部、MP3和MP4五個。將他們關押在咸安貓耳山看守所,揚言要交五千元錢才放人。由於吳柏林長期絕食,他們就將吳柏林送湖北省湯遜湖洗腦班。因醫生檢查血壓高為由不收(他們都是六十多歲的老人),返回關看守所直到二十五日下午五點吳柏林生命出現危險。他們為了逃避責任,電話通知其妹租車當晚接走。

9、鄭玉玲:女,五十七歲,原赤壁市商業局職工。二零零九年八日二十五日,五十七歲的湖北省赤壁市商業局職工鄭玉玲,被劫持到湖北省女子勞教所迫害,後又轉到「湖北省法制教育中心」。鄭玉玲被抓來之後,不配合,不接受洗腦,七八個警察、幫教和打手蜂擁而上,拽的拽,抬的抬,輪番對她進行滅絕人性的精神摧殘和野蠻灌食,不讓睡覺,不讓上廁所,長時間的罰站。在一個月的時間裏,鄭玉玲沒有「轉化」。二零零九年九月二十五日,鄭玉玲被送回湖北女子勞教所,繼續迫害。九月二十八日中午即被迫害致死。九月二十九日,鄭玉玲的丈夫到勞教所時,鄭玉玲的遺體已被裝在棺裏,還化了裝、穿好了衣服,但鼻子變了形、手上有許多針孔。為掩蓋死亡真相,九月三十日,勞教所夥同湖北省「六一零」(中共專司迫害法輪功的恐怖組織)強行火化鄭玉玲的遺體;並不准其家屬舉行葬禮。勞教所還不准家人舉行追悼會,不許家屬收屍。

在湖北省洗腦班,法輪功學員的一切通信的權利都被剝奪了,就是有親人探訪,也找不到門,即使找到門,也進不來。法輪功學員就是在這樣封閉的洗腦班裏,遭受著精神和肉體的摧殘。

湖北省洗腦班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的主要惡警有:書記江成方(男,老警察);中隊長龔健(男,老警察);科長劉成(男,學過中共法學的年輕警察);科長劉瓊(女,學過心理學的年輕警察)等等。所謂的「幫教」有:丁星樵鮑愛華夫妻、季同力、尹雙平、吳炎敏、馮豔芳、李青霞、郭雲、劉立安等等。

10、陶維香:女,五十多歲,原咸寧市咸安區醫院醫師。於二零零九年被迫害致死。在她生前,在二零零五年九月五日那天,咸寧市公安局、咸寧市溫泉開發區公安局、咸寧市溫泉三號橋派出所惡人宋瑞生、度志強、程樂斌、劉穎、黑皮(三號橋警察)綁架了陶維香醫生,並把她送往湖北省湯遜湖洗腦班。因在強行送往省洗腦班時陶維香突發高血壓,洗腦班拒收;後來又被非法關押在貓耳山看守所,看守所拒收;又送湖北省女子勞教所,勞教所也拒收。這才不得不放回家,還不斷地騷擾迫害。

11、胡美枝:女,嘉魚縣牌洲灣藍天中學教師。二零零九年九月九日,胡美枝於被校方不法人員帶領當地惡警綁架。

牌洲灣中心校校長兼藍天中學校長陳哲和殷祚忠看了《嘉魚心語》曝光他們的惡行,為了報復法輪功學員,陳哲和殷祚忠要求縣「六一零」綁架藍天中學教師、法輪功學員胡美枝到洗腦班。

暑假期間,嘉魚縣「六一零」夏雨,嘉魚縣公安陳克平、孫宗文、黃賓宏等帶一幫人包圍胡美枝的家,要綁架胡美枝,說要勞教胡美枝,胡美枝沒開門,包圍一整天,沒得逞。

剛開學不久,九月九日下午二點,惡人陳哲和殷祚忠帶四、五名惡警在學校辦公室綁架胡美枝,手銬都銬到肉裏去了。胡不配合,惡人一齊把胡美枝往樓梯間拖,胡美枝大喊:「共產邪黨抓好人啊」。

惡警掐住胡美枝脖子,把胡美枝拖到樓梯上一陣拳打腳踢,當時打得胡不能說話。有的老師說:「好嚇人啦!她又沒做甚麼,怎麼這樣對待人,邪黨六十週年又要迫害好人了。」

胡美枝被非法關押在武漢湯遜湖洗腦班期間,學校還派了聯合學校校長趙偉的姐姐趙顯芳和他家的親戚楊先梅兩人在湯遜湖洗腦班(又名武昌法制學習中心)隨身看管她。

12、王小梅:女,嘉魚縣法輪功學員。二零一一年五月二十四日,王小梅被綁架,隨後國安抄了她家。嘉魚縣政法委書記兼「六一零辦公室」主任陳名保要將王小梅送省洗腦班,要王小梅愛人單位派二人,二人工資由王小梅愛人單位出,其領導說從王小梅丈夫工資中扣。六月三日早,嘉魚「六一零」打電話王小梅的丈夫勒索一千左右車費,王小梅全家都去了,兩輛車,前一輛車王小梅一人,後一輛車二個包夾。

13、羅英:女,六十三歲,原咸寧市咸安區三六起電機廠退休職工。她曾經在湖北省湯遜湖洗腦班遭受迫害。

二零零四年四月份,羅英正在家裏洗被單,家人接到單位的電話,是單位保衛科科長馬衛華(男,三十多歲)打的,說是廠長要找她。善良的她信以為真,就放下手中的被單,去廠裏了。一到門衛室門口,她沒有看到廠長,但卻看到了很多不認識的人,她認出其中一個人是派出所的,她感到不對勁,就掉頭走,但是卻走不了了。他們一夥人馬上圍上來,將她攔住,並開車過來,把她綁架到車裏。羅英問他們到哪裏,他們說「到湖北省學習班(實質是洗腦班)」。羅英就不斷地高喊「法輪大法好」,同時調整好她自己的心態並向他們講真相。一進洗腦班,惡人就對著她照相,她就抵制不讓照;洗腦班裏的「猶大」(昔日的法輪功學員,被中共欺騙,背叛了法輪功後,再被用來轉化其他的未轉化的法輪功學員,歷史上稱之為「猶大」。)就圍上來,問是不是累了?到床上休息吧?她就說:「你別管我。」看到她趴在桌上,猶大就來問:「是不是不舒服?我去給你叫醫生」。她就讓其叫醫生去了。結果獄醫就來了,給她檢查身體,也不知道叫甚麼病,就叫「快送醫院搶救」。洗腦班的人就跟著到醫院了,看到這個情形,洗腦班的人到上午十一點多就溜了,洗腦班拒絕收她了。羅英就隨著回家了。這次洗腦班還要羅英單位出三千元錢,並從廠裏抽了一人去做所謂的「陪教」。

14、方錦蓮:女,四十多歲,原咸寧市製藥廠職工。二零零九年十一月二十四日上午大約八點多鐘時,溫泉分局的金國新、程樂斌夥同市局的鄧高等人在方錦蓮住的地方大門口蹲坑,乘方錦蓮出門時,此三位彪形大漢把一弱女子方錦蓮綁架到車上,搶走手包裏的所有物品,並搶走方錦蓮的鑰匙,在方錦蓮的家裏沒有任何人的情況下直接非法抄她的家,抄走大法書籍和大法資料、兒子讀書用的電腦、四個存摺和現金。其中一個存摺是她丈夫的工資卡。(後來在方的要求下,電腦、四個存摺和現金已歸還。)。當天中午由市局的鄧高、分局的金國新、左水生把方錦蓮非法押送到湖北省法制學習班(洗腦班)迫害,在洗腦班方錦蓮不配合他們的無理要求,並喊「法輪大法好」,被幾個警察圍打,其中有一個是領導叫龔健的警官,他們把方錦蓮的嘴打出血、牙齒被打破,嘴腫的老高,並變青紫。還有一個邪悟的人(所謂幫教)有一次把方的棉襖脫下捂住方錦蓮的鼻子和嘴。不聽他們的使喚有時站軍姿,站很長時間都不讓坐,有時拿幾個電棒出來嚇唬,每天都要求寫批判自己或者是批判法輪功和李洪志師父的文章(即所謂的做作業)。總之,在那裏方錦蓮受盡了折磨和恐嚇,歷經大約五十六天時間,回家後,方錦蓮原來因煉法輪功煉好了的心臟病又復發了,並出現其它病。(期間方錦蓮的家人、親戚一再到分局要人,分局的金國新答應方的親人從洗腦班迫害出來就直接回家,可是市局的鄧高和分局的金國新那天把她弄回後並沒有直接送回家,而是把方錦蓮軟禁到咸安區的一個賓館,又非法關了三天,並派人去審問她。這三天的非法關押聽說是市局的鄒譽和鄧高等人的指令,在被非法軟禁的地方,市局的鄒譽、鄧高、胡某和分局的劉穎曾去非法審問她。

15、汪信清:男,五十四歲,通城縣鄂南商業城法輪功學員、縣計生局外科主治醫生。其妻華桃鳳為計生局婦產科主治醫生。二零零四年四月六日,汪醫生在上班地點再次被惡警綁架。六日早晨,汪醫生剛到門診部上班,正拿著氧氣袋準備去總站灌氧搶救產婦。這時,他被政保科惡警楊雄一把抓住,惡警並立即打電話給政保科長李英燦(宅電0715-4326123、手機13971828941),隨後李帶一幫惡警迅速趕到,一夥人在光天化日之下再一次把汪醫生綁架進警車、揚塵而去。當時汪信清的妻子華醫生一面盡力阻止惡警綁架汪醫生,一面向圍觀的黑壓壓的一大片人群講述夫妻倆修煉法輪大法、信仰真善忍後身心受益及屢遭江氏集團迫害的事實,現場的人無不感到震驚、憤憤不平,一方面同情法輪功學員,另一方面譴責當權小人的無理鎮壓、惡人的綁架,有一個戴眼鏡的中年人說:「急救產婦都不允許,簡直是拿人命當兒戲!不就是煉法輪功嘛。」另一位年長者說:「這政府放著殺人放火都可以不管、不抓,專會對付煉法輪功的好人!」當華醫生把惡警見不得人的事揭露出來時,李英燦氣急敗壞、破口大罵,並捏住華醫生的胳膊。

這時一個有正義感的年輕人上前制止:「你這是幹甚麼?」這時他才鬆開手。華醫生進一步揭露他們的邪惡:「警察的天職是懲惡揚善,你們迫害好人、欺侮善良無辜;你們說法輪功學員擾亂社會秩序,今天大家看一看,我們法輪功學員在好好上班,警察卻無故抓人,並且不把人的生命當回事、不顧人命死活;造成交通堵塞。是你們警察在幹壞事、在擾亂社會秩序。」

汪醫生被抓後,先在公安局受刑幾天幾夜,後被投入通城第一看守所非法關押。四月二十三日又被送到省洗腦班進一步迫害。惡警把汪信清等法輪功學員綁架進洗腦班的目的,就是要搞所謂的「轉化」,即是採用各種暴力、下流手段,要把修煉法輪功、信仰真善忍的好人,整治成背離「真善忍」的人。

16、黃衍壁:男,七十多歲,原溫泉供銷社職工,朝鮮戰爭離休老幹部。二零零四年六月三日,咸寧市「六一零」、國安局、溫泉開發區公安局、岔路口派出所、溫泉供銷社不法人員,非法從家中綁架法輪功學員黃衍壁,強行將他直接送往湖北省洗腦班。黃衍壁一路給車中人員講真相,正念抵制邪惡的迫害。到達省洗腦班後,經檢查身體出現「高血壓」病態,洗腦班不收,就又把他送回家中。

17、陳晏平:男,四十多歲,咸寧市財政局職工。二零零四年六月四日,咸寧市「六一零」、國安局、溫泉開發區公安局、岔路口派出所、市財政局不法幹部想綁架法輪功學員陳晏平送湖北省洗腦班,其家屬堅決抵制,迫害未遂。二零零五年十二月被市「六一零」綁架到湖北省洗腦班進行洗腦,其科室負責人吳成驕科長一起陪同,共同迫害法輪功學員陳晏平。

18、華桃風:女,五十多歲,通城法輪功學員、婦產科醫師。二零零五年四月十八日上午八點多,通城縣「六一零」頭子熊林清夥同國安惡警楊雄、張定二等幾十人對法輪功學員華桃風醫師的工作場所(縣計生局)進行了包圍,用最卑鄙的野蠻流氓手段將法輪功學員華桃風綁架到武漢湯遜湖省洗腦班進行迫害,洗腦班不收,華桃風當天回家。

19、雷江平:男,四十多歲,咸寧市印刷廠職工。二零零五年四月二十一日,雷江平被惡人綁架,送往湖北省洗腦班遭受迫害。

20、王慧圓:女,四十多歲,通城縣法院法輪功學員。於二零零六年二月二十一日上午八點多鐘在家中被通城縣「六一零」惡人夥同所在單位通城縣法院惡人無故綁架並送湖北省洗腦班迫害。

21、魏月秀:女,五十八歲,通城縣法輪功學員。二零零七年四月十九日到她姐姐家住的地方去講真相,被當地國保大隊楊雄、張利瑜(音)、李英燦等人強行綁架到當地拘留所拘留十天,其間法輪功學員魏月秀絕食抗議迫害八天,回家以後身體相當虛弱,在身體還沒有恢復的情況下,惡人又說要把她送湖北省湯遜湖洗腦班去洗腦,進行精神迫害,並強行從她身上把她家鑰匙搶走,非法到她家把師父的三個法像,法輪大法的圖象,法輪大法真相日曆,兩本《轉法輪》強行抄走。

22、方錦紅:女,四十多歲,咸寧市農業局農業環保站職工。二零零七年五月二十一日下午四點多鐘,方錦紅到市機關幼兒園接兒子豔陽天時,遭到三個來歷不明的惡人強行綁架,方錦紅當時不願去,就質問歹徒是何人,是甚麼單位的,所為何事要綁架時,三個歹徒居然無恥的說不為麼事,又叫三個歹徒,不由分說硬是野蠻的將方錦紅母子拖上車。後經調查綁架法輪功學員方錦紅的歹徒是以市國保大隊,大隊長金國興為首的三個國保惡警外加某派出所的三個惡警所為。方錦紅遭綁架當天傍晚惡徒將她母子綁架到雙鶴派出所,等到方錦紅的丈夫趕到時,小孩在此過程中受驚嚇大哭兩次。惡警金國興要方錦紅的家人出錢,方錦紅的家人不予配合。歹徒金國興居然勒索方錦紅的單位。方錦紅的單位也不願出錢,歹徒金國興又以不出錢就讓方錦紅單位一把手下課要挾,硬是強行搶走方錦紅的單位三、四千元錢,當晚十點左右將法輪功學員方錦紅劫持到湖北省迫害法輪功學員的黑窩湯遜湖洗腦班迫害。

23、羅岳峰:男,四十多歲,通城縣雋水鎮法輪功學員。二零一一年三月七日上午十點左右,通城縣公安局國保大隊黎成剛、張定二、縣「六一零」兩車人到縣特產局綁架法輪功學員羅岳峰,然後將他送到武漢市洪山區板橋洗腦班(湖北省法制教育中心),經檢查羅岳峰有嚴重肺結核被拒收,當晚被「六一零」的車拉回通城。

24、余勁光:男,三十多歲,溫泉開發區龍潭村居民。二零零五年九月五日,余勁光中午正在家吃午飯,以宋瑞生、度志祥、左水生為首的溫泉開發區惡警及三號橋派出所幾名警察私闖民宅,強行綁架了余勁光,並於當天下午劫持到湖北省湯遜湖洗腦班迫害,三十七天後又被劫持回咸寧,被非法關押在咸寧市貓耳山看守所。

25、胡蘭:女,三十多歲,原咸寧市電力局職工。二零零五年九月份,咸寧「六一零辦公室」就打算將胡蘭送到湖北省湯遜湖洗腦班,結果胡蘭正念走脫,在外流離了一段時間。據說宋瑞生以此要挾向胡蘭單位敲詐了三千元。後來,宋瑞生在她家人和單位領導面前再三保證說:「胡蘭回來沒事,正常上班,決不會送法教班(實際是洗腦班)」。於是在其家人和單位的極力勸說下,胡蘭回單位上班了。結果正中邪惡「六一零」的詭計。

十月十九日,胡蘭正在單位上班時,被以宋瑞生為首的「六一零」人員非法強行帶走,並於二十日上午被湖北省湯遜湖洗腦班。這期洗腦班將為期四十天,每人每天的開支是一百元,胡蘭單位要花費八千元(另有一名幫陪)。結束時不轉化的堅定法輪功學員將可能被非法勞教四年。

26、鄒注姣:女,六十多歲,湖北省第四地質大隊職工家屬。二零零二年(中共邪黨十六大開始之前),咸寧市政法委田豐、六一零負責人徐孟良、咸寧市司法局、岔路口派出所劉建軍等惡人在咸寧溫泉浮泉山莊(浮山路)開辦洗腦班,其中就有法輪功學員鄒注姣。在洗腦班,每個法輪功學員有三人陪,單位二人,公安局一人,每個法輪功學員一個房間,進行隔離迫害。惡人天天要求法輪功學員輪流看洗腦片,不准法輪功學員在一起看,逼迫法輪功學員寫思想彙報,所謂的「三書」(保證書、悔過書、揭批書)。整個洗腦班持續二十天左右後,有的被直接送勞教所進行進一步迫害。參與迫害鄒注姣的還有湖北省第四地質大隊的鄧美輝(女)、黃文華(女)、劉海燕(女)。

27、倪麗華:女,五十多歲,咸安區法輪功學員。在二零零五年九月五日那天,正當咸寧市公安局、咸寧市溫泉開發區公安局、咸寧市溫泉三號橋派出所惡人宋瑞生、度志強、程樂斌、劉穎、黑皮(三號橋警察)綁架了陶維香醫生時,年利華正在陶維香家中做客,年利華也被惡人綁架了,被非法關押在貓耳山看守所。二零零五年九月七日,溫泉武漢石化療養院洗腦班開班,年利華就被非法送到溫泉武漢石化療養院洗腦班進行迫害。

28、余進兵:男,溫泉開發區法輪功學員。二零零五年十二月十二日上午九時,法輪功學員余進兵在課堂被惡警騙到校長辦公室之後綁架到湖北省湯遜湖洗腦班進行迫害,並勒索學校教務處四千元。此校已有三個月開不出工資,但是惡警還是逼迫學校拿出這筆錢來迫害好人。

29、陳芳:女,三十多歲,原咸寧市製藥廠職工。二零零八年七月十四日下午五時許,家住龍潭的陳芳帶著女兒外出丟垃圾,從路邊的一輛黑色轎車中突然竄出一群惡徒,拉著陳芳就往車裏塞,陳芳大喊救命,惡徒急將其嘴捂住拖入車中呼嘯而去。善良的鄰居將車牌號碼記下並撥打了一一零。後來人說這是咸寧市公安局溫泉分局的車子,是咸寧市公安局溫泉分局及及雙鶴橋派出所惡警所為。隨後咸寧市公安局溫泉分局數名惡警拿著拘留證到陳芳家要其婆婆簽字,老太太怒斥惡警的強盜行為,並拒絕簽字。惡警竟狡辯說,二零零五年綁架陳芳的丈夫余勁光時,遭到余家及周圍鄰居強烈抵制而心有餘悸,就採取暗中綁架的伎倆。惡警並不知羞恥的說,他們已經跟蹤陳芳兩個月了,還問陳芳為何最近不上班了,還說甚麼如今奧運會將至如果有人去北京,上面就會要他們下崗。老太太這才想起家中養的狗近兩月被毒死兩隻,原來就是這群惡警所為。堂堂警察竟幹此偷雞摸狗之事,暗中綁架善良的市民。陳芳的丈夫余勁光被非法勞改3年半,仍被非法關押在湖北沙洋農場,今陳芳又被綁架到湖北省洗腦班迫害,其公婆和年僅九歲的女兒每日以淚洗面。

30、章紅萍:女,四十歲,咸寧市溫泉開發區白茶村民。由於堅持法輪功信仰,她被惡人多次迫害。如:二零零五年六月一日,惡警宋瑞生、度志祥、皮劍、金國新(電話:13807249208)等在路上綁架章紅萍,非法關押在咸寧市貓耳山看守所三天,章紅萍絕食三天後,惡警將她轉到湖北省湯遜湖洗腦班非法關押三十五天。惡警要勒索三千元,遭家屬拒絕,未果。後章紅萍被直接轉回到咸寧市看守所關押,一個月後被非法勞教一年半。

31、梁瑩:女,四十多歲,咸寧市建材職工。二零零二年(中共邪黨十六大開始之前),咸寧市政法委田豐、六一零負責人徐孟良、咸寧市司法局、岔路口派出所劉建軍等惡人在咸寧溫泉浮泉山莊(浮山路)

開辦洗腦班,其中就有法輪功學員梁瑩。在洗腦班,每個法輪功學員有三人陪,單位二人,公安局一人,每個法輪功學員一個房間,進行隔離迫害。惡人天天要求法輪功學員輪流看洗腦片,不准法輪功學員在一起看,逼迫法輪功學員寫思想彙報,所謂的「三書」(保證書、悔過書、揭批書)。整個洗腦班持續二十天左右後,有的被直接送勞教所進行進一步迫害。

32、周新華:男,四十多歲,咸寧市印刷廠(現開元印刷廠)職工。二零零二年(中共邪黨十六大開始之前),咸寧市政法委田豐、六一零負責人徐孟良、咸寧市司法局、岔路口派出所劉建軍等惡人在咸寧溫泉浮泉山莊(浮山路)開辦洗腦班,其中就有法輪功學員周新華。在洗腦班,每個法輪功學員有三人陪,單位二人,公安局一人,每個法輪功學員一個房間,進行隔離迫害。惡人天天要求法輪功學員輪流看洗腦片,不准法輪功學員在一起看,逼迫法輪功學員寫思想彙報,所謂的「三書」(保證書、悔過書、揭批書)。整個洗腦班持續二十天左右後,有的被直接送勞教所進行進一步迫害。

33、任慧芳:女,五十多歲,原咸寧市捲煙廠職工。二零零二年(中共邪黨十六大開始之前),咸寧市政法委田豐、六一零負責人徐孟良、咸寧市司法局、岔路口派出所劉建軍等惡人在咸寧溫泉浮泉山莊(浮山路)開辦洗腦班,其中就有法輪功學員任慧芳。在洗腦班,每個法輪功學員有三人陪,單位二人,公安局一人,每個法輪功學員一個房間,進行隔離迫害。惡人天天要求法輪功學員輪流看洗腦片,不准法輪功學員在一起看,逼迫法輪功學員寫思想彙報,所謂的「三書」(保證書、悔過書、揭批書)。整個洗腦班持續二十天左右後,有的被直接送勞教所進行進一步迫害。

34、張菊環:女,咸寧市中心醫院皮膚科護士。在修煉法輪功前,她是個乳腺癌患者,癌灶已經轉移擴散了,醫院曾給她下發過三次病危通知書,家人已經為她準備後事了。這時有人告訴她法輪功治病有奇效,她和她的家人抱著一線希望去鄭州參加法輪功面授學習班,後來她的病奇蹟般好了,人從此精神了,人越活越年輕。即使這樣,她卻遭到中共惡人的多次迫害。如:二零零二年(中共邪黨十六大開始之前),咸寧市政法委田豐、六一零負責人徐孟良、咸寧市司法局、岔路口派出所劉建軍等惡人在咸寧溫泉浮泉山莊(浮山路)開辦洗腦班,其中就有法輪功學員張菊環。在洗腦班,每個法輪功學員有三人陪,單位二人,公安局一人,每個法輪功學員一個房間,進行隔離迫害。惡人天天要求法輪功學員輪流看洗腦片,不准法輪功學員在一起看,逼迫法輪功學員寫思想彙報,所謂的「三書」(保證書、悔過書、揭批書)。整個洗腦班持續二十天左右後,有的被直接送勞教所進行進一步迫害。

35、楊冬香:女,五十多歲,咸寧市岔路口居民。二零零二年(中共邪黨十六大開始之前),咸寧市政法委田豐、六一零負責人徐孟良、咸寧市司法局、岔路口派出所劉建軍等惡人在咸寧溫泉浮泉山莊(浮山路)開辦洗腦班,其中就有法輪功學員楊冬香。在洗腦班,每個法輪功學員有三人陪,單位二人,公安局一人,每個法輪功學員一個房間,進行隔離迫害。惡人天天要求法輪功學員輪流看洗腦片,不准法輪功學員在一起看,逼迫法輪功學員寫思想彙報,所謂的「三書」(保證書、悔過書、揭批書)。整個洗腦班持續二十天左右後,有的被直接送勞教所進行進一步迫害。

36、陳益群:女,三十多歲,咸寧市水廠職工。二零零二年(中共邪黨十六大開始之前),咸寧市政法委田豐、六一零負責人徐孟良、咸寧市司法局、岔路口派出所劉建軍等惡人在咸寧溫泉浮泉山莊(浮山路)開辦洗腦班,其中就有法輪功學員陳益群。在洗腦班,每個法輪功學員有三人陪,單位二人,公安局一人,每個法輪功學員一個房間,進行隔離迫害。惡人天天要求法輪功學員輪流看洗腦片,不准法輪功學員在一起看,逼迫法輪功學員寫思想彙報,所謂的「三書」(保證書、悔過書、揭批書)。整個洗腦班持續二十天左右後,陳益群被誣判三年,直接送勞教所進行進一步迫害。

37、胡紅梅:女,三十多歲,原咸寧市煙廠職工。胡紅梅一九九七年開始修煉法輪功,按照「真、善、忍」做一個更好的人,因堅定信仰法輪大法,曾多次遭受中共當局的迫害。如:二零一零年四月二十八日,中共當局以上海世博會為藉口加緊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胡紅梅再次被綁架到洗腦班,在那裏,她被強迫看誣陷、誹謗法輪大法的錄像,胡紅梅不看,他們就每天安排四個人強制抬她去看,最後沒招了,就把她關到嚴管房間,不讓她和任何人接觸,怕「轉化」不了她還影響一大片。

38、胡文河:男,三十多歲,咸安區法輪功學員。二零零八年二月底,胡文河在咸安區寶塔鎮發真相資料講真相時,被不明真相世人誣告,被寶塔鎮派出所不法之徒綁架,被非法關押在咸安區貓耳山看守所,不久胡文河從咸安區看守所被轉到湖北省湯遜湖洗腦班遭受迫害。

39、黃建秀:女,七十多歲,赤壁市法輪功學員。二零零四年二月十七日,赤壁市赤馬港辦事處饒建協同赤馬港派出所惡警畢文暉及村民李銀林夫婦共七、八人闖入法輪功學員黃建秀家中,以懷疑其在街上貼了「法輪大法好」真相標語為藉口,將正在家中吃飯的黃建秀綁架到湖北省湯遜湖洗腦班進行迫害。

40、梅新華:女,五十多歲,咸安區法輪功學員。二零零五年,梅新華被綁架到湖北省湯遜湖洗腦班遭受強制性洗腦迫害。

41、汪信全:男,五十多歲,咸安區法輪功學員。二零零五年六月一日,汪信全被綁架到湖北省湯遜湖洗腦班遭受強制性洗腦迫害。

42、章琪:男,四十多歲,咸寧學院法輪功學員。他二次被綁架到湖北省洗腦班迫害,一次在湯遜湖,一次在板橋。二零零二年,章琪被綁架到湖北省湯遜湖洗腦班遭受強制性洗腦迫害。二零一一年十一月九日,章琪被綁架到湖北省板橋洗腦班遭受強制性洗腦迫害。

附註﹕湖北省洗腦班精神迫害手段極其邪惡本質

湖北省洗腦班,以前是武漢市湯遜湖洗腦班,對外稱「湖北省法制教育所」,就是臭名昭著的湖北省「六一零」(中共為迫害法輪功專門成立的非法組織)迫害法輪功學員的基地。二零零九年春,洗腦班從武漢湯遜湖整體搬遷到武漢市南郊板橋鎮,左鄰馬湖安逸園(放死人骨灰盒的地方),右鄰武漢市女子勞教所。湖北省洗腦班對法輪功學員實施精神摧殘已有十年了。

一、洗腦班的設置和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的人員

洗腦班分為二個中隊,房屋構建四層樓,一樓十六個房間,是被非法抓來的法輪功學員的房間;二樓十七間房,是給每個法輪功學員配的所謂教室,剩下的是「幫教」的寢室;三樓是洗腦班所謂領導辦公室以及領導和惡警人員寢室;四樓是保安、食堂人員的寢室和一個大會議室。

洗腦班組成人員:所長周某某,副所長張某某,科長龔健(主管「幫教」和迫害法輪功學員的惡警幹部),科長喻某和宗某(主管陪教人員),劉瓊(嘉魚人,學過心理學),劉成(學過中共法學,曾當過陪教),姜某某(曾在沙洋勞教所工作),彭春蘭等,保安六八人,食堂有五六人。這些人大部份從辦洗腦班以後,一直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

所謂「幫教人員」:幫教分三個地方的人比較多,如黃石、孝感、十堰,現有記錄在冊的有十九人,實際參與迫害的有十二、三人。分別是:丁星樵和鮑愛華,二人是夫妻;李輝、何高偉(男)、吳炎敏、馮豔芳、劉正安(男)、張鳳琴、楊某某、紀某某、陳某某、梁秀雲、姚某某、季童立、尹雙平、李青霞、張某某、梅恆軍等。現在各地正在辦洗腦班,他們就讓剛剛「轉化」的學員當幫教,這些幫教每天出賣自己的良心來換取三十五元的所謂工資。

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的人員組成:每個被非法關押的法輪功學員配一個房間,房間裏有三個床,學員睡中間床,兩名陪教(由單位或居委會選派,再臨時培訓,也有專業陪教),兩名幫教,還有幾名惡警值班,每天安排兩名惡警(一男一女)晚上查房。

二、洗腦班迫害法輪功學員的手段和邪惡程序

此洗腦班原來是辦一次班四十五天,從零九年開始滾動式辦班,如果法輪功學員一期班下來不「轉化」,轉到下一期,三期還不「轉化」,送回。

第一步:欺騙和強行綁架。這些被非法抓來的法輪功學員都是被所謂「轉化」的學員迫於壓力說出來的。當地「六一零」、公安強行綁架法輪功學員都是秘密的,有的學員是被單位說到武漢「學習」騙來的,有的學員是被秘密強行綁架來的,學員不管怎麼來的都不允許通知家屬。

第二步:高密度灌輸歪理邪說。每個學員配一個教室,兩名以上幫教包夾。一是幫教對你端茶送飯,以「同修」和你套近乎,拿出《轉法輪》書和許多經文說一起學法。說是「在法上認識法」,惡警說是「你在家沒這麼多書看,在這裏好好學,把法輪功認識清楚」。接著幫教就一邊讀一邊講歪理邪說,有時也東扯西拉,故意搞新花樣。表面上說是你有甚麼不明白,就平等切磋,其實根本就不允許你提問,你只要開口說了話,他們就有空可鑽。先是給你灌歪理邪說,接著就向惡警打黑報告,惡警就過來不讓你坐,如果你不改變態度,不所謂的道歉就強迫讓你站二十四小時,不許睡覺,不許上廁所,你如果絕食抗議,他就更來勁,讓你坐老虎凳,強行灌食,第一天灌一次,以後每天灌二次,每次灌食都把管子插進去,抽出來,插進去再抽出來,口裏說沒插好,實際就是讓你難受,來回插幾次才開始灌食。

法輪功學員每天精神緊繃,從早上八點到晚上九點由幫教包夾和惡警看管,晚上由兩名陪教夾持,頭頂上雙燈晝夜照著,電視開著,上廁所都有人看著,日夜都是幾雙眼睛盯著你的一言一行,一舉一動。學員在房間裏由陪教記錄,在所謂的教室裏由幫教和惡警各做記錄。

你若跟他們講「天滅中共,三退保平安」等真相,他們就讓你上廁所喊:「報告,要上共產黨的廁所」,喝水喊:「報告,要喝共產黨的水」,就連吃飯、睡覺都不例外。在這裏做甚麼都要喊報告,簡直就是卑鄙無恥,泯滅人性。

第三步:軟硬兼施的迫害。如果長時間站立,不睡覺,不讓上廁所,灌食,電擊都不能使你放棄信仰,他們都非常懼怕你。接著幫教和惡警對你偽善,有時一個唱紅臉,一個唱白臉,勸你吃飯,給你倒水,給你削水果,誘惑你和你談家常,幫你理髮、洗頭、洗臉、泡腳,或者讓你轉轉,散散步。總之就是從各方面把你的精神搞垮,你如果真偽不分,正信不足,就被迷惑屈從了。

第四步:鞏固迷惑性的洗腦。到這一步的法輪功學員,大部份都是屈從的寫了所謂的「決裂書」。邪惡為了鞏固他們的所謂成果。在這一步用了不少伎倆。他們知道一旦寫了所謂的「決裂書」的法輪功學員精神基本崩潰了,他們就會讓你進行下一步的所謂學習。首先每天大量觀看謊言以及謊言讀誦之類的碟片,這些碟子大部份都是所謂轉化的學員說的一些違心的話,觀看所謂全國名人專家誣蔑法輪功的影視報告,同時還強迫做筆記,談所謂的觀後感,每天還要寫一篇所謂的心得,強行要你與師父講的法、法輪功和你的悔恨結合起來寫。你還要懷有「感恩的心」,「感謝」他們把你轉化。然後他們就會給你所謂的自由,如:可以上食堂「吃飯」,中午可以在房間休息,晚上可以「散步」,所謂的學習時間減短。接著,組織集體做操跳舞,唱邪黨的歌。當然這些所謂的優待都必須有陪教或幫教監視著。法輪功學員之間使一個眼神都要受罰。

第五步:「深挖」,這是邪惡最美的「大餐」,也是法輪功學員最難熬過的死關。就是逼迫每個法輪功學員背叛良心,向他們說出自己做的具體的證實大法的事,還要出賣同修。要你也當幫教,他們就把你寫的材料傳真給當地的所謂國安,然後跟他們掌握的所謂人證物證相對照,再反饋回來,來見證所謂的洗腦成果,他們也藉此再去擴大迫害。

第六步:「綜合考評」。到這一步,基本人格被洗掉了,到了這一步的人沒有信仰,沒有獨立人格,只有一口氣的行屍走肉了。當然有很多的學員都是違心的「轉化」的,他們的內心是極端痛苦的。此時,你還要寫一個所謂的轉化前後的小結,還有所謂的「二千言揭批」、「三千言小結」,為你「錄像宣傳」,開所謂的揭批會,揭批歌會。然後接受國安的所謂審查,最後不斷的嘮叨,叫你回去後千萬別接觸法輪功學員,千萬不要所謂的反彈,還要有所謂的「感恩之心」。

三、「六一零」洗腦班凸顯中共邪教本性

邪教一個最大的特點就是對人進行精神控制,中共就是這樣一個邪教。中共的邪教本性在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中表現得淋漓盡致,中共「六一零」在大陸各地設立的劫持迫害法輪功學員洗腦班,就是中共邪教進行精神控制的一個典型標記。

所謂的「六一零辦公室」因為成立於一九九九年六月十日而得名,在大陸各地省市鄉鎮的各級政府,都設有「六一零辦公室」。這個所謂的「辦公室」所「辦」的「公」,就是操縱公檢法和各級政府,對無辜的法輪功學員非法抓捕、勞教、判刑。這還不夠,「六一零」還在各地設立了大量的洗腦班,把法輪功學員抓進去進行所謂的「轉化」,也就是強迫他們放棄信仰。「六一零辦」是一個迫害無辜公民的非法組織,是一個類似納粹蓋世太保的犯罪系統。

「六一零」所辦的洗腦班,對外謊稱「法制教育學校」或者「法制教育中心」,可是「六一零」把法輪功學員關押進洗腦班的過程中沒有經過任何法律程序,是強行剝奪無辜公民的人身自由,是黑社會的綁匪行為,是明目張膽的犯罪。犯罪的綁匪怎麼能對公民進行「法制教育」呢?中共上下的很多官員一肚子男盜女娼,這樣的人怎麼有資格「教育」別人呢?

在洗腦班裏,「六一零」人員強行對法輪功學員灌輸各種誣陷法輪功的謊言,強迫法輪功學員違心表態放棄信仰,也就是所謂的「轉化」。對於拒絕妥協的法輪功學員,洗腦班人員就進行野蠻的毒打和酷刑折磨。這是非常典型的精神控制,這種做法是典型的邪教手段。「六一零」洗腦班本身就足以證明,中共才是一個真正的邪教。

四、洗腦班的存在和活動都是非法的

洗腦班的成立和存在完全是違憲和違法的,它觸犯的法律如下:中國《憲法》第三十七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任何公民,非經人民檢察院批准或者決定或者法院決定,並由公安機關執行,不受逮捕。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剝奪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體。」中國《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條規定:「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剝奪他人人身自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具有毆打、侮辱情節的,從重處罰」。

江澤民集團指揮下的「六一零辦公室」為迫害法輪功所辦的各類「洗腦班」嚴重觸犯了上述法律,而受迫害人所在單位保衛人員綁架本單位職員強行送到洗腦班則應承擔責任協同犯罪的法律責任。

五、洗腦班責任人員的法律責任

洗腦班及其上級組織「六一零辦公室」並無司法權,卻多次、大批、長期(有的長達一年)非法關押無罪的法輪功學員;所有參與洗腦班迫害行動的人員(不管是發號施令者還是被動執行者)都負有法律責任《人民檢察院立案標準》規定,檢察院對於國家機關人員涉嫌利用職權非法拘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一)非法拘禁持續時間超過二十四小時的;(二)三次以上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一次非法拘禁三人以上的;(三)非法拘禁他人,並實施捆綁、毆打、侮辱等行為的;(四)非法拘禁,致人傷殘、死亡、精神失常的;(五)為索取債務非法扣押、拘禁他人,具有上述情形之一的;(六)司法工作人員對明知是無辜的人而非法拘禁的。

六、罪惡的洗腦班必須立即解體

湖北省洗腦班自一九九九年以來已經違法行惡了十多年。湖北各地及市、縣許多單位都參與了這個犯罪團夥的犯罪活動。在不久的將來,洗腦班及中共「六一零」組織必將被釘在歷史的恥辱柱上,為未來的世人所唾棄,這些犯罪人員也必將受到法律的懲處,並在歷史的新紀元中落入極為可悲的下場。

為了制止罪惡,為了使那些無辜的參與迫害的人員停止繼續行惡以免於將來的審判,我們鄭重告訴所有的人:不要為了眼前利益而失去選擇未來的機會,不要隨邪惡一起被拋入無生之門。

所以,罪惡的洗腦班必須立即解體!我們對於那些不知悔改、繼續行惡者,將繼續揭露並追究其法律責任。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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