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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蒙古通遼市包紅霞被迫害經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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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二年三月三日】(明慧網通訊員內蒙報導)包紅霞,女,四十八歲,內蒙古通遼市雙泡子電廠職工。在中共迫害法輪功期間,包紅霞曾經受多次迫害。

一九九九年七月十九日,包去長春為大法說句公道話,七月二十日剛剛回到通遼市,就被科區公安局國保大隊王波等人發現。包紅霞與另外與五名同修被非法劫持到通遼市拘留所,與普犯關在一起。拘留所的教導員拿著誹謗大法的報紙讓包紅霞他們讀,被他們拒絕。六名同修被非法關押三天後放回家。

二零零三年五月中旬的一天晚上七點多鐘,邵軍帶領十多名警察闖到包紅霞家,包紅霞拒不開門,邵軍就把包的年近七十歲的老父親叫來,讓叫其女兒開門,包仍然不配合,僵持了大約一小時,老人的心臟病犯了,警察們見老人臉色都變了,只好讓老人回家。邵軍仍不死心,非讓包開門不可,包只好給他們開門。十多名警察像土匪一樣,進門便開始翻櫃子,翻了半天一無所獲便要將包的兩個日記本搜走。此時發現日記本裏夾著一個紙條,寫著「法輪大法好」,惡警就以此為理由把包非法劫持到科區公安分局,在暖氣管上銬了一宿。

第二天上午惡警包吉日木圖(蒙族人)對包紅霞進行非法審訊,包拒不配合。他就把包單獨關在一個房間,繼續逼供。包一整天沒開口,他們就拿出幾封信摔在桌子上,逼包承認是她寫的。之後包吉日木圖與一名警察將包劫持到河西看守所。剛一進門,他們就把包的高級皮夾克拉鏈剪掉,然後把包與一群普犯關在一起。          

在看守所,包紅霞吃的是豬食料做的玉米麵發糕和沒有幾個菜葉的菜湯加腌胡蘿蔔。一個星期只給一盆熱水,被關押的人就用那唯一的一點熱水擦擦身子。包的長髮被人剪掉,還被惡警烏雲強迫穿號服。惡警包烏雲經常對包進行訓斥刁難。包紅霞被強制按手印、拍照,強行做筆錄。包拒不配合他們。被非法關押十三天後,包紅霞放回家。但包紅霞當天並沒有直接回到家,而是被惡警直接拉到科區公安局讓包簽字,並逼她交了三千元所謂的「保證金」 (後被退回)才放她回家。

在包紅霞被非法關押在拘留所期間,包的父母給包存了伙食費(按規定可以花錢吃裏面的小灶),惡警們既沒有給包吃過一頓小灶,也沒給包退回這幾百元的伙食費。

回到單位上班後,單位要求她每天必須給電廠公安處打一次電話,企圖用這種方式監控包的行蹤。時間長達大約三個月之久。

之後的幾年中,金街小區片警經常給包紅霞的手機上發短信,每到所謂「敏感日」,片警矯健等警察就上門騷擾。特別是在二零零八年奧運會期間,片警更經常上門騷擾不斷。

被非法關押期間,包紅霞的父母為女兒擔心,每天以淚洗面,患有心臟病的父親承受了巨大的精神壓力。老人們的身心受到了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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