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昆明市中級法院開庭陷害姜允楠、繆青

Twitter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三日】(明慧網通訊員雲南報導)十一月二十九日,昆明市中級法院5庭非法開庭一個小時左右,圖謀進一步迫害法輪功學員姜允楠、繆青,當庭沒有宣布結果。姜允楠被劫回看守所,繆青原本是取保候審,自己回家。

原定於十一月二十九日九點三十分開庭,開庭當日臨時改為21庭十點。到庭的有一個審判長,兩個審判員,一個書記員,一名公訴人,兩名被指定的律師。姜允楠的家屬沒有得到通知,所以沒到場。兩位法輪功學員自己做了無罪辯護,當庭沒有宣布結果。

二零一二年五月四日下午二點多,昆明法輪功學員繆青和姜允楠,在回家的路上,被昆明官渡國保大隊便衣開車攔截,搶到二人的包包,翻出神韻光盤,拍照。對繆青的質問,領頭的國保大聲吼道:「繆青,不准動,穿制服的是警察,給她銬上手銬,拖到車上。」其實那些穿制服的是被臨時喊來的警察,並不知情。非法搜查包包拍照後,「穿制服的警察」搶走包中的鑰匙,分別去二人家中抄家,搶走家中電腦,光盤,大法書等私人物品,整個過程沒有出示任何證件和搜查證。

當晚八~九點,二人先後被帶到官渡分局(春城所)銬在椅子上提審。所有參與人員都不透露姓名,怕曝光。姜允楠在提審中平和的講大法真相和修煉體會,警察聽後無語。繆青拒絕回答非法提審的任何問題,說:你們連姓名都不敢說,本身就是違法操作。半夜一點左右,繆青被帶往官渡空軍醫院體檢,因體檢不合格,看守所拒收,被送回家。

四十一歲的繆青女士,雲南藝術學校美術教師,於二零零三年十月在課堂上被非法抓捕判刑,關押在女二監迫害。她丈夫也是該校的美術教師,兩人都非常有藝術才華。在惡警非法抓捕繆青時把屬於她丈夫的現金、電腦及其搞藝術設計的器材全部搶走,價值約五萬多元。這種非法抓人,非法沒收個人財產的行為就是邪惡的六一零及國安大隊惡警的行為。繆青被非法抓捕後,一直堅決抵制邪惡的迫害,曾多次絕食,在眾多的惡警和死緩罪犯要對她進行捆綁強行灌食時,為抵制邪惡迫害,她被迫從高處跳下致使腰部受傷,一條腿兩處骨折,後康復。繆青被長期關禁閉至出獄。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