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同修交流後向內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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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二年十一月十六日】師父在《洪吟三》〈少辯〉中說:「如遇強辯勿爭言 向內找因是修煉 越想解釋心越重 坦蕩無執出明見」。

回想最近二次跟同修交流的情況,當時我都不同意他們說的話,強辯了幾句,之後向內找也並不深刻,直到一個多月後的現在才真正感覺到自己這兒確實有問題。

一次是到香港講真相,一位同修覺的我不願溶入整體,就與我交流,她覺的我固守自己的想法與作法,帶著自己的習慣、觀念來到國外。當時我心裏很排斥她的說法,覺的她不了解實際情況。但在後來的修煉中,真的發現我有很強烈的「自以為是」、堅持自己觀念的執著,對符合自己觀念的人事物就滿意,不符合的就排斥,就像戴一副太陽眼鏡似的,看到的一切都染了一層顏色。這已經成了自己比較頑固的觀念,得用心去掉。

第二次是在勸三退時,一位同修覺的應該要讓眾生明確說出「我要退出」,才算三退了,點頭同意或者只是表示同意者不算。我當時很排斥同修這個做法。但直到一個多月後的現在,在學完法後,我才赫然發現自己對眾生三退有一顆很強的「有求之心」,只要他們三退,知道「法輪大法好」就好,至於真相講的詳不詳細,眾生了解到甚麼成度,我基本上並不在意,這其實還是為大法、為眾生負責的心不夠啊!

師父說:「其實到最後救度的、從組的一切不是我要的或達不到標準,做完了也白做,也都得毀。」[1]眾生得救了,但我的修煉達不到標準,對應到我的體系中 的眾生也還達不到標準,那也不行呀!

師父說:「碰到不高興的事,碰到使你生氣的事,碰到個人利益、自我被撞擊時,你能向內看、修自己、找自己的漏,矛盾中你就是無辜的也能這樣:哦,我明白了,我一定是哪沒做好,就是真的沒錯,也可能是以前欠下的業債,我把它做好,該還的就還。不斷的碰到這樣的問題,不斷的遇到這樣的事情,不斷的修你自己。那麼如果修煉人這樣看問題,用正理修自己,你們在常人中碰到的不高興的事是不是好事呢?你要想修煉、你要想脫離三界,你要想返回你原來的地方,你要想救度你那一方世界的眾生,你要真的是在助師正法,這不是給你提供方便、這不就是叫你真正的修自己嗎?你碰到那些不好的事情不就是給你鋪路呢嗎?你為甚麼不高興呢?」[2]

謝謝同修的交流,我們一起掌握向內找這個法寶,一起提高。

註﹕

[1]李洪志師父經文:《二十年講法》
[2]李洪志師父經文:《大法弟子必須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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