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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善良婦女陳秀梅第四次被勞教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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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二年十月七日】(明慧網通訊員河北報導)2012年9月11日早晨,河北保定現年55歲的陳秀梅女士到派出所要被警察搶劫的鑰匙,警察將她扣押,劫持到石家莊女子勞教所繼續迫害。這是她第四次被非法勞教迫害。

陳秀梅
陳秀梅

9月8號,陳秀梅女士與孔紅雲女士到賢台鄉親戚家串門,在出村回家的路上,迎面呼嘯而過去的麵包警車衝出很遠後,又掉轉車頭,直奔她追來,胡國義、老四等5-6個警察,強行搜查,發現有真相傳單,叫囂著實施暴力綁架:強拉硬扯,將她倆拖入車中,帶到賢台鄉派出所。由於陳秀梅心臟突發難受,又將她帶到保定法醫院強行抽血、做心電圖;之後送保定拘留所拒收。晚12點,陳秀梅回到家中。孔紅雲的電動車、鑰匙、陳秀梅的鑰匙被搶走扣押。

9月10早晨,孔紅雲到賢台派出所要電車未果。11日早晨,孔紅雲又到賢台派出所要電車,警察說:得叫陳秀梅來,你們簽個字,將車、鑰匙拿走。陳秀梅趕到派出所後,警察將她倆扣押。晚6點鐘,孔紅雲被釋放回家。當天晚上陳秀梅被劫持到勞教所。

做好人說真話 八次遭綁架迫害

陳秀梅女士,原保定棉紡廠職工,自1996年開始修煉法輪功,通過修煉,她曾經罹患的左腿肌肉萎縮、胃病、鼻炎、闌尾炎等疾病不治而癒,她按照《轉法輪》書中的宗旨「真、善、忍」去做,關心、體諒別人、為他人著想,遇事寬容忍讓,她的家庭也因此變得和睦,在單位、家庭、社會被公認的好人,連以前與她最有看法的人都說:「像變了一個人似的。」

在99年7月20日中共邪黨集團開始迫害法輪功後,陳秀梅女士到北京上訪,堅持講法輪功真相,她因此八次遭綁架、非法關押,長期被監視居住,一到所謂的敏感日就遭到騷擾。單位中共人員因執行上級命令而將她非法開除。

2000年正月初,陳秀梅女士去北京上訪被劫持後走脫;正月一十三中共兩會前,陳秀梅女士去北京上訪,被劫持在保定拘留所後轉看守所,遭野蠻灌食,關押30多天。2000年底,陳秀梅女士再次到北京上訪被劫持、非法拘留15天,關押在保定拘留所。2001年5月11日被新市區610、街道辦事處綁架到洗腦班非法關押迫害。

陳秀梅女士於2002年、2006年兩次被非法勞教,先後被非法關押到保定勞教所、石家莊勞教所。2004年臘月28,石家莊勞教所把陳秀梅送回家,當時陳秀梅奄奄一息、幾乎無法辨認,不會說話,不會吃飯,連家人都不認識,精神狀況極差。2006年第二次從保定勞教所接出來時,也是被迫害的生命垂危。

2009年1月8日,陳秀梅女士被保定市競秀派出所惡警綁架,1月15日再一次被劫持到河北省女子勞教所一大隊非法勞教,遭受了種種非人折磨。

從勞教所回家後,為了維護公民的合法權利及良知和人格尊嚴,抗議女子勞教所的非人行徑,陳秀梅對勞教所所長馮可莊及隊長劉子維、教導員王偉衛提出控告。

堅貞不屈 感動世人

保定新市區610、派出所、街道辦事、居委會處派人對陳秀梅女士監視居住。她的丈夫早就下崗了,她失去了工作,還要供女兒上學。家庭生活一下子陷入貧困。這一切沒嚇倒陳秀梅,她仍然堅持修煉法輪大法「真、善、忍」,提高自己的道德境界。她沒工作,門口自家蓋的小房,做個小買賣艱難度日,她的丈夫有時替換讓她休息一下。

陳秀梅女士被勞教迫害後,家庭幾近崩潰,小賣部開不下去了。在這期間她的女兒正值高考,女兒心靈受到很大的傷害,承受著巨大的壓力。鄰居們都覺得肯定考不上,考上了也沒錢上,結果名落孫山。女兒頂著壓力,在鄰居有的是暗中監視、有的冷眼相看、有的不理解、有的嘆息的、有為秀梅不平的複雜心理眾目睽睽之下,女兒復讀一年,刻苦學習,考上了大學,並順利的完成了學業,上了班。

在這期間,秀梅出勞教所時,被迫害的奄奄一息、人瘦的脫了相、幾乎無法辨認,連家人都不認識,生命垂危。鄰居們都以為活不了了。秀梅回家後,通過學法、煉功,身體迅速恢復,比以前更顯年輕了。

陳秀梅一直不懈的講真相,揭露中共邪黨對她的迫害,善待鄰居,不計前嫌。她的控告書(控告石家莊女子勞教所對她的迫害)發往各級官員。石家莊女子勞教所幾次到保定勾結保定610、派出所、居委會,預謀迫害。她丈夫幾次被盤查,遭威脅,嚇得睡夢中大喊大叫。陳秀梅堅持講事實真相,揭露迫害。

在一次婚宴上給同桌的人講真相中,善良的人們為她所遭受的迫害和她真誠善良的人品所感動,幫助她辦理退休事宜。她順利的拿到了被非法扣押的退休工資。她的丈夫也退休拿到了退休工資(扣押退休工資,是明目張膽的搶劫,只有共產邪黨才恬不知恥的幹得出來)。

今陳秀梅無端遭綁架,賢台鄉派出所已構成綁架罪、非法拘禁罪、非法剝奪公民信仰自由罪。

「善惡必報」是天理! 在此正告賢台鄉派出所仍在為共產惡黨賣命的警察們:共產惡黨政權正在土崩瓦解,一億二千多萬人退黨大潮表明共產惡黨的解體已成定局。不要執迷不悟緊跟惡黨犯罪,背棄良知換來短暫利益,最終等待你的將是可怕的結局。趕快停止行惡吧,不要讓自己的行為成為永遠的後悔。


附:陳秀梅女士2010年7月對河北女子勞教所迫害她的人員的控告書

控 告 書

控告人: 陳秀梅
被控告人:河北女子勞教所副所長:馮可莊
被控告人:河北女子勞教所一大隊大隊長:劉子維、教導員:王偉衛

案由: 我叫陳秀梅,保定市人,我曾在2009年1月15日至2010年1月23日被關押到河北女子勞教所一大隊,在這期間,一大隊大隊長劉子維直接無理性毆打、體罰虐待、拷打我,一年多裏多次指使普教揪頭髮、暴打、侮辱我,致使我身體上落下永久性的硬塊疤痕,而右胳膊由於拷打造成輕微傷殘,並造謠說我是精神病,使我在精神上受到嚴重傷害。

根據刑法第二百四十八條明確規定;「監獄、拘留所、看守所等監管機構的監管人員對被監管人進行毆打或者體罰虐待,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傷殘、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條、第二百三十二條的規定定罪從重處罰。」「需要指出的是,虐待被監管人罪中的毆打、體罰虐待,不要求具有一貫性,一次性毆打、體罰虐待情節嚴重的,就足以構成犯罪。」

根據被控告人的犯罪事實,控告人特提出以下申請事項:
一、被控告人涉嫌故意傷害、虐待被監管人員罪,要求檢察機關對本案立案偵查,並應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二、依法對我身體和精神所受的傷害進行賠償。

具體事實和理由:

我於2009年1月15日被關押到河北女子勞教所。在我被關押的一年多來,一大隊大隊長長劉子維、教導員王偉衛利用手中權力,執法犯法,暴力毆打、體罰虐待,侮辱人格,無理剝奪勞教人員的基本權利:不讓打電話、禁止家屬接見、無故延期並造謠說我是精神病。

一、暴力毆打、侮辱、虐待、罰站、罰凍

我於2009年1月剛進勞教所時,劉子維便指使值班員朱麗英等人,把我的羽絨服、毛衣毛褲,甚至內衣、內褲全部扒光、撕爛、扔進垃圾箱,強行給我穿上勞教所的單衣服。就這樣在大冬天僅穿著一身單衣熬了近一個月,我家裏給我送來了衣服後,我要求洗澡後換上了我的衣服,把勞教服給洗了。劉子維指派的值班員劉宗珍、吳海霞、張園園、劉娟見我沒穿勞教服,不由分說開始對我群毆,她們搧耳光、揪頭髮、腳踢,其中劉宗真揪我的乳房、吳海霞嘴裏一直不斷的罵下流話,之後她們把我身上的衣服又一次全部扒光、撕爛、扔進垃圾箱,強行給我穿上勞教服。之後,作為大隊長的劉子維非但沒有制止她們的打人及虐待行為,還以此理由把我強行拽到辦公室,腳擦著地,褲子掉下來也不讓提上去,然後拿出警棍猛打腳踢。教導員王偉衛在旁邊助陣,瘋狂暴打半小時後,又把我銬到暖氣管上,然後打開窗戶,在我只穿一身單衣的情況下開始凍我,並開始罰站,不讓睡覺,限制上廁所,雙腿站的又紅又腫,簡直像要爆炸的感覺,一直到中午才結束。

我無奈只能一年四季無論春夏秋冬只穿一身勞教所的單衣褲。2009年石家莊的冬天格外漫長,50歲的我不堪回首是怎樣硬熬過來的。

2009年1月下旬的一天,我睡不著覺,在床上坐著,劉子維和普教張園園從上鋪揪著我的頭髮往下拽,我抓住床不下來,劉子維硬拽,揪下了一大摞頭髮,差點把我摔在地上,同時搧我耳光。拽下床來之後,她們對我拳打腳踢,把我打倒在地後又將我拖到小庫房(小黑屋),與值班員張園園對我進行暴力毆打,兩人輪番上陣、搧耳光、摳臉、拳打腳踢、將我腦袋往牆上撞,怎麼解氣怎麼打,再一次把我打倒在地後,劉子維惡狠狠地對張園園說:「拿銬子去」,張園園取來手銬將我銬在暖氣管上,在我不能動的情況下,又一番狂打,打得我眼冒金花,耳朵嗡嗡作響,我實在疼痛難忍,不停地發出慘叫,劉子維怕別人聽到,將門關嚴,惡狠狠地脫了鞋,用鞋抽我的臉,用襪子堵我的嘴,還說讓你嚷。又對我進行暴打,打得我鼻青臉腫,擰我的胳膊和腿,打了一個多小時,直到劉子維打累了。我渾身上下被打的沒有一塊好地方。

劉子維及其值班員多次對我進行毆打、辱罵,這些成了家常便飯,無論在任何情況下,只要她們不順心,就暴打我一頓。

二、吊銬長達一個月

2009年2─3月劉子維把我的雙手銬到上鋪的鐵欄杆上;有時一隻手銬在暖氣管上,一隻手銬到上鋪的鐵欄杆上,這種酷刑非常難受,人站不直、坐不下,銬的雙臂發麻、脹及渾身疼痛,只有在上廁所和吃飯的情況下才給打開,每天只給1至3個饅頭,不給菜和粥,在這種情況下,她們為了折磨我,一晝夜只讓上二次廁所,有時憋不住只好尿在褲子裏,並且劉子維指使值班員朱麗英、劉娟、吳海霞、劉宗珍、張露玉、張園園隨意毆打、辱罵、揪頭髮等,其中值班員張園園打人最兇,一次她打我失去了理性,用十個手指甲摳我的臉,整個臉部都是一塊塊的傷疤,並且搧耳光,直到臉腫的變了形才停止。她們害怕打我的情況讓其他人知道,每次上廁所時就讓把所有的在押人員的門都關上。這樣持續近一個月,每次放下來時,雙臂呈弧形不能動彈,慢慢才伸直,上廁所時腿蹲不下去。正是由於這次吊銬,直到現在我的右臂還是呈現伸不直的症狀,腿內還有腫塊。唐山的張豔春和滄州的宋瑞仙是這次虐待的見證人,她們分別看到了被虐待的情況。

三、無理非法剝奪探視權,無故延期,造謠說我是精神病

長達一年多時間,家屬和直系親屬多人多次到達勞教所,異地探望,均被拒絕。只有在2009年4月23日,家屬找到勞教局,在勞教局的干預下,迫於壓力,才允許讓見了一次面。整個接見過程只說了兩三句話,卻強迫我家屬寫了一個接見後感受,並簽字。並且劉子維造謠說我精神有問題,很多勞教人員不了解情況,跟著劉子維的謠言謊稱我是精神病,使普教隨意對我進行毆打辱罵。給我的身心造成了極大傷害,頭髮也白了很多。

一年勞教期滿後,我問所有的值班隊長為甚麼到期不讓走,隊長們沒有一個人給我一個正面答覆,只說該走就讓你走,就這樣,在沒有任何理由的情況下,無故給我加期半個月。 而劉子維虐待被監管人員的犯罪行為,也一直被刻意隱瞞著、封鎖著。

以上陳述,都是事實。作為警察劉子維執法犯法,情節惡劣,後果嚴重,影響極壞,我強烈請求檢察院和執法監察機關立即對她的犯罪行為立案進行調查,並對其犯罪行為依法進行查處,以伸張正義!

我國憲法第四十一條明文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對於任何國家機關和國家工作人員,有提出批評和建議的權利,對於任何國家機關和國家工作人員的違法失職行為有向有關國家機關提出申訴、控告或者檢舉的權利。但是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實進行誣告陷害。」我是奉公守法的公民,在單位、家庭、社會是被公認的大好人。雖然自己有諸多委屈與不公,但沒有採取任何暴力、報復的行動,只是和平理智向有關部門反映情況。在此,懇請各相關機關認真負責,真正依法履行你們的天賦職責,請求依法徹查此案,讓犯罪者得到應用的處罰!

2010年7月25日

地址:河北保定市七一路家具城鋁廠宿舍5-1-101 郵編:071051
同時抄送:最高法院、最高檢察院、全國人大常委會、河北省政法委、河北省紀檢委、河北省人大常委會、河北省高級檢察院、河北省高級法院、河北省政府信訪辦、河北省勞教管理局、河北女子勞教所紀檢


相關電話:
賢台鄉派出所所長盧洪文:0312-7012201 13013244883
賢台鄉派出所警察劉國威:13754420556
賢台鄉派出所警察胡國義:13931355210
賢台鄉派出所警察:劉玉林
朝陽分局局長馬永樂 3336961、3187110、3183396、13803263596
石家莊女子勞教所周佔全0311-83939129、83939600

公安局長潘靜蘇 3026139、3025666
國保大隊長劉文君、王洪恩13333120869 孫力13333122086
市610主任王荷麗 3089691、13803282667
保定市公安局國保支隊:國保支隊長董元 3226569、13731288886、13333120858、15103120007
地址:天威西路201號
保定市新市區公安分局0312-3137313、 3137139、 3110709、 3134893
保定市新市區610:
地址:保定市五四西路112號郵編071051
新市區610人主任:劉建平
新市區610人員:劉增3037610
新市區國保大隊:
地址:向陽南路738號梅蘭菊社區院內西南角二層小白樓,藍色鐵防盜門。
保定新市區國保大隊長:盧五鎖,手機13333122522
其他人員:陳賀、裴紅(40歲左右)、張長林等
河北省女子勞教所,地址:石家莊市石銅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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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瑞平83939198
王任839391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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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所長:馮可莊83939177
副所長:安煥娥83939168
所長助理:於衍 83939166 13582132059
管理科長尤傑83939125、83939124、83939133,
教育科長83939129、83939130、839391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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