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四川攀枝花市法輪功學員早期被迫害案例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二零一二年十月二十五日】(明慧網通訊員四川報導)下面是四川攀枝花市數位法輪功學員被中共迫害的情況。

(一)吳永瓊,女,四十六歲,攀鋼動力廠職工。兩次被綁架,兩次被非法入室搶劫。二零零零年七月二十五日,棗子坪派出所惡警搶劫吳永瓊家,搶走她的私人財產:法輪功書籍、現金二百元。將她綁架到棗子坪派出所非法關押一個晚上,次日被劫持到攀枝花市彎腰樹看守所,非法拘留十五天,並冤判取保候審一年。

二零零七年四月十二日上午九點半左右,攀枝花市國保大隊惡警段青、鄒勇軍、東區公安分局等人,夥同動力廠保衛科人員,到吳永瓊工作地點抄她的工具箱,隨後又搶劫她家的私有財產:電腦一台,打印機、墨水、打印紙、手機和大法書籍,搶走現金1000元。並將她綁架到大渡口派出所六樓:毒打、吊銬、坐鐵凳。然後將她劫持到市彎腰樹看守所非法關押。其間,同年四月二十一日,被攀枝花市國保大隊惡警從市彎腰樹看守所再次綁架到大渡口派出所六樓:毒打、吊銬、坐鐵凳。

吳永瓊被非法關押在市彎腰樹看守所二十八天,於二零零七年五月十日回家,被冤判取保候審一年。因為冤判取保候審,二零零七年四月十二日至同年八月十七日期間,吳永瓊多次被非法監視居住、非法監聽電話、被單位保衛科的人騷擾,被單位停發工資,直接經濟損失約二萬多元。

(二)張明蘭,女,今年六十一歲,家屬。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二十三日,去攀枝花市政府上訪,被當地派出所勒索五十元。二零零零年二月十八日,張明蘭一人去北京信訪辦上訪,被當地派出所綁架到東區拘留所非法關押十五天,強迫交生活費二百二十五元。

二零零一年過年前,由於其他學員被迫害,牽連到她,攀枝花市國保大隊惡警邱天明,搶劫了張明蘭身上僅有的一百六十元現金(至今未還)。當天上午又被綁架到東區拘留所窗台邊拷打,張明蘭拒說真相資料來源,被惡警的腳踢傷右腿。當天晚上又被綁架到鹽邊看守所非法關押三十天,張明蘭回家時家人被警察勒索錢財。

二零零一年過年後的一天晚上,張明蘭又被大渡口派出所姓姚的惡警等五六個人,劫持到東區拘留所非法關押三天,張明蘭絕食三天。隨後又被大渡口派出所姓普(音)的女惡警和姓朱的男惡警劫持到四川省資中市楠木寺女子勞教所,張明蘭拒簽勞教一年的通知書,當時勞教所體檢時查出張明蘭有高血壓後拒收。攀枝花兩惡警為了藉機在資中游玩,把張明蘭非法關押在楠木寺三天後才將張明蘭送回攀枝花。

張明蘭在遭受迫害期間,曾被當地惡警非法入室搶劫兩次,搶走《轉法輪》、煉功帶、及各類經文等物品,至今未還。

(三)賓勇(張明蘭的兒子),男,今年三十二歲,攀鋼選礦職工。二零零零年二月二十日晚,駱興貴、廖健甫、徐浪舟(已被迫害致死)等人在戶外煉功,被人構陷,當時徐浪舟被綁架到彎腰樹看守所,賓勇、駱興貴、廖健甫被綁架到東區拘留所分別拘留十五天,並強迫每人交生活費二百二十五元。當時年僅二十歲的賓勇被市公安局的惡警用皮鞋抽打臉部和脖子,臉上的血印斑斑可見。

賓勇十五天後又被劫持到市彎腰樹看守所非法關押半年,回到家中還被惡警勒索錢財。回單位上班安排打掃衛生,每月只給一百八十元的生活費,單位派人監視,電話騷擾他,曾被單位保衛科非法關押三天,絕食三天後才回家。由於各方面的壓力和心靈上的打擊,賓勇放棄修煉。

(四)陳翠容,女,今年七十五歲,十九冶工安公司退休職工,一九九八年底開始修煉法輪功。二零零零年三月十日去北京上訪,同年三月十七日被綁架到攀枝花市東區拘留所十五天,強迫交生活費二百二十五元。同年三月三十一日被當地派出所惡警綁架到攀枝花市弄弄坪洗腦班,每天限制人身自由,吃住都遭到強制性勒索錢財,每人強迫交生活費二百元,非法關押五十六天。

二零一一年十月十三日,陳翠容從渡口醫院回家,遭東區分局幾個便衣警察攔劫,強行搜身,搶走三張護身符,後被當地派出所趙、楊兩個警察夥同十來人非法抄家,搶走大法書《轉法輪》、師父法像、講法光盤、經文及MP3,到晚上吃飯時警察才走。

(五)林清珍,女,今年六十九歲,家屬,一九九七年喜得大法,二零零零年七月去北京上訪,在北京攀枝花市駐京辦事處非法關押七天,又被劫持到攀枝花市彎腰樹看守所非法關押三十天才回家。

(六)王於瓊,女,今年七十一歲,攀枝花市日雜公司家屬。二零零零年五月去北京上訪,在北京南站火車站被綁架,二零零零年五月十一日被綁架到東區拘留所非法拘留五天。

(七)程根芳,女,今年六十四歲,攀鋼企業公司退休職工,一九九六年十月開始修煉法輪功。二零零零年三月十九日在攀枝花公園紀念碑,被便衣警察綁架到東區拘留所非法關押十五天,強迫交生活費二百二十五元,並被單位扣發工資一百元。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