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遼寧黑山張英東女士遭中共殘忍迫害經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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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二年十月十三日】(明慧網通訊員遼寧報導)原遼寧黑山石油公司辦公室主任張英東,修煉法輪大法,遭中共迫害,在看守所、勞教所被酷刑折磨,多次歷經生死劫難。

張英東一九九七年開始修煉法輪大法,這之前她曾患有心臟病、糖尿病、神經衰弱、慢性闌尾炎、關節炎、腰椎間盤突出、乳腺炎等多種疾病,修煉後所有的病症一一痊癒,連周圍的人都覺得神奇。修煉後她的心性提高很快,在家既是孝敬公婆的好兒媳,也是位關心丈夫的賢妻良母,整個家庭和和美美;她在單位善待同事,幫人排憂解難;身為辦公室主任,從未用職權之便辦過私事;工作中身體力行,盡職盡責,朋友、同事人人稱讚。

下面是張英東女士自述她堅持修煉法輪大法而遭到中共當局迫害的經歷。

我叫張英東,遼寧省黑山縣人,今年五十五歲,只因我修煉法輪大法,按「真、善、忍」做人做事,雖年過半百,卻幾經生死劫難,而這劫難來源於中共和江氏流氓集團強加在我身上的迫害。

一、遭入室綁架、非法關押

二零零五年十月二十五日早,黑山縣公安局國保大隊的馮文方、張士春、畢詩君、和一姓劉的等四、五個人,以看電表為名騙開了我的家門,不由分說像土匪一樣抄了我的家,搶走了我的私人財產:一台電腦、兩台打印機、切紙刀、大法書籍和多種救人的大法資料。讓我跟他們到公安局,我說我沒違法我不去。他們四、五個人強行綁架我,四個人分別拽我的兩隻胳膊和兩條腿,四肢朝上後背磕著樓梯往下拖,把我從家三樓一直拖到一樓外面的院子裏,然後又強行把我推到警車裏,拽我到警車上的還有國保大隊的副隊長肖忠影。他們把我強行綁架到黑山縣公安局。

酷刑演示:背銬
酷刑演示:背銬

在公安局,畢詩君要給我上背銬,我不讓他銬,我說:你銬我是違法的,對你沒好處。他就強行把我的右胳膊小臂掰傷,直到四個月後我出看守所時手都不能梳頭。畢詩君說:「憑你做《九評》就得判你」,我說:「《九評》說的是事實,共產黨作惡多端是天要滅它。」

下午把我非法關押在黑山看守所。這裏沒有人的任何尊嚴。因我沒觸犯任何法律,在看守所裏我和另一名同修吳永傑同時絕食抗議。看守所從所長到警察說我們給他們找麻煩,我們說:煉法輪功的人處處考慮別人,不給任何人找麻煩,本來就不應該關押我們。是你們被中共的謊言欺騙了,你們這樣做是在執法犯法,我們絕食是對這種不法行為的抗議,不是對你們哪個人。可這些人受利益的驅使根本就不聽。獄醫孟憲平,帶幾個警察和犯人強行給我們灌食。孟憲平猛打吳永傑的頭,幾個人把她按在板鋪上臉朝下,然後把她雙手背後戴上手銬,接著問我吃不吃飯,我說:「不吃」,就又把我也同樣強行按在板鋪上,臉朝下雙手背後戴上手銬,然後給我們灌食。幾個人按住頭,硬把手指粗的膠皮管子從鼻孔往胃裏插,把我的鼻子和嗓子都插出了血。出不來氣又噁心,吐又吐不出來。我倆鼻子和嘴流著血,雙手銬在背後,胃裏插著管子,從上午十點直到下午三點長達五個小時,他們仍然不肯給我們取下灌食的管子。在這種情況下,我倆請師父加持,自行脫掉手銬,才把管子拔出來。

酷刑演示:野蠻灌食(繪畫)
酷刑演示:野蠻灌食(繪畫)

關到看守所幾天後,黑山檢察院的徐鶴鳴、常運庫倆人非法提審我,我跟他們說:「你們這是違法的,信仰自由是公民的權利。」他們說:「國家不讓煉,你煉就是違法的。」我說:「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如果任何法律違背了天法,就不是法。」其實直到現在也沒有任何一條法律規定煉法輪功是違法的。他們說我做資料最少也得判我三年以上。我說:做資料是為了救人。法輪功是上乘的佛家修煉大法,從一九九二年至一九九九年就有一億人修煉,超過共產黨員的人數,江澤民因妒嫉之心,以一己之私,利用手中的權力無視國法,發動了這場對法輪功的鎮壓,其實真正受害的是不明真相的中國人。由於媒體的造謠誣陷,挑起了不明真相的百姓對法輪功的仇視,人人都隨波逐流,憎恨大法、迫害大法弟子,這是對神佛的犯罪,是要遭到上天的懲罰的。我給他們講:「猶大當年告密了耶穌,對神犯了罪,至今他們的種族都在償還罪業。法輪大法是宇宙大法,中國人誹謗宇宙大法,將來我們中華民族得怎樣去償還這謗佛謗法的大罪。中國人不悲哀嗎?你們起訴我不是害你們自己嗎?徐鶴鳴說:「那我也是悲哀中的一個」!我說:「那你就拿出良知,不起訴大法弟子,別做悲哀的人。」他說:「為了生活沒辦法」!看著眼前中共的這個檢察官,我心中有種悲憫,這就是黨文化的犧牲品,為了既得利益而不惜出賣良心。

二、幾次昏迷的情況下非法判刑七年

被劫持兩個月後,黑山法院預公開非法審判我,但看到那天前去的大法弟子和正義人士很多,就以我身體虛弱為由沒能審判。然而在二零零六年一月十六日我已幾次昏迷的情況下,黑山法庭的張鳳友、紀冬梅、張愛國等人竟然在看守所對我進行秘密非法審判並判刑七年。當時正是王立軍在錦州市任公安局長。

二零零六年二月九日,黑山看守所在我兩個月不能進食,隨時都有生命危險的情況下,硬把我抬上警車送入大北監獄。因我不能下車,送我去的兩名獄警堯海濤(音)、金賢祥將我強行拖下車,拖著走了千餘米路程送入監獄。在拖我的過程中我幾次出現呼吸衰竭狀態,他倆卻說我是裝的。

到監獄醫院後經體檢,查出我心、腎衰竭、極度營養不良等四種病症,隨時都有生命危險,監獄不肯收。而堯海濤(音)、金賢祥卻堅持將我留下,(按規定:地方看守所給監獄送一個犯人,監獄要給地方看守所返回八百元)為了把我留在監獄,看守所卻拿出五千元錢給監獄。但是,監獄看我身體極度衰弱怕死後擔責任不肯收,結果他們五千元沒送成,又將我拉回黑山。

回來後,他們繼續對我進行迫害,獄警堯海濤(音)、獄醫孟憲平,用膠帶把我雙臂背後纏住,仍然強行灌食四天。此時,我的胃裏已接受不了任何食物,而且吐出的都是紫黑色的血。

二月十三日,看守所害怕我死在裏面,他們主動將我的身體狀況上報檢察院和法院,以監外就醫的形式將我放回家。然而第二天黑山縣公安局以索要手續為名對我及家人進行騷擾。

我被逼無奈不得不拖著極度虛弱的身體離開家,開始了流離失所的生活。

三、在流離失所中遭到的迫害

二零零七年九月十一日,我去鐵嶺因看一同修,被一群惡警劫持到鐵嶺市公安局國保大隊,對我進行了殘酷的迫害。

由於我不承認他們的迫害,就不報姓名。鐵嶺市國保大隊長謝祥軍和瀋陽市六一零一名姓王的便用電棍電我膝、肘關節的敏感部位,我說:「你們這樣做是違法的」,謝祥軍說:「共產黨對法輪功從來就不講法律」!我說:「你的話如果有錄音機我給你錄下來,你敢承認嗎?」他不敢吱聲了。這樣,他們把我劫持到鐵嶺看守所關押四十多天。

在鐵嶺看守所,因我沒違法就不背監規、不穿號服、堅持煉功。這樣,警察就唆使吸毒犯人對我進行毒打。這些人心狠手辣,又加之受中共媒體幾年來對法輪功的造謠、誣陷、挑起人們對法輪功的憎恨,這些犯人心靈扭曲,把一切怨、恨都發洩到我身上。看我在床上打坐煉功,她們四、五個人像瘋了一樣,把我從床上抬起來,摔到地上,當時我的腿是雙盤著的,她們摔我時,我就請師父加持,所以腿沒被摔壞,她們也感到很驚奇。後來我給她們講法輪大法的神奇和迫害的真相;讓她們知道「四二五「不是圍攻中南海,是和平上訪,天安門「自焚」偽案,是中共一手導演的騙局,其目的是欺騙國人,讓不明真相的人對大法犯罪,將來天滅中共時給它當陪葬品。時間長了,她們親眼看到了大法弟子的為人,都知道上了中共的當,有的還做了三退。

酷刑演示:腳鐐
酷刑演示:腳鐐

剛開始看我煉功,警察強行給我戴上腳鐐子,然後把腳鐐鎖在床上的固定鐵環上,就這樣被鎖了七天七夜。我絕食抗議四十多天,他們強行給我灌食。在他們對我無法轉化,又看我身體非常虛弱的情況下,於二零零七年十月二十三日,將我強行送到馬三家女子勞教所。

四、馬三家勞教所強制洗腦

馬三家的洗腦欺騙,一般不用警察,而是利用邪悟的學員(指有怕心和執著心沒有實修的學員)做你的轉化。這些人先是和你閒聊,不讓你睡覺,在你頭腦不清醒時,向你灌輸她們那套邪理。

剛到馬三家,我被關押在三大隊,為了使我轉化(寫不煉功保證即所謂的三書),用兩個邪悟人員看著我,做我的轉化工作。我問她們甚麼時間得法的,她們一個是一九九六年得法,一個是二零零四年得法。我問她們在大法中受益了嗎,她們支吾著,一個說「大法是好,政府不讓煉就不煉唄!」我說:既然大法好,政府不讓煉就不煉了嗎?政府錯了你也順從嗎?再者,你們這樣做對的起師父嗎?我們修的是真、善、忍,百善孝為先,寫三書意味著背叛師門,過去修煉就該清理門戶了,可是我們的師父慈悲,知道你們是在邪黨的壓力下寫的,不是發自內心的,所以,你們重新寫嚴正聲明,師父還要你。」我知道她們是被逼無奈,真的為她們痛心。

勞教所使用的是車輪戰術,大約過了兩個星期,又派來一個叫張英民的瀋陽人,沒效果就走了。此人二零零四年得法,因怕丟掉工作而邪悟,當時已經走到大法的對立面了,但願她出來後能走回來。接著讓已經完全背叛了大法的、原撫順輔導站站長苑素珍(音是苑)給我上課一個星期。此人被邪惡利用專做學員的轉化工作已經好幾年了,教養院給她開工資。她打著學員的旗號,以和你切磋為名,向你灌輸她的邪悟。我把苑的邪理一一揭穿後,勞教所又變換招數,以學法為名,讓我和所有的法輪功學員在會議室裏聽苑素珍講。她對師父的法斷章取義,用她的邪悟向學員灌輸,我又和另一同修義正辭嚴的給她揭穿。勞教所沒辦法就不讓我再聽她講了。以後有來檢查和參觀的就把我關到會議室裏,直到檢查的走了才把我放出來。

由於我拒不簽字轉化,獄警就強行不讓我睡覺,晚上十一點半以後其他被關押的人員都睡了,才讓我睡。早上四點鐘其他人還沒起床以前,又把我強行叫起來,不准我與其他學員見面。這種情況持續了二個多月。

二零零八年奧運之前的幾天,開始了新的一輪洗腦。我被關押到一大隊二分隊。因為這裏都是犯人,他們把不轉化的法輪功學員和犯人關在一起,強迫奴役勞動。每個學員由兩個犯人看著,隨時監視你的一舉一動。警察選中的犯人都是無惡不作的,特別是吸毒犯,她們扭曲的心靈加上邪黨的教唆,視大法弟子為仇敵。警察又以對大法弟子的嚴狠程度,為她們積分減刑。剛開始,看管我的兩個犯人不許我與其他學員接觸,沒有一點人身自由,簡直是監獄中的監獄。後來我用大法弟子的善心去感化她們,通過不斷的講大法真相,使她們在心裏一點點的產生變化,慢慢的消除了惡念,並做了三退。

四、馬三家勞教所酷刑:吊、抻

二零零八年中秋節中午十二點,被關押在一、二大隊的法輪功學員在食堂裏喊「法輪大法好!法輪大法是正法、祝師父中秋快樂!」在場的獄警感到非常驚恐。十月七日,他們以二分隊的幾名學員拒簽月考核為名,都給上了吊刑。我和另一名學員鐘淑娟準備找大隊指導員李明玉講真相(一大隊所有上刑的學員都是在李的指使下幹的),勸她要善待大法弟子,為自己的未來著想,她不見我們。第二天早飯前我們又找她,她還是不見,這時開飯的時間已到了,同修讓我下去吃飯,我說;「那些同修在上刑,我不去吃了」,當時一大隊有五十多名學員聽後都不去了,看大法弟子都不去了,警察也不讓其他犯人去吃飯,一直僵持兩個小時,一同修說:先下去,然後再想辦法。吃完飯已九點多鐘了,以往六點鐘就幹活了。警察宣布法輪功都回樓上。

回到樓上,除一大隊原有的警察外,又來兩名男警察,一個叫張良,一個叫彭濤。各個手持電棍,開始一個一個叫學員到辦公室簽字,不簽的就上刑。最後剩我和鐘淑娟。先叫我,我推開辦公室的門,七、八個警察都手持電棍在地上站著,李明玉說:「誰讓你不報告就進來了?」我說:「是你們讓我來的。」話音沒落,惡警趙金華就打我一個嘴巴子。我說:「打人犯法,你必須給我賠禮道歉」話音剛落,男惡警張良拿塑料鞋底子就打在我的右臉上,當時右眼就甚麼也看不到了,(三天後我才看到右眼睛已腫得封喉了,很嚇人的,半個月甚麼也看不見)。然後不由分說,七、八個人一起上來連踢帶打、電棍電我,七、八隻電棍一起電。說我不導電,把我按在地上,把鞋脫掉往腳上潑水。

看我還是不妥協,李明玉大吼著:「抻她!把她吊起來抻她,」然後指著我喊:「張英琳,抻死你,你寫三書都不好使!」(在馬三家我不報名,同修給我取的名),接著張春光和馮濤等給我上吊刑(或抻刑)。整整吊了兩天兩夜。

這種刑是利用上下兩層床,從床頭把人的上身推進去,下身在床的外面,床底下橫綁著一根角鐵,先把人的兩條腿綁在一起,然後把腿和角鐵綁在一起,兩隻胳膊用手銬銬在手腕上,在床的兩側吊起來,手銬固定在上床的樑上,腰直不起來,腿蹲不下,整個身體的重量都在兩隻胳膊上,只幾分鐘就全身濕透,大汗淋漓,手腫成黑紫色,痛不欲生。人都被抻昏死過去。時間一長手銬銬進肉裏鮮血直淌。

我邊給他們講真相,邊喊「法輪大法好」。惡警趙金華和幾個警察按著我的頭,用寬透明膠帶把我的嘴纏了三層封上,從上午九點鐘一直纏到晚上七點多才把膠布撕下來。好長時間一吃飯,左邊下頜骨就痛。

我被吊的兩天兩夜中,不給水喝,不給飯吃,不讓上廁所,尿都撒在褲子裏。因疼痛汗出盡了,渴的嗓子焦乾,不能說話。

更殘忍的是,當挺不過酷刑的同修違心的在轉化書上簽字時,惡警便露出奸笑、狂笑:「又下來一個。」這時我感到的是同修那種撕肝裂肺的心痛(真的沒有合適的語言形容)。接著聽他們喊:「就剩你了,看你還能挺多久,再不簽字就抻死你,不死也抻廢你!」此刻,我體會到了大法弟子被辱,生不如死的感受!

我不知昏死了幾次。當我只剩下一口氣時才把我放下來,這時,我的右半身已沒了知覺。渴的想喝口水,卻又都吐了出來。一連幾天都不能進食,吃甚麼吐甚麼。

受此酷刑的大法弟子由於長時間拉抻,肌肉組織嚴重損傷,腰直不起來,幾乎不會走路,全身浮腫,青一塊紫一塊,手腫得像饅頭,黑紫色,傷痕累累。我的兩隻手都被手銬勒進肉裏,皮脫下來,露出骨頭。待手皮長出來,手也不能沾水。不管是涼水還是熱水,只要一沾手,渾身就像針扎似的痛,四個月都不敢剪指甲,一碰指甲就鑽心的疼,我嘗到了手指連心的滋味。

五、強迫簽字,胳膊被掰斷

上刑以後,我生活不能自理,衣服都是別人幫著穿,上廁所都是別人幫著提褲子。二十天後,惡警大隊長張春光讓人幫我穿上鞋,逼我到車間去幹活。我幹不了,張春光說我裝的。我不幹活,張春光就讓我在彈棉車間站著。彈棉車間是六十九年私人小作坊,彈棉設備陳舊老化,沒有安全保障。窄小的空間,雪花般的棉花粉塵漫屋飛舞,沒有任何防護保健設施,帶著雙層口罩嗆的都出不來氣兒。她們就逼我在這樣的車間內站著,還不讓戴口罩。

我要求檢查身體,她們把我弄到教養院她們自己的醫院,我問醫生我的右側甚麼時候能好,醫生搪塞說看你怎麼鍛煉了,一兩個月,或半年,如果不鍛煉十年八年也夠嗆。我要求檢查神經是不是壞死了,他們說沒有儀器檢查不出來。但是回來後她們就不讓我幹活了。這明顯的看出醫生診斷我的右側神經已經壞死了。

惡警為了讓我配合她們,有意的讓我和一個同修接觸,目的是讓同修勸我簽考核表,此同修堅決不寫三書,但在考核表上簽字,我和她在一起呆了二十多天,經過交談,她明白了,考核表是考核犯人的,我們沒有罪,簽了考核表就承認自己有罪了。

二零零八年十二月三十日,又到了簽考核表的時間,此同修不簽,警察說:「讓你轉化她,反而讓她帶動了」。惡警大隊長張春光和兩名警察強行掰著我失去知覺的右手在考核表上按手印,將我的右臂從膀子根處掰斷了,直到三月十日結束非法勞動教養迫害時,骨傷未好,生活還不能自理。(在馬三家教養院醫院、瀋陽醫大和瀋陽骨科醫院都拍了片子。出來時我向它們要片子它們不給)。

在迫害我的整個過程中,都是秘密進行的,只有參與迫害的警察才知道,其他警察都不知道。事實上,迫害大法弟子都是這樣秘密進行的。這也充份暴露了中共迫害的邪惡。

看了上述迫害事實,善良的人們,你們有甚麼感想?參與迫害我的直接責任人,和間接參與者,你們有甚麼感想?!我沒有任何訴求,只是按照真、善、忍做個好人,卻遭到了如此的迫害!你們是否知道,由於你的參與,我幾年來身心才遭到嚴重損害與創傷。是否知道在中國大陸監獄、教養院還有好多法輪功學員被關押,遭受著同樣的痛苦和磨難?是否知道江澤民迫害法輪功,同時也給中華民族造成了無法挽回的災難,把不明真相的中國人推向了地獄的邊緣。大法弟子沒有怨沒有恨,只是想讓你們知道善有善報、惡有惡報是不變的天理;早點棄惡揚善,為自己贖回未來,為你的兒女子孫留條後路,不要當任何人的傀儡和替罪的羔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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