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邯鄲銀行職員李明濤陷冤獄八年 父親含冤離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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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二年一月七日】(明慧網通訊員河北報導)李明濤,男,41歲,邯鄲建設銀行職員,家住朝陽路建行家屬院。因不放棄對「真、善、忍」法輪大法的信仰,於二零零三年被中共官員枉判十一年徒刑,非法關押在石家莊第四監獄迫害至今;他的妻子因中共的殘酷迫害被迫離婚;父親李家功(邯鄲市機械電子研究所高級工程師)被迫害致死;他的兩個妹妹也因此受到株連。

中共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遍及全國各地,邯鄲是全國的一個縮影,李明濤一家人的遭遇是其中一例。

一、李明濤遭綁架、非法判刑、鐵釘釘手指

二零零一年八月二十五日,邯鄲市邯山區公安分局惡警綁架了時年三十一歲的李明濤等幾名做真相資料的法輪功學員,搶走法輪功學員身上的現金、身份證及一切通訊工具。多次非法抄家,將法輪功學員的所有大法書籍、現金、存摺和值錢的東西洗劫一空。

酷刑演示:電棍電擊
酷刑演示:電棍電擊

邯山公安分局惡警私設公堂,對李明濤等幾名法輪功學員進行了長達二十多天的刑訊逼供,用高壓電棍電擊全身,長期吊銬,他們的手、腳、胳膊、腿都腫的老高,手銬都卡到肉裏。惡警們用柳條抽打法輪功學員的腳心,長期不讓睡覺,長期進行精神和肉體摧殘。二十多天後,法輪功學員被非法關押到邯鄲市第一看守所。法輪功學員們曾多次絕食抗議惡人們的非法迫害,都遭惡警殘酷迫害和野蠻灌食的摧殘。

酷刑演示:背吊銬
酷刑演示:背吊銬

二零零三年七月三日,邯鄲市邯山區法院將法輪功學員李明濤非法秘密判刑,刑期長達十一年。李明濤上訴到邯鄲市中級法院,市中級法院又非法做出維持原判的決定,在沒通知家屬的情況下,於十一月十三日將李明濤秘密送到石家莊北郊第四監獄迫害。

從野蠻綁架到非法判刑,在邯鄲第一看守所非法超期關押長達兩年三個月之久。更無恥的是在他們下達的通知書中連一個公章都沒有,可見惡黨執法部門踐踏人權、踐踏國家法律已到何種程度,這就是中共叫囂的「人權最好時期」。

石家莊北郊監獄和全國監獄一樣,都是把法輪功學員分處在全監獄的各監區和分監區中,每個法輪功學員都有三、四名暴力犯專門二十四小時監管。整個監獄教育處的工作重點就是迫害法輪功學員:一說彙報情況,就是指法輪功學員的情況;獄警唆使監獄裏的在押犯人,如殺人犯、搶劫、強姦、黑社會的暴力犯等犯罪人員迫害法輪功學員,善良的法輪功學員變成了監獄中的「囚中囚」。中國大陸《監獄法》中明文規定不准犯人治監。這些暴力犯在獄警們的操縱下,為了討好獄警以求得獎勵、減刑,甚麼喪失天良的事都能幹的出來。對法輪功學員更是殘酷至極。獄警和暴力犯聯手對法輪功學員嚴加監控、折磨,每個法輪功學員之間和與他人間被阻隔,以利於惡警進行見不得人的迫害。

對法輪功學員李明濤的酷刑迫害本發生在二零零三年十一月,直到二零零四年的四月中旬,我們才在曲折的追蹤和探詢中得以了解真情,並核實確認。二零零三年十一月十三日,李明濤剛被劫持到石家莊北郊第四監獄,獄方就把他關入監獄的「轉化班」,這是監獄為執行江澤民的指令專門設置的迫害法輪功學員的「轉化班」。這個轉化班就設在招待所,即「接見室犯人二十四小時親情會見招待所」,這也是惡人的慣用的矇騙伎倆,越是邪惡、黑暗的迫害場所越選在環境看似優越、命的名稱聽似溫情的地方,以達到掩蓋罪行、遮人耳目、肆無忌憚迫害法輪功學員的目的。

李明濤被關進一個門窗緊閉、窗簾緊掩的獨間,由三個暴力犯看管。惡人強迫李明濤坐在牆角的小凳子上「熬鷹」,即晝夜不讓睡覺不讓閤眼、毒打。另一方面教育處的惡警開始威逼誘惑勸說:「你不要再固執了,都已經進了監獄還怎麼修煉?心裏想甚麼我們不管,寫個保證就行了。你要知道這裏可是強制改造機關!」李明濤仍然堅持「我們修煉大法做好人絕對沒有錯!」,並對監獄的殘酷迫害提出抗議,拒絕邪惡一切無理要求。李明濤正念正行,使邪惡的惡警終於沉不住氣了,教育處惡警趙軍竟殘忍的將釘子釘進了李明濤左手的無名指和小拇指的指甲縫中……在之後的日子裏,李明濤曾數次被惡警暴力毆打暴力洗腦。

二零零六年五月,李明濤被帶到教育科設在特管樓的「轉化班」,惡警派三名犯人監視迫害,七月份邪惡監視撤走,後來就一直給他加戴著刑具。

如今,李明濤已蒙冤獄十年了,其間獄方經常無理拒絕家人探視。石家莊北郊監獄的惡警用盡了種種卑鄙毒辣手段,軟硬兼施迫害法輪功學員,由於封鎖很嚴,很多消息不能及時曝光。

二、李明濤的父親李家功被迫害含冤離世

李明濤的父親李家功,邯鄲市機械電子研究所高級工程師,在中共邪黨人員長期的騷擾迫害下,於二零零九年一月十三日含冤離世,臨終也未能和日思夜想的兒子見上一面,終年七十二歲。老人唯一的兒子遭冤獄迫害,當時也未能回家奔喪。

李家功,一九九五年修煉法輪功後不久,多年的高血壓不治自癒,大法神奇在老人身上的不斷展現使得家人相繼得法修煉,一家人其樂融融。

一九九九年「四﹒二五」期間,由於天津中共當局對大法學員的誹謗與不公正待遇,這個多年來與世無爭的老人本著跟政府說句實話的願望來到北京,參加了「四二五」和平請願。老人回來後,僅僅因為這一合理合法的行為,遭到了光明橋派出所警察宋某的不時的上門騷擾,同時也開始了中共對這個善良老人長達九年的迫害。

一九九九年「七﹒二零」,和眾多當時的法輪功輔導員一樣,在老人和家人均不知情的情況下,單位領導以談話為由夥同光明橋派出所惡人將老人劫持到原聯紡旅館,非法拘禁長達四、五天,在逼迫放棄信仰未果後,又非法闖入老人家中抄走大法書籍和師父法像,其惡行令人髮指。「七﹒二零」之後,單位邪黨書記馬路昌多次給包括老人在內的幾名法輪功學員辦洗腦班強行轉化,逼迫他們放棄信仰。

然而謊言終究是謊言,暴力又豈能改變人心?老人拒絕放棄對真理的正信,老人的堅定使單位領導喪失理智,迫害進一步升級了。二零零一年單位又夥同光明橋派出所和市六一零辦公室將老人和同單位的幾名法輪功學員綁架到臨漳辦洗腦班,連續二十多天看誹謗師父的錄像,後來因為其弟有病住院才讓回家。在此期間,老人表示:「我不會放棄修煉法輪功,如果黨員不讓煉,我自願退黨!」單位多次開會,強姦民意,強行開除其黨籍(這裏對邪黨無任何感情色彩,意在譴責其惡行)。

二零零二年十六大期間,老人因郵寄真相資料這一全世界都認為合情合理合法的行為而再次被蘇曹派出所綁架,惡警將老人銬在椅子上並連續一週多不讓睡覺,老人當時已經六十三歲了,持續一週的折磨使老人咳嗽不止,最終患上了疝氣。派出所指導員見狀為推卸責任將老人送到看守所,一量血壓已被迫害的高達二百多,一看和二看都拒收,最後向家人勒索了三千元才放人。老人的大女兒和二女兒也因幫父親郵寄真相信而分別被叢台公安分局非法勞教二年和敲詐勒索八千元。

二零零三年七月三日,李明濤被邯山區邪黨法院秘密枉判十一年,兒子被枉判的惡訊、長達九年監獄摧殘的事實、監獄多次無禮拒絕老人及家人探視等等,一樁樁一件件,壓得老人喘不過氣來,使得老人終日在思念兒子及擔心兒子的處境中煎熬著,身心俱疲。再加上叢台公安分局把老人當作所謂「重點人員」,李家功的單位邪黨書記馬路昌、光明橋派出所惡警宋某、蘇曹派出所等單位惡人,平時或每逢「敏感日」必上門騷擾、多次抄家、恐嚇。十年來,老人就是在這樣的處境中度日,致使精神長期壓抑,積鬱成疾,於二零零九年一月十三日含冤離世。

在中共迫害法輪功的這十二年中,李明濤一家人的遭遇也只是中共對善良的法輪功民眾所犯下滔天罪行的滄海一粟。在法輪功學員不懈講真相的努力下,越來越多的人了解了真相並支持法輪功。在此正告那些跟隨中共行惡的人,迫害善良天理不容!當江××之流被繩之以法的時候,你們的下場就可想而知了。希望你們懸崖勒馬,不要為自己留下遺憾。

單位邪黨書記馬路昌手機號:138032999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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