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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絕簽字要求 周吉昌致信單位領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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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一年九月十四日】周吉昌,男, 1939年出生。昆明冶金研究院退休職工。近日,該所官員到他家中,要求他簽字,被他拒絕。以下是他寫給單位領導的信:

省冶金研究所各位領導:

我是所內退休職工周吉昌。今天上午十點半左右,我所工會主席張真平、離退休辦公室主任宗平、保衛科科長李建平、政治部小廖、以及駕駛員小李來到我家中,說是來看望我。我說:「一年多了,都沒見過你們,今天你們來看我,我很高興。」他們說:「快過節了,已打了五百元錢在你卡上,你知道不知道?」我說:「還不知道。」隨後,保衛科科長李建坤拿出一張紙條,上無題頭,下無落款,上面只寫兩行字,一行是:擁護中共;一行是:遵守憲法和法律,叫我簽字。

面對這種無理的要求,我說:「你們是代表誰來的?」他們不回答。我非常善意地告訴他們:「我是法輪大法弟子,不是我們要反對共產黨,善惡有報是天理。它自己幹了那麼多壞事,天要滅它,誰也保不住的。我簽不簽字,它都得滅亡。作為人,神佛一直在給我們選擇的機會。只要認同法輪大法好,退出中共邪黨,就能保命,就有美好的未來。否則只能給中共做陪葬。我希望你們都能做出正確的選擇。」

我還告訴他們,你們今天逼我簽字的行為本身就是違反憲法的,侵犯了我思想自由,信仰自由的合法權利,這是要負法律責任的。作為公民,我有責任維護憲法和法律的尊嚴。為此,我提出申訴:

一、 要求單位領導本著維護職工合法權利出發,嚴肅查處此事並把查處結果通知我。

二、 要求上述來我家的人員,就此事向我賠禮道歉,並保證今後不再做此類違法之事。

我相信各位領導都具有很高的道德、法律意識和文明素質,一定會對此
事做出公正、公平的處理。

申訴人:周吉昌
二零一一年九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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