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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幾位法輪功學員前期受迫害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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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一年九月十日】(明慧網通訊員吉林報導)以下是吉林省吉林市幾位法輪功學員早期遭受迫害的事實。

一、魏桂雲,女,六十二歲,吉林市佐家鎮大官地村村民。

九九年八月末魏桂雲與同修去北京證實法,途中在吉林市火車站被當地派出所及中心校的校長帶領河灣子派出所的惡警到火車站劫持,魏桂雲與同修沒去成便回家了,當天夜晚村支書李向榮及武裝部長畢忠武等二人來到魏家,問魏桂雲「是否去了北京、還有誰去了?」之後就離開了。

九九年十月末村委會把煉法輪功的人都叫到了村委會,拿出一張表,讓每個法輪功學員在上面簽名,實際就是黑名單。二零零一年臘月二十七晚上五點多鐘,河灣子派出所片警高某、幫辦人員?振和、武裝部長畢忠武非法入室,進門開始亂翻,連灶坑、柴堆、倉房、衣櫃的衣服包等處都翻一遍,沒有搜到甚麼,臨走時告訴魏桂雲的家人:你媽回來,讓她到派出所去一趟,魏桂雲怕被綁架就去了親屬家,過年都有家不能回,兩個多月後,魏桂雲才回到家中。

二、王桂蓮,女,六十五歲,吉林市佐家鎮大官地村村民。

二零零一年臘月二十七晚上,河灣子派出所,高某幫辦人員、X振和、武裝部長畢忠武等人私闖民宅,進門開始抄王桂蓮的家,搶走大法書、師父法像、錄音機一台,當場又將王桂蓮劫持到吉林市越山路看守所,非法關押七天,在這期間王的親人害怕王桂蓮落入監獄,就把大約五六千元現金,給了迫害王桂蓮的相關人員,警察才將王桂蓮放回。

三、葉慶庭,男,七十四歲,吉林市昌邑區樺皮廠鎮樂園村村民。

在中共打壓法輪功期間,葉慶庭老人也受到當地中共人員、樺皮廠派出所及鎮政府、吉林市越山路看守所及昌邑公安分局人員的聯手迫害,葉慶庭老人被綁架一次,被非法拘留一次,被惡警搶走現金六十元,被勒索現金二千元。

二零零一年八月末的一天,葉去鄉村向民眾介紹法輪功,被山西村治保主任楊頭(別名)構陷,叫來樺皮廠派出所的張平、崔風軍等五六人,將葉綁架到樺皮廠派出所,非法審訊葉,強迫葉按手印,三個小時後,又把葉劫持到吉林市昌邑公安分局,在此處,葉的六十元現金被惡警搶走。

第二天又非法審訊葉,惡人給葉編造了所謂的擾亂社會治安的罪名,非法劫持到吉林市第三看守所。在看守所,葉被強迫坐板、被監視,吃的是發霉的玉米麵窩窩頭,清水煮白菜湯。在此期間葉被非法審訊三次,非法關押十二天後,由樺皮廠派出所的王儒軍及一名惡警將葉非法劫持到九台市飲馬河勞教所。他們將葉劫持到勞教所後體檢不合格,勞教所拒收,就把葉拉回家。

二零零一年十二月份,樂園村治保主任孫景海通知葉拿行李去洗腦班,葉的親姪子怕叔叔被迫害死,就自己拿了二千元血汗錢交給了樺皮廠派出所的李君奇,才沒把叔叔綁架到洗腦班。

葉慶庭老人一生無兒無女,原配的老伴在一九九九年七月之後去世,後找的老伴比葉小兩歲。葉被拘留期間,當時葉六十八歲,他的後老伴沒念過書,沒出過遠門,她見老伴晚上沒回來就哭得不知如何是好,過幾天打聽到老伴關在拘留所,她就拿了家裏僅有的一百多元錢,雇了一輛出租車去看老伴,沒想到走錯了拘留所。又打聽到在越山路看守所,所以又打車到那,把僅有一百元錢和棉衣送到勞教所。

中共對葉慶庭的迫害給他的老伴造成了精神上的傷害,葉如果上街時間長了沒回來,她都嚇的夠嗆,以為老伴又被綁架了。長期以來葉慶庭的親人們也是時時為老人擔心。

四、潘會清,女,五十八歲,吉林市左家鎮柳樹村村民。

在中共打壓法輪功期間,法輪功學員潘會清也受到當地河灣子派出所,吉林市昌邑區公安分局,吉林市拘留所的嚴重迫害,潘被非法關押十五天,被勒索現金二千元。

二零零四年九月二十二日,潘與一名同修關興芝看大法書,這時本村村長叢樹陽、村支書王輝帶領河灣子鎮武裝部部長畢忠武及河灣子鎮鎮政府工作人員江民奇來私闖民宅,進屋便問潘的書哪來的,當場就把書搶走並抄了家,搶走了師父的講法磁帶,便揚長而去。過了一小時後,又回來把潘綁架到河灣子派出所,非法審訊潘。第二天又將潘非法劫持到昌邑區公安分局,再次非法審訊潘,問潘還煉不煉了,並且威脅潘說要給潘判刑,並強迫潘按手印、拍照,偽造罪名後又將潘非法劫持到吉林市看守所,非法拘留十五天。在拘留所潘吃的是發霉的玉米麵窩窩頭,清水煮白菜湯,被強行坐板,半個月後,河灣子派出所又向潘的家屬勒索了二千元現金後,將潘放回家。

二零零四年九月份,河灣子武裝部部長畢忠武、柳樹村村長叢樹陽、村支書王輝三人來到潘家,拿一張表格「保證書」讓潘簽名,讓家屬簽字,之後又來了一次。

五、關興芝,女,五十九歲,吉林市左家鎮柳樹村村民。

二零零四年九月二十二日那天在潘會清家,關見到了來這麼多人,就起身回家了。當天晚上,河灣子派出所張國棟、王志萍手持電棒將關綁架到河灣子派出所,又把關的錄音機搶走,關興芝在派出所被非法審訊,被強行拍照按手印之後,惡警又將關劫持到昌邑區公安分局,又開始非法審訊、強行按手印、非法拍照,給關捏造罪名之後,將關劫持到吉林市拘留所,非法拘留十五天,關被強迫每天坐板。每天吃發霉的玉米麵窩窩頭,清水煮白菜湯。半個月後,河灣子派出所又向關的家屬勒索了二千元現金後,之後將關放回家。

一個多月後,鎮政府的畢忠武及村支書王輝三次上門騷擾,問關還煉不煉了。有一次晚上,畢忠武帶一名左家鎮派出所的警察又來關家敲門騷擾。大約一年之後,河灣子派出所也上門騷擾過。現在關被搶走的錄音機被家人要回。

六、齊桂花,女,四十五歲,吉林市昌邑區樺皮廠鎮金崗子村村民。

在中共迫害法輪功期間,法輪功學員齊桂花曾被樺皮廠派出所、吉林市看守所、昌邑公安分局的非法迫害,齊被綁架兩次,被非法拘留一次,被非法勞教三年,被勒索現金一萬五千元,被非法抄家一次。

二零零零年十一月二十三日,齊和幾名同修去北京證實大法,被前門派出所的惡警劫持到吉林省駐京辦,在綁架齊的過程中,齊被一個便衣警察踢了兩腳,在駐京辦強迫齊拍照,三天之後,樺皮廠派出所的片警張建軍去駐京辦,先向其勒索了三百五十元現金,然後用手銬將另外兩名同修銬在一起(銬在列車的架子上),劫持回樺皮廠派出所非法關押一宿,惡警李君齊不讓齊上廁所,說「你上廁所就是給我找麻煩」,李君齊與崔某二人非法審訊齊並偽造罪名,並且叫囂「勞教你三年」,第二天,惡警張建軍就把齊再次劫持到吉林市越山路看守所。非法拘留齊十三天,齊在此派出所被迫背監規、穿號服,每天坐板,吃的是發霉的玉米麵窩窩頭,清水煮白菜湯,惡警不許家人接見,家人給惡警錢就讓見,惡警強迫買他們的高價日用品,五十三天後,又把齊劫持到昌邑公安分局,給其捏造了所謂的「擾亂社會治安」等罪名,沒有任何的法律程序就將齊非法勞教三年,將其劫持到長春市黑嘴子勞教所,然後逼齊寫決裂書。齊的親人怕齊在入冤獄後被折磨死,被迫花了一萬五千元現金給齊辦了保外就醫一年的手續,才將齊接回家。

齊回家後,樺皮廠鎮政府佟國瑞及樺皮廠派出所的張平、崔鳳金上門騷擾幾次,讓其寫保證,讓齊在保證書上簽字,還有樺皮廠派出所所長李君齊每天打電話騷擾,並且往齊的哥哥家打電話,給齊的親人造成精神傷害,樺皮廠派出所的江某當年二十多歲,私自向齊的丈夫勒索一千元現金,說是要送齊去勞教所途中的吃喝玩樂的錢。

七、孫桂雲,女,四十八歲,吉林市船營區鄭蘭村村民。

在中共打壓法輪功期間,孫桂雲也受到了北京市海澱區看守所、大興勞教所的迫害。

二零零零年十二月十三日,孫與本地幾名同修去北京證實法,在前門廣場被北京惡警綁架到北京市海澱區拘留所,在拘留所,孫被三個惡警一起動手連打帶踹,往身上澆涼水,打了大約半個小時。在此拘留所,惡警不許說話,每天強迫坐板,背監規,一個犯人監視一個法輪功學員,孫被非法關押一個月後,又被非法劫持到大興勞教所,被非法勞教一年。在勞教所,孫被強迫寫轉化書,孫拒不配合,惡警就不讓孫睡覺,折磨了三個月後,又逼迫孫去車間幹活。二零零二年一月十三日孫回到家中。

八、關興豔,女,五十五歲,吉林省吉林市佐家鎮大官地村民。

在中共打壓法輪功期間,法輪功學員關興豔也曾經受到河彎子派出所,吉林市昌邑公安局吉林市拘留所,永吉縣口前拘留所的聯手迫害,關興豔的家被抄,被惡警勒索現金四百五十元。

九九年九月九日,河彎子派出所片警高某、馬文建、張國棟等人私闖民宅,來到關興豔家進門抄家搶走大法書,當場將關興豔綁架到河彎子派出所,非法關押一夜,第二天又將關興豔和一名同修非法劫持到吉林市拘留所,拘留所的工作人員一看手續不全,拒絕收關興豔,惡警又將關興豔劫持到昌邑公安分局,再重新捏造罪名之後又把關興豔非法劫持到吉林市越山路拘留所,非法關押十五天,關興豔被強迫每天坐板,背監規十五天,拘留所將關興豔劫持到永吉縣口前拘留所,在口前拘留所,關興豔吃的是帶蟲子的玉米麵窩窩頭,帶泥的白菜湯,每天被迫在院子裏走圈,關興豔在此拘留所又被關押十五天。惡警又向關興豔勒索所謂的伙食費一百元後將其放回家。

二零零三年三月份夜晚,河彎子派出所的馬文建、張國棟、小高等十多名惡警私闖民宅,突然進入關興豔家,像土匪一樣,翻箱倒櫃的一陣子,沒有找到他們想要的東西,並且要將關興豔綁架,關興豔拒不配合,惡警們只好回去了。

二零零一年七月份,河彎子派出所的馬文建、高某強迫關興豔拍照,取指紋,取足紋,側面照,正面照,背面照,並且勒索牌照費。二十五元整。

二零一一年臘月二十七晚上六點多鐘,河彎子派出所一行十多人再次來關興豔家騷擾,關興豔被迫流離失所,過年都在親屬家。從那以後,村委會李某、趙光友、於鳳海及河彎子派出所片警高某等人,每到中共邪黨的敏感日,都要來關興豔家非法騷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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