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流| 從兩種習慣想到的

Twitter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二零一一年八月四日】師父在《轉法輪》〈論語〉中,開篇就講到「必須從根本上改變常人的觀念」這一要旨,可見這個問題對修煉的重要和嚴肅。然而我們在日常證實大法的工作和修煉中,經常看到的卻是習慣和觀念的反應,以及修煉人自己對這些反應習以為常、把這些習慣和觀念當成標準去遵從。這些可能已經起著阻礙修煉提高和障礙救人的作用了。

舉個例子,有兩種習慣,經常在我們淡忘修煉,卻需要決定做甚麼和不做甚麼的時候起左右作用。一種習慣是看到師父講法中寫到了那些字句、聽到協調人說甚麼、就簡單的將其等同於自己認為的甚麼,不加思考的去做表面的事,和實修脫節。比如師父說「一定要學法」(《各地講法二》〈美國佛羅里達法會講法〉),那我就讀書,把「學法」等同於「讀書」。但因為讀書只會用常人概念和方式讀,結果往往讀了書還是不會修煉、該修的都放過去了。又如協調人說讓做一件事,那就做,因為是「大法的事」、「師父讓聽協調人的」,至於效果如何,是協調人的事,跟自己修煉和責任無關,「反正我做了」;或者雖然師父說的協調人問題是特指「海外國際社會」,但我認為大陸也可以照搬,所以就照搬。其實這是看重表面行為,學法如果丟其本質、只見表面,是否真心想理解法呢?是否能起修煉提高的作用呢?怎樣才算「學好法」呢?哪管那麼多。如此等等。

還有一種習慣就是甚麼都抵制,自己的「獨立見解」、經驗最重要、最實際。可是那些所謂的「獨立見解」、「經驗」、「實際」都是從哪裏來的呢?都是以甚麼為標準的呢?能保證是「真我」的認識、修成一面的選擇嗎?比如大陸發《九評》、神韻在海外做主流社會、大陸就江鬼死放鞭炮,每次都有相當一部份學員抵觸很長時間,錯失良機而不去想:這件事上自己思想受到觸動(或者自己思想麻木),表明自己應該修甚麼,哪些觀念和人心造成自己不理解修煉、不理解法、不理解救人的需要;也不想自己這種抵觸給自己履行使命和眾生得救造成的損失;更談不上去想師父正法需要甚麼、甚麼是師父的要求和需要。

以上只是簡單舉例,想說明這兩種明顯的習慣還在起著阻礙作用,敘述的不一定準確恰當。師父早在《轉法輪(卷二)》的〈佛性〉一文中告訴過我們:「一種觀念形成後,會控制你的一生,左右這個人的思想,以至於這個人的喜怒哀樂。這是後天形成的。如果這個東西時間長了,會溶在人的思想中,溶在真正自己的大腦中,它會形成一個人的秉性。」「形成的觀念,會阻礙著、控制著你的一生。人的觀念往往是自私以至更不好的,所以又會產生思想業力,人又被業力控制著。人是靠主元神主宰著,主元神麻痺被觀念代替的時候,那麼就是你無條件投降了,生命被這些東西左右了。」

我想,我們耳熟能詳的許多「話語」,比如「正念強」、「用正念看問題」、「學法」、「學好法」、「發正念」、「正法時期大法弟子」、「助師正法」等等,我們真的認識到法的莊嚴和殊勝了嗎?真的不斷在大法中加深理解師父講的每一個法了嗎?真的在不斷去掉自己人心和觀念的過程中去理解了嗎?理解對了嗎?還是經常在用常人的知識和常人的概念來判斷?自己在心裏下個定義、套個公式就完事了?也許真的值得我們在多學法的同時,好好想一想有關基本問題了。從某種意義上講,看問題的思路、對修煉如何理解,可以說是修煉的基石吧。正確(正念)對待修煉,擺正自己和法的關係,擺正自己和師父的關係,才能至少不會迷航、誤入歧途。至於能否完成好自己的使命、實踐好自己的承諾,還要看自己在每一件人和事中自己是如何在法中修的、修沒修。

當前的一點想法。寫出來和同修交流。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