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遼寧錦州市凌河公安分局孫治安等惡警惡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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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一年八月二十一日】(明慧網通訊員遼寧報導)孫治安,男,59歲,現任錦州市凌河公安分局國保大隊隊長、凌河區「六一零」(專門迫害法輪功的非法機構,凌駕於公檢法之上)成員,是凌河區迫害法輪功學員的主要兇手之一。自1999年以來凌河區發生的所有對法輪功學員的惡性綁架事件,都是他組織策劃並直接參與的。

鑑於中共對法輪功持續迫害長達逾十年之久,鑑於孫治安充當中共的打手還在繼續迫害轄區內的法輪功學員,我們決定將其罪證曝光,也為後人了解這段歷史備案。

自從1999年7月20日江氏集團與中共相互利用全面發動對法輪功的迫害以來,截止到2010年10月,僅據民間通過明慧網曝光的不完全統計:錦州市凌河區的法輪大法修煉者被迫害致死者有11人,被非法判刑者為6人次(其中最長刑期12年),被非法勞教者為71人次,這些迫害案例都與孫治安的直接參與有關。

以下是錦州市凌河公安分局孫治安等惡警多來迫害法輪功學員的部份案例。

案例一:錦州百貨大樓職工石忠岩被迫害致死

石忠岩,男,家住錦州市凌河區安樂里45-119號,是錦州市百貨大樓職工。因進京為法輪功和平請願被非法勞教兩年,2000年7月被綁架到錦州勞教所迫害。在錦州勞教所被迫害期間,被強制參加超負荷奴役勞動,遭到打罵、體罰、野蠻灌食、強制洗腦、酷刑折磨等多種迫害,耳膜被打穿孔。

石忠岩
石忠岩

2002年9月至12月,錦州勞教所對堅定的法輪功學員進行強制洗腦,不妥協就進行暴力折磨。使用高壓電棍電擊、幾天幾夜不讓睡覺、用床板打嘴巴、強迫長時間固定姿勢坐小木板凳、毒打等兇狠手段,再將被酷刑折磨的法輪功學員隔離關押,由「猶大」圍攻。石忠岩曾被銬在老虎凳上7天7夜,惡人不讓他睡覺,惡警還不時的用電棍電擊他。因石忠岩拒絕放棄信仰、抵制迫害,被勞教所非法加期10個月。2003年4月21日,石忠岩被迫害得生命垂危,23日被送到錦州205醫院搶救,26日凌晨1點,石忠岩含冤離世,終年45歲。

石忠岩被迫害致死後,錦州勞教所和錦州凌河公安分局惡警對石忠岩的家屬威逼恐嚇,禁止搭靈棚,禁止親朋好友參加葬禮,並在家屬不在場的情況下強行將石忠岩的遺體火化。在錦州各公安部門串通一氣下,錦州勞教所對迫害死石忠岩一事非但不負法律責任,還要挾家屬要想拿回石忠岩的骨灰還得交勞教所兩萬元,家屬憤慨拒交,至今石忠岩的骨灰仍被勞教所非法扣留。

案例二:曹淑芳被迫害致死,多名參加吊唁的法輪功學員遭綁架

曹淑芳,女,錦州市錦麻公司退休職工,家住錦州市凌河區康寧裏44號樓五樓。在2002年8月4日被康寧派出所惡警迫害致死,終年61歲。

2002年8月4日下午4點,康寧派出所惡警王殿玉夥同王宏非法闖入法輪功學員曹淑芳家中,並先將曹的丈夫高國瑞劫持到南屋,限制了老人的自由。一惡警在北屋看著曹淑芳。不一會兒曹淑芳老人從樓上墜下,當時屋中只有一個年輕力壯的警察和曹淑芳兩人,老人怎麼能從樓上墜落我們不得而知。高國瑞老人聽到外面沉重的聲音,驚呼著趕緊下樓去看老伴。然而就在這人命關天的時刻,惡警王殿玉竟然無動於衷。在沒經過任何法律手續的情況下,在老人家裏翻箱倒櫃,不但抄走了大法書籍,而且還把家裏僅有的7000元搶走,只給老人剩下12元錢。強盜也不過如此吧。就這樣,王殿玉用自己的惡行奪去了一個寶貴的生命,又搶走了老人賴以糊口的錢!

8月5日清晨4點左右,群眾漸漸散去,凌河公安分局、各派出所上來五六十人將曹的子女和親友打傷,搶走曹的屍體,送到錦州附屬第二醫院太平間。曹的家人當場拍下了死亡後的照片,惡警怕罪行敗露,強行將底片曝光。次日大雨傾盆,雷驚天地,整整一宿,惡警們無不聞雷喪膽,私下裏說:這雷打得真怪,就像在頭頂上一樣。

曹淑芳去世後兩天,她的子女、親屬要求有個公正的說法時,公安局長威脅說:你要是要說法,全部下崗,停發工資。你到哪兒也告不贏,沒人敢接這個案子,並把曹的子女所在單位領導全部找來向他們施加壓力。

8月8日,有近200名法輪功學員去錦州殯儀館為同修曹淑芳吊唁。錦州「六一零」頭目李協江、凌河公安分局孫治安親自指揮便衣警察七、八十人來到殯儀館,在吊唁儀式剛剛開始他們就下令抓人。據當事人回憶,當時警察抓人手段十分野蠻,有的警察一手抓著學員的腳脖子,一手抓住衣領,使勁兒往車裏扔;有的警察抓住學員的頭,狠狠地往車門上撞;有的幾個警察打一名學員;還有一名女學員被兩個警察狠狠地扔入車內,當時銧當一聲,肋骨撞到車座上,當時人就不會動了,眼鏡被警察踩得粉碎。惡警們還劫持了一輛送葬的大客車。當天共有40多名法輪功學員被綁架,他們被戴上手銬腳鐐關進看守所非法關押一至四個月,罰款3000到5000元不等。這些善良的民眾僅僅因為參加了同修的葬禮就遭到如此殘酷的迫害,這些警察到底是公安還是公害?難道這就是中共宣揚的人權最好時期的表現嗎?

曹淑芳老人生前處處為別人著想,樂於助人。多年來,整個樓道的衛生多數是她清掃;她曾幾次捐錢修築樓前的馬路;在小區內修花壇、栽花除草;社區街道鋪地磚時,天氣太熱,她就義務為幹活的人買冷飲,買雪糕……認識她的人,無論大人還是幾歲的孩子,一提起曹老太太都說她是難得的好人。

曹淑芳老人的去世對於患病多年並需要人照顧的丈夫是一個沉重的打擊,他每天以淚洗面,在家破人亡、生離死別的痛苦中煎熬著,心力交瘁,身體每況愈下。孩子們也失去了一個好媽媽,這個家從此變得淒涼。

案例三:法輪功學員項英被非法重判12年

項英,男,37歲,2008年2月25日被錦州凌河公安分局、龍江派出所惡警綁架,後被凌河區法院非法重判12年,現被關押在大連南關嶺監獄。

2008年2月25日早6點多鐘,惡警用手機定位的方式找到項英家。首先由龍江派出所一男一女兩個警察,扮演夫妻,說自己是樓下的住戶,以水漏為名敲門。項英父親將門打開後,龍江派出所所長劉玉柱和警員李銘等十來個惡警衝進屋中,強行將項英戴上手銬、套上頭套綁架,還搶走項家的6萬元購房款和項英妹妹的金耳環等物品,還強迫項英的父親在十張白紙上簽字,並硬拽著項英母親的手按手印。項英被惡警綁架到凌河公安分局五樓,銬在鐵椅子上一整天,期間惡警問項英一些問題,因項英沒說話,惡警就自己編寫記錄。晚上項英被送到錦州市第二看守所。項英被非法批捕後,在公安機關遞給檢察院的卷宗裏,惡警李銘將在項家抄來的6萬元現金寫成26000元,這些錢至今未歸還。

項英被關押在第二看守所期間受盡了折磨。當時管十七號房的警察是於毅(此人現在調到南山監獄),因項英不能吃東西,前五天沒人管,後來看人不行了,看守所找來附近診所的人給項英灌食並注射不明藥物,之後小便裏都是藥味。項英被拉回第二看守所,由兩人架著來到管教於毅辦公室,於毅照著項英的臀部狠狠踢了一腳,然後叫惡警把項英架到辦公桌前,於毅將項英戴著手銬的雙手按在桌子上,十指分開、放平,在項英手指與手指之間插上鉛筆和油筆,用力在桌子上來回搓項英的十個手指,項英疼痛難忍,但他一聲沒吭。見項英不吭聲,於毅又把項英按在地上,用腳踩其頭部,又給項英戴上背銬,在地上來回翻轉項英的身體,最後將項英拖到屋外,扔在地上。後來項英又被拖回十七房中。在大約一個月後的一天,於毅又將項帶到辦公室,把項英衣服扒光,人摁倒在地上,拿來一盆涼水往項英身上倒,項英凍得直哆嗦,於毅一邊倒一邊說給他洗洗澡;倒了涼水後於毅又拿來熱水往項英身上倒,最後又往項英嘴裏灌類似米湯的東西,並講一些下流語言,然後拖回十七房。後來項英開始嘔吐,人很瘦,整天躺在鋪板上。

2008年6月13日上午10點,錦州市凌河區法院對項英非法開庭,家屬為項英請了兩名北京律師做無罪辯護,律師在法庭上從法律和事實上都闡明了項英無罪,並指出公安機關在辦案期間嚴重違法,但錦州市凌河區法院與「六一零」部門勾結,非法重判項英12年。之後項英被送到錦州入監監獄,後又被送到大連南關嶺監獄迫害至今。

案例四:法輪功學員王貴令遭受的迫害

王貴令,男,51歲,原錦州市北山建築公司職工。他因堅持信仰曾被非法勞教兩次,關押在錦州市勞教所。在那裏他歷經苦難,受盡折磨。

2000年春,王貴令因在戶外煉功而被非法拘留,之後又因不寫保證書而被勞教。11月1日,錦州勞教所成立了迫害法輪功學員的洗腦隊。惡警們強迫王貴令等學員從早6點到晚10點坐小凳(雙手扶膝,兩腿並攏,身體挺直)不許動,不許說話。同時播放誣蔑法輪功的錄音,對學員進行精神折磨,並派「四防」(幫助警察管理犯人的犯人)24小時輪班看管,一天只允許上3次廁所,還禁止堅定的法輪功學員與家屬接見。

2001年8月,王貴令被釋放回家。不到一年時間,又遭綁架並被第二次勞教。在那裏王貴令遭受酷刑洗腦,他回憶說:「2002年12月30日上午,我被二大隊兩名惡警、一名刑事犯從勞教所新收大隊提到二大隊後,惡警楊廷倫向我宣布:強行轉化是政府(其實是邪惡的江澤民集團)行為,他是代表政府的,也就是說轉化也得轉化,不轉化也得轉化。於是將我雙手背銬上,戴上頭盔,用大桌子把我擠到牆角;兩名惡警每3個小時一換班,並配有多根電棍等刑具,同時反覆播放誣陷法輪功的錄像。我就這樣站到晚上9點後,由惡警隊長李松濤領頭,惡警楊廷倫,張春風,張加彬,還有一名姓安的刑事犯,一齊動手,將我雙手用手銬背銬上,把我兩腿雙盤上,用力向後拽拉至極限,然後用繩子捆綁上,摁坐在瓷磚地上。半小時後,他們沒有達到目的,就又把我摁倒,扒去上衣,扒掉襪子,用多根電棍電,聽說都是多少萬伏高壓新電棍,電我前心後心、兩腳心。這期間綁我的繩子被兩次掙斷,當時我被折磨得痛苦程度無法形容……」

2003年,王貴令歷經磨難,終於走出了魔窟。可誰知5年後,在中國舉辦奧運會的前夕,2008年2月25日清晨,王貴令在家中又遭錦州市凌河公安分局、龍江派出所等惡警劫持,據目擊者說他當時被惡警打掉5顆牙,頭還被黑頭套套住。

王貴令現被非法判刑,並劫持到遼寧盤錦監獄迫害至今。

據明慧網不完全統計,錦州市凌河區被迫害的法輪功修煉者還有:王素清、邵海波、孫繼紅、滿桂榮、唐秀榮、陳貴霞、劉學智、沈學菊、孟素清、王豔秋、谷長琴、郭淑傑、薛蕾、付豔,王麗閣、陳思蒙、項英、殷志友、姜大偉、彭英、張素蘭母子、苗建國、華玉奎、邵明剛、胡鳳奎、邵金華、宮樹仙、烏樹賢、李剛、王芳、施桂蘭、於小豔、王冬梅、陳景珍、曹玉華等人,由於篇幅有限,不能將他們的被迫害事實具體闡述,然而每一個迫害案例都直接與孫治安有關。

除了對法輪功學員非法抓捕、勞教和判刑外,孫治安還對法輪功學員實施經濟迫害,每一次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中,都伴隨著巨額的經濟利益,非法罰款少則幾千元,多則數萬元,這種高額罰款大部份不給開收據,不給出證明。在對法輪功學員抄家過程中任意掠奪學員的私人物品、錢財,幾乎到了「見錢就拿,見東西就搶」的地步。孫治安還利用法輪功學員的親屬關係,漫天要價,勒索錢財,上飯店,上歌廳,給被迫害的法輪功學員家庭帶來了巨大的經濟損失,傷害到的不僅僅是善良的法輪功修煉者,還有他們無辜的親人和家庭。據不完全統計,迫害法輪功11年來,孫治安直接獲利達上百萬元。

天理昭昭,疏而不漏。在此奉勸孫治安,像你這樣被中共欺騙與指使去迫害法輪功學員者其實才是最可憐的,因為一個人無論做了任何事都要自己償還,所以人生才要有選擇,甚麼是應該做的,甚麼是不能做的,即使別人告訴你可以幹,也要自己真正想一想,你能不能真正地負擔得起那個後果,這才是一個理性的人應有的思考。其實人做了好事就會有好的回報,做了壞事也自然難逃良心的譴責、人間的法網、天地的報應。所以上天也在用不同的方式來提醒和警告迫害者,「多行不義必有報應」。

中共的存在和迫害不會長久,執行中共的命令執法犯法迫害善良無辜,是對自己前途的不負責任與葬送。11年的參與迫害,你已罪行累累,就算你現在想改過,能夠贖回未來的機會也不多了。請為自己和家人擇善而行吧!

孫治安 手機:13941696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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