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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立芳被非法關押月餘 家人要求立即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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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一年七月二十四日】(明慧網通訊員遼寧報導)大連市甘井子區法輪功學員王立芳2011年6月25日下午兩點多離開雇主家,到晚上還沒有回來。後來經多方打聽,才得知她被大連市國保大隊、甘井子派出所、海茂派出所、金州光明派出所綁架並關押在大連姚家看守所。

近一個月來,王立芳的家人無時無刻不在擔心著她的安危。王立芳的家境不好,丈夫只是南海企業的一名更夫,月入不足800元;兒子今年考上了大學,學費都成問題;82歲的婆婆和70多歲的父母都靠王立芳一家來撫養。王立芳每月1000元當保姆的收入對這樣的家庭就顯得尤為重要。

王立芳,女,家住大連市甘井子區。1996年開始修煉法輪功。大法修煉使她身心發生巨大變化,不僅身體好了,性格也變得溫和了,改掉了凡事與人爭的不良習慣,在單位(大連市南海集團有限公司機械廠)領導安排甚麼就幹甚麼,在利益上不再與人去爭;在家裏,孝敬老人,婆婆覺得她好像變成了另一個人。總之,她在同事和家人眼裏,絕對是一個好人。

就是這樣一部教人做好人的大法,1999年7月20日卻遭江澤民和中共全面公開的惡毒攻擊和誣陷,大法學員遭到殘酷的迫害。大法學員們也開始紛紛走出來向中共各級領導和廣大群眾講真相,讓他們了解法輪大法的美好,迫害法輪功是錯的。遺憾的是,中共的當權者,為了一己之利,在法輪功問題上,始終不敢面對現實,一直堅持錯誤的方針和政策,將上億百姓推到它的對立面,硬將好人當壞人去迫害。

在2001年王立芳在給人講真相時被誣告。海茂派出所派人對她進行綁架和抄家。之後,她白天被關在派出,晚上讓家人領回家監視居住。10多天後,為反迫害,她被迫離開自己的家。大連市南海集團有限公司機械廠非法將她開除。

2003年7月她在一家人家當保姆,在講真相時再次被誣告,並被大連市甘井子區山中街派出所、山中街道人員抄家、綁架,當天的半夜時分,就被非法送往大連市姚家看守所。由於當時處於非典時期,在測體溫時發現她有高燒症狀。大連市(姚家)看守所拒絕接受,無奈派出所警察只好將她帶回派出所。惡警不死心,不相信她有高燒,就將王立芳拉到離派出所附近的大連石化公司醫院(現在叫大連市第二醫院北院)測體溫,結果一樣。這一下惡警害怕了,怕她是患非典傳染給他們,因此半夜叫她的雇主立即到派出所領人並要雇主給派出所交3000元錢才放人。

由於她在雇主家的工作表現特別好,照顧老人就像照顧自己的母親一樣,雇主的全家都把她當作自己家庭的一員。為了能夠及時將人領走,雇主就交了3000元錢把她領回家。派出所拿到錢連收據都沒給開。雇主對王立芳隱瞞了被惡警勒索三千元錢一事。過了一段時間後,她知道了此事,決定把錢還給雇主。由於大陸的物價飛漲,雇主要給她將1000元的工資漲到1200元,她堅決不要。

2011年6月25日,她接到一個電話,說有人因為煉了法輪功癌症好了,要與大家交流一下修煉體會,她去了。下午2點15分離開雇主家,到晚上仍沒有回來。由於她走的匆忙,忘記了帶手機,雇主無法聯繫上她。當雇主用手機回撥她手機上的電話號碼時,對方說是「公用電話」。後經多方打聽,得知她在甘井子文體街一戶居民家聽交流時,被甘井子國保大隊、派出所惡警綁架了。

雇主為了給王立芳家人一個交代,6月27日到大連市(姚家)看守所要人。看守所方面承認有關押這批大法學員一事,可是不允許雇主見她。雇主據理力爭,接待人員無奈說可以在電腦上查一下,但無結果。

一個45歲的家庭主婦被非法拘禁一個月了,卻不給家人任何交代,這是一個法治國家執法機構的行為嗎?這不是在踐踏《憲法》嗎?這不是在踐踏人權嗎?王立芳的家人要求有關方面立即釋放被非法關押的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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