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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金鳳多次遭綁架折磨 目前仍陷冤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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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一年七月二十日】今年六十歲的牡丹江市林業廣播電視大學圖書員陳金鳳女士於2009年8月被非法判刑6年,目前被哈爾濱女子監獄。這已是陳金鳳第二次被關押該監獄,2004年至2008年她就曾被哈爾濱女子監獄關押迫害。此前,2001年1月至2002年10月她被哈爾濱戒毒勞教所關押迫害。2003年陳金鳳曾被愛民區國保大隊惡警以凶殘的酷刑折磨。

以下是陳金鳳女士的自述。

我叫陳金鳳,女,出生於1951年2月10日,住址:牡丹江市愛民區,中華路,東祥倫街,36號樓。單位:牡丹江市林業廣播電視大學,職務為圖書員。

2000年到北京上訪,遭綁架折磨

1999年7月20日,江澤民利用手中的權力,悍然發動了對法輪功的瘋狂鎮壓。我是一個大法修煉者,做的是最正的,面對邪惡對大法的誣陷,誹謗,我於2000年10月11日去北京證實大法。10月5日早8點至9點,我在天安門對面地下通道行進時,被一群警察阻截,搜身,強行押到汽車上,(這時已有數量汽車上押著眾多大法學員),其中有一名大法學員滿面是血,高聲喊著「法輪大法好」,一名女大法弟子被兩名警察反扭著胳膊、大義凜然的向眾多世人講著真相,這時開來數輛警車,衝散人群,開始戒嚴,人們被驅散了。

我被押到北京一個看守所,那裏已經容不下人了,又被轉到北京郊區懷柔看守所,那裏也押滿了大法弟子,院子裏眾多大法弟子被雇佣來的社會青年反扭著胳膊貼牆,頭被按到九十度(叫飛機式)站在一邊的便衣,罵著,踢著,吊著,抽著大法弟子。爾後又一個個提審大法弟子,我被提審到第三審室,裏面坐著兩名年輕警察,其中一名惡警給我銬上了手銬,用一條毛巾繞過鐵銬,往前用力拽,拽倒後用腳踩著手銬,一邊罵著大法師父,一邊撕著大法書,叫我九十度大彎腰,腿不准打彎,從下午1時左右──到晚7時左右,送回監號已不能行走,由兩名便衣架著關到一人單間,那裏有幾名便衣看守,他們說,趕快交待,否則對你沒好處,我們是雇來的,沒辦法,為了錢嘛。

2000年10月10日被牡丹江駐京辦事處610兩名便衣押到辦事處,押送中將我身上的700多塊錢揮霍掉,還買了一箱蘋果吃。10月11日晚把我們約十名大法弟子押送牡丹江,被自己居住派出所帶回。管片警察派兩名女人搜身,沒搜到錢,氣急敗壞的打我幾個耳光,侮辱大法,罵著大法,把我身上的電話卡揣進了自己的腰包,連夜把我送到第一看守所。

2001年1月至2002年10月被哈爾濱戒毒勞教所關押迫害

2001年1月19日左右,一大早將被關押在看守所部份大法學員秘密押往哈爾濱戒毒勞教所,戒毒所每天拉出去強行轉化、洗腦,不許學員相互說話,搶奪大法書,直至2002年10月10日被放回家。

2003年被綁架,遭酷刑折磨

2003年4月29日,我在牡丹江軍分區附近發真相傳單,被不明真相世人舉報到向陽派出所。向陽派出所不由分說,強行押走我。沒多時,愛民區國保大隊趕來一群便衣,其中小個子崔某一看到我就惡狠狠的罵道,他××的,又是你,便一擁而上把我按倒在地上,其中一人腳踩著我的頭,四肢反背,臉朝地折騰了一會,又將我押到愛民區,戴上腳鐐、手銬套在一張鐵椅上,開始施暴,因是「五一」前夕,酷刑室已被關閉(在三樓),一樓沒有行刑工具,一個小眼睛的瘦型便衣買來芥末油,塑料袋,給我灌上芥末油套住頭,憋到窒息鬆開,再灌,接下來把我雙臂反背到鐵椅子後面,幾名警察前後同時拉、拽(他們叫五馬分屍),我頓時頭腦一片空白,失去了記憶。

在拉、拽的同時,其中有一人在我身後用電棍電我的「合谷穴」,待我恢復過來,又把我拽起來,幾個人同時用掌一側用力砍我上臂肌肉部,立時青紫一片,手抬不起來。那個小眼睛出主意的惡人說把她反吊,因沒有吊環,他們又將我的頭用我的外衣包住,反扣在兩張桌子上(臉朝下),兩隻小腿放至桌子的邊緣上用勁往下壓、血流不止,至今還留下傷痕。由於灌芥末油留下的後遺症,胸部、腹部、食道脹滿,不能躺臥,重的時候甚至背過氣去,不能咽食,只能喝點湯。在國保大隊被盛孝江、楊濤、崔某等施暴後,30日把我投入到看守所。(綁架後國保大隊一夥惡人抄我的家,抄走錄音機、大法書、大法錄音帶和生活費)

在看守所關押期間(一年四個月)送往女子監獄,女子監獄拒收(體檢不合格)返回看守所,所長於世龍大發邪氣,將我衣服扒光,塗藥物,戴上手銬、腳鐐,定位在鋪上的地環上,不讓大、小便,身體每況愈下。之後於2004年9月4日又將我非法手段強制投入哈女子監獄。

2004年至2008年被哈爾濱女子監獄關押迫害

在女監九監區(集訓隊)2006年10月份左右,因為煉功,被九監區大隊長呂晶華戴手銬、腳鐐反扣在床上,以至造成心律加快,生活不能自理,於2007年初轉到十監區(醫院)至2008年4月29日回到家。

2009年再次被非法判刑,被非法關押至今

回到家通過學法、煉功,身體很快恢復了。2009年4月30日在牡丹江北山體育場,開往八達方向汽車站十字路口處,對世人講真相被世人舉報牡丹江地明派出所,時間約下午3─4時,被地明三名不知姓名的警察綁架後,晚8點30分送往看守所。在看守所關押期間,因不配合照像,拒絕在判決書上簽字,被看守所所長,人稱戴老虎強行戴鐐定位,銬在鋪環上。因不穿囚服,值班員鄭秀麗指使,她們用腳猛踢頭部至暈厥,心臟用肘重擊後疼痛多日,呼吸都困難,不敢用力,最後加重至痙攣,走路都困難,被鄭秀麗用針扎手。2009年8月末左右愛民區法院秘密在看守所私設公堂,非法判6年刑。

2009年10月9日非法押送哈爾濱女監十一監區「攻堅隊」後,在2010年1月29日轉十監區(醫院監區)至今。

我堅持信仰、說真話幾次被非法判刑。十年來,我單位牡丹江林業電大校長王××,非法停發我全部工資並開除公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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