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流| 證實法不是證實自己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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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一年六月二十三日】在助師正法、救度眾生的過程中,我們經常會在整體配合上出現在具體做法上的不同的意見和認識,這就存在證實法還是證實人的方法問題。

比如每個人都有一個辦法,從不同的角度和不同的層次都有不同的道理和不足,如果大家都堅持自己的意見,那麼怎麼配合呢?有時甚至為爭論到底採用哪種意見而貽誤了該做的事,這怎麼能完成救人的使命呢?

我們在配合時放下的是自己堅持自我的觀念,即使真的按照某位同修的不夠完美的建議去做,大家共同配合,彌補不足,也會使事情成功,因為我們都按照師尊的要求放下了自我,心性得到了提高,那麼「心性多高功多高」(《轉法輪》),我們的狀態也就達到了法在一定層次上對我們的要求,我們要做的事也就必成。我們這時按師尊的要求向內找、放下人的觀念,證實的是法。相反,如果我們都堅持己見,認為自己的辦法如何能使某事成功,而不願配合他人,這都是在證實自己的方法本身,根本上是在證實自己,這樣的心性下做出的事,無論在人的層面上,那方法看上去多麼完美,心性達不到法的要求,做出的事自然達不到證實法的效果。

即使在方法本身並不完善的時候,如果我們能夠默默的配合,默默的補充,那麼這個過程就是我們放棄私、放棄個人觀念的過程,是站在法的基點上,為的是達到救度世人的效果,而非執著於自我或陷於在事物表面看問題。如果我們都能用神的思維境界和角度認識法、理解法,那麼眾生得救的希望就大了。

個人體悟,敬請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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