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事與願違,沒想到的是到了婆家,婆婆卻是一個非常刁蠻,不講道理的人,我和丈夫處對像時,我的同事就曾跟我說過 「你的婆婆很厲害,你根本就不是她的對手。」就因這事,我提出分手。可是他說:「現在哪有媳婦受氣的,再說還有我呢。」我信了他,和他結婚了。婚後,我充份的領教了婆婆的厲害。平時婆婆經常對我橫挑鼻子,豎挑眼。我在婆婆的眼裏很少有對的時候。有一次,婆婆做飯,做的是混湯麵,盛麵時,我拿筷子先夾了兩筷子麵條剛想盛湯,婆婆一下子把我的碗搶走,把面倒在鍋裏。原因是我夾多了麵條。事情發生的太多,不知寫甚麼了。我和婆婆發生矛盾時,丈夫知道是婆婆不對。可是就像丈夫說的那樣:「媽在家是武則天,一手遮天,誰也不敢反對。」
在修煉前,我的生活環境就是這樣。由於多年的心情壓抑得了很重的胃病,還有其它的小病。生活得很痛苦。我那時候老是怨天尤人,抱怨自己的命不好。曾在日記中寫道「我是一個多餘的人」。
自從九六年得法修煉後,我改變了自己的觀念,覺的自己是個非常幸運的人,因為我得了大法了,我有了師父了。我不再是可憐的醜小鴨,我找回了自信。心裏時時充滿陽光。通過學法,才明白了,所有的事都是有因緣關係的。從此我不再怨天尤人,生活的充實快樂。學法修心,處處用真 善 忍的標準指導自己的言行,雖然有時心裏還有過不去的時候 ,但過後也能認識到,並改正過來,爭取下次做好。
修煉前,我總是挑別人為甚麼對我不好,不想自己對別人好不好,因為不滿意母親的重男輕女,我對母親也不是很親近,不像有的女兒那樣掛著娘家,我那時想我給你多少錢也白搭,你都給兒子了,我一分錢也鬧不著,我娘家弟妹曾說我「大姐你不掛著娘家」。修煉後,師父教會我寬容,忍讓,師父說「當然,我們在常人社會中修煉,孝敬父母、管教孩子都是應該的,在各種環境中都得對別人好,與人為善,何況你的親人。」(《轉法輪》)最近幾年,每逢年節,我都給父母錢,平時儘管工作很忙,也抽時間買東西看他們。對弟弟也很關心,只要他需要,我都儘量幫忙,出錢出力。我這樣做的結果,父母兄弟都感動,現在我要回家他們都高興,平時還給我送好吃的。我要有事對弟弟說一聲就好使,我因買房向弟弟借錢我不用去取,弟弟主動給我送來。所有這些變化都是我從前沒想到的,這真是無求而自得啊。
對婆家人,我也是本著煉功人的心態去對待他們。不計較以前他們怎麼對我的。婆婆身體不好,不是這疼就是那疼,睡眠也不好,我就給她買藥,一種不行,就換另一種。我們東北時興給老人過六十六大壽。婆婆六十六歲時,我一手操辦,出錢出力,辦的很圓滿。婆婆很高興。修煉前因和婆婆不和,分開單獨過。二零零五年時,我看到公婆歲數大了,早晚得歸我照顧。我就張羅買了一所大房子,和二老一起過了。平時家務活我儘量多幹,多聽婆婆日常生活中的建議,這樣一來二去。婆婆對我也不那麼挑剔了。最大的變化是,吃東西也掛著我了。她對她的娘家人誇我如何如何好。比他兒子強。我女兒都說「媽,我奶奶對你和以前不一樣了。」
我對大姑姐也一樣,在她最需要幫助時,我盡全力幫她度過難關。事情是這樣的,她兒子要結婚,沒有房子。當時看中一所房子時,卻差二十萬元錢。他們沒有地方借錢。她婆婆那邊一分錢也借不出來,只有向我們張口了。丈夫跟我說了以後,我二話沒說,把自己的活期的定期的存摺都拿出來了,他們又從外借了一些,把房子買下來了。我這不是第一次借他們錢。每回都是有多少拿多少。可是我女兒二零零四年考高中時,需要兩萬元時,我那時沒有,他們當時有房子動遷款四十五萬元,卻只借我一萬元,雖然後來又借我了,卻是在婆婆的命令下借的。這次如果是我沒修煉前,我是無論如何也不會這樣盡力幫他們的。這為以後講真相救度他們打下了良好的基礎。
九九年七二零前,我修大法家人大多數都不反對。到後來我參加集體學法,參加洪法活動,耽誤了一點工作時間,丈夫不滿意了。給我製造了許多麻煩。七二零後,那幾乎是全家反對我,我母親、丈夫反對的最嚴重。我被迫害兩年回來後,對我更是嚴管。尤其丈夫因為我又走回修煉來了。對我是大打出手,並且很長時間對我冷戰,對我實行精神壓力。我母親、婆婆、弟弟輪番上陣,阻擋我修煉。這要是常人的我,憑我以前自卑,懦弱的性格,早就放棄了。根本沒有能力和全家人抗爭。根本頂不住來自社會家庭的雙重打壓。在師尊的呵護下,我走過來了。並且,我把娘家婆家全家人都給講真相做了三退。這是我以前不能想像的。我會有這樣的勇氣,我在我現有的層次上證實了大法是堅不可摧的。
我真的沒有人的任何語言能表達我對師尊的感激之心。讓我得到了大法。並且在大法中修煉。感謝同修對我無私的幫助,我是一個幸運兒。因為我擁有一個世界上最偉大的師尊。我感到萬分的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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