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貴州遵義市潘凌雲被非法判刑三年

Twitter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二零一一年五月十七日】(明慧網通訊員貴州報導)貴州遵義市法輪功女學員潘凌雲,二零一一年三月十八日被非法開庭枉判三年,據悉她已經上訴。三十歲左右的潘凌雲多次被中共邪黨人員綁架、勞教、強制洗腦等迫害。

二零一零年十一月一日,遵義市國保大隊叫長征鎮派人在法輪功學員潘凌雲上班的途中將其控制,並從她的包裏翻出鑰匙,強行進入了她家,從她家裏搜走大法資料及電腦等相關物品,並作記錄有一萬多份(一張傳單也算一份)。同時也帶走了她的媽媽趙正書,把他們非法關押在遵義市板山水庫所謂「學習班」強制洗腦迫害。

潘凌雲以絕食來對抗不法人員們的非法行為,與母親時時高聲喊「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母女倆被中共惡徒當眾吊銬折磨。由於在板山洗腦拒不配合所謂「轉化」,她們於二零一零年十一月六日被非法轉到遵義市第二看守所,第一天就被強行脫了衣服進行搜身,在裏面時時刻刻有人監督,睡覺只能固定朝向一邊。

酷刑演示:吊銬
酷刑演示:吊銬

二零一一年三月十八日中共不法人員對潘凌雲非法開庭,在庭上她進行了自我辯護並以真相信的方式遞交了當庭陳述。法院非法判她三年。她母親趙正書年齡較大,在被非法關押一個月後,轉送到貴陽市小河區金竹鎮法制教育中心繼續迫害。

潘凌雲於二零零八年二月二十一日在路上被紅花崗區國保大隊綁架並到家中非法抄家,被關在遵義市第二看守所,遭非法判刑一年半、送往貴陽中八農場迫害。

貴州省遵義市紅花崗區國保大隊不法人員:
大隊長:徐革 隊長:楊隊長(曾勸潘凌雲假轉化,遭到拒絕後又以非法判刑來要挾,是該洗腦班的主要負責人之一)
其他不法人員:姬小梅 唐小林
非法開庭人員:蘇有強(公訴人)
楊玉蝶(陪審員)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