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第安納州眾議院決議 籲停止迫害法輪功


【明慧網二零一一年五月十三日】美國印第安納州議會眾議院於二零一一年四月二十一日表決通過五十四號決議, 呼籲中國政府立即停止迫害法輪功。

該決議由眾議員Vernon G. Smith提出,2011年4月21日117屆議會第一次全體會議口頭表決通過。

印第安納州議會眾議院達成決議:

第一部份。印第安納州眾議院表示對那些僅僅因為堅持他們的信仰,在過去十年間遭受迫害、威脅、監禁、酷刑折磨、甚至被迫害致死的法輪功學員及他們的家人表示同情。

第二部份。印第安納州眾議院呼籲中國政府立即終止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威脅、監禁、酷刑折磨等種種殘酷迫害,立即廢除江澤民為「消滅」法輪功而下令成立的非法機構「六一零」辦公室,立即釋放那些僅僅因為他們的信仰而被關押在監獄、勞教所的法輪功學員,其中包括那些被關押的美國公民和永久居民的親屬。

Vernon G. Smith(州眾議員), Brian C. Bosma(眾議院發言人), M. Caroline Spotts(眾議院秘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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