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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陸各地前期迫害案例彙編(2011年4月24日發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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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一年四月二十四日】

  • 黑龍江省雙城市萬隆鄉法輪功學員郭亞玲遭迫害事實

  • 黑龍江省肇東市五站鎮方淑華遭受的迫害

  • 安徽省亳州市法輪功學員李迎喆被迫害經過

  • 黑龍江省雙城市萬隆鄉法輪功學員郭亞玲遭迫害事實

    我叫郭亞玲,女,今年四十一歲,是黑龍江雙城市萬隆鄉樓上村法輪功學員。現將我遭受的真實迫害情況說一說,讓父老鄉親們了解,從中分清善惡,明辨是非,選擇一個美好未來。

    我是一九九九年二月有幸開始修煉法輪功的,得法還沒半年時間,江氏集團就由於妒忌之心,開始公開迫害法輪功,報紙、電視、電台造謠、污衊的邪惡宣傳鋪天蓋地。我想,我修真善忍有錯嗎?我們做好人有錯嗎?我要為大法和慈悲的師父說句公道話。

    二零零零年六月十四日,我獨自一人踏上了去北京的列車,到北京我就去了中辦、國辦、信訪局,一個幹部接見了我,問我為甚麼要北京上訪,我就把大法的美好告訴他,通過修煉身心受益等等,他都點頭接受,後來問我地址,我告訴了他,然後他打電話到駐京雙城辦事處,我被送到雙城辦事處住了一宿,第二天我地派出所信萬寶大隊會計張士義將我接回關到雙城看守所。我們絕食抗議被非法關押,十五天後被放回,在看守所交一百多元伙食錢,村幹部又在我家賬上掛四千多元錢,還把我家房契押在紅光田春來那,才放我回。

    二零零零年七月份,我們給村幹部看真相資料,當時的村支書蘇振福(已去世)受江氏集團的毒害,打電話告訴派出所,下午派出所的李志成等人把我和另一同修強行拉上車,我女兒說:你要把我媽抓哪去,不許抓我媽。他們說上紅光問點事,晚上就把你媽給送回來。他們把我們拉到紅光,我們給他們講真相,他們不聽。第二天女兒坐車到紅光派出所,聽說所長范中軍要把我關入看守所,女兒當時就哭了,我四姐和外甥女也來看我,一聽說這樣也都哭成一團。我們被非法關進雙城看守所。過二十多天,由於當時學法不深,在保證書上簽了字,被所長范中軍勒索三千元,我才被放回。

    二零零零年十二月十三日晚,派出所劉成來、鄉幹部田春來到我家,當時我沒在家,他們問我母親和女兒我去哪了,我母親回答不知道,他們呆了大約半個小時才離開我家。我和兩位同修商量,決定再上北京證實法,按照法律公民有上訪的權利,要不然在家也是被抓。於是我們三人當晚頂著寒風步行走了一宿,到天亮我們終於坐上了進京的列車,誰知坐到瀋陽,售票員把我們三個帶到後車廂,問我們是不是煉法輪功的,還讓我們罵師父、罵大法,我們不罵,反問售票員:你怎麼叫我們罵人呢?售票員二話沒說就走了,不一會兒她就領來警察把我們綁架到瀋陽站前派出所。警察把我們條幅搜去了,錢也搜去了,又打又罵的非法關押了一宿,第二天把我們強行送上去鐵嶺的火車。

    到鐵嶺下車後,我們倆人已身無分文,只有一個同修剩下僅有的二百元錢,去北京是不夠的。於是我們買了去天津的車票,到天津下車後,我們步行去北京,剛走不遠,就被一個警察攔住,問我們是煉法輪功的吧。我們見此情便向他講真相,警察卻不理,把我們帶進公安局,公安局沒人,又把我們拉到收容站,那裏的環境極其惡劣,把我們和精神病人關在一起,立肩睡覺,警察把我們幾個煉功人拽過去面向牆,強行逼我們撅一上午,我們當時想,我們是煉功人沒犯法,我們不能撅,我們向所有人講真相。在那裏待了兩天後,我們開始絕食抗議非法關押,警察見我們絕食,晚上不讓我們睡覺,把我們十多個法輪功學員叫到大廳審問,問我們姓名我們不說,就要給我們灌食,我們十幾個人手拉手,形成一個整體,拽誰都拽不去,於是四五個警察像瘋了一樣拽出一個同修,按倒在地上強行灌食。把這位同修的牙都掰下來一顆,把這位同修折磨的昏死過去他們才肯罷休。

    我們輪流向他們講真相和我們所遭受的迫害,他們被感動得流下了淚水,後來一老警察在簽字書上寫了一些假名,然後把我們送上火車給放了。幾天後,我們終於來到北京,在天安門廣場,我們散發真相材料,一邊喊「法輪大法好」,惡警向我們撲來,一邊揪頭髮,一邊拳打腳踢的往車上拽,把我們劫持到密雲看守所。看守所警察逼我們報姓名地址,用警棍打,用三角帶抽臉,揪頭髮往牆上拽,把塑料袋套在我頭上要悶死我,用腳踢我心口窩,我半天才上來氣;從下午十三點一直提審到晚二十三點,我身上被警棍打的又青又紫,全身一點好地方都沒有。我絕食抗議五天後,惡警一看我們不配合,晚上用車把我們拉到密雲火車站。當時是深夜二點多鐘,沒車,就在這時一輛車開過來,正好坐下我們幾個人。回到家裏親人一看我被打得全身又青又紫,都哭了。

    二零零零年臘月二十三過小年,晚上九點多鐘,有人敲我家門,我出去一看是派出所警察孫繼華、范中軍、李井泉、李志成等人,說有點事要我跟他們走,我說:有甚麼事不能明天說,我跟你們去我女兒一個人不敢在家。他們強行把我往車上拽,女兒哭著不讓他們拉我上車,可是他們就是硬把我拉上車,接著又去抓另一個同修王春鳳,然後把我們綁架到鄉政府;在道上我看見女兒一個人在道上要去她姥姥家,找她姥姥作伴,當時我眼淚往心裏咽,別提多難受。當天被綁架到鄉政府的同修還有王樹芝、李亞茹、孫掛傑。第二天我們都轉到雙城看守所。我丈夫也被他們從打工的公司綁架回來關押到鄉里,鄉里王信、田春來、孫繼華派人日夜看守。這樣過年時我家四口人分成四處,我在雙城看守所,丈夫在鄉政府,兒子在他姨家,女兒在她姥家。放我丈夫時,村幹部素振福、田春來、王信逼我丈夫簽兩千元的欠條,田春來說:你想回家就二千元,不出錢就勞教。我被非法關押七十五天,勒索一千多元保釋金才被放回。

    二零零一年五月十六日,我們到韓甸交流修煉心得,被派出所於佔軍、隋廣成等警察綁架、關押到雙城看守所,監獄裏陰森森的很可怕,而且過著非人的生活,一天二個窩頭,半碗白菜湯,裏面是白菜根,還有泥;四十多人睡在一張板鋪上,像蒸豆包似的;我被非法關押了四十五天,勒索五百元錢。

    在遭受迫害的這麼多年裏,我已經記不清鄉人員、派出所警察到我家騷擾多少回了,令我家人一聽見車響都害怕。

    我也不恨這些警察,因為他們是被中共謊言毒害了,做了迫害大法的事,沒有將來,是真正的受害者。我真希望他們能好好看看法輪功真相材料、《九評共產黨》,能夠得到救度。


    黑龍江省肇東市五站鎮方淑華遭受的迫害

    一九九九年十一月十三日,黑龍江省肇東市五站鎮法輪功學員方淑華和幾位學員去北京上訪,被五站鎮派出所的胡顯龍(已遭報死亡)、車成革 、張老貓、李東光等劫回後,直接綁架到肇東市拘留所非法關押。

    在拘留所裏,方淑華煉功被惡警毒打後,和另一學員被帶一副腳鐐坐在走廊的水泥地上,幾個小時後才讓進屋。晚上,警察不給方淑華被子蓋。就這樣方淑華被非法關押了三個月,家屬被勒索兩千元,才放了方淑華。

    二零零零年正月初一,肇東市公安局人員到五站鎮派出所搞所謂的調查,因方淑華是義務輔導員就列為重點並把她綁架,所長胡顯龍跟車一直把方淑華送到肇東市公安局。幾天後方淑華又被劫持到肇東市看守所。

    在看守所裏,因方淑華反迫害,遭到當時的看守所所長吳國志的毒打,吳國志把表鏈都打斷了,臉都扎壞了。方淑華和被非法關押的法輪功學員們絕食反迫害,吳國志把她們叫出去打她們,把她們都打倒在地了,方淑華扶其他學員,被吳國志一腳踢倒,吳國志穿的硬皮鞋踢的方淑華喘不過氣來。

    非法關押到二零零一年五月,方淑華和被非法關押的法輪功學員們要求無條件釋放,進行絕食抗議。第五天,惡人給學員們強行灌食,灌的是臭豆腐湯和鹽水,給別人灌一盆,給方淑華灌兩盆。把管子從鼻子插到喉管使方淑華喘不過氣來,方淑華不得不閉嘴時咬了楊大夫的手,楊大夫狠狠地打了方淑華的耳光,因方淑華反抗迫害,楊大夫把方淑華拖回監舍,方淑華全身濕透,滿身都是難聞的臭豆腐湯味,使得吃飯的人難以下咽。下午兩點多,惡人們把劉曉玲叫去灌食迫害,一直到晚上六點多劉曉玲還沒回來。方淑華問當班的李管教:劉曉玲為甚麼還沒回來?李說;送醫院去了。方淑華問他:是不是灌昏過去了。他說:不知道。這時整個看守所裏死一般的靜,劉曉玲被鼻飼灌食迫害致死。

    第二天上午,楊大夫拿來藥給法輪功學員打針,吳國志還假造搶救,肇東市電視台還來人給錄像。十二天後,方淑華家屬接她時,被吳國志勒索了一千元,被「六一零」(專門迫害法輪功的非法機構)的任建升勒索二千元。

    方淑華回來後,被迫流離失所到省城哈爾濱,在一次粘貼法輪功真相時,被惡警跟蹤綁架到哈爾濱市的東來派出所。半夜一點多,警察把方淑華劫持到肇東市看守所非法勞教一年,監外執行一年,五站鎮派出所當時的所長胡顯龍不同意監外執行,執意把方淑華劫持到哈爾濱市的萬家勞教所進行迫害。


    安徽省亳州市法輪功學員李迎喆被迫害經過

    安徽省亳州市法輪功學員李迎喆在2001年2月被警察綁架,被關押洗腦。2003年9、10月份,李迎喆剛滿18歲就被非法判刑三年。以下是李迎喆的自述:

    2001年2月18日,本地派出所惡警到我家把我拽入警車,送到監獄,當時我15歲,關了一個多月,又把我拉到轉化班,我不放棄信仰,又被送到監獄,之後,被拉入勞教所轉化,我不妥協,在勞教所呆了10多天,又被送到當地轉化班(賓館)。當時是6、7月份,我被關在二樓,因想走出魔窟,所以趁包保、看我的人不注意,晚上從二樓窗戶跳下,走出魔窟,當時是8月份左右。我開始流離失所。

    直到2002年4月份,我被派出所發現,交到公安分局,公安分局國內安全科4人組對我威逼、恐嚇,擰我耳朵,拿煙要燒我額頭,打我肩部、背部,給我拉背銬幾天幾夜,我絕食5天後被送到監獄.

    在監獄20多天後被送到轉化班,我不屈服,又被送到監獄,在監獄絕食7、8天後,被灌食( 由於我天生食道、氣管細,我手腕上的血管細的像線一樣)。先是幾個獄卒把我按住,獄醫拿著中指左右粗的管子,先從左鼻孔插入,頓時,我感到不能呼吸,快悶死前的難受。由於喘不過氣,使我不得不大聲「啊」叫,拼命掙扎,少叫一點,就會呼吸不到一點氧氣,立即沒氣,非常痛苦。因我喘不過氣,所以獄醫使勁插也插不進去,又拔出管子,帶出的血濺在了上衣上,接著又插入右鼻孔,還是插不進去。隨後,我走出監獄,來到家裏。當時是2002年7、8月份。

    到2002年11月份,派出所惡警又到我家把我抓走,關進監獄,我絕食8天,回到家裏。

    又到2003年7月份,惡人往我家打電話,要我父母把我帶到法院,我被帶到法院。隨即,法院的人給我戴上手銬,送進監獄,說要判刑。

    到2003年9、10月份,我剛18歲,判3年。在監獄期間,我絕食兩次。第一次絕食,獄醫用很細的管子給我灌食,這次插進胃裏之後,又往裏插了一下,很難受,喘不過氣,我仍是大叫著才能呼吸一點,他灌著,我從嘴裏吐著,最後還是灌進了一點。第二次絕食是2003年底,年28我到家,走出監獄。

    湯陵派出所惡警 黃山 花偉 李警亮
    公安分局國內安全科 石新民 袁磊 李剛 吳憲彬
    科長 王九川 朱小燕
    政法委書記 徐乃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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