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遼寧省桓仁縣法輪功學員牛彥被迫害經過

Twitter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二零一一年四月二十二日】(明慧網通訊員遼寧報導)遼寧省本溪市桓仁縣法輪功學員牛彥,二零零一年被綁架後被非法判刑七年,期間一直被非法關押在瀋陽遼寧省女子監獄迫害。以下是牛彥自一九九九年後遭迫害情況簡述。

一九九九年陰曆的臘月二十三,遼寧省本溪市桓仁縣法輪功學員牛彥到北京上訪,為法輪功說句公道話,在天安門被警察綁架,後被遼寧本溪市警察從北京押回,在桓仁看守所被非法拘留十五天。

二零零零年夏天,牛彥和其他法輪功學員在家中看李洪志師父的講法,被人構陷,桓仁縣公安局警察闖進,綁架牛彥等法輪功學員,牛彥被劫持到馬三家教養院非法勞教一年。

二零零一年八月,牛彥在撫順市新賓縣被國保警察金鳳廣等人綁架,二零零二年被新賓縣法院非法判刑七年,二零零三年三月被劫持到遼寧省女子監獄。

在遼寧省女子監獄九大隊,牛彥被迫做奴工,每天從早晨六點幹到晚上甚至夜裏十二點,還被兩個刑事犯包夾。

監獄不許法輪功學員說話,一次牛彥在廁所裏跟別人說話,獄警就不許牛彥及包夾她的刑事犯用水,因此上廁所的權利都被剝奪了。

演示圖:電棍電擊以強制「轉化」

一次,獄警翻出牛彥有手抄的法輪功經文,就用電棍電牛彥的嘴、臉、脖子,電了十多分鐘,電完後立即就逼她到監獄車間幹活(做服裝)。

二零零六年一次,獄警又從牛彥那翻出大法經文,就將她叫到辦公室,用電棍電她、把她手背反綁,身上用繩都纏上,嘴用膠帶貼上,逼她坐小板凳。

在邪惡的迫害下,牛彥一度被迫所謂「轉化」,之後她渾身難受,頭腦昏聵,牛彥意識到自己「轉化」是錯的,因沒有紙筆,於是她割破手指,用鮮血寫下嚴正聲明,聲明要繼續修煉。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