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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米易縣法輪功學員遭迫害案例彙編(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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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一年四月十一日】(接上文)

前言
迫害致死案例
非法判刑案例
非法勞教案例
非法抓捕、關押案例
暴力洗腦迫害案例
經濟迫害案例
結語

米易縣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的部份案例

梁晉川任局長期間,米易縣至少有22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

1、李國瓊,女,米易縣沙壩鄉人,2000年12月14日李國瓊因貼真相標語,2001年1月18日被政保科惡警從家中綁架,2002年4月11日李國瓊被米易縣法院非法判刑4年。

2000年12月14日李國瓊因貼真相標語,2001年1月8日被政保科惡警從家中綁架到政保科,用手銬銬在公安局走廊的欄杆上兩天兩夜,不讓吃飯、不准睡覺。後非法關押在看守所一年零3個月。在看守所李國瓊煉功被看守所的獄警罰頂牆、戴手銬、關單間、用三根荊竹條打,李國瓊等人發正念被罰兩個人戴一副手銬,經過絕食才得以解除。2002年4月11日米易縣法院枉判李國瓊四年徒刑,送往四川簡陽養馬河女子監獄迫害。

2、范勝美,女,米易縣丙谷人,2000年12月14日米易縣法輪功真相標語大張貼,范勝美被政保科向金發、周林等綁架,2001年7月范勝美被米易縣法院非法判刑四年。

1999年11月,范勝美到北京上訪證實大法,遭綁架押回米易看守所非法拘留30天,叫家人辦了取保候審才放回家。

2000年2月,范勝美再次到北京上訪證實大法,在天安門廣場被北京的警察綁架,被米易的不法人員曾衡和白廷飛等人挾持到攀枝花駐京辦非法監禁7天。范勝美等人遭到惡警的辱罵、毒打,范勝美帶的250元錢全部被惡警搶走。當時正是過年的時候,不法人員拿著從法輪功學員身上搶去的錢吃喝玩樂,在七天中,不法人員只給了范勝美等人三頓飯吃。把21個男女老少法輪功學員混關在一間屋裏,屋裏甚麼都沒有,只能席地而坐,還強迫法輪功學員必須每人每天交50元的住宿費。曾衡和白廷飛玩夠了,才打電話回米易,由米易政保科廖紅兵、周林等人押回,在米易看守所非法關押一個月才放人。

2000年7月,丙谷鄉政府的嚴文猛、何轉紅、鐘文武、舒洪武、石方秀、袁小玲、張仕瓊等把丙谷地區的幾十名法輪功學員挾持到丙谷鄉政府洗腦班。強迫學習誹謗污衊大法師父的文章,強行洗腦,由於范勝美等人堅持「真善忍」信仰,於是這些惡人就繼續強制洗腦,晚上不准睡覺,整夜跑圈,跑不動了,惡人就用竹棒打。范勝美被連續折磨了三天兩夜,惡人誘逼家人代在保證書上簽了字,才放回家。

2000年12月14日米易縣法輪功真相標語大張貼,范勝美被政保科的向金發、周林等人從家中強行綁架到政保科,用手銬把范勝美銬在走廊的欄杆上兩天兩夜,不讓吃飯、不准睡覺,採用刑訊逼供等手段,沒有得到他們所要的東西,在政保科會議室向金發、柴發祥,大冬天把電風扇對準他們吹風,把他們凍得發抖,他們發出冷酷的狂笑。向金發等人還是沒有得到想要得到的材料,就把二十多名法輪功學員關進看守所。在看守所,所長吳學明、指導員劉啟朝叫他們背監規,他們不背,就被他們天天罰站、罰頂牆。甚至過新年都沒有停止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大年初一那天,劉啟朝拿一把荊竹棒(約7、8根,2公分直徑)暴打法輪功學員,直到荊竹條被打爛,他們累得不行才罷手。2001年元旦,米易縣要槍斃死刑犯,惡警又把被關押在看守所的全部法輪功學員五花大綁,押到體育場「陪殺場」。2001年7月米易縣法院對范勝美非法判刑四年。挾持到四川省簡陽養馬河女子監獄遭受迫害。

3、羅江平,男,米易縣撒蓮人,2000年12月14日羅江平發真相資料,2001年2月6日被政保科的楊梓華、周林、柴發祥、撒蓮鄉政府的白廷飛等人從家中將羅江平綁架,2002年1月24日羅江平被米易法院非法判刑5年。

1999年12月中旬的一天,羅江平和另一位同修去埡口鄉中學的同修家做客,被惡人舉報,埡口鄉政府的黑打手把羅江平二人綁架到鄉政府。隨後片區派出所所長崔龍兵和警察朱天鵬對羅江平二人恐嚇、威脅、說羅江平等人是非法集會,被非法關押8個小時。

2000年4月25日晚9點,米易縣公安局刑大,政保科科長向金發、周林、柴發祥(已遭惡報死亡)等人和片區派出所所長崔龍兵、朱天鵬和本鎮的一幫惡人打手,暴力把羅江平等32人綁架到撒蓮鎮政府大院受迫害。一位男同修因身材矮小,說話聲音小,鎮長陶雲春、治安員白廷飛、調解員陳林平等人笑話說他是男是女,當眾把他的褲子脫下,眾目睽睽之下檢查,侮辱法輪功學員。這幫惡人還毒打每一個法輪功學員,罰站軍姿,蹬馬步,面壁,用電棍擊。32位男女老少關在一起不給東西吃,不給水喝,折磨24小時後每人被鄉政府罰款100元。

2000年5月羅江平到北京上訪。5月7日在北京天安門廣場,被廣場的便衣警察綁架到天安門派出所,後送到攀枝花駐京辦,遭到攀枝花市公安一科的惡警邱天明、宋安樂的辱罵、毒打,被搜身檢查,沒收了20位法輪功學員的現金,男女老少關押在一個房間裏,每天每人給一個饅頭吃,而吃住每人每天收現金65元,非法關押一個星期,每天被迫洗腦。遣送回米易我被看守所獄警林海用警棍暴打一次後,被非法送進看守所拘留一個月,羅江平的300元現金被政保科向金發沒收,被看守所獄警林海用警棍暴,戴手銬、罰頂牆多次,折磨一個月,被政保科向金發罰款1000元。

2000年6月20日羅江平等法輪功學員在撒蓮拖長河溝學法交流,米易縣公安局刑大、政保科、檢察院、法院、防暴大隊全部出動,把幾十個法輪功學員強行驅趕到公路上,然後扣上一頂大帽子:誣陷「法輪功學員堵斷交通」。惡人惡警不僅大打出手,還錄像拍照。把十幾位學員全部反手綁架到米易縣看守所進行迫害,羅江平被拘留36天。在看守所,羅江平和曾世華同戴一副手銬和腳鐐兩天兩夜。這兩天幹甚麼兩個人都得配合好,否則就摔倒,吃飯、上廁所、睡覺、幹甚麼都得挨在一起,行動極不方便。在羅江平被非法關押期間,撒蓮鎮鎮長陶迎春和鄉政府白廷飛、陳林平、唐禮華帶領一幫黑打手,共20幾人,闖入羅江平家恐嚇其妻子和女兒,搶走大彩電一台,年僅10歲的女兒嚇的驚叫。羅江平的四弟趕來制止惡人,打手們就圍著他,羅妻與惡人們講道理,不許他們搶東西,被鎮長陶迎春拽著手臂,手臂被扭發青。在光天化日之下,惡人強行搶走羅江平大彩電一台。

2000年12月14日羅江平發真相資料,2001年2月6日被政保科的楊梓華、周林、柴發祥、鎮政府的白廷飛等人從家中將羅江平強行綁架到公安局,惡警亢偉、柴發祥等用兩副手銬,一隻手一副把羅江平銬在窗子上,腳尖觸地,邊打邊審問,追查真相資料的來源。羅江平被折磨了48小時後送進看守所非法關押。其間羅江平遭到惡警的體罰,罰頂牆、罰站、面壁,多次被站崗的武警用開水從天窗潑下來燙。有一次羅江平正在吃飯被武警兵從天窗上扔下許多煙灰、煙頭掉在飯菜中,不能吃。羅江平被關押期間,看守所不准家屬來探望。羅江平在米易看守所被非法關押的11個月。惡黨迫害法輪功是先把人強行抓走、關押,然後再來收集「證據」,羅列罪名。在11個月的時間裏,政保科楊梓華等惡警也把羅江平的「罪證」編造出來了×教組織,2002年1月24日米易法院以政保科的所謂「證據」,就給羅江平戴上「利用×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的罪名。可是這畢竟是栽贓陷害,是見不得人的。法院根本沒經過正常的法律程序,更不准任何人包括受迫害人辯護,強行誣判羅江平5年徒刑。當天羅江平就被劫持到四川省德陽監獄。

4、廖遠富,男,家住米易縣攀蓮鎮二大隊,2000年12月14日廖遠富掛真相橫幅,12月15日遭綁架,2002年1月廖遠富被米易縣法院非法判重刑10年。

1999年10月20日廖遠富等二十多名法輪功學員在丙海壩一功友家學法交流,公安局的向金發、楊梓華、周林、廖紅兵、柴發祥、李雪松和丙谷派出所的警察趕往丙海壩將參加學法的法輪功學員全部綁架,26個男女老少關在政保科二樓會議室。當晚天氣特別冷,法輪功學員被抓時身上只穿了一件襯衣,本來就難以抗禦寒冷,可是惡警柴發祥還將會議室的門窗全部打開,讓冷風吹進屋冷凍他們,整整凍了一夜,第二天廖遠富被送到米易戒毒所拘留7天。

廖遠富於1999年10月、1999年11月兩次到北京上訪遭綁架,挾持回米易。11月被關進看守所非法關押了一個月,向金發等惡警對廖遠富的妻子說:只要你交1000元錢就把廖遠富放回家。廖遠富家中無錢,妻子為了丈夫早點回家,就到銀行貸款1000元交給向金發,結果廖遠富前腳跨出看守所的門,便被攀蓮鎮的惡徒們挾持到洗腦班迫害。

2000年12月14日廖遠富掛真相橫幅,12月15日早上廖遠富在家被政保科警察和武警綁架,武警用槍托打廖遠富,後來廖遠富被挾持政保科,被一個剛從武警部隊轉業回來分到公安局的人(此人在武警部隊時拳腳功夫相當好)用拳腳踢打他,廖遠富的臉被打腫,眼睛被打紅、打青、打腫,被反覆折磨了幾小時。政保科長向金發提審他時,將廖遠富的雙手用手銬銬住後吊起來,只有腳尖觸地,向金發等惡警用警棍打他,被折磨了好幾天,關進看守所被劉啟朝(看守所指導員)用開看守所所有監號大門的一大串鑰匙打他。2001年1月24日廖遠富被非法判刑10年,挾持到德陽監獄繼續遭受迫害。

5、張貴超,男,米易縣埡口人,2000年12月14日張貴超張貼真相標語,2000年12月17日遭綁架,2002年1月被米易縣法院非法判刑3年。

2000年6月30日張貴超到北京上訪,7月2日在北京天安門廣場遭攀枝花市「610「及米易縣公安局人員綁架,被送回米易,在看守所非法關押25天,看守所所長吳學明、劉興雲多次體罰,被政保科向金發逼迫家屬交1000元取保,以後保證金被政保科沒收。回家時,埡口鎮鎮長嚴文志強行勒索1200元,張貴超無錢未給。

2000年12月14日張貴超張貼真相標語,2000年12月17日米易公安局柴發祥、劉興雲等六人在建築工地將張貴超綁架到公安局政保科,被柴發祥等人用手銬吊銬在樓道的欄杆上兩天兩夜,不給飯吃、不給水喝。然後被非法關押在米易縣看守所一年零一個月,其間,張貴超遭到惡警的打罵、戴手銬,體罰,罰頂牆、罰站、面壁等酷刑折磨。被政保科向金發、楊梓華、柴發祥等栽贓陷害,羅織罪名,被米易法院(當時的法院院長是唐炬洲)非法判刑三年,被挾持到四川省德陽監獄遭受迫害。

6、王元品,男,60多歲,家住四川省攀枝花市米易縣撒蓮鎮灣崍村二社,2000年6月20日王元品等法輪功學員在撒蓮拖船溝開交流會,被非法抓捕,2000年11月24日被米易縣法院非法判刑3年半。

王元品於1997年3月開始修煉法輪大法,原來的多種疾病全部痊癒。當大法遭到污衊、陷害、踐踏時,作為一個大法的王元品親身受益者,理所當然要為大法說公道話。於1999年12月上旬到北京上訪,證實「法輪大法好」。在北京天安門遭到派出所警察的綁架,又遭攀枝花駐京辦工作人員的非法搜身、勒索,禁閉一天,只給吃了一餐飯,每人被勒索現金61元。遣返回米易後,被米易政保科勒索罰款200元。

2000年1月,王元品和其他同修又到北京上訪,遭警察的綁架、毒打,被攀枝花駐京辦非法關押5天。遭到駐京辦工作人員非法搜身,所帶的錢物被搜刮一空。強迫王元品等法輪功學員脫掉衣服、鞋子,只許穿內衣內褲。數九寒天的北京,冰天雪地,不送暖氣,以此來加重迫害。5天後,米易公安局的謝榮(巡警隊長)、廖紅兵(米易政保科副科長,現調攀枝花國安)將王元品等人押送回米易。在火車上,王元品被惡警謝榮用手銬銬在座位的鐵管子上。回米易被關押在看守所迫害一個月,每人被勒索罰款200元,伙食費150元。回家後王元品又被挾持到撒蓮鄉洗腦班,遭到唐禮華(原武裝部長)、陳林平、白廷飛(治安室人員)、龔自國(鎮政府工作人員)、宋立華(鎮婦聯主任)的洗腦迫害和酷刑折磨。

2000年4月25日晚王元品等法輪功學員在拖長河溝學法,遭到唐禮華、龔自國的綁架。被挾持到米易公安局非法拘留一個月。其間,法輪功學員遭到周林等惡警的強行洗腦、非法審訊、戴手銬。王元品被看守所獄警林海戴手銬太緊了,手被銬腫了。每人被勒索罰款200元,生活費150元。

2000年6月20日王元品等法輪功學員在撒蓮拖船溝開交流會,被非法抓捕關進看守所。在看守所被所長吳學明吊在鐵大門上用木棒毒打,背部全部被打腫、打爛,痛苦不堪,2000年11月24日被米易縣法院非法判三年半,關押在德陽監獄。

7、莊德林,男,65歲,家住四川省攀枝花市米易縣丙谷鎮沙溝村四社,2000年6月20日在撒蓮拖船溝開法會被非法抓捕,2000年11月24日被米易縣法院非法判刑三年半,被挾持到德陽監獄遭受迫害。

8、李銀奇,男,40多歲,家住四川省攀枝花市米易縣草場鄉,2000年6月20日在撒蓮拖船溝開法會被非法抓捕、關押,2000年11月24日被米易縣法院非法判刑三年半,被挾持到德陽監獄遭受迫害。

9、周盛會,女,65,歲,家住四川省攀枝花市米易縣撒蓮鎮灣崍村二社。2000年6月20日在米易撒蓮鄉拖船溝開法會時被公安局非法抓捕,2000年11月24日被米易縣法院非法判刑8年,被挾持到四川簡陽女子監獄迫害。周盛會2000年到北京上訪被非法勞教,因身體虛弱勞教所拒收。

10、宋成會(又名宋君)女,30多歲,米易縣丙谷人。2000年6月20日在米易撒蓮鄉拖船溝開法會時被公安局非法抓捕、關押,2000年11月24日被米易縣法院非法判刑4年,被挾持到四川簡陽女子監獄迫害。

1999年10月因和同修在家切磋被非法抓捕,關進看守所,被副所長朱成龍用手銬將雙手銬在背後銬了一夜後又被內江來的警察一陣拳打腳踏。(因當時有一內江同修來米易與功友交流在一同修家和十幾個同修同時被抓),宋成會多次被非法關押並遭毒打,於2000年6月20日在米易撒蓮鄉拖船溝開法會時被公安局非法抓捕、關押,2000年11月24日被米易縣法院非法判刑4年,被挾持到四川簡陽女子監獄迫害。其丈夫承受不了這嚴重的打擊離家出走,家中留下僅10歲的女兒全靠七十多歲的老祖母撫養。

11、張正煥,女,62歲,家住四川省攀枝花市米易縣丙谷鎮沙溝村五社。張正煥於2000年6月20日參加米易撒蓮拖長河溝法會,遭米易縣公安局向金發等人綁架、關押,2000年11月24日被米易縣法院非法判刑4年。

1999年11月,張正煥到北京上訪為大法說句公道話,被北京公安抓捕,送到攀枝花駐京辦關了4天,被強行罰款200元,無任何手續。1999年12月張正煥被丙谷鄉政府綁架到鄉政府強行洗腦,體罰和勞役迫害。2000年元月張正煥再次去北京證實大法,在天安門被抓後送到攀枝花駐京辦,攀枝花公安邱天明和米易撒蓮鎮的白廷飛等人,強迫張正煥等人把衣服脫的只剩內衣褲,只能在床上坐著,怕他們再去天安門。送回米易看守所後又罰了張正煥200元。

2000年6月20日張正煥等多名法輪功學員在米易縣撒蓮拖長河溝開法會,被米易公安局政保科的向金發、柴發祥、廖紅兵、饒瓊、楊梓華、劉興雲非法抓捕。關在米易看守所後被獄警劉啟朝用手銬、腳銬把三個人連銬在一起兩天,手銬銬了20多天。

2000年7月17日米易開公捕公判大會,張正煥被縣公安王德英和另一不知名的公安五花大綁的捆著遊街,途中怕法輪功學員喊法輪大法好,用毛巾塞嘴。

2000年11月24日被米易縣法院非法判刑四年半。2000年12月20日被非法送往四川省簡陽養馬河女子監獄,在監獄四年多遭受的迫害使身體出現病態,被強迫打針,藥中不知被加了甚麼,使張正煥全身上下長滿了毒瘡,長達一年多,出現很多反常現象:不想吃東西、失眠、頭暈頭脹、心慌心跳、四肢無力,回家時皮包骨頭。

12、李永會,女,米易縣丙谷人。2000年12月14日米易縣法輪功真相標語大張貼,李永會遭綁架、關押,2001年7月李永會被米易縣法院非法判刑四年。

2000年7月李永會被挾持到鄉政府洗腦班迫害5天5夜,白天晚上都不准睡覺強行洗腦,強迫法輪功學員放棄對「真善忍」的信仰。鄉政府強迫家人交了900元,才放回家。

2000年12月政保科的向金發、周林等人從家中將李永會強行綁架到政保科,用手銬把李永會銬在走廊的欄杆上兩天兩夜,不讓吃飯、不准睡覺,採用刑訊逼供等手段,在政保科會議室向金發、柴發祥,大冬天把電風扇對準他們吹風,把他們凍得發抖,他們發出冷酷的狂笑。向金發等人還是沒有得到想要得到的材料,就把二十多名法輪功學員關進看守所。在看守所,所長吳學明、指導員劉啟朝叫他們背監規,他們不背,就被他們天天罰站、罰頂牆。2001年元旦,米易縣要槍斃死刑犯,惡警又把被關押在看守所的全部法輪功學員五花大綁,押到體育場「陪殺場」。2001年7月米易縣法院對李永會非法判刑四年。挾持到四川省簡陽養馬河女子監獄遭受迫害。

13、張洪英,女,40多歲,家住米易縣攀蓮鎮。2000年6月20日張洪英等法輪功學員參加米易撒蓮拖長河溝法會,被米易縣公安局向金發等人綁架、關押,2000年11月24日被米易縣法院非法判刑4年。

1999年10月15日,張洪英第一次到北京天安門廣場拉橫幅喊「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被天安門的警察暴打,一起的四個法輪功學員全部被打昏,血流滿地。然後送去北京東城區派出所關押8小時不給飯吃、不給水喝、不許上廁所。在攀枝花駐京辦關押一星期受到非人虐待,規定一天只能上兩次廁所,有時還不准上。攀枝花市惡警邱天明說是張洪英領頭的,就打了她10個耳光,體罰彎腰站成90度數小時。在攀枝花駐京辦參與迫害的人還有米易縣丙谷鄉政府的白廷飛和一個叫曾老五的人。

1999年10月22日,張洪英被送回米易縣看守所,身份證被沒收、500元現金被沒收,沒有給任何的解釋和收據。關押期間天天戴手銬腳鐐,長達50天,被罰站獨凳一天,端水碗、頂牆、背監規是常事。天天被提審。從市政保科到縣政保科的所有人都來審訊過張紅英。參與的人有米易縣政保科的向金發、柴發祥、楊梓華、周林、廖紅兵,和其他8個不認識的警察。米易看守所的所長吳學明、副所長朱成龍、劉啟潮指導。攀枝花公安一科的彭科長、邱天明等人。

2000年6月20日張洪英等法輪功學員在撒蓮拖長河溝開法會,被米易縣公安局向金發等人綁架、關押,2000年11月24日被米易縣法院非法判刑4年,挾持到四川簡陽養馬河監獄迫害。

在四川省簡陽養馬河鎮女子監獄五中隊。張洪英堅持信仰法輪大法,拒絕轉化,不放棄修煉。被強迫背監規、靜坐、連續每天被洗腦10個小時長達3個月。以後每天長達12小時的高強度奴役,強迫寫「轉化書」、寫「保證」、寫「批」。不寫就送進監獄洗腦班洗腦、開批鬥會鬥爭,用繩子捆緊關小間一個星期,疼的汗水大顆大顆的往下滴。嚴格限制人身自由,不許和法輪功學員說話、不准講法輪大法、不准給家人寫信,不准告訴家人自己被迫害的真實情況。

14、曾世華,男,米易縣坪山鄉中學教師,曾世華兩次進京上訪,2000年6月20日參加撒蓮拖長河溝法會,遭綁架、關押,2000年11月被米易縣法院非法判刑5年半。

1999年到2000年曾世華兩次進京上訪,被米易公安局非法拘留兩次,被開除工作。2000年6月20日曾世華等法輪功學員在撒蓮拖長河溝開法會,遭米易縣公安局向金發等人綁架,關押在看守所,遭看守所惡警吳學明、劉啟朝、林海及政保科向金發、楊梓華、柴發祥的殘酷迫害,曾世華和羅江平被同戴一副手銬和腳鐐兩天兩夜,這兩天幹甚麼兩個人都得配合好,吃飯、上廁所、睡覺、幹甚麼都得挨在一起,否則就會被摔倒,行動極為不便。2000年11月被米易縣法院非法判刑5年半,被挾持到四川德陽監獄迫害。其妻因承受不了這種殘酷的迫害被迫與他離了婚。

15、李會瓊,女,米易縣沙壩鄉人,2000年12月散發真相資料,為大法討回公道,被非法判刑4年,在簡陽女子監獄遭迫害。2005年1月7日回家

16、黃顯坤,男,72歲,家住米易縣埡口鎮馬腳前村。2000年12月14日黃顯坤參與米易縣大張貼大法真相資料,被政保科向金發、柴發祥等綁架,2002年1月米易縣法院沒有公開審理,在一間小屋裏秘密宣判。沒有通知家屬及親人參加旁聽,只有警察和法官。不准法輪功學員說話,更不准辯護。黃顯坤被判4年,送四川德陽監獄迫害。黃顯坤被迫害得不能行走,生活不能自理,現已離開人世。

17、范躍海,男,40歲,家住米易縣埡口鎮馬腳前村,2000年12月14日米易縣大張貼大法真相資料,范躍海被政保科向金發、柴發祥等綁架,關押在看守所。范躍海多次被惡人惡警綁架、拘留,抄家,罰款上千元,在看守所曾被惡警打昏死十多分鐘後才甦醒。2002年1月米易縣法院沒有公開審理,在一間小屋裏秘密宣判。沒有通知家屬及親人參加旁聽,只有警察和法官。不准法輪功學員說話,更不准辯護。范躍海被判6年,送四川德陽監獄迫害。范躍海身體被迫害致殘。

18、吳桂芳,女,40多歲,家住米易縣埡口鎮馬腳前村。2000年12月14日米易縣大張貼大法真相資料,吳桂芳被政保科向金發等綁架,2002年1月吳桂芳被米易縣法院非法判刑5年。被挾持到簡陽養馬河女子監獄遭受迫害

19、熊聶珍,女60多歲,丙穀子膠林場退休,2000年12月14日米易縣大張貼大法真相資料,熊聶珍被政保科向金發等綁架,2002年1月熊聶珍被米易縣法院非法判刑。在看守所,熊聶珍被惡警柴發祥等人長時間吊起,人都吊昏死過去,醒來又被罰抱樹(雙手圍抱樹用手銬銬上),2002年1月熊聶珍被米易縣法院非法判刑3年,被挾持到簡陽養馬河女子監獄遭受迫害。

20、徐天福,男,50多歲、米易縣撒蓮鄉人,多次被非法關押、抄家。99年被非法拘留並勞教一年劫持到綿陽新華勞教,回家後,因散發真相資料被非法抓捕並判勞改9年。

2001年10月12日,徐天福與同修胥斌在四川攀枝花紅格鎮散發真相資料,被當地一蔡姓壞人攔住,圍觀的很多,徐天福、胥斌就利用這個機會給村民講明情況和真相,絕大多數村民聽進去了,唯有蔡姓壞人為獲獎200元報了警,徐天福和胥斌被鹽邊縣紅格鎮派出所警察綁架到鹽邊縣看守所非法關押。在看守所內,徐天福遭到惡警打罵、戴手銬、腳鐐。攀枝花國保大隊直接插手此案,派出張然、趙鋒等幾個惡警到鹽邊縣,徐天福被挾持到審訊室,惡警逼問資料來源,徐天福不說,就遭到惡警的毒打,惡警打徐天福的耳光、拳擊身體,接著用手銬將徐天福反銬吊在窗戶的防護鐵條上,腳不著地。同時大聲謾罵、攻擊大法與師父。在鹽邊縣看守所關押了二十多天後,徐天福和胥斌被轉到攀枝花市看守所關押一個月,又轉到米易縣看守所非法關押一年半的時間。2003年底徐天福被米易縣法院非法判刑九年,被挾持到四川德陽監獄迫害。

21、胥斌,男,30多歲,米易縣普威林業局職工。2001年10月12日,胥斌與同修徐天福在四川攀枝花紅格鎮散發真相資料,我們向圍觀的村民講明情況和真相,絕大多數村民都明白了真相。被一個姓蔡的人惡意舉報,胥斌和徐天福被紅格鎮派出所的警察送到鹽邊縣看守所非法關押。在看守所,胥斌煉功,被惡警強行戴上了腳鐐。攀枝花國保大隊直接參與對胥斌、徐天福的審訊,攀枝花國保惡警張然、趙鋒等人將胥斌、徐天福分開,由兩批惡警審訊,首先追問資料的來源,遭到拒絕回答,惡警就打耳光,拳打腳踢法輪功學員。接著惡警用手銬將胥斌、徐天福反銬在窗戶的防護鐵條上,腳不著地,同時大聲謾罵、攻擊大法與師父。在鹽邊縣看守所關押了二十多天,由於長時間戴腳鐐、手銬和邪惡的逼供拷打,胥斌昏迷不醒休克了,邪惡才把胥斌的腳鐐取下。隨後胥斌、徐天福被轉到攀枝花市看守所關押一個月,又轉到米易縣看守所非法關押一年半,2003年底,胥斌被米易縣法院非法判刑七年,被挾持到四川德陽監獄迫害。

22、張家榮,女,40多歲,家住米易縣攀蓮鎮典所村,2000年6月20日張家榮等法輪功學員參加米易撒蓮拖長河溝法會,被米易縣公安局向金發等人綁架、關押,2000年6月29日張家榮到北京上訪遭綁架,挾持回米易被關押在看守所,2000年10月張家榮被米易縣法院非法判刑五年半,被挾持到簡陽養馬河女子監獄遭受迫害。(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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