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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寧遠縣鄭運鳳被非法刑訊判刑經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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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一年三月十六日】(明慧網通訊員湖南報導)湖南寧遠縣法輪功學員鄭運鳳五年前在家中被警察綁架、非法抄家,被非法判刑四年。

二零零六年六月十一日下午四點多,湖南寧遠縣「六一零」周耀明,國保大隊劉雲飛、周也、李茂軍非法撬鎖,企圖闖入法輪功學員鄭運鳳的租房,直奔打開門的寢室,把大法師父的法像,大法書籍搶走。另一房間的門是鎖上的,劉雲飛等三惡警強迫鄭運鳳打開,鄭運鳳不配合,他們就翻箱倒櫃,搜出鑰匙,打開這個房間,把房間裏的電腦,打印機,還有真相資料、電視、VCD機、現金二千多元全部搶走。

惡警劉雲飛打了鄭運鳳好幾個耳光,把她的手反扭到肩上,推搡下樓,推進警車。最後把鄭運鳳綁架到國保大隊辦公室,警察周香雲對鄭運鳳非法搜身,把鄭運鳳隨身所帶的八百多元現金和手機全部搶走。晚上,警察劉雲飛一邊不斷打鄭運鳳的耳光,一邊污言穢語的辱罵,打的鄭運鳳兩耳轟鳴。

警察整個晚上不讓鄭運鳳休息,不讓她閉眼,還強行播放誣蔑和誹謗大法的光碟。第二天,惡警把鄭運鳳轉移到賓館,派李茂軍、周也對她進行非法審訊,到了晚上,用手銬把鄭運鳳銬到一張椅子上,周香雲唯恐銬的不緊,不時檢查和鎖緊手銬。到第三天早上,鄭運鳳雙手被銬的又青又紫,腫的很厲害。鄭運鳳要求通知家人送衣服來,惡警們根本不聽。三天後把鄭運鳳送到看守所,鄭運鳳在炎熱的六月,七、八天都沒有衣服換。二零零七年一月八日,中共法院非法開庭,誣判鄭運鳳四年徒刑。

寧遠縣六一零辦,國保大隊的警察觸犯中國以下法律,構成以下罪名(參照中國現行法律):

一、警察或其他人員等未經邀請,未經許可,強行撬門闖入法輪功學員的家,這是犯了非法侵入公民住宅罪。

二、警察或其他人員等未經許可,到法輪功學員住宅處搶走電視機,影碟機,電腦,打印機,大法書籍,資料,鑰匙,證件,存摺,現金,手機,首飾等貴重物品,還使用暴力綁架法輪功學員,這是犯了搶劫罪。

三、警察或其他人員等對法輪功學員非法搜身,闖入學員家中搜查住所,未出示《搜查證》,犯了非法搜查罪和濫用職權罪。

四、警察把法輪功學員綁架到辦公室或賓館,用惡毒,刻薄,下流的語言辱罵法輪功學員,甚至罵別人的娘,並對法輪功學員體罰,打耳光,不讓休息,不讓睡覺等折磨法輪功學員。這是犯了非法拘禁罪。

五、警察逼迫法輪功學員放棄對法輪大法的信仰。這是犯了非法剝奪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罪。


部份相關責任人及電話:
寧遠縣委政法委 區號:0746 郵編:425600
辦公室、值班室、傳真:7233466
姓名 職務     辦公電話 移動電話
譚立宏 政法委書記 7227889 13974648333
周耀明 610辦主任 7229610 15907467766
樂永珍 610辦主任 7229610 13117469998
毛 永 維穩辦主任 7238655 1357688883
楊運吉 公安局局長 7221953 13907469266
張立新 國保大隊大隊長 7238013 13974647919
龍林生 國保大隊教導員 7238013 13707469176
劉雲飛 前國保大隊大隊長 7223539 7232703 13874385880
李茂軍 前國保大隊教導員 7223539 7233059 13874386429
劉繁榮 檢察院檢察長   7226608 13787629000
何國雄 法院院長    7228118 13807439018
歐陽鑫 刑事庭庭長   7225707 13574688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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