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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六一零」不法人員犯罪事實(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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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一年二月二日】(明慧網通訊員湖南報導)中共在公開迫害法輪功之前,於一九九九年六月十日,成立一個所謂的「領導小組」,相當於「文化大革命」時期的「文革小組」,凌駕於公檢法系統之上,是中共成立的非法組織。由此,從中共中央到地方各級黨委,都下設的常設辦事機構,因其設立時間稱「六一零」辦公室。湖南省「六一零」作為中共在湖南地區迫害法輪功的總指揮,實施對湖南地區的法輪功修煉民眾的殘酷迫害,可以說,每一件湖南法輪功學員遭迫害案例的背後,湖南省「六一零」都難逃干係。

湖南地處長江中游,洞庭湖以南,人口密集。九十年代中期,深受大陸民眾喜愛的法輪功傳入三湘大地,為數眾多的湖南民眾有幸走入法輪功修煉,得以身心受益,道德昇華。然而,自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與江氏相互利用發動迫害法輪功以來,湖南各地的法輪功學員因堅持「真、善、忍」信仰遭受了極為殘酷的迫害,多人被迫害致死、致殘、精神失常、失蹤、流離失所,遭非法勞教、判刑、罰款、開除公職的法輪功學員不計其數。

在二零零零年,湖南省「六一零」除對法輪功學員非法判刑、勞教之外,還在各地開辦洗腦班,作為非法關押法輪功學員的私設監獄,對法輪功學員實施系統性的強制洗腦。

二零零二年十一月,湖南省「六一零」花巨資,在長沙市開福區撈刀河鎮,買下當地原本打算用做敬老院的一塊地皮,修建全省性的洗腦基地,並謊稱為「長沙法制教育培訓中心」。八年多來,該洗腦基地在所謂「轉化學習班」的名義下,肆意侵犯公民的信仰和人身權利,至今已非法監禁湖南省各地法輪功學員數百人次。

二零一零年七月以來,在中共中央「六一零」的授意下,湖南省「六一零」在三湘大地上繼續迫害法輪功學員:七月初至八月中旬,湖南省「六一零」抽調、糾集湖南各地「六一零」機構的所謂骨幹、「轉化能手」數十人,在長沙市撈刀河洗腦基地舉辦所謂「滾動性」的全省洗腦班(滾動性即:如有法輪功學員從洗腦班出去,再綁架其他法輪功學員填充進來)。據不完全統計,四十多天內,就有長沙、寧鄉、瀏陽、岳陽、郴州等地法輪功學員二十多人被綁架到撈刀河洗腦基地。

九月初,湖南省「六一零」又夥同懷化市「六一零」在懷化市湖天橋區盈口鄉開辦洗腦班,非法關押懷化地區各縣與湘西自治州各縣的近二十名法輪功學員進行強制洗腦。此外,郴州洗腦班、益陽洗腦班也在湖南省「六一零」的直接操控下相繼於二零一零年十月、十二月開始,參與洗腦迫害法輪功學員。

在湖南省「六一零」的系統操縱與運作下,自二零一零年七月始,全省各地遭非法抓捕的法輪功學員人數急劇增加,各地基層執法人員執法犯法、肆意迫害、騷擾法輪功學員的事件此起彼伏,令受害的法輪功學員、家屬、好友以及許多民眾在其刻意製造的恐怖氣氛中難以安生。

二零一零年十一月九日,湖南澧縣發生大規模抓捕法輪功學員的惡性事件,一天之內,十二名法輪功學員被當地「六一零」、國保大隊警察非法抓捕。僅十一天後,五十八歲的法輪功學員、澧縣農機公司退休職工彭冬蓮女士就莫名死於澧縣看守所內(該事件曝光後,「追查迫害法輪功國際組織」已於二零一零年十二月十三日發布通告,對涉案的主要責任單位與責任人進行全面追查)。彭冬蓮女士的被迫害致死,湖南省「六一零」難逃罪責。

以下是現任湖南省「六一零」及所謂「防範和處理小組」(實為中共為掩蓋臭名昭著的「六一零」辦公室而重新命名的非法機構)主要人員名單及其主要犯罪事實:

李江
李江

1.李江,一九五零年十二月生,山西吉縣人,現任湖南省委「防範和處理小組」組長。李江於二零零四年四月至今任中共湖南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書記,省公安廳黨委書記、廳長,副總警監警銜。

一九九七年二月至二零零三年六月,李江任中共益陽市委書記,任職期間,對益陽市所有迫害法輪功學員的事件負有直接指使的責任。

二零零三年六月至二零零四年四月,李江出任中共湖南省委常委、省委宣傳部部長,又在宣傳領域參與對法輪功的打壓與抹黑。升為湖南省委政法委書記後,為撈取政績、在民眾中散播仇恨,李江於二零零五年主持編撰詆毀法輪功的《反××法制教育讀本》,下發到湖南各機關與企事業單位。

李江親自指揮了二零零八年奧運期間、二零零九年中共建政六十年大慶期間和二零一零年上海世博會及廣州亞運會期間對全省法輪功學員的迫害。李江對其任職期間全省所有被非法抓捕、關押、洗腦、勞教和判刑、以及被迫害致傷、致殘和致死、以及精神失常、流離失所或失蹤的法輪功學員負有直接領導責任。

劉力偉
劉力偉

2.劉力偉,一九五五年十月出生,湖南桃源縣人。劉力偉負責中共政法、「六一零」、宗教,省「六一零」、 省公安廳、省國家安全廳、省司法廳、省宗教局等部門。

一九九八年二月至二零零七年四月,劉力偉任張家界市委書記,任職期間,對張家界市所有被非法迫害的法輪功學員負有直接領導責任。

二零零八年,劉力偉任副省長,主管「六一零」後,詆毀法輪功,部署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劉力偉對其任職期間全省所有被非法抓捕、關押、洗腦、勞教和判刑、以及被迫害致傷、致殘和致死、以及精神失常、流離失所或失蹤的法輪功學員負有直接領導責任。

申昱
申昱

3.申昱,男,出生年月暫不詳,湖南邵東縣人,二零零一年二月至今任湖南省委「六一零」辦公室主任,是湖南省委政法委副書記,湖南省政協社會和法制委員會兼職副主任,曾任湖南省委辦公廳副主任。

任職近十年來,申昱參與了策劃、操縱、指揮、協調和督促對全省法輪功學員的所有迫害活動;下達、轉發和傳達中共上級「六一零」所有迫害法輪功的指示;親自組織和主持了全省所有對法輪功的誣陷和抹黑活動,是湖南省迫害法輪功的罪魁禍首。申昱對其任職期間全省所有被非法抓捕、關押、洗腦、勞教和判刑、以及被迫害致傷、致殘和致死、以及精神失常、流離失所或失蹤的法輪功學員負有直接指使責任。

蔣和平
蔣和平

4.蔣和平,一九五二年八月出生,湖南邵陽人,二零零一年二月至今任湖南省委「六一零」辦公室副主任,是湖南省公安廳黨委委員、副廳長,二級警監。在蔣和平的直接指使下,湖南省公安廳國保總隊及湖南各地公安局國保支隊把迫害法輪功學員作為日常重心,參與對法輪功的所謂情報的收集、分析、整理,對全省各地法輪功學員進行秘密監聽、跟蹤和綁架、審訊等非法活動。近十年來,湖南各地遭國保警察非法抓捕、勞教、判刑、刑訊逼供的法輪功學員案例不計其數,另有多人在被非法關押期間,遭辦案警察迫害致死。

蔣和平對其任職期間全省所有被非法抓捕、關押、洗腦、勞教和判刑、以及被迫害致傷、致殘和致死、以及精神失常、流離失所或失蹤的法輪功學員負有直接領導責任。

余定平
余定平

5.余定平,一九五四年十二月出生,湖南株洲縣人。二零零九年八月至今任湖南省委「六一零」辦公室副主任。之前,余定平曾任醴陵市委副書記、代市長、市長(一九九七年十月至二零零零年十一月);株洲市荷塘區區委書記(二零零零年十一月至二零零三年四月);株洲市委常委、統戰部部長(二零零三年四月至二零零七年八月);株洲市委常委、政法委書記(二零零七年八月至二零零九年八月)等職。

株洲是湖南省迫害法輪功學員最嚴重的地區之一,作為原荷塘區區委書記以及後來的株洲市委政法委書記,余定平對其任職期間遭非法迫害的多名株洲法輪功學員負有直接領導責任。

二零零八年四月,在株洲市政法委、「六一零」的統一部署下,張和君、於珍玉、唐浩、陳國等十餘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抓捕,在遭到慘無人道的酷刑逼供之後,除一人被非法勞教外,其餘九人均被非法判刑迫害,其中被非法判刑在十年以上有六人,張和君、於珍玉兩人刑期高達十二年,余定平是此惡性案件的主要責任人。

二零零九年八月,升任湖南省委「六一零」辦公室副主任後,余定平對其任職期間全省所有被非法抓捕、關押、洗腦、勞教和判刑、以及被迫害致傷、致殘和致死、以及精神失常、流離失所或失蹤的法輪功學員負有直接領導責任。

陳樹林
陳樹林

6.陳樹林,一九五四年三月出生,湖南炎陵縣人,二零一零年一月陳樹林從湖南省宗教事務局局長、黨組書記一職,升任湖南省委「六一零」辦公室副主任,二零一零年六月出任湖南省反××協會副理事長。此外,陳樹林還是湖南反××網的顧問。

陳樹林對其任職期間全省所有被非法抓捕、關押、洗腦、勞教和判刑、以及被迫害致傷、致殘和致死、以及精神失常、流離失所或失蹤的法輪功學員負有直接領導責任。

張湘濤
張湘濤

7.張湘濤,一九五七年十一月出生,湖南祁東縣人。現任湖南省委「防範和處理××問題領導小組」成員。

張湘濤親自指揮了二零零八年奧運期間、二零零九年中共竊政六十週年期間和二零一零年上海世博會及廣州亞運會期間對全市法輪功學員的迫害。並對其任職期間全市所有被非法抓捕、關押、洗腦、勞教和判刑、以及被迫害致傷、致殘和致死、以及精神失常、流離失所或失蹤的法輪功學員負有直接領導責任。

8.江勇忠

現任湖南省「六一零」副巡視員,湖南省反××協會副理事長,之前,江勇忠曾任湖南省委「六一零」辦公室副主任。對其任職期間全省所有被非法抓捕、關押、洗腦、勞教和判刑、以及被迫害致傷、致殘和致死、以及精神失常、流離失所或失蹤的法輪功學員負有直接領導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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